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029
兩個人怎麽認識的?
話說起來其實很簡單的,不過是一個偶爾見到他的人——那個人就是孬小情,她考上港城商貿局後,就來到這渝陽一起跟着支持災後重建工作,在這裏她認識了很多年輕人,包挺低調的譚琏,那時候的譚琏才從國外回來,幾乎是以最大的熱情投入重建工作中,而他們就在那個時候認識的。
年輕人嘛,工作是忙的,心都是騷/動的,尤其是一大幫子年輕人聚在一塊兒,難免的扯入男女感情之事,比起別人的相對高調,譚琏與孬小情的相對比較低調,即使問起當初與他們認識的那些人來說,也許還沒有知道這事兒。
以至于當孬小情躺在醫院裏根本記不起什麽事時,王小串兒還想打聽些關于那個叫孬小情懷孕的破男人時,一點消息都沒有,本身都是顯得挺奇怪,當這些事擺開在她的面前,她自己也有點懵。
“我們真的是處過?”
她還不太敢相信當初她與他真的相處過。
譚琏當着她的面,大赤赤地脫下西裝外套,裏面是淺色的襯衣,他将袖子卷起來,無端端的叫他的清冷少了幾分,顯得有幾分平易近人的姿态,随意地坐在沙發裏,柔軟的沙發将他整個人都陷了進去,面對她的疑問,僅僅是挑挑眉,掃她一眼,“你覺得我會随便扯這些事?”
她的眉毛跳了跳,怎麽聽都覺得這話跟挑釁似的,反過來想一想,人家是誰呀,随便扯這些說跟她有關系,她有什麽讓他可圖的,就沖這點來說,的的确确沒必要,叫她相信也有點難度——
她只是不敢想,自己跟他有關系,還有孩子,她半點印象都沒有,別嫌棄她冷情,而是她醒來後什麽都不記得的了,只被醫生告訴了她一個結果,她能有什麽母性的自覺?“我難不成一見鐘情?你對我一見鐘情了?”
她開始有些破罐子破摔了,反正都到這一步,她也沒啥可做的,得知道他想做什麽,索性就揚起不太好看的嘴臉,嘲笑他。
跟一開始一樣,他的真心永遠不被尊重,這一下,讓譚琏變了臉,黑色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的小臉,那一張小臉還沒有他的手大,表情有些倔強,又有些絕情,就如當初一樣,他跪在她的面前,求她留下孩子,她不肯。
心一下子受到沖擊般叫他疼得難受,有無數次發過誓別再看她一眼,她就跟幽魂一樣出現在面前,這麽的可惡,偏叫他不能自己,被她這麽一嘲笑,頗有點控制不住地站起身來,——
他不站還好,他一站起來,有種天生的壓力,讓孬小情不由自主地往後退了兩三步,後背已經抵着牆壁,又覺得自己在他面前有些失态,強自鎮定地往前探出一小步,微梗着脖子,有些不服輸的意思。
“真是個壞姑娘——”他的手微微朝前,卻又慢慢地縮回去,要是不仔細,還真不會察覺他這個微細的動作,聲音清冷,聽上去有些許的苦澀,他繼續坐回去,低着頭,像是失去了力氣一般,“我真以為你會留下孩子的,還天真的求你。”
孬小情眼睛瞪得大大的,不知道是不是應該相信他的話,但又找不出什麽值得懷疑的細節,好像跟王小串兒的猜測的她被人抛棄後才出的事不太一樣,似乎是她抛棄了這位人稱太子爺的譚琏?
她有些不太敢相信,不由得笑了起來,那一笑,确實叫她看上去無端端的多了些妩媚之色,炫染了她整個人般的,叫人覺得一下子就耀眼了起來,“我越聽越聽不明白的,到底是怎麽回事的,你到是同我說說呀,別讓我覺得像是白玩了你一次就把你給抛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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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得挺直白,一點掩飾的意思都沒有,人反而朝後,背抵着牆,雙臂環在胸前,雙腿交叉地疊在一起,吊爾郎當的樣兒——還笑嘻嘻地看着他,眼裏全是笑意,一絲假裝的樣兒都沒有。
這姿态一下子就讓他想起從前,可惡的、可惡的,非常可惡的女人,從來不曾允許他說一句兩個人在交往的事,也從來不肯叫人曉得兩個人之間交往的事,他想帶她回家見見老頭子,結果她就是不肯,還老說“分手算了”——
最後一次見面都是幾年前的事了,那時候,他惟一的結果就是得知她已經沒有了孩子,那時候是恨她的,真的,很恨很恨,恨得不能聽到她的名字,聽到她的名字都會頭疼,只是——陰差陽錯似的,他簡直就跟倒在她腳下一樣,看到她就不能自己了。
無數次告訴自己已經過去了,可只有他清楚的知道,這事情永遠都沒有過去,刻在他心上一樣,就連她曾經吸過的煙——那個煙頭他還保留着,從來不肯輕易的丢棄,從南邊到北邊,從東邊到西邊,都跟着他走南闖北的。
“你還是一樣可惡!”他深呼吸一次,叫自己冷靜下來,但還是忍不住質問,質問着多年來壓在心底的疑問,“明明是你找借口接近我的,說愛我的,為什麽一轉眼就變了?”
問她?
她得知道嗎?
現在的孬小情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承受了怎麽樣沉重的感覺,她現在半點記憶都沒有,他說的話,——卻讓她覺得心裏讪讪的,好像有那麽一些愧疚,對的,就是愧疚,——難不成真跟他說的一樣,是她把人甩了?
“我什麽不記得的,你問我這些,我都回答不出來的。”她實話實說,一副愛莫能問的姿态,“你帶我到底是怎麽樣,是想讓我得個坐牢的罪名,還是你讓叫我恢複記憶,叫我曉得我曾經抛棄了的男人究竟是個怎麽樣叫羨慕的男人?”
她就這麽可惡,才不會留手。
“你一點點都不記得的了?”他還擡頭再次問她。
她瞅瞅他,一副瞅神經病的樣子,“我要記得,我問你做什麽?”
明明知道的事實,他還是忍不住問出口,兩個人的過去只有他一個人記着,只有他一個人記着那些歡樂的過往,那些屬于他一個人的痛苦,真心被辜負的痛苦 ,如影随形地追着他這麽多年,他以為會慢慢過去,傷痛會慢慢愈合的,好像只是他一個人的錯覺,他依舊沉浸在痛苦裏出不來,偏她到是忘得一幹二淨,什麽都不記得了,他就跟個笑話似的,——把她的話句句都當成了真,所以才覺得疼,全身都疼。
“你出去——你出去——”
他突然站了起來,抓着孬小情的胳膊,在孬小情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情況下,将她硬生生地拖出門去,“砰”的一聲,重重地關上門,将她隔絕在外邊,反應過來的她錯愕地瞪着緊閉的房門,有種無力的感覺。
“出來就出來,以為我稀罕待在這裏呀?”她對着門,恨恨地說道,“把人突然地弄到這裏來,跟個神經病似的,什麽都不說清還指望我能掐會算的曉得過去的事,真是個神經病——”
她這些話,有些人“參”攻擊的意味,但她沒空理會這個,“騰騰”的下樓,迎面剛好碰到秦慧,秦慧手裏頭剛好提着淺色的熱水瓶,步子輕快地走上來。
“小情姐,你要做什麽去?”秦慧正好給空客房換個新熱水瓶,眼見着孬小情孤身一人的下來,覺得還有些奇怪,本來還想問的,話到嘴邊又縮了回去,“要不要我帶你出去走走?”
“不用了。”孬小情搖頭,表情有些冷淡,這種別人認得她,她一點都不記得人的感覺真是太糟了,以前沒覺得是因為她沒有碰到過,現在碰到了,認為自己以前那種覺得忘記了就忘記了的輕松想法簡直就是種傻子想法,“我就在邊上走走。”
但走了一步,她又覺得自己不能同譚琏那個家夥在同個房間待了,先別提他再讓不讓進是一回事,她願不願意進才是頂頂重要的事,“那個,能給我安排另一個房間嗎?”
秦慧剛好說好,可她不是個笨姑娘,她思及這兩個人剛才的樣子,想着肯定是鬧別扭了,要是分手了總不會一起來這裏的,于是她就把腦袋肯定的想法換成否定的,忙着搖頭,還一臉的抱歉,“小情姐我們這裏太小了,再加上今天是渝陽地震紀念日,客房都給訂滿了,實在沒有空房了。”
說的跟真的一樣,她手裏的熱水瓶正好要拿去壞掉的那個空房間。
但孬小情真沒注意到這一點,她不是非得為難人給她想辦法的人,強行為難人,也不是她的做事準則,她一貫是個善解人意的,只是這回的善解人意真沒上,她一點都沒察覺出來這位叫秦慧的小姑娘是想讓他們別鬧“別扭”而故意說沒有房間的——
世人都認同“床頭打架床尾合”,她還後知後覺地走出這家沉舊的賓館,看着周邊的房子,還是沒有半點印象,好像她的腦袋從來就沒有出現過這種東西,直直地朝前走,路邊種着樟樹為行道樹,已經稍稍長成的架式,葉子嫩綠,随着微微的風顫動着,鼻間仿佛還能聞到一股子香味,街道兩旁的早餐店已經營業,陸陸續續的有人過來吃早飯,聚坐在一起,或者是獨自坐在一桌吃得正香——
她都覺得有點餓,可她沒錢。
包都叫譚琏給收走,她身上別提有什麽東西了,什麽都沒有。
連想吃個早飯的錢都沒有,這可惡的譚琏,還說好可惡呢,分明他才是最可惡的,誰曉得他是不是覺得唐森現在胃口太大,想要搞死了唐森的——她頗具“惡意”的将人故意往壞裏去想,但還是大赤赤地要了碗桂圓蛋湯,還有一屜子小籠包,當早飯。
沒錢就不能吃早飯了嗎?
她才不信的。
大不了找秦慧。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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