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毛筆和鵝毛筆

其他人被夙晨熏陶了這麽久,再加上炎黃的人天生“奸詐”,他們瞬間就明白了夙晨的意思。

報仇是其次的,和對方同歸于盡那是走到絕路的時候才會想的事。現在華夏最重要的是繼續發展壯大。

當夙晨教導他們兵法的時候,告訴了他們海外那些動作十幾萬人上戰場的故事之後,他們的眼光就不再只放在這片他們目前腳步能達到的地方。

和中部大部落比起來,外面的人才是真正不死不休,沒多少善良餘地,落後就一定會挨打滅族的敵人。

他們甚至懷疑,之前先祖們打的所謂天神,是不是就是這片大陸之外的人。

因為那群人比他們更厲害,所以才仿佛天神一樣。

夙晨在得知他們的疑問之後,故意把他們往這方面引導。

比起用一個以後見不着面的“神靈”作為敵人,将來看得見摸得着的敵人,才更能激發這群人的危機感。這也更符合自己唯物主義的理念。

所謂神靈,不過是比我們強大的生靈。現在說什麽外星人或者高維生物都太遙遠,大海另一邊的強大勢力,更符合他們的認知。

有了一個海外的敵人,有了“神靈”可能卷土重來的危機感,他們對中部大部落的惡感少了許多。

大家雖然祖先有深仇大恨,但那都是過去的事了。現在大家都這麽弱,天神再找到辦法來到這片地方,估計就不會想着扶持一個實力,和中部那群大部落結盟。

以前神靈原因結盟,那是已經被華夏國給打敗了,不得已才做出的唯一的反撲。

何況,當初那群人想争老大,才腆着臉當人族的叛徒。現在他們已經是這地方的老大,不一定會願意再認別人做老大。

所以如果再發生一次“神戰”,中部大部落很有可能會成為他們的同伴。

雖然這麽一想,三個部落的人心中都很膈應。可作為首領,不就是要忍着個人情感的不适,尋找最适合部落的道路?

三個首領召集部落裏的人商量之後,他們首先做的事,就是在得到夙晨允許之後,将華夏聯盟并稱“華夏族”,給來探訪的人一種“這三個部落原本屬于一個一個部落”的錯覺。

“我們本來就屬于一個族。”東川道。

其他人紛紛點頭。沒錯,當時咱們本來都屬于華夏族,華夏國。

統一口徑之後,他們開始讨論,要怎麽展現出自己優越的一面,還不引起別人的警惕。

“把鐵器都換下去,把青銅器拿出來。”鳴砂首先提議,“大部落有青銅器,他們雖然會在意,但不會過高估算我們的實力。”

霞想了想,道:“布夠用嗎?我們能都換上麻布做的衣服嗎?”

數在心中計算了一番,道:“現在每家人都有一套布做的衣服可以穿。我們可以提前換好。”

“陶瓷都擺出來,巫說,這是我們和大部落主要交易的商品。”丹巫用拐杖杵了一下地面,“農具全換成石頭和木頭,不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已經連農具都已經用金屬制作。”

“只展現出他們有的東西?”天青明白了這場會議的基礎思路,“但這樣并不能達到巫的要求。”

其他人紛紛陷入沉思。

沒錯,巫說要展現出我們比他們優秀的一面,但又不能讓他們産生警惕。

現在華夏比中部優秀的地方不多。陶瓷算一個,但或許他們也已經有了;鐵器肯定算,但這種東西肯定必須藏起來,不能讓他們過早發現。

其他的,他們才剛開始種植和養魚,穗部落和牧部落肯定比自己強,無法拿出來炫耀。

鴻當所有人都想不出主意的時候,才開口:“我們華夏比其他部落強的地方不是這些細枝末節,而是更根本的東西。”

“有了這個東西,我們才與其他部落與衆不同,那才是華夏族真正的傳承。”

鴻說得雲裏霧裏,其他人迷茫了一會兒,腦袋裏突然出現了一個念頭。

“鴻,你的意思是……認字?”數問道。

鴻點頭:“具體來說,是文化。巫教導給我們的,似乎和生存沒多大關系的文化。”

“讀書識字,樂器舞蹈……這些都是巫口中的‘文化’。”

“種地織布,武器和陶瓷,這些都是每個部落都能很快學會的事,不代表每個部落的差異。巫一直對中部大部落那樣以某一項技藝為自己部落命名的事很反感,說他們就是在搞技術封鎖。”

“不以技藝為自己部落的特色,那麽部落和部落的區別在哪裏?我想,就只有文化了。就算他們也讀書,也識字,也演奏樂器,但我們的生活不同,所表現出來的文化應該也不同。”

鴻一席話之後,其他人紛紛贊同。

文化的确是華夏與其他部落完全不同的地方。而且以後其他部落有了文化,也肯定和華夏不同。

“大部落有樂器,也只有貴族知道的和我們文字類似的符號,但我們華夏顯然比他們厲害多了。這個好,不但能表現出我們的厲害,也不會讓他們太過警惕。”鳴砂笑道,“我們該怎麽做?”

“不用多做什麽,和平時一樣,該幹活的時候幹活,想演奏的時候演奏,願意去廣場鬥樂的就鬥樂。”鴻道,“自然最好,太刻意,他們會看出來。如果你們想搞得隆重一些,就把那幾個自發組織的鬥樂比賽挪到他們來參觀的那幾天。”

“除了樂器,我們還有其他能展示的文化,一并展示出來。也可以讓他們直接去學校參觀。”數提議,“讓他們看看,我們的文化不是故意裝給他們看的。”

“展現這些就夠了,燒制陶瓷、磚瓦和鋼鐵的地方一定要保密,不能讓他們發現。”天青提醒道。

“殼子和巫的兩只兇獸首領需要藏起來嗎?”霞問道。

“沙雕和大師兄一直跟着巫,巫知道該怎麽做。”鴻道,“你繼續帶着殼子狩獵和捕捉魚苗,不用為了這些人打亂我們每日的生活安排。”

鳌巫深深舒了口氣:“他們發現丹部落和鳌部落已經合成一個族,恐怕還是會忌憚。”

“忌憚就忌憚,忌憚是應該的,不然怎麽讓他們老老實實的和我們做生意。”鳴砂握緊了拳頭。

去大部落和談的經歷,讓他對提升部落的實力這件事十分執着。

“我們要怎麽和他們解釋,我們什麽時候合并成一個族?”東川皺眉,“去年丹部落還和青苗接觸過,鳴砂也剛從大部落回來。”

“為什麽要解釋呢?”鴻輕笑道,“就算他們詢問,我們又憑什麽和他們解釋?”

“不解釋?”東川驚訝,“那我們該怎麽回答?”

“我們一直都是一個族,我們一直都屬于華夏。”鴻沉聲道。

東川嘴皮子動了動,想說什麽但沒說出口。他眉頭緊皺,思索着鴻這句話的含義。

“保持華夏的神秘感,也是增加他們對我們的忌憚,但又不至于因為這個忌憚來攻打我們的一種方式?”不愧同是絞盡腦汁生存至今的炎黃人,數立刻就猜到了鴻話中未盡的意思。

東川嘆了口氣,抱怨道:“鴻,你能不能話只說一半,還讓我們猜來猜去?”

“我若把什麽都說完了,還叫什麽商量?”鴻笑着搖頭,“你們別想偷懶,繼續完善其中細節。”

東川嘴角抽了抽。鴻這性格,怎麽和巫越來越像了?巫也就罷了,鴻怎麽也一副老師的模樣,總想點撥別人?

……

将有其他部落來訪的消息傳遍整個部落之後,三個部落的人都有點緊張。

即使首領告訴他們放輕松,就像是平常那樣工作生活,頂多注意一下形象,在別人來訪的時候,穿上自己新作的麻布衣裳。他們仍舊沒辦法不聚集在一起讨論這件事。

部落裏有的人想展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有的人則擔心顯露太多會引起大部落的窺伺。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在活幹完之後,經常聚集在一起争論。如果争論不出結果,他們就會拿出自己的樂器來鬥一鬥——打架受傷會影響之後的工作,言語過于傷人會影響感情,還是鬥樂最省事。

在鴻的提議下,他們在祭壇廣場上立了個大箱子,部落人可以将自己對于這次其他部落的人來訪的意見和建議投入箱子內,以供部落首領參考。

為了提高建議門檻,減少整理意見的工作量,鴻要求,每條建議必須多于一千字。為此,鴻專門印刷了有一千個小格子的提意見專用紙張,必須寫滿紙張的要求格子,才能将紙張投入箱子內。

夙晨看着鴻印刷的格子紙總覺得很眼熟。他一拍大腿,這不是他小學時候用的作業本嗎?

鴻你可真是個天才。

夙晨拍拍腦門,想起以前的作業本,那麽他是不是該教教書法了?

讀書識字只是起點,書法可以陶冶情操,而且規範的書寫也能進一步提升文字的傳播效率。

說起書法,就必須提到書寫工具。

硬筆書寫工具最終取代軟筆書寫,成為普遍的書寫工具,軟筆書寫最終成為藝術的原因,是因為硬筆書寫更加容易掌握,更加容易推廣。

鋼筆大規模推廣,所需要解決的技術中最難的是筆尖技術。筆尖上焊接銥粒合金後,鋼筆的耐磨、耐腐等技術問題被解決,鋼筆才逐漸被推廣。

之前僅僅用鋼制的筆尖太容易磨損,鋼筆歇一段時間就得被淘汰,對于大部分人而言,書寫的成本太貴。

雖然之後的低端鋼筆也有直接用不鏽鋼做筆尖的,但現在部落裏冶煉鋼鐵的技術,連不鏽鋼都做不出來。

不過鋼筆仍然可以做,只作為巫和首領的書寫工具,或者對在學校裏成績好的人的獎勵也不錯。

鋼筆因為造價昂貴不能推廣,那麽現在能推廣的低廉的書寫用具,就只有鵝毛筆和毛筆。

鵝毛筆和毛筆,都是很好的書寫工具。雖然毛筆才是方塊字的傳統書法用筆,但都到了異世界了,前一個世界所有的文化都是夙晨的故鄉文化,要傳承都可以傳承,不用分彼此,只需要看哪個更方便。

“我其實不太會用毛筆。”夙晨嘟囔。

好吧,他個人的原因,也讓他不可能只推廣毛筆。

“兩個都教好了。”夙晨輕描淡寫給學校裏的學生們再次增負。

現在學生們大多用炭筆,也就是相當于夙晨小學時候用的鉛筆。鉛筆的字跡容易被擦掉,在書寫需要保存的正式文件的時候,還是墨水筆更好用,也更适合文化的傳承。

鵝毛筆也罷,毛筆也罷,都學不好嗎?兩個都試試,哪個好用就用哪個。

反正夙晨現在還用炭筆。

鵝毛筆和毛筆的制作都不難,夙晨很快就做出了幾支鵝毛筆和毛筆,讓鴻試用。

夙晨雖然毛筆字寫不好,但怎麽用毛筆還是知道的。他将毛筆的用法教給鴻之後,鴻嘗試了幾次,就掌握了訣竅,寫的字不算多好看,但大小都差不多一致了。

夙晨啧啧稱奇。當硬筆書寫替代軟筆書寫之後,毛筆字也成了一種藝術。所以只要是藝術,鴻的學習能力都很驚人嗎?

“毛筆比鵝毛筆好用。”鴻道,“毛筆的材料也比鵝毛筆好找。”

只要是稍稍堅韌一點的毛都可以制作毛筆,長毛的動物比長羽毛的動物好抓多了。

夙晨擔心鴻因為毛筆寫出來的字更符合他的審美,評價不客觀,又多找了幾個人來評測。

他們寫完之後,都表示毛筆在書寫方面更好用,但鵝毛筆可以用來畫圖。

其中數用力過猛,把鵝毛筆往紙上一壓,鵝毛筆筆尖就完蛋,氣得她當時臉色就清了,如果不是旁邊有這麽多人在,夙晨惡意揣測,數肯定要破口大罵了。

根據這些人的意見,夙晨整理了毛筆比鵝毛筆優越的地方。

首先,毛筆不挑書寫材質,無論是木板、石頭、脆弱的紙張,都能書寫;而鵝毛筆只能在堅韌但比較光滑的紙張上書寫,在粗糙的表面寫字鵝毛筆完蛋,在脆弱的紙張上書寫紙張完蛋。

其次,兩者都是蘸水筆,毛筆能蘸的墨水比鵝毛筆充足多了。學會怎麽用毛筆之後,紙小一點,毛筆蘸一次水能寫很久,而鵝毛筆毛管就那麽細,幾乎寫一個字就要蘸一次。

綜上所述,毛筆作為書寫工具,比鵝毛筆好用太多。

夙晨這才想起,好似鵝毛筆必須配備羊皮紙,羊皮紙珍貴稀有(且味道極其難聞),所以西歐貴族中都有許多文盲。

而且西方是字母文字,可以寫連筆,筆劃很少,所以鵝毛筆蘸一次水可以寫一行,不像寫方塊字,可能一個字沒寫完就沒水了。

華國古代似乎也用過鵝毛筆,最後被毛筆淘汰了。看來在自來水鋼筆發明之前,蘸水筆中,毛筆的優越性的确大許多。

毛筆成為華國這個封建王朝中估計文盲率最低的國家最主要的書寫工具,是必然的。

不過鵝毛筆也不是毫無用處。硬筆在制圖的時候,比毛筆方便許多。雖然用炭筆也能達到這個效果,但炭筆作畫太容易模糊,別說保存,在傳遞的過程中,圖紙可能就不準确了。所以鵝毛筆,可以說是工匠必備了。

黑石就對鵝毛筆喜歡得不得了,走之前還問夙晨要了幾支揣着,說回家就把圖紙用鵝毛筆重新畫一遍。

最終,所有人都認可,毛筆和鵝毛筆都得學。毛筆用來寫字,鵝毛筆用來作圖,兩者不沖突。

夙晨原本只是惡搞“兩個都要”,沒想過給學生增負,沒想到商量之後,大家都認可“兩個都要”。

夙晨在心裏幸災樂禍的嘆氣。這可不是我故意為難學生。

“晨,你是不是也該練練字?你的毛筆字比剛學毛筆的我寫得還難看。”當所有人走之後,鴻摸着夙晨的軟乎乎的頭發,語重心長道。

夙晨⊙_⊙。企圖萌混過關!

“晨,你作為華夏最重要的巫,以後有許多時候需要你展示你的書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給其他人題字這種事嗎?”

“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當着他們的面揮舞着毛筆,寫出一個個漂亮的字,這不是宣傳我們的文化的好機會嗎?”

鴻雖然認為瞪大眼睛裝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沒有被夙晨蒙混過關。

夙晨表情糾結。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筆字寫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會一點水墨畫什麽的。當他們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噓裝逼的時候,他酒過三巡,拿着大毛筆歪歪斜斜來到鋪好的紙張或者幹脆牆壁錢,揮毫潑墨,肆意揮灑,寫出一個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畫出一幅幅雄壯秀麗的山水,那裝逼度,絕對比嘴裏瞎逼逼厲害多了。

他都能想象,在這個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筆字好難啊_(:з」∠)_。夙晨默默的卧倒,并把枕頭擱在了自己的臉上裝自閉。

夙晨其實正兒八經學過毛筆字。

小學一到五年級,他整整學了五年的傳統書畫。

每個周末,他都背着紙筆墨水瓶去興趣班報道,別的孩子在開開心心玩耍,他在皺緊眉頭寫字畫畫。

五年之後,他的老師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訴他的父母,說別再浪費錢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畫還不如剛進班學習半年的人孩子強。”老師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說話很直接,不怕得罪人,“這個學習,還是得看興趣。強扭的瓜不甜,你們看晨晨喜歡什麽,就讓他去學什麽吧,書畫他真的學不好。”

之後夙晨如願以償進入科學興趣班,并一路跳級,早早進入大學,為科學家的夢想而奮鬥,然後末世到來……

咳咳,末世到來什麽的就不說了。總之,夙晨雖然不感興趣,也老老實實上了五年的書畫興趣班,所以才知道怎麽正确挑選和使用毛筆。但他真的沒這個天賦啊。

夙晨的枕頭被鴻丢掉,夙晨整個人被鴻抱起來擱懷裏,以避免夙晨繼續裝逃避的沙雕。

“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學。”鴻根本不給夙晨拒絕的機會,直接決定。

夙晨嘴一癟,一口咬在鴻的肩膀上磨牙。

雖然他知道作為巫,把字練好很有必要,字也是一個領導者的臉面,所以鴻也知道他不會拒絕。

但還是好生氣!

早知道他就不心血來潮弄什麽書寫工具了!毛筆這東西不都是發展到封建社會才出現的嗎!現在這麽早出現幹什麽!等他死了一兩百年之後再出現毛筆不好嗎!看!現在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不想練字……”夙晨很生氣,非常生氣,無能狂怒!

鴻哭笑不得。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夙晨在明明知道怎麽做才好,也已經默認的前提下,還如此抗拒。

鴻都差點說“不學就算了”,但看夙晨的神情,他知道夙晨其實很想練一手好字,給大家做榜樣,所以才會暗示他,讓他幫忙監督。

但明明這一切都是夙晨自己授意的,夙晨卻一副不情願至極的模樣,這還真是……鴻想了半天,都沒想到适合的詞語來形容夙晨。

看來他還得多讀書。

……

于是,其他部落的商隊還沒來,夙晨已經沒心情去想什麽炎黃什麽華夏第一次出現在其他人面前的事了。

他每天蔫嗒嗒的拎着一根毛筆,蘸着大缸裏普通的水,在木板上練習寫字。

夙晨很後悔,他真的很後悔,他以前不該把什麽王那啥寫完了十八缸還是多少缸的水就成了書法家的故事講給鴻聽。

鴻突然想起了這個故事,給他打造了好大一口缸。

“十八缸太多了,寫完這一口缸的水就差不多了。”鴻也拿起毛筆,和夙晨一起學毛筆字。

夙晨那一瞬間,真的很想哭。

巫陪着炎黃首領練習寫字(其實真實情況正好相反)的事傳出之後,部落裏掀起了學用毛筆的熱潮。這倒是意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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