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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有什麽事就說吧,別瞞着我。”
躺在病床上的少年穿着藍白相間的病號服,單薄消瘦的身體看上去極為脆弱,纖細白皙的脖頸仿佛一碰就斷,他慵懶的倚在雪白的被子上,黑色的碎發軟軟的趴在額前,精致的眉骨下是一雙清澈無辜的眼眸,少年的幹淨清爽猶如夏日裏晨起的微風,帶着一股青草的香氣。
他看着椅子上的人,抿緊了紅潤的唇瓣,語氣有着不符合外貌的老道與成熟,“打我清醒過來也有三天了,這三天你就沒回去過。”
“望舒……我……”和少年說話的是一個看上去二十七八的女人,擁有着刺眼的美豔,讓人能瞬間由她聯想到禍國殃民的妖妃,“我……”
女人吞吞吐吐,說不出來話。
“小姨,你只要不跟我說,你和我姨夫離婚了,我什麽都能接受。”
“……離了。”
望舒盯着她,細白的手指緊握着,心裏忽然升起一種不祥的預感,“什麽時候離的?”
林紅心虛的偏過頭,不敢直視自己的外甥,“就,就你剛昏迷那兩天。”
“操!”望舒忍不住爆了粗口,随後便一直咳嗽,臉漲的通紅。
他罵人也是氣急了。
望舒今年十八歲,六年前他父母在出差回家的路上車禍身亡,留下了兩套房産和二十年以來兢兢業業工作的存款,以及一筆賠償金。
這些錢夠普通人一輩子衣食無憂。
一時間,望舒那些親戚全都蜂擁而至,想要成為他的監護人。
而年幼的望舒卻選擇了他剛結婚不久的小姨林紅。
林紅是個美人,是一個貪圖富貴的美人,她憑借自己的美貌和執着,在三十歲那年成功的嫁入了豪門,那是真正的豪門,在京城這種卧虎藏龍的地方也是能叫的上名字的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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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步登天的林紅,望舒手裏這丁點財産,她還看不上。
林紅無子,除了讨好老公以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望舒身上,她是疼愛望舒的,可……并不是教育望舒成為國家棟梁,而是整日帶着望舒出入各大商場美容院還有小姐妹們的派對下午茶,望舒模樣精致,嘴甜乖巧,林紅帶出去也特別有面子。
望舒本就是父母老來得子,從小備受寵愛,是被捧在心尖尖上養大的小孩,父母死後又碰上林紅這麽一個毫無三觀可談的監護人,好好的孩子,長歪不稀奇,十幾歲的望舒越發早熟,看同齡人的眼神活像看智障,在學校打架惹事頂撞老師是常事,小事情林紅出面解決,大事情姨夫打個電話解決,這讓望舒意識到,錢和權利的重要性。
十五歲的望舒開始給林紅出謀劃策,教她該如何拴住丈夫的心,如何解決丈夫外面那些女人。
他的主意總是有效。
望舒告訴她,姨夫總在外面沾花惹草,她應該為自己留一條後路,林紅便暗暗的存了許多私房錢,全部交給年僅十六歲的望舒,望舒便拿着這些錢投資房産股票,也總是能賺錢,至此,地位颠倒,望舒成了林紅的監護人。
若不是他一直在林紅背後出謀劃策,樂于作天作地的林紅早就被掃地出門了。
看,現在他不過是昏迷的三個月。
離婚了。
讓望舒生氣的不是離婚,他老早就做好了小姨離婚的準備,都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手頭裏的這些錢只要林紅能安分點,足夠他們惬意的生活。
可望舒知道,現在不能了,三個月時間,沒有人管束,以林紅的消費水平,能把他掏空。
“望舒,你沒事吧?我去找大夫!”看望舒咳的兇,林紅有些急了,起身要離開病房。
望舒是她的主心骨,兩個人狼狽為奸多年,沒了望舒,她過的也不好。
望舒一把握住她的手,拼命的壓制住自己胸口的癢意,勉強說出一句完整的話,“我問你,這三個月你怎麽過的。”
林紅知道他在問什麽,只得老實交代,“我……拿了你家的存折,賣了股票,還有房子……不過你家那套房子和新東方的那套房子我都沒動!”
“你有病吧!”望舒真的要吐血了,他松開自己的手,緩緩躺在床上,長長的睫毛止不住的輕顫,望舒深吸了口氣,還算冷靜的指使林紅,“去,叫醫生。”
不生氣,他好不容易活下來,他的命很寶貴。
林紅如獲大赦,趕忙跑了出去,望舒聽着急促的腳步聲,生無可戀的看着白色天花板,不必再問林紅,他已經清楚哪些錢去了何處。
他住的醫院,VVIP病房,林紅離婚,為了維護在姐妹面前的臉面,花銷只會比平時更甚。
望舒有些頭疼,他不明白自己的人生怎麽就這麽坎坷。
沒人知道,他昏迷的這三個月裏到底經歷了什麽。
……
望舒只是一時氣急,并沒有什麽大礙。
三天後,身體漸漸恢複的望舒出院了。
不出院他就得傾家蕩産。
“望舒,要不你留在醫院觀察幾天吧,我……我把車賣了,醫藥費還是能……”
“你別說話。”望舒裹着林紅車上的毛毯窩在副駕駛,呆呆的看着窗外,繁華的城市讓他感到陌生極了。
很快,車到了望舒家樓下,“望舒,你先上去吧,我去給你買點吃的。”
“嗯……”望舒很清楚,這頓飯又是不少錢,可他現在沒心思管。
回到家,望舒看着一室狼藉,不由佩服林紅。
得傻到什麽程度找個存折能把家翻成這樣。
望舒走到卧室,他的手機和充電器還扔在那裏,三個月前,他躺在床上,一邊充電一邊看一本名為種田之地主的小說,結果因為手機漏電,穿進了那本小說裏……
望舒昏迷的那三個月,其實是穿越。
種田之地主是一本男頻小說,主要講述了一個農民王大貴穿越到古代,奮發圖強,種地産糧,一步一步腳踏實地,從家徒四壁開始,成為米面商人,用賺來的錢繼續買耕地,增加糧食産糧,養活了半個國家的百姓,沒幾年就富可敵國,成為了古代大地主,還迎娶了公主。
望舒穿越成為那個和他長相一樣的罪臣之子時,王大貴已經富可敵國了,國家已經非常富饒了,而他則被流放到荒蕪之地,差點被餓死在國家給分配的那間茅草屋裏。
準确的說,那個罪臣之子已經被餓死了。
罪臣之子要面子要尊嚴,哪怕被餓死他不吃嗟來之食,他可以吃,望舒沖着隔壁潑辣老婦人裝乖賣笑,讨來一個馍馍,就着渾濁的井水,勉強填飽了肚子。
看着外面屬于他的一畝三分地,望舒覺得他不該吃那個難吃至極的馍馍,左右都得餓死。
是老婦人和家中兒媳婦說的話激起了望舒的求生欲。
她們說,今年是永歷十八年,王大貴要娶公主了。
望舒清楚的記得,小說結尾時,是永歷二十一年春,公主生子。
他有種感覺,只要等到小說結尾的那一天,他就能回去,而在這三年時間裏,生存才是關鍵。
望舒不會種地,也不願意頂着大太陽東奔西走,在這個只有出力氣才能吃上飯的鬼地方,他只能靠偷別人家的玉米土豆,厚着臉皮蹭吃蹭喝才能謀生,有王大貴這個糧食大亨在,哪怕是這種貧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望舒長的俊,嘴又甜,家裏寬裕點的也願意給他個馍馍吃。
賴上楊硯是一個巧合。
誰讓楊硯會打獵,誰讓他家房檐上挂着兔子肉了。
望舒吃不到肉實在是太饞了,他一個沒忍住,夜裏偷偷溜到楊硯家院裏偷兔子肉吃。
頭一次被抓住。
一米九的漢子,單手把他拎起來,一下子掄到肩上,一言不發的往外走,要把他送到官府去。
望舒怕極了,他聽說牢裏都是耗子,半夜裏咬人,像他這麽瘦的,一晚上就能吃的只剩骨頭。
望舒可以死,卻不想死的太慘,他扒着楊硯的肩求饒,楊硯不理會,他覺得委屈,自己原本衣食無憂的,怎麽就到了這樣一個破地方,越想越傷心,把楊硯的肩頭都哭濕了。
楊硯停下腳步,猶豫了一下,把他帶回了家,給望舒做了一道青椒炒兔子肉,還給了他兩個白面饅頭。
這是什麽好日子啊,望舒仗着他心軟,一口一個哥,死皮賴臉的在他家住下了。
楊硯有好多錢,他攢下來要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小日子,十裏八村的媒人給他尋摸了好幾個黃花大閨女,他都沒看上。
望舒想了想,楊硯這要是娶媳婦了,他和楊硯非親非故的,還怎麽在這蹭吃蹭喝啊。
或許是這個原因吧,望舒洗個澡,爬上了楊硯的熱炕頭,白嫩的長腿盤上楊硯健壯的身體,他對着楊硯說,“我給你當三年媳婦成不成。”
涼涼的月光下,楊硯盯着他看了良久,點了點頭,“成。”
和楊硯膩在一起的三年,生活并不是錦衣玉食,但望舒也沒有吃什麽苦,他不願意上旱廁所,楊硯就天天給他倒痰盂,除了把望舒按在炕上幹那事的時候兇了點,簡直是百依百順。
望舒懶得出去,也不和旁人接觸,楊硯白天出去打獵,他自己無聊,等楊硯回來,夜裏睡不着覺的時候,憋不住左一句右一句的和楊硯說話。
說了三年,他那點事,楊硯該知道的都知道了,鄉下漢子老實,一個字都不和別人說,望舒絲毫不怕哪天醒來被村裏那些人當成什麽妖魔邪祟一把火給燒了。
永歷二十一年春,躺在炕上看話本的望舒忽然頭疼,正給望舒蓋涼棚的楊硯急忙放下手裏的活計背着他去找大夫,望舒趴在他寬厚的背上,知道自己要走了,頭疼的眼淚順着臉頰往下滑,“哥,我走以後你別記挂着我,再找個媳婦好好過日子,我也忘了你,成不成?”
“不成!”
“不成,不行,說好了三年媳婦,你可……別貪得無厭……再說,我,我想回家……我家那邊可好了,那才是我該過的日子……別讓我過的良心不安……”望舒的聲音越來越小,他疼的喘不過來氣,緊緊捏着楊硯的粗麻布衫子,用盡渾身力氣問他,“你好好,過,日子,成不成……”
楊硯答應的事,就一定能做到。
可望舒沒能聽到楊硯的回答,當他再睜開眼睛,是慘白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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