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010
反正是唱作俱佳的,一下子就讓譚同把他的女兒想象個幾歲的小孩子,估計最多也就上小學,就他那個外孫女差不多大,當然,他沒攔着,他這一來他知道的,不像年輕時那麽“自由”,就算是他覺得沒事,可底下人可不得急死——
他到不是愛擺架式,實是只能這樣子,而且他還算是低調的,都按規矩來,就是一個人都不許多出來,好好一個政府大樓讓他弄成這樣子,他不由笑得搖搖頭,還想着見見孬種家的小姑娘。
他等着的是個小姑娘,可誰曾想跟着孬種走進來的是個大姑娘,瞧模樣看着可水嫩,跟孬種一點不像,估計是像那位“女主人”?好嘛,這位議長大人想得的确是那麽一回事,孬小情長得還真是像她親媽——
至于這如今的為什麽沒見她親媽?說也是話長的,好歹據孬種親口講,兩個人是愛得比海還深,比天還要高,幾乎到了沒有對方就要死去的地步,偏——最後孬小情她親媽還是走了,呃,不是受不了孬種走的,是的的确确死的了,就有心髒病,心髒病這種人生孩子那是風險挺大的,孬小情她媽還想撐着膽子硬要生,結果一屍一命,孬小情到是活得好好的,生下來也沒有一點兒缺陷。
孬小情是個能沉得住氣的,打他親爸一出門來接她,她就曉得這位可能跟他親爸認識?也不問,看他親爸的眼神就能看得出來,她一貫是能看眼色的,跟莫局那麽久,這點本事還是有的。
當孬種讓她叫人時,她也不含糊,将金元寶捏在手心裏,叫人看見,直接脆生生地喊了聲:“譚伯伯好?”
堅決不叫譚議長。
惹得譚同挺高興,“還你女兒懂事,曉得叫人,幾時來省城,千萬得到我家裏來玩玩,別不把我話當一回事呀?”
說話間,人就走了。
把這一對親父女可弄得無語了。
尤其孬小情還挺會來事的,非得叫她親爸将事兒說清楚,比如跟這位是怎麽認識的,在哪裏認識的,又怎麽會突然地跑到這裏來——
前面兩個問題,孬種都回答的清清楚楚,至于最後一個嘛,他沒好意思把自己往上頂,覺得人家議長大人是過來看他的,這種想法真沒有,這人得有自知之明,便是今天譚議長大人的話,他們父女倆也權當作是聽一回——聽一回就算。
客套話當真就太可笑了。
孬小情對于她親爸的坦白很滿意。
但是——
孬種到是對她手裏拿着的金元寶好奇起來,也顧不上女兒的驚訝,愣是将金元寶拿在手裏好好看看,這一看,他臉色都變了,刷白的,跟個刷了白水泥一樣,那眼神都變了樣,跟撞邪似的——
孬小情沒空看他,金元寶拿走也沒怎麽在乎,将提在手裏的大包往邊上沙發一放,整個人就往沙發一坐,而是一條腿疊着另一條腿,“有什麽可吃的,餓死了——”在自個家裏,講究形象,她不幹那事。
“小情姐,來碗面嗎?”
那位剛才吓着急吼吼的小徒弟到是機靈起來,趕緊問她。
會下廚,的确是種本事,尤其是男的,最叫孬種滿意,他要選的上門女婿那是就得把他家小情伺候好了,再就是能把他的家業傳下去,按他來說,要求最最簡單,招徒弟頭一樣就會做點普通家常菜。
孬小情點點頭,順便再将視線往她親爸那裏一瞄,見她親爸的手直哆嗦,“你不是得了那什麽的吧,這手抖得這厲害的?”
“呸,你才得那什麽的!”孬種頭一句話就怒斥道,将金元寶捏在手心裏,“這東西,你還敢拿在手裏?”
“什麽東西?不就是個金元寶,就外頭一層,你這裏不是多的都是這種貨色?”她到是沒理解她親爸的緊張,不慌不張地拿起份雜志,翻了翻,又覺得裏面的各種八卦新聞太不靠譜,擡頭看看她親爸,覺得這臉色實在是不太好,才把這事當成正事來看,“瞧你緊張的,都什麽來頭?”
孬種真是急得滿頭汗的,硬是揪起女兒來,也不管她是不是樂意,強拉硬拽的,虧得後面是小情自動配合,才讓他順順利利地将女兒拉入後面的房間裏,還神經兮兮地将門都關上——
更叫孬小情奇怪了,“是什麽了不得的東西?”
“那是譚家的東西——”
把個孬小情鬧得個半死,結果就得出“譚家的東西”五個字?
“他們家裏還缺這樣的?”就是她都不放在眼裏,更別提他們譚家了!
要是擱現在那肯定是不缺的,可以前呀,要是推到以前,于譚家真是再稀罕不過的東西,就是外頭那一層的,就夠讓人掙一年的,要說這話,孬小情真不信,誰掙一年才能掙得來外頭一層,這不是說笑話嘛?
偏說的就是真事兒,譚家現在如日中天,不代表以前也是,尤其是幾百年前的譚家,那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家裏都沒地兒,靠着佃幾畝地種種的佃戶,跟現在的嘛,那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的,距離差的就是一個銀河系也是攤不平的。
就這麽個譚家,就靠着這件物兒起了家,那相當于是譚家的寶貝了,祖傳的寶貝,——還能落在孬小情手裏頭?
能不把孬種驚個半死嘛,他滿門心思地就想招個上門女婿,這不女兒手裏到是拿着課家的祖傳寶貝,能不驚個半死嘛,驚個半死都是輕的,要是依着孬種平日裏的脾氣,他吓跪了都是可能的事。
“唐森給我——”
“屁唐森——”孬種平時不說髒話,認為那太靠口業,這時候也忍不住,“就唐森那種拉皮條的,他能見過什麽好玩意,見的最多的就那些錢,靠女人賣B,虧得他做得出,還能拿這種東西出來?你哄我玩嗎?”
孬小情話都沒說完,就遭遇到她親爸的“無情炮轟”,又想想她親爸說的也是,唐森說着好聽是什麽模特兒公司的,又經營着那什麽的,沒抓之前,誰看到他都是笑咪咪地叫聲“唐哥”,說白了,其實就是皮條客。
“真他給的,”她萬分篤定,東西是她自個收的,也是自個兒開了小金豬拿出來的,要不是唐森給的,她還能自己再變個出來?別開玩笑了,她沒有那種閑心,“我還在想他送我這個做什麽呢,本來關系就一般。”
孬種覺得他自個女兒是個最最實在的,說不是那肯定不是的,總之不會騙人的,跟痛下決心似的,把金元寶再遞給他女兒——孬小情手裏,“你拿着,好歹有機會就給我偷偷地送回那家去。”
要送回去,還不能光明正大的送,還得偷偷的送,叫孬小情也是挺無語的,漫不經心地将金元寶往桌面一面,雙手環抱在胸前,“你好歹跟我說說這東西有什麽要緊的?”
“人家給兒媳的傳家寶——”孬種捂着臉,快哀嚎出聲了,“哪裏是能拿的東西!”
擦擦,這年頭還有給兒媳的傳家寶?這麽老土的事還能發生?
基于孬種的千種要求都弄成一個意思,就是死活得把這個東西還回去,原因沒別的,就孬種聽說過要是不該得的人得了這東西,這姻緣就好不了,他家就小情一個女兒,他本身就是搞的“封建迷信”活動,不管他自己信不信,叫別人相信才是真的,但——
有時候人就容易對自己就會想多了,于是他生怕有了這個不應該得的東西就活活斷了女兒的姻緣線,“趕緊的,找個機會就把東西還了。”
還歸還,就是不能叫人察覺這東西是誰還的。
孬小情表示這個實在是難度系數太大,讓她心裏都發苦,可那是她親爸,不能不當一回事,就得硬着頭皮把東西還回去,要說還東西其實很簡單,最最藝術的就是要怎麽還——最重要一點是不能叫別人知道她手裏頭曾經捏過這麽個玩意兒。
真叫人快成神經質。
下午她還趕回單位,沒碰到陳沉,到是沒費事問他,自有人早就吹她的耳旁風,說是今天陳沉請了病假——據說是感冒了,新來的那小秘書也跟着請假了,估摸是去看他的。
就是孬小情眉頭都不皺一下,還興致挺好的跟秘書們拉扯一通的,這些個都是與她共事過的,都曉得她脾氣,都曉得她在莫局面前的面子,那是羨慕不來的,也就那個新來的小姑娘,也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就曉得要挑事,天天跟個刺猬似的,生怕別人不知道她身上長刺似的——
單位嘛,沒有不精的人,就是看值得不值精一回,別當別人都是傻瓜。
這不,莫局去省城,還特地多帶了個秘書,張玲到是有幸跟了回團,為此挺感激孬小情的,晚上還請孬小情吃飯——
孬小情這個人還挺厚道,不吃最貴的,盡管人家雖然覺得肉疼也會出,但她就是曉得分寸,從來不做過分的事,在港城商貿局誰都知道她最最厚道的人。
誰曾想,她們到是在吃飯,也不知道是出了什麽事,她們的門都給撞開了,驚得兩個吃飯的姑娘都齊齊地看向門口,呃,被驚到的只是張玲,就孬小情那個的,她這個人早就淡定,支援災後重建時,時不時地有餘震,那才叫害怕的,這裏真算不得什麽。
只是——門口被硬生生地撞開,跌進來兩個着國民保安隊制服的小年輕,兩個人看上去像是抱着進來的,其實是打得不可開交的撞了進來,倒在地上了,都還不叫人舒坦,還用腳去踢對方的,踢的都是叫“陰毒”的,踢的可是人家的命/根子。
惹得張玲都是到抽口氣。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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