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加滿碎冰的茶褐色朗姆酒在昏暗的燈光下流光四溢,寒氣凍結了杯壁,沿着灼熱的皮膚漫延滲透進骨血,随着飲酒人仰頸的動作迅疾地流淌進喉嚨。

冰火交戰,冷熱相克,飲酒的人卻渾然不覺。

他隐約感覺額前籠罩下一片陰影,眼神迷離地仰頭看去。

白色寬大的襯衫,細瘦的牛仔褲,額前的碎發依舊打理得清清爽爽,身形清瘦,他一只手就能環抱過來。

居彬的大腦瞬間充血他狠狠地握住那人的腰,把他一把拖過來,壓在吧臺上。

他隐約能感覺到原本慢騰騰擦着玻璃杯的酒保驚慌地退後了一步,驚疑地看着他們,但他什麽都不管不顧了,眼前只有這穿白衣的熟悉的身影,對那人再次離開的恐懼瘋狂地支配了他的大腦,他一用力就将嘴唇貼了上去。

嘴唇冰涼清薄,形狀姣好,但全然地陌生。

身下的身體也清瘦得過分,臉頰骨骼優雅,卻沒有柔嫩的微微嘟起的嬰兒肥。

居彬一下子清醒了。

他立刻直起身來,退後一步,眯着眼睛看清了躺着的人的面龐,心頓時冰涼了大半。

躺着的人慢慢地直起腰來,悠閑地滑落着坐到高腳椅上。臉上并不羞赧,也全無後悔懊惱之色,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穿上褲子就不認人了?”

居彬頭痛欲裂,嘴巴緊緊地抿成了一條直線:“你是故意的。”

安晨聳聳肩:“我什麽也沒做,是你主動抱我的,不是嗎?”

居彬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轉身向外走。

安晨高聲道:“我難道說錯了?需要我幫忙澄清抄襲的時候就對我和顏悅色,澄清完了就一腳踢開,這就是你居大設計師的做人準則?”

居彬停住腳,毫無笑意地扯了扯嘴角:“你要去跟媒體說什麽,随便你。”

“程小天喜歡上陳錦征了,被你養了三年的程小天這樣輕松地就被一個甜言蜜語的花花公子拐跑了,你嫉妒得快瘋了,我沒說錯吧?”

居彬面無表情。

“真可惜,你這樣辛苦地隐瞞一切,不願意讓程小天接觸到一絲一毫會讓他不開心的事情,可他似乎并不領情啊,”安晨譏諷地說,“不僅如此,你還暴露了自己最陰暗可怖的一面,把他軟禁了整整半個月,他現在對你,恐怕只有敬而遠之的想法了,這可如何是好呢。”

居彬毫無反應:“說完了?。”

安晨咬牙道:“你大學畢業前夕因為畢業設計抄襲、賄賂教授的事,你以為別人不知道?”

居彬還是語調平平地說:“随便你。”

轉身就走了。

安晨半眯着眼睛看着居彬消失在酒吧大門後,仰頭看了看天花板右前方的隐蔽角落。

那裏,一個小巧精致的攝像頭正精準地對着吧臺,沉默地記錄着一切。

安晨撥通了電話,語氣冰冷,充滿了報複的快感:“最遲明天,我就要見報。”

居彬漫無目的地沿街走着,他看到街道旁開着的充滿甜蜜奶油香氣的面包房,最上面擺着一排精致的巧克力甜甜圈,濃郁的黑巧克力醬上撒着五顏六色的糖霜,下意識地就買了下來。買完才反應過來,程小天已經離開他了,而他一向對甜食無感,家裏并不需要采購這樣一份甜膩的糕點。

酒精的作用再次襲來,他大腦混亂茫然地在路邊長椅上坐下,用雙手撐住了疼痛欲裂的頭。

安晨說得沒錯,嫉妒心像一場大火,已經燃燒得讓他發瘋了。

其實哪裏是什麽害怕程小天不相信自己,其實只是他的嫉妒心在作祟而已。

看見他捧在心尖上的寶貝被陳錦征按在身下的那一刻,他大腦充血得一塌糊塗,什麽理智都燃燒殆盡了,腦子裏只有殺了陳錦征的想法。

真正的、自私又強勢的他,程小天從前從來沒有見過。

什麽懷疑、猶豫、疏離,都無所謂——他并不在乎程小天怎樣看他,但程小天要是動了離開他的念頭,無論使用怎樣的手段,他都會義無反顧。

那十五天的日子裏,身體裏的魔鬼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到後來,他已經感覺不到自己了,所有的意願都被嫉妒心支配,驅使着他一次又一次地傷害那個人。

他用從未有過的刻薄挑剔的言辭評判他、否定他,嘲笑他的愚蠢笨拙,在他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仍舊強硬地壓着他做愛,直到他虛脫無力地暈過去。

他看見他的眼睛,依舊承載着滿滿的單純信任,雖然那單純被悲傷浸潤得染上了青黑陰郁的色彩。

他終究還是走了,在陳錦征騎士般的護衛姿态下。仿佛他們才是相愛許久卻被怪物阻撓的戀人。

而他,變成了那頭瘋狂的、毫無理智的怪獸。

程小天被陳錦征安排在公司裏整理文案,做裝訂合約書、整理活頁夾一類的工作。

陳錦征公司裏的人大都是原先從陳閱的本部派下來的,精英中的精英,無論平時如何嬉笑打鬧,工作起來基本都是非常嚴肅認真的性格,足以看出陳閱對自己這個弟弟有多重視。

只是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對初來乍到的程小天視若無睹,不會刻意排擠但也懶得主動招呼他。程小天起先不明白為什麽,後來有一次下班後返回公司拿東西,走到樓梯拐角的時候偶然聽見公司的兩個男性員工說笑的聲音:“這個月第幾個了?”

“來過公司的就這一個,誰知道陳少這次能堅持多久。”

“之前巴掌臉細長狐貍眼、走路妖妖俏俏的那個男演員,我老婆昨天晚上看電視劇的時候看見了,在裏頭演太子,”一個男聲語帶笑意地說,“還記得麽,那次硬說營銷部的小姑娘勾搭老板,使性子摔了營銷部總監茶杯的那個。”

“怎麽不記得,老鄧頭當時臉都綠了,”聲音刻意地壓低,“那男演員是不是從跟陳少交往之後開始火起來的?我侄女最近喜歡他喜歡得跟着了魔似的,求我要簽名要了好幾次。”

“要說那個,雖然能作了點,但盤兒亮條兒順,好歹是個小明星,也算合情合理。你說說現在這個,雖然長得還行,但是居然只是個高中畢業生,來了三天才學會用打印機,我說那機子上不是有說明麽,他說上面是日文他不會念。不是我說,就一個打印機說明書,上頭除了平片假名,其他全是漢字,猜都能猜出來什麽意思吧?”

另一個男聲附和道:“要說我們讀了這麽多年書,拼死拼活才考進來,人家多厲害啊,賣個屁股就能順風順水的,我要是跟他一樣不要臉,早飛黃騰達了!”

“你這嘴裏也是沒個把門兒的,程小天看上去不是挺老實的麽,我倒覺得陳少還沒上手,正憋着勁兒呢。”

“那可不,不然這麽熱乎勁兒呢?真上手了沒多久就該一腳踢開了。”

對方似乎是笑着拍了他一下,兩人再次壓低了聲音,閑聊着走出去了。

程小天躲在樓梯的隔間裏,在他們完全消失在門後之後,才慢慢地走出來。

車子停在大廈旁,陳錦征搖下車窗,觀察他的臉色:“怎麽了?出什麽事了?”

程小天搖搖頭:“沒事。”

陳錦征體貼地說:“是不是天氣太涼了?我帶你去喝湯吧。”

程小天其實不太想喝湯,但是想着剛才那兩個男員工的對話,一時愣神,沒有拒絕。

雖然都同樣有在國外獨立生活的經驗,但陳錦征很多地方與居彬不太一樣。居彬通常會親自去菜場采購新鮮的蔬菜和肉類,并熟練地料理食材;而陳錦征完全是十指不沾陽春水,在家有煮飯阿姨做,在外面就飯店私房菜館輪着吃。吃東西也不會有意注意葷素平衡和卡路裏,比程小天更随意任性,怎麽葷腥油膩重口怎麽來,完全是青春期毛頭少年的口味。

吃飯前只問了問程小天有沒有忌口,就随意地點了幾道菜。

菜一上來,程小天聞着黃豆排骨湯的葷腥味兒,有點反胃,又不好意思掃陳錦征的興,便借口小解跑去了衛生間。

從隔間出來的時候,看見洗手臺前一個穿略顯陳舊的西裝的熟悉的身影,脫口叫道:“李叔!”

李叔聽見他的喊聲,一愣,随即轉過頭來,詫異道:“小天?”

程小天說:“您出差回來了?”

“我?我一直在廠子裏啊。”

程小天疑惑地說:“我之前去廠子裏找您,傳達室的爺爺說您出差了。”

李叔一愣,立刻反應過來:“哦,哦對,我是在廠子裏,出差時間很短,這不,這就回來了。今天和人出來吃飯談事,你也是來吃飯的?”

程小天點點頭:“您之前去哪裏出差的?我看您好像有些曬黑了。”

李叔神情有些不自在:“海南啊,那些狗日的建材商,一個個跑得天高皇帝遠的。你問這些做什麽?”

程小天搖搖頭:“我就是想跟您道個歉,之前家裏有點事,沒跟您說就私自曠工了,真的很抱歉。”

李叔有些慌張地擺擺手:“沒事沒事,只是最近廠子裏職位補滿了,周轉有些緊,恐怕……”

程小天忙道:“我不是向您讨要工作的!我最近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了,之前也很謝謝您收留我。”

李叔長舒了一口氣:“這樣啊,挺好挺好,你爸應該也能放心了。”

李叔說客戶還在等,急匆匆地出去了。

程小天站在洗手臺前,狠狠地往臉上潑了兩把。

之前他拜托陳錦征聯系李叔,說要當面向李叔道歉。

陳錦征溫和地答應了,第二天告訴他,他和李叔通了電話,李叔說自己去了武漢,最近一段時間都不會回來。

程小天這才死了心,抱着單肩包跟着陳錦征去他公司上班。

樓梯拐角處,那兩個男員工的對話,再一次清晰地在他耳邊響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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