5

肖自南對着鏡子,手中握着電動胡須刀,認認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個來自B612星球的帥氣小王子約會的那只狐貍。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沒有惦記的玫瑰。

王子只愛他這只小狐貍。

這一次,肖自南沒有選擇他平日裏最喜歡的木制香調的香水,而是換上氣味更霸道的,攻擊力更強的東方調。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歡紅酒。

還在家裏專門設計了一個地下酒窖,用來收藏全世界各地頂級的名酒。

當初購買這棟別墅是沈柏舟付的錢,裝修團隊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沒什麽能幫得上忙的地方,這些年只要有機會,就會留意各大拍賣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幾支合心意的紅酒,拍來送給沈柏舟好給對方一個驚喜。

名酒收藏這一行水深得很,在認識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對紅酒又只是懂個皮毛,一開始沒少交學費。

近年來的幾次出手,倒是沒怎麽失過手,經常會有名酒收藏愛好者打電話過來,委婉地詢問他能不能割愛。

肖自南一并拒絕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給沈柏舟的驚喜,怎麽可能割愛?

出再多的錢他都沒有動搖過。

那時,肖自南還計劃着,等某段時間他們兩個剛好都得了空,兩人就一起來到酒窖,選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紅酒,就那樣盤腿席地坐在後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聽雨落屋檐。

這幾年,沈柏舟的事業如日中天。

除卻酒窖剛落成的那一天,後來他們竟一次都沒有一起來過這裏。

從口袋裏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擡手,從酒架上,半點不帶心疼地選了最貴的兩支,出了門。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肖自南幼時第一次讀到這個歇後語故事的時候,心裏頭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會被蛇咬過一次,在僅僅只是看到沒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繩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當一坐進駕駛室,身體就不受控制地發抖,額頭冒汗,心悸,右手顫抖地連車鑰匙都插不進去的時候,肖自南才發現,蠢的人不是那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農夫,真正蠢的人是他。

握着車把的骨節泛白、用力,肖自南咬牙,臉色蒼白地推開駕駛室的門。

一只手撐在車門上,肖自南粗喘着氣。

他以魂魄的形态在世間太久。

久到,就連那場奪去他性命的車禍在他的記憶裏都模糊了。

可這副靈魂還記得。

肖自南疲怠地閉了閉眼。

他不能爽約。

如果他現在打電話說不過去了,以那人的性子定然不會怪他。

但是,會失望吧?

肖自南在電話裏頭幾句失意的話,惹得餘大影帝失手摔了手中的茶杯。

那一句說要來找季清喝酒,更是令在倒茶的餘老師碰翻了茶壺,連帶整套六位數的冰裂茶具都跟着遭了殃。

“叮鈴——叮鈴——”

門鈴聲響起的時候,季清還在吭哧吭哧地卷着被茶水弄污的地毯。

沒法子,他哥自從知道南哥要來,整個人就只能用三魂不見了七魄來形容。

在餘風連一點防護措施都沒做的情況下,就動手去收拾地上的陶瓷碎片的時候,季清是真的怕了。

他打發他哥在邊上坐着,自己在那兒任勞任怨地收拾殘局。

就這樣,他哥都中途丢下他,一個人上樓回房去了,也不知道在樓上倒騰些什麽。

客廳裏只有季清一個人辛勤的身影。

陶瓷碎片都已經打掃幹淨了,就剩把地毯給扔洗衣機裏洗就成了。

這一番折騰下來,可把季小公子給累得夠嗆。

“肯定是南哥來了!”

聽見門鈴聲,季清放下卷到一半的地毯,起身前去開門。

“季清,等一下。”

二樓走廊上的餘風叫住前去開門的季清。

季清困惑地轉過頭,然後就一臉震驚地看着他哥一身灰色打底襯衫,深色西裝、西褲,單手插兜地從樓上緩緩走下。

宛若男士香水廣告的慢倍鏡頭,舉手投足,男性荷爾蒙撲面而來。

季清目瞪口呆:“哥,你這樣,不覺得太隆重了嗎?”

“會嗎?”

餘風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不過是品牌商贊助的襯衫西褲而已,甚至不是高訂的。

餘風近乎自言自語地道,“我怎麽覺得……還不夠隆重呢?”

季清吐槽:“那你還想怎麽個隆重法?穿新郎服跟南哥一起走紅毯嗎?”

餘風的睫毛顫了顫,眼神都變得炙熱起來。

季清的心抖了抖。

完了,完了。

他哥是真的徹底入了魔了。

門鈴聲再次響了起來。

餘風聲音清冷,“季清,去開門。”

季清撇了撇嘴。

聽他哥語氣那叫一個平靜,好像在樓上待了快一個小時的人不是他一樣。

季清先前還有些困惑,奇怪南哥都要上他們家來了,怎麽他哥反而躲樓上去了,還以為他哥是害羞。

這會兒才頓悟,這人都修煉成精了,哪裏會害羞,搞不好這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在房間裏忙着捯饬造型呢。

季清只要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在客廳裏躬着腰,駝着背,又是打掃陶瓷碎片,又是跪在地上卷毯子,他哥在樓上對着試衣鏡換過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心裏那叫一個不平衡。

然而反抗是不敢反抗的。

“來了,來了。”

季清一面揚聲道,一面認命地前去開門。

“晚上好啊,小季清。”

季清開了門。

門外,肖自南一只手拎着裝紅酒的袋子,另一只手擡起,朝季清揮了揮手,笑容明朗。

肖自南上輩子是不暈車的。

但是這輩子,他暈車。

與其說他是暈車,不如說是對汽車這種交通工具産生了恐懼。

那場讓他喪命的車禍,終究是在他靈魂深處刻下了深刻的烙印。

肖自南是全程強行壓抑着內心深處對車子的恐懼,才沒有失态到尖聲喊着命出租車司機停車。

就這麽渾身僵硬地強撐着,來到餘風同季清兩人的住處。

肖自南全程沒有看過出租車上的鏡子,自然不知道自己此刻臉色有多慘白。

因此,他臉上的笑容越燦爛,看在季清的眼裏就越心酸。

南哥現在,一定是在強行歡笑吧?

季清鼻子一酸,臉上卻極為懂事地綻開大大的笑容,将門打開得更大一些,好方便肖自南進來,“南哥晚上好!南哥你快進來。”

肖自南此行目的就是沖了登堂入室來的,自然沒有跟小季清客氣。

肖自南往屋子裏走,轉身,将帶來的紅酒遞給季清,“不知道你跟你哥喜歡喝什麽紅酒。自家酒窖裏拿的。小小心意。希望你跟你哥會喜歡。”

季清下意識地接過肖自南遞過來的袋子。

過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有些震驚又有些傻氣地問道,“我哥也有嗎?”

意識到自己的反應有些過度,季清勉強笑了笑,牽強地解釋道,“不,不是。我的意思是,南哥你想得太周到了。連哥哥那份都一起準備了。南哥,給你拖鞋。”

季清拎着酒,從鞋櫃當中給肖自南取出一雙嶄新的男士拖鞋。

肖自南假裝自己什麽都沒有聽出,他低低地笑了笑,彎腰換鞋,“嗯。也不知道你哥會不會喜歡。”

“我哥他肯定喜歡!”

季清斬釘截鐵。

別說是紅酒,就算是南哥你送瓶鶴頂紅,我哥他都能當成貢品給供起來好麽!

“是不是啊,哥?”

季清揚聲,視線越過肖自南,對着客廳裏的男人說道。

肖自南穿拖鞋的身體一頓。

他順着季清的視線,緩緩地地直起身子。

于是,他終于見到了餘風——

那個,自他死後,年年忌日,都前來他的墓前祭拜、陪伴他的男人。

一年一年,他看着男人滿頭青絲,漸生華發,再到白發如雪。

不變的是,男人的身姿依然挺拔,不變的是,男人望着墓碑上照片裏的他,眼神幾十年如一日地溫柔滾燙。

——

“師哥?”

語氣自然中透着驚訝。

天知道,這一聲師哥,從挂了電話的那一刻起,他在心中彩排了多少次,才沒有讓自己的語氣有半分的哽咽。

不愧是在劇組聽多了諸多名導對演員們現場指點演技的他,此刻這聲師哥可謂是天然去雕飾,渾然天成。

凡事只要順利地開了個頭,接下來,就自然而然能夠順下。

“原來季清在電話裏說的,跟哥哥住在一起,就是師哥你啊?”

肖自南笑着朝餘風走過去。

肖自南的身高有一米七八,但是餘風比他還要高出半個頭左右。

這就導致,他跟餘風說話的時候,不得不仰起頭。

二十五歲,當然是年輕的。

但是,同十七八歲的季清比起來,已然算不得多青蔥。

偏生,長了一雙極為幹淨的眉眼。

于是,當他就這麽仰着頭望着人時,便給人一種溫暖、柔軟感覺,少年感十足。

餘風一時出了神。

青年喚他師哥,是因為他們都畢業于江城大學。

他知道他這個師弟,從來都是漂亮的。

不是那種令人驚豔耀眼的漂亮,是那種幹淨的,像是清朗秋日的雲,那種賞心悅目的漂亮。

青年的眼睛很亮,眼裏仿佛有光。

而他,就站在光的中心。

作者有話要說:  季清: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在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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