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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半憂半喜,甘之如饴05
孟厘挑着額前的一縷散發,藝術家的手指好看又靈活,他做的漫不經心,看上去好像玩世不恭,又好像真的在做決定。
程均呷了一口茶,“孟厘,我們既是故人又是熟人,我想你挑人的原則應該可以開後門吧?”
孟厘突然收了嘴角的那股邪笑,“我有條件。”
這一刻我想,所有人生來都有自己的氣場。有的人溫暖有的人純良,有的人冷漠有的人嚴肅,有的人是單一的有的人是多面的。
程均是溫和而自持的,陳欽是嚴肅而冷靜的,兩者都讓人畏懼。
傅祁和孟厘是邪氣的,但是他們的邪氣各有不同。傅祁的邪氣帶着點朝氣,無傷大雅,讓人心生歡喜。孟厘的邪氣是痞痞的壞壞的,讓人想堤防,又讨厭不起來。
就像孟厘現在,他雖然不笑了,也依然一股酷酷的邪氣。
“我需要三種模特類型,其中兩種已經有了模特人選,你還要找一個民國風情的模特給我。我的模特不能是明星,專業模特也不行,必須是新面孔,她只能穿我的設計。”他意有所指的瞟着我,對程均說:“前兩個模特人選也得由你搞定。”
程均不置可否:“她們是誰?”
孟厘指着我:“這位……”他拖長了尾音,又勾起嘴角,“還有沈蘊。”
被孟厘瞧上,原本我應該受寵若驚,可在這之前,我下意識的問:“你也認識沈蘊?”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認識,我們是高中同學。”
這個答案太簡單,我心裏唯一的想法卻是她認識程均比我早,一時啞口無言,之前對沈蘊的好奇通通沒法問。我只聽見程均的語氣帶着些不可置信:“你沒開玩笑?”
孟厘反問:“你懷疑我專業的眼光?”
程均很堅決:“沈蘊可以,但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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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驚,憑什麽她可以而我不行,于是我脫口而出:“我也可以。”
程均有點無奈,他看着我:“別鬧,當模特不是什麽好玩的事情。”
“程均,你居然把她當小孩子一樣!”孟厘啧啧嘆着,同時他的态度也很堅決,“三個模特缺一不可,我必須要她,沒有商量的餘地。”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眼裏的光是挑釁的,這意思分明就是答應就成,不成就走人。
程均皺眉:“她什麽也不懂,不會是一個好模特。”
孟厘毫不在意,他說:“她不需要懂,好模特是與生俱來的,身材氣質相貌,她都有。”
我腦子一熱,說:“不懂我可以學啊,孟厘,你會教我吧?”
孟厘眼裏有一瞬的愕然,他點頭:“當然。”
其實當不當孟厘的模特無所謂,其實沈蘊可以而我不行也無所謂,我一定要堅持,不是為了賭這一口氣,我是真的想幫程均。只要是我有的我能給他的,哪怕是綿薄之力,我都想要伸出手試試。因為這樣至少能證明,我待在他身邊,不是無理取鬧不是死纏爛打,我是有資格的。
在我堅持要當孟厘模特的時候,我腦海裏同時還浮出了泥鳅的臉。她撐着一把米白的直把镂空小尖傘,身上套着剪裁合體的高開叉灰色旗袍,腳上蹬着一雙小尖皮鞋,卷發妥帖的攏在後背,她一步一步婀娜的走在綿綿細雨中,風情萬種。
我有了主意,“民國風情的模特,我可以推薦一個人,她很合适。”
程均和孟厘同時看着我,我從手機裏翻出泥鳅的照片,把屏幕擺在兩人眼前,“喏,就是泥鳅,她叫黃汀,她是我見過穿複古風服裝最好看的人。”
孟厘突然一把拿過我的手機,他仔仔細細的端詳了半天,還給我:“看照片确實不錯,把人約出來我瞧瞧。”
我偏過頭看程均,他對我點頭。我回過頭,答道:“可以。”
約泥鳅出來是程均打的電話,他同時約來的還有沈蘊。孟厘是公衆人物,誇張的大墨鏡遮住了他大半張俊臉,滿頭金發藏在帽裏,全副武裝後能瞧見的只有他上挑的嘴角,真是邪魅。
我們去了名字叫十年的酒吧,文藝又懷舊的字眼,在我聽來還多了點傷感。歲歲與年年,朝朝又暮暮,一年又一年。
我感受着酒吧裏嘈雜的笙簫歡樂,五光十色的夜晚,披着斯文外衣但本質瘋狂的男人女人們,程均不着痕跡的把我護着,讓我想起了那個啼笑皆非又意義深刻的晚上,以及那晚上的男孩。
陳欽管的嚴,我去酒吧的次數屈指可數,而真正意義上認識程均那天,是陳欽第一次帶我去酒吧。
去酒吧那晚是在大二結束的暑假裏,那時九州城剛開始名聲大噪,他帶了員工去酒吧慶祝,也順便帶了我去。我跟着陳欽走進酒吧,灼灼酒氣撲面而來,我忍不住掩鼻,金屬氣息極重的音樂震得我耳膜隐隐發痛。面前是五顏六色肆無忌憚的人群,身後是躍躍欲試卻克制的九州城員工,清脆的酒杯碰撞,大聲的笑鬧,因為夜色的掩護,所有人都撕開了白日裏的衣冠楚楚。
所謂慶祝,便是敞開喝。初開始,因為有陳欽在場,他們都不敢太過放肆,也不夠暢快。酒過三巡,他們紛紛大了膽,酒精真是個好東西,刺激又麻醉,辛辣又灼人。漸漸的,灌陳欽的人也多了起來。大家都說一醉方休,不醉不歸。
陳欽酒量是很好的,家裏酒窖中味道最勁的百年老酒他都能整上一瓶,且不醉。我聽別人說喝酒上臉的人一般酒量很好,但還是有例外,比如陳欽酒量好,但他不管喝了多少都能裝出滴酒未沾的清明。我不行,我上臉,也真的喝不了幾杯。
早在那時大家就知道我是陳欽捧在手心裏的寶,所以盡管酒色迷人,也沒有人敢來請我喝一杯。我自個兒喝了兩杯冰啤,感覺特別沒勁,趁着陳欽不注意,偷偷的溜出了包間。
那時那刻的酒吧于我而言,雖然不太喜歡,但終究是好奇的。
只喝了兩杯雙頰就已經微微發燙,我腦子裏是清醒的,目不斜視的穿過一些不懷好意的目光。我坐在吧臺前,随便要了一杯酒,觀賞着調酒師花哨利落的動作,嘆為觀止。
我單手撐在吧臺上,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酒,偶爾會來幾個企圖搭讪的男人,我對他們禮貌的笑笑并不接話,他們自覺沒趣便悻悻走開。
後來我是被一聲高過一聲的“陳君”的哄叫聲吸引的,我随着聲音往酒吧中央看去,舞臺上着裝暴露的主持人笑意濃濃:“下面,我們請陳君上臺表演節目。”舞臺周圍堆滿的人也歡呼雀躍,哄鬧着:“陳君!陳君!”
好半晌,叫‘陳君’的人遲遲沒有出現在舞臺,下面的起哄聲依舊不絕于耳。難道是我?好奇大過不解,我腦子一短路一沖動,擱了酒杯就走上舞臺。
我看不清下面人的表情,聽見了些窸窸窣窣的口哨聲和噼裏啪啦的拍掌聲,在昏暗又五彩的光線裏,只覺得他們每一張臉都很興奮。我不怯場,大大方方的唱了首Sarah Connor的every moment。我不知道唱得是不是非常好聽,一曲終了,下面的人要我再來一首,我想我唱得應該還可以。
畫着豔妝的主持人不失時機的靠近我,她笑得職業老練,“陳君小姐,您不妨再唱一首?”
我興味十足的看着臺下,拿起話筒,說:“陳君在嗎?誰是陳君?”
主持人一臉驚詫,“您不是陳君?”伴随着她的訝異的,還有下面各種各樣的躁動。
我笑:“我是陳君,但是我想酒吧裏應該不止我一個陳君,你們要找的人是他。”我頓了一下,接着解釋:“我只是見半天沒人上來,來救場的。”
的确,撞衫了撞臉了我們會尴尬不喜,撞名兒了我們卻會好奇,全中國那麽多人,有那麽多千奇百怪博大精深的漢字,能同名同姓,也實在是緣分。
下面的躁動是在程均站上臺後消音的,連身後叫嚣的樂器都沒了動靜,這張英氣的臉與心裏那張一面之緣的臉分毫不差的重疊在一起,一時,心裏砰砰砰砰跳得歡快。
他依舊是一件白T,清爽溫潤的音線,他說:“我是程均,剛才我不在,表演節目是朋友的惡作劇。不過既然已經上臺了,那我也唱首歌吧。”他一雙笑眼裏溫暖如春,看着我:“為了感謝你的救場,歌由你點。”
我為美色所惑,愣愣的怔住。好在主持人精明,她笑得恰到好處:“陳君小姐,您也算是美女救英雄了,既然英雄要表示謝意,您就随便點一首?”
我穩了穩不聽話的心,努力表現的鎮定自若,“唱一首當你老了,可以嗎?”
他微微的笑,低低沉沉的唱了起來:“當你老了,頭發白了,睡意昏沉。當你老了,走不動了,爐火旁打盹……”
我想他是适合唱這種抒情的慢歌的,英俊的臉專注又認真,眼裏一汪深情,和着他悠長入心的嗓音,格外吸引人。
我最喜歡那一句:“只有一個人還愛你虔誠的靈魂,愛你蒼老的臉上的皺紋。”
作者有話要說: 由于臨時有事,從今兒開始都改為隔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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