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很俗氣吧

天色忽然間變得陰沉, 周遭氣壓驟然降低, 原本炎熱的空氣變得沉悶, 仿佛一塊巨石壓在胸口,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來。

說完那句話後,沈見夏停了會兒,擡頭看了眼前一秒還豔陽高照的天空:“要下雨了。我們找個地方躲躲?”

荼白沒說話, 皺着眉, 整個人還沉浸在情緒裏沒走出來。于是沈見夏牽過他的手, 把自己的手指卡進他指間的縫隙中扣緊,牽着他離開了這裏。

附近沒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他們沒走多遠天空就響起炸裂般的雷聲。沈見夏左右看了看,趕在雨滴落下之前, 拉着荼白鑽進了旁邊一條陰暗的樓道裏。

他們剛躲進去, 雨水像爆發的火山岩漿一樣噴薄,嘩啦啦澆了一地。空間太擁擠, 兩個人只能并着肩貼牆站着,等待着雨停。

沈見夏松開手,探頭去看雨勢。這雨下得急,一時半會兒恐怕收不住, 他們只能暫時被困在這個沒有人的角落裏。

兩人站着,聽着外面傳來的雨聲和悶雷聲,沒看對方,因為下雨的緣故,空氣逐漸變得潮濕。

沉默了會兒, 荼白先開口:“如果你願意……”

沈見夏轉過頭看他。

荼白的情緒已經平複下來了,漂亮的眼睛也褪去了因為激動而泛起的紅。他沒看沈見夏,只是盯着對面粗粝的石牆:“如果你願意,可以跟我說說家裏的事情。”

沈見夏頓了頓,轉開視線,望向外面的雨幕:“……你想聽嗎?”

“嗯。”荼白應,“不是說要給我看關于你的一切嗎?你說什麽我就聽什麽。”

沈見夏沒有馬上回答。

兩個人是并肩站的,彼此之間沒有視線的交流。荼白等了一會兒,沈見夏都沒有開口的意思,他本以為對方不想說,正要說“不說也沒關系”,沒想到,身邊那人卻開了口:

“我爸媽……并不知道我早就知道自己是撿來的,我一直假裝自己不知道,他們也以為我不懂。”

荼白目光一怔,心髒猛地緊縮,忽然感覺到了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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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吵鬧的雨聲中,就着空氣中彌漫開的濕漉漉的雨水味道,小狐貍開始講自己的故事。

沈見夏是肥姐撿回來的孩子。至于是從哪裏撿回來的、為什麽把他撿回來,他的親生父母是誰、又為什麽抛棄他,沈見夏就不得而知了。

這些問題他沒法問,也不能指望有人能給他答案。

他也猜測過,自己很大可能是沒人要的棄嬰,後來被動了恻隐之心的肥姐撿回家,當成自己的小孩撫養長大。

也有可能,他的親生父母和養父母是認識的。親生父母不想要這個孩子,恰好養父母又想要個小孩,就把他接了過來撫養,并且達成協議,親生父母永遠不能見孩子。

反正什麽情況都有可能,沈見夏又不是沒看過八點檔的狗血家庭倫理劇。

但他知道,肥姐和沈斌一定是才好心把他接回來照顧的。

沈家是開小吃店的,家裏各種遠親近鄰經常來店裏光顧,閑空時還會來找肥姐唠嗑。沈見夏從小在店裏長大,小時候大人們都很喜歡逗他,經常用半真半假的語氣問他:“沈見夏,你是你媽撿回來的,你信不信呀?”

長大以後沈見夏學會了上網,才知道好像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熊親戚,特別喜歡對小孩子開這種惡意滿滿的玩笑,非逼着他們問“喜歡媽媽多一點還是喜歡爸爸多一點”、“你媽媽不要你了”、“你是你爸媽撿回來的”,直到小孩急得哇哇大哭,他們才心滿意足地放聲大笑,好像可以從中獲得巨大的成就感一樣。

和別人不一樣的是,沈見夏希望“你不是你爸媽親生的”這種話是親戚們跟他開的玩笑。

可這不是玩笑。

這是事實。

沈見夏早已經忘記第一次聽到親戚對自己說“你是你媽撿回來的”時到底多大,五歲?六歲?還是七歲?他的記憶早已經模糊。那時候他并不在意這些話,一點都不相信,只覺得這些大人讨厭得可惡。

他肯定是爸媽親生的呀,怎麽會是撿來的呢,這些大人太讨厭了。

玩笑來開得多,沈見夏也不怎麽在意了。唯獨有一次,卻讓他印象深刻。

他記得那晚店裏燈光昏暗,沒什麽客人,老媽給六七歲的自己煮了一碗馄饨。一位姑姑輩的親戚正好來串門,就坐在他對面,他們頭上是一盞昏黃老舊的吊燈。

姑姑一臉憐愛地看着正在埋頭吃馄饨的沈見夏,忽然開口說了一句:“沈見夏,你知道嗎?你是你媽媽撿回來的。”

這種玩笑沈見夏聽得多了,他連頭也沒擡:“我不信。”

“是真的。”他沒擡頭,沒看見那位姑姑笑得一臉意味深長,“你出生那會兒國家是不讓生二胎的,你可以問問別人,你看別人家都是獨生子女的嘛。你媽只生了你哥一個,而你是後來才被你媽從外面撿回來養的。”

“你胡說。”沈見夏皺眉,停下勺子,擡起頭瞪她。

反常的是,以往有人跟沈見夏開這樣的玩笑,肥姐都會及時訓斥他們“不要跟孩子亂說”。而這一回,她竟然保持了沉默。

老媽竟然沒有反駁,沈見夏心裏忽然有些忐忑,也不再這麽自信了。

“不信你問你媽,問她看我說的是不是真的。”姑姑沖坐在一旁的肥姐努努嘴。

心中愈發不安,沈見夏轉頭去看肥姐,小小的臉上滿是忐忑:“媽,真的嗎?”

“別聽你姑姑瞎說。”聽到沈見夏的問題,肥姐終于開了口,“她逗你玩的。你是我生的,是我親兒子。”

說完,她瞪了姑姑一眼:“幹嗎跟小孩子說這種?不要亂講。”

得了老媽親口蓋章的答案,沈見夏惴惴不安的心總算穩定了下來。那時他還小,一直沒發現他媽臉上的表情有些尴尬。

大人們都以為孩子小不記事,總喜歡開一些混賬玩笑,卻不知道小孩子的心亮堂得很,什麽都懂。

不過玩笑歸玩笑,大人們也沒對沈見夏透露過什麽。雖然爸媽總是偏心哥哥一些,有時也不怎麽顧及他的感受,可并不是對他不好。所以,沈見夏一直沒有懷疑過自己不是親生的。

直到十二歲那年,小姨媽當着沈見夏的面,親口對外人說,沈見夏是撿來的孩子。

小姨媽是肥姐的親妹妹,不過姐妹倆關系并不好。沈見夏年紀小,比沈光宗足足小了八歲,所以家人只當他是孩子,很少把家裏以前的事情告訴他,他只能在零碎的只言片語中拼湊出事情的經過。

原來,小姨媽生性好賭,還有暴力傾向,經常把姨夫揍得渾身是傷,導致婚姻破裂。肥姐一直不喜歡這個妹妹,覺得她人品不好。

沈見夏還沒出生的時候,有一回,小姨媽在城逢巷的棋牌室裏賭輸了兩萬塊錢,賭得眼睛都紅了,整個人都喪失了理智。她輸了錢,急着翻盤,于是匆匆跑來附近的沈家,威脅肥姐拿出兩萬塊給她,否則她就找人把沈光宗綁了。

被親妹妹拿着寶貝兒子威脅,肥姐氣得要命。錢是給了,但姐妹倆的關系卻也從此惡化了。雖然沒有到撕破臉皮的地步,可一提到這個妹妹,肥姐總是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

肥姐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賭鬼都是沒有人性的”,然而父輩之間的過節并不會影響到孩子們的交往,再加上還有一個外婆在中間調和,兩家人本來就住得近,沈見夏和沈光宗還是經常跟小姨媽的女兒表姐葉清一起玩。

沈見夏十一二歲那會兒,大部分的同齡人都進入了容易悲春傷秋的青春期,伴随着身體的發育,叛逆期也來勢洶洶。那一年剛剛患上中二病的沈見夏迷上了文學,經常把肥姐給他的午飯錢攢下來,每個月五號準時跑到報刊亭購買一本叫做《少年時》的雜志,津津有味地讀着裏面的故事。

小說看得多了,沈見夏覺得自己也能寫,于是他開始動筆,構思起了屬于自己的第一個小故事。

時至今日,沈見夏早就忘記了自己寫的第一個故事的內容。他唯一記得的是那時《少年時》雜志對于短篇小說的字數要求是3600字到4000字左右。那個年代網絡還沒有普及,家裏沒有電腦,沈見夏就把故事手寫到信箋紙上,他要寫滿七張信箋紙,才能大概夠3500字。

故事寫完之後,再把厚厚的稿紙對折,塞進信封裏,寫上雜志編輯部的地址和郵編,貼上郵票,投進街邊墨綠色的的郵筒裏,等待着它飛往它該去的地方。

沈見夏很幸運,郵寄到編輯部的第一個手寫稿件就收到了雜志編輯寄回來的手寫信件。那篇幼稚到可笑的小故事雖然沒有獲得發表,編輯卻在信中耐心地指出了他的諸多不足,還給予了一些寫作上的指導和建議。

那是沈見夏第一次獲得寫作上的指點和鼓勵。

寫了第一個故事,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一開始,沈見夏的小說都是手寫,編輯每次都會給他回信。就這樣往來了三四封信件後,編輯在信中建議沈見夏使用更為方便的電腦寫作和電子郵箱投稿。

沈見夏家沒有電腦,他還是繼續手寫,一有靈感就随手記錄下來,寫在課本上,寫在草稿本上,寫在信箋紙上,哪兒有空白就往哪兒寫。故事寫完之後,再趁着周末,厚着臉皮跑到小姨媽家借用電腦,注冊了電子郵箱,把寫在紙上的故事一個字一個字地敲上去,再點擊發送。

小姨媽面相刻薄,體型和肥姐相反,骨瘦嶙峋,顴骨突出,一雙眉毛修得又彎又細,像兩把鋒利的鐮刀,一看就不好惹。沈光宗慫,怕她,然而那年沈見夏卻往她家跑得最勤,連沈光宗都覺得匪夷所思。

沈見夏倒沒覺得有什麽,只是他總感覺,小姨媽對自己很冷淡,好像不太喜歡他,不過有的時候小姨媽還是會把他留下來吃飯。

小孩子哪裏想得到那麽多,沈見夏只當小姨媽不喜歡自己總去蹭電腦,于是每次去都會提前打電話詢問她是否方便,用完電腦之後也會禮貌地留下來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有一回周末,在家裏吃過午飯,沈見夏照常跑到小姨媽家借用電腦,離家前還被肥姐罵了一句:“怎麽老去你小姨媽家打游戲!”

恰好那天小姨媽家來了一位遠道而來的女客人,沈見夏來的時候,她們正坐在客廳裏閑聊。看到沈見夏,兩人停下聊天,小姨媽對沈見夏說:“來了啊。”

沈見夏懂事地點點頭,向她們問好:“小姨媽好,阿姨好。”

“你好。”客人沖他點頭微笑。

沈見夏換了鞋之後就走到擺放在客廳角落裏的電腦桌前,坐下來,熟練地開機,打開網頁,登錄郵箱,然後在草稿箱裏敲字。

小姨媽和客人就在沙發上邊嗑瓜子邊閑聊,話題自然地轉到了沈見夏身上,客人問:“阿蓉,這是誰家的孩子啊?”

“這是我大姐的兒子。”小姨媽嗑着瓜子說。

“你大姐的兒子才這麽大嗎?”客人驚訝,“我記得,好像叫……沈光宗是吧?”

“不是沈光宗。”小姨媽把嘴裏的瓜子皮吐到桌面上,慢悠悠地說,“這是我姐撿回來的那個。”

客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壓低聲音,意味深長地“噢——”了一聲。

直到長大以後,每次回想起來,沈見夏依然覺得,十二歲那年的那個夏日午後,是自己人生中演技的巅峰時刻。

他背對着兩位長輩坐着,手指沒停下,依然噼裏啪啦地敲擊着鍵盤,飛快地打字,就好像剛才根本沒有聽到那句話一樣。他的手速已經很快了,指腹甚至有一小塊皮膚開始變硬,以後可能會變成繭。

直到把所有的稿子全部敲完,沈見夏快速地檢查了一下錯別字,把郵件發送出去之後,關掉網頁和電腦,坐在電腦前躊躇了幾分鐘,才站起來,跟小姨媽告別:“小姨媽,我用完電腦了,現在要回家了。”

“沈見夏,在我這裏吃完晚飯再走啊。”聽到沈見夏的聲音,小姨媽轉過頭來看他,她和客人之間的聊天內容早就轉移到了別的話題上,“我今天買有大閘蟹,你不是喜歡吃這個嗎?”

“不了,我媽叫我今晚回家吃飯。我先回家了,小姨媽再見。”沈見夏已經走到玄關處換了鞋,禮貌地跟坐在沙發上的兩位長輩道別,“阿姨再見。”

那天沈見夏按時地回了自己家吃飯,神色如常,反應平靜,就像什麽都沒聽到一樣。肥姐還奇怪地問他:“你小姨媽今天沒留你在家吃飯嗎?”

只是,從那天開始,他再也沒去過小姨媽家,總是躲着小姨媽。需要打字的時候,他要麽到家裏有電腦的同學家蹭,要麽跟住同一條街上的發小偷偷跑到街尾的黑網吧。在一片游戲BGM和喊打喊殺的喧嚣聲中,沈見夏坐在網吧的角落裏,忍受着嗆人的香煙味,默默地敲着鍵盤寫稿,寫下了自己人生中第一篇正式在出版刊物上發表的小說。

沈見夏不再來自己家,連小姨媽都覺得奇怪,還打電話到家裏問肥姐怎麽沒見人過去。肥姐傳話的時候,沈見夏沖她搖搖頭:“店裏生意忙,我以後不去打游戲了,我就在家裏幫忙。”

“兒子真懂事。”肥姐沒多想,誇了他一句,對着電話聽筒說,“他說要在店裏幫忙,不過去了。”

沈見夏有時候覺得自己太過早熟,冷靜得可怕。

其實想想也很清楚了,那年他十二歲,哥哥沈光宗比他大八歲,那年老爸老媽已經将近五十歲——這個年齡差對于大兒子來說正常,可對于小兒子而言,卻差得有些離譜。

有時候身邊一起玩的朋友們也會問沈見夏,他爸媽的年紀為什麽這麽大,都快跟他們外公外婆一個歲數了。沈見夏每次都回答:“因為我哥已經二十歲了,我是家裏的小兒子。”

也遇到過腦子缺根筋的,非要打破沙鍋問到底:“你們家這不是超生嗎?怎麽躲過去的?罰款了嗎?罰了多少錢啊?”

也有口無遮攔的人跟沈見夏開過玩笑,說:“你長那麽好看,一點也不像你爸媽,你是不是你爸媽撿來的啊?”

小時候沒仔細想過其中的蹊跷,後來沈見夏才發現,原來破綻那麽多,它們一直擺在自己的眼前,根本不用他去找。

為什麽老爸老媽比自己大這麽多;為什麽他長得跟家人一點都不像;為什麽小時候親戚們總喜歡跟他開玩笑,說他是撿來的;為什麽同輩的堂兄弟都是“光”字輩,只有他單名一個“夏”字;為什麽和小姨媽相處的時候總有一種怪異感……

只因為,他是被撿回來的孩子,是一個外人。

再聯想到幼年時那個夜晚,他坐在店裏,大汗淋漓地吃着一碗熱馄饨,那個姑姑的笑容在昏黃的燈光下愈發暧昧。她對自己說出那句“你是你媽撿回來的”,沈見夏發着愣擡起頭,老媽的臉在湯面上升的熱氣中朦朦胧胧,他卻清晰地看到了她臉上複雜的神情。

一切都已經明了了。

這就是沈見夏一直隐藏在心裏的秘密,他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懂得他的身世,住在這條破爛巷子裏的人都知道嗎?街坊鄰居都清楚嗎?那他身邊的同學,還有從小到大一起玩的發小們是不是也都知道?

他不敢去想,也不敢猜測,生怕某一天會從朋友的嘴裏聽到“哦,我媽說,沈見夏是撿來的”這樣的話。

十二歲的時候沈見夏就丢掉了所有的自信,在自卑和自我懷疑中成長,唯一的發洩方式就是寫作,在文字中尋找自我認同感,尋找着自己的位置。他渴望獲得愛,渴望獲得所有人的認可,卻又認為這樣的自己不配。

文學構築的世界就是沈見夏為自己建立的烏托邦,他把自己關在象牙塔上,從狹窄的窗口探出腦袋,仰望星空。他小心翼翼地保護着自己,同時也把自己徹底封閉起來。

再後來,到了十五歲那年,因為自己在QQ空間裏寫的那篇日志,小姨媽和沈家徹底決裂,老死不相往來。唯一的精神世界也徹底崩塌,沈見夏藏在文學後面的心路歷程暴露在了所有人的視野中。他變得更加慌亂,除了隐私被人窺探的羞恥,更覺得自己是個只會給父母帶來麻煩的廢物。

雨還在下,一點兒也沒緩,荼白呼吸着帶着潮濕水汽的空氣,感覺那雨點一股腦兒地砸進了自己的心裏,變成淚漬蜿蜒地淌下來,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生下來就被親生父母抛棄,然後被現在的父母撿回家養大。他們對我雖然沒有像對我哥那麽上心,可我已經心懷感激。如果當時沒有他們的恻隐之心,我可能根本無法在這個世界上活下來。”沈見夏盯着外面地上的積水,豆大的雨點砸上去時蕩起層層漣漪,他聲音很淡,“他們對我已經足夠好了。我不能,也不可以要求再多了。”

在沈見夏的心裏,他很早就認定,自己是一個不值得被愛的人。

要不然親生父母為什麽會抛棄自己。

要不然養父母為什麽會這麽偏心,不管他再怎麽努力,都比不上他們親生的兒子。

要不然親戚們為什麽能夠這麽随意地當着他的面告訴別人,“沈見夏是撿來的”。

沈見夏不是擅長口頭表達的人,也不是天生就和所有人都相處得好,那些表面上的人緣好都是他後來逼着自己一點一點改掉原本的孤僻內向的性格,慢慢磨出來的。

想被所有人喜歡,卻又卑微地覺得自己不配,總覺得是自己的錯,是自己做得還不夠好。沈見夏就活在這樣的矛盾中,有時候特別自信,有時候又覺得自己是個沒用的廢物,最後養成了一張習慣微笑的面具。

可他最多也只能做到這樣了,他已經盡力了。

只有文字是他的栖息地,只有讀者是能夠讀懂他內心孤獨,跟他産生共鳴的人。

他不能再計較什麽,因為家人給他的已經足夠多了。老爸老媽并不是不愛他,只是他們在潛意識裏更愛自己的親生兒子。

“你小的時候一定很累吧。”荼白靜默了會兒,輕輕地說。

他不敢想,一個正值青春期的小孩,心裏是多麽敏感和脆弱,沈見夏就是在那樣的年紀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他該有多難過啊,不僅要裝作毫不知情,還要一遍又一遍地自我麻痹,告訴自己,不要在意。

“嗯。那時候電視上不是老重播你演的那些電視劇嘛,我最喜歡你在《民國奇緣》裏演的那個角色。因為太喜歡,我就一直看一直看,後來還纏着我媽給我買了整套的的影碟,每天放學回家都要用店裏的DVD放你的電視劇,看得客人都膩了。”提到開心的事情,沈見夏笑了一下,語氣變得輕松,“那會兒就靠着你的電視劇吊着一口氣。大概是因為太喜歡你在劇裏演的角色,後來情不自禁地把這種喜歡代入到了演員的身上,開始默默地關注你,成為了你的粉絲。”

荼白記得,他在《民國奇緣》裏飾演的是一個一出生就被父母抛棄的反派幼年。這個反派因為童年時被抛棄的悲慘經歷,導致人格扭曲,長大後成為了一個既可憐又可悲的壞人。

這個角色是荼白小時候的代表作之一,正是由于他當時入木三分的精彩表演,才勾起了觀衆的同情,認為這是一個雖然做盡了喪盡天良的壞事卻讓人恨不起來的壞蛋。

相比之下,飾演反派成年的演員卻遜色得多。可以說,這個角色是被荼白一個人撐起來的。

沈見夏……大概是從這個角色身上找到了共鳴吧。

可他又不是壞蛋。

“還好你沒有長歪,還好你沒有變壞,還好你成了現在的樣子。”想到這裏,荼白嘆了口氣,又笑了,“辛苦你了。”

“現在的我也不好。”沈見夏自嘲地笑了一聲,勾着唇角笑得漫不經心,“俗氣又市儈。”

“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荼白頓了頓,盯着牆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

“可沒有人喜歡我這種只有缺點的人。”沈見夏答得很快,語氣聽起來像是已經無所謂了。

聽到他的回答,荼白靜默了須臾,忽然轉過身,在沈見夏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飛快地伸出手臂,用力地摟住他的腰,擡起頭把自己的下巴擱在他的肩膀上:“誰說沒有。”

面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擁抱,沈見夏一下就愣住了。他繃緊後背的肌肉,渾身僵硬,雙臂有些無措地垂着,甚至忘了像平時一樣在第一時間回給荼白一個擁抱。

在雨水拍打地面時發出的震耳欲聾的嘩啦聲中,沈見夏呼吸着空氣中濕漉漉的水汽,胸口起伏。空間逼仄,懷裏那人的身體又軟又熱,嘴唇貼着他的耳朵,柔軟又篤定地說出了那句他一直在等待的回答:

“可我喜歡你啊,沈見夏。”

作者有話要說:放個小提示:見夏的成長經歷小荼白是有參與的,很早以前就埋了線,先賣個關子嘿嘿嘿。

還有俺沒有斷更啦,老實勤奮乖巧更新着呢!不要養肥我呀噫嗚嗚噫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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