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
林萬可今日來素食館送糕點,還沒進門就看到穆掌櫃和他妻子張氏在打架。
不用說,一定又是為了那個叫冬娘的寡婦。那姑娘身世極可憐,一個人維持生計又非常辛苦,實在無法讓人不同情。
平日裏附近的街坊都願意幫她一把,林萬可也曾跟着穆掌櫃去給她送過一次餃子,當時她穿戴齊整坐在店門口,一張素面平和清淡,見他們過來也只是微微一笑。
林萬可怎麽看,都不覺得穆掌櫃與她有私情,他只是跟那些熱心的鄰裏街坊一樣,将冬娘當成朋友來照顧而已。
當然,這話張氏是不會信的。畢竟一個年輕女子日日站在家門口往裏邊張望,誰來都趕不走,任誰都會覺得有蹊跷。
因此他此刻也不敢進門,只是捧着食盒站在門口往裏瞧。
館裏的夥計拿着掃帚簸箕出來掃碎瓷,見狀勸道:“林小哥別等了,今天這生意怕是做不成,你還是早些回去罷。”
林萬可問道:“要關門麽?我跟穆掌櫃說好來送糕點的。”
“裏頭還哭着鬧着呢,一時半刻怕是消停不了,這還開店不是讓人白白看笑話。”小夥計嘆了口氣,學着說書人的腔調道,“都是那小寡婦惹的禍,紅顏禍水啊!”
林萬可再不言語,收起食盒準備回去。
素食館的對面,正是那家累他掃了半日紙屑的躍然居。
說起來,他還沒有好好看過這家號稱史上最美麗最別致最不可錯過的酒肆。
現在細細一瞧,其實也說不上有多富貴華麗,但萬安街上這麽多家店,偏偏就屬它最惹人注意。
林萬可看着門庭若市的躍然居,又想起自己的小糕點鋪,不由搖了搖頭,正要轉身離開時,冷不防看到二樓有個人盯着自己瞧。
待他定了定神再看,那扇半開的窗前已經沒有人了,只依稀記得是個穿黑衣裳的身影。
“是眼睛花了吧……”他喃喃道,抱着食盒往福壽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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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盒裏是穆掌櫃昨日跟他定的玫瑰芝麻糕,香甜可口,現在還熱着。
既然素食館今日沒有生意,正好能名正言順送去清言書院,反正分量也足,就說是送去給孩子們吃的。
一想到能見到樂莘,林萬可不由心情大好,腳步也輕快起來。
說來也真是巧,他走到書院時,樂先生剛講完課,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圍着他問東問西。
林萬可猶豫了一陣,還沒開口倒是被書童瞧見了。
“林小哥,來接弟弟呀?”
“不是,我……我帶些點心來給……”林萬可一緊張,話都說不周全。
小孩兒們聽聞有點心吃,一窩蜂全擁了過來,這個搶那個抓的,轉眼間一盒芝麻糕就見了底。
林百知很是得意,站在人堆裏高聲說:“別搶別搶,人人都有份!這都是我哥做的!”
林萬可好不容易才護住了兩塊糕,趁小孩子都在搶奪的時候,給站在一旁整理書卷的樂莘遞了過去。
“樂先生……真是對不住,打擾你教課了。”
樂莘淡然道:“無妨,反正也講完了。”
他将文房四寶收好,卻并不伸手接糕點,只是喊了聲“文近”。
文近便是那小書童的名字。
他應聲跑來,接了那兩塊糕就興沖沖往後院去了。
林萬可心裏一陣失落。
其實他也能想到,樂先生這樣的人,是不會喜愛這類廉價甜食的,只是“想到”和親眼見到,畢竟是不一樣的。
正在沮喪時,樂莘下一句話幾乎讓他昏了頭腦。
“林小哥若是無事,留下來一起吃午飯吧。”
林萬可以為自己聽錯,竟不知道該接什麽話。
樂莘笑了笑,道:“總是勞煩你送這送那,我也拿不出什麽回禮。要是不嫌棄我這的粗茶淡飯,留下來一塊吃吧。”
好事來得突然,幸好此時此刻沒有鏡子,否則林萬可肯定會被自己滿臉的傻笑愧得半死。
書院的老奴雖老眼昏花,一手菜還是做得不錯。
一道香菇肉片,一道三色豆腐,一碟木耳筍絲,還有一碗鮮鲫魚湯,皆是香氣撲鼻。
老奴和書童都不在小廳裏吃,因此飯桌上只有林家兄弟與樂莘三人。
林百知拿魚湯拌了一碗米飯,吃得津津有味,飯粒黏在臉上也不管。
林萬可則是小心翼翼,吃飯喝湯時半點聲音都不敢發出來,不時還擡頭看一眼樂莘。
正瞧得出神,樂莘說話了。
“林小哥。”
“樂先生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你也不用總喊我先生。”樂莘微笑道,“其實我一直想找個機會謝你來着。”
林萬可怔了下,想起來是為了自己送的那些點心,連忙道:“只是些小點心而已,舉手之勞,樂先生不用客氣。”
“你看,又喊我先生了。”樂莘道,“其實我自小就不太吃甜食,因此你送來的糕餅,倒是文近吃得多些。”
林萬可雖早已了然,聽到這裏還是忍不住有點難受。
“我聽百知說,你們爹娘去得早,家裏只靠你一人撐着,也是不容易。”
“其實沒什麽,我早習慣了。”林萬可說着,撫了撫弟弟的發頂,“我也不求他考取什麽功名,但只要我還供得起,這書還是得念,可別像我一樣連名字都寫不好。”
“大哥你放心,我以後一定當大官,讓你過上好日子!”一旁的林百知突然說道。
林萬可但笑不語,伸手将他嘴邊飯粒揩去。
“我當了大官,就買一座好大好大的房子,大哥就天天拿個鳥籠,從院子這頭逛到那頭!”林百知說得手舞足蹈,“我要把樂先生也接來住!先生說好不好?”
“好。”樂莘也笑了,轉而對林萬可說:“你若是有空,就來書院找我,我教你識字。”
林萬可又一次愣住了,好半天才回過神來:“這怎麽行……”
“左右也是無事,有何不可。”樂莘道,“還是說,你不願學?”
林萬可怎會不願,只是被驚喜砸暈了頭,有些雲裏霧裏。
“我……我這人蠢笨,還望樂先生到時不要生氣。”
樂莘見他應下,露出欣慰的神色。
這頓飯林萬可吃得是心花怒放,臨走前,樂莘還拿了老奴做的素包給他,說是他家鄉的小點心。
于是提着小紙包的林萬可在回家的一路上都笑得像撿着了一百兩銀子,只差沒在臉上寫上“我很開心”四個字。
林百知到家後就乖乖地溫習之前的功課,好似要證明他說的當大官買大房子不是空話。
林萬可還要去給幾家酒樓送糕點,目光落在樂先生送的素包上,又咧開嘴笑了。
他一手捧起三四個食盒,想了想還是将那個小紙包帶上,小心護在懷裏。
今天酒樓的人每個見了他都問,林小哥這是遇上什麽好事了,笑得見牙不見眼的。有伶俐的婦人就說,是有了心上人吧。這下衆人都湧上來問是哪家的姑娘這麽好的福氣,讓他幾時帶出來瞧瞧。
林萬可連連擺手說不是,又沒人聽他的話,最後只能找個借口逃了出來。
懷裏的包子已經快冷了,他摸出來聞了聞,只覺香氣撲鼻,可幾次放在嘴邊都沒咬下去。
這是樂莘送他的,他實在舍不得吃。
一想到以後有機會可以常跟樂莘待在一起,林萬可就禁不住高興,這一高興,腳底下便跟生了風似的。
眼裏看不見路,走起來又連蹦帶跳,一個不小心,過轉角處時他就撞着了人。
說是撞其實也不恰當,确切地說是地上坐了個人,跘了他一跤。
林萬可一個趔趄撲到了地上,懷裏的包子骨碌碌滾了一地。
他一條手臂磕得很重,衣袖都扯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待他站起來,眼前的一幕更是驚得他幾乎掉了下巴。
一個臉上髒得辨不出五官的乞丐正滿地抓滾落的素包,也不嫌沾了灰,撿起來就往嘴裏送。
林萬可目瞪口呆。
他當寶貝一樣小心翼翼護了一天、一口也舍不得吃的素包,就這麽一個接一個進了別人的肚子。
他呆愣愣地盯着那乞丐,直到對方打出了飽嗝。
“我說這位小哥,我不就吃了你幾個包子,至于瞪我這麽久麽?”乞丐邊舔手指上的面渣邊問。
林萬可還立在原地,見他這副厚臉皮的樣子,哭也不是罵也不是,只能自認倒黴。
“哎哎你別走啊,”乞丐見他要走,居然跟了上來,“我還得謝謝你吶。”
林萬可正在懊惱,哪裏有心情聽他胡言亂語,只是一個勁兒往前走。
“等等啊!哎我說你——”這乞丐死纏爛打,邁開步子擋在他面前,一邊從灰撲撲的衣服裏掏了半天,摸出個東西塞他手裏。
“這個給你,我從來不白白受人恩惠,現在身邊也沒有別的東西,你既然救了我,那這寶貝就便宜你了!”
林萬可又好氣又好笑,心道這人莫不是腦子有病,先是跘他摔了個大跟鬥,又吃掉了他的包子,到頭來竟還說是他占了便宜。
他再低頭一看,乞丐遞過來的哪是什麽寶貝,就是一串髒兮兮的手珠,聞了下還有股奇怪的味道。
“喂!還你——”
林萬可一句話還沒說完,就發現那乞丐已走遠了,只傳來一句模模糊糊的“後會有期”。
“什麽人吶。”
他将手珠随手塞袖子裏,便匆匆趕回家去做飯,轉頭就把這倒黴事兒忘了個一幹二淨。
下午林百知放了課帶回來一張紙,上面細細圈着他沒課的日子。
“樂先生說了,只要我們沒課,大哥都可以去找他學字!”林百知一席話說得是老氣橫秋,“鋪子就交給我,大哥你可千萬要用心學,不要辜負了樂先生一番好意!”
林萬可連連點頭稱是,将那張紙仔細貼在自己卧房裏,看一眼,心裏就跟喝了蜜似的甜。
這種喜悅一直持續到他第一次去學寫字。
林萬可念過的書不多,連自己的名字都寫得歪歪斜斜,因此樂莘先教他寫的就是名字。
他被文近領進書房門時,因為緊張連手腳都不知道往哪放。
文近沏了茶就關上門退了出去,房裏只剩他與樂莘兩人。
于是林萬可愈發不知所措了。
樂莘好像絲毫沒有察覺到他的不自在,他像對待所有的學生一樣,從執筆教起,一橫一劃,一點一鈎,教得仔細而專注。
而林萬可早已記不得上次拿筆是什麽時候了,他努力地學着樂莘的樣子,卻只能在紙上落下歪七扭八的筆跡。
“你不必緊張,沒有人能一天就學會的。”樂莘見他面有懊惱,溫聲勸道,“我先教你将自己的名字寫好,其他的以後再學。”
林萬可連忙點頭。
“林萬可,萬可,是萬事皆可的意思麽?”樂莘說這句的時候,輕輕握住了他的手,帶着他寫出他最熟悉的這三個字。
這距離太近了,林萬可都能聞到他身上清淡的皂角香,不由連呼吸都滞住了。
微一轉頭,樂莘的面容近在眼前。
林萬可還是第一次那麽清晰地看到他的眉眼。
視線再往下,是樂莘執筆的手。
這只手溫暖而穩定,手心柔軟,指節修長,此刻正覆在他的手上,教他寫他的名字。
放在以前,林萬可連夢裏都不曾想過這樣的畫面。
此時此刻,這一切卻真實發生了。
他從鼻子到耳朵尖都在發熱,右手則燙得好像馬上就要燒起來。
樂莘寫完他的名字并沒有停下,而是握着他的手繼續寫下去。
“我的名字筆劃多了些,你看看就好。”
他寫下一個樂字,一個莘字,就寫在“林萬可”三字旁邊。
林萬可看着紙上那兩個陌生的字,心裏一動,擡頭正對上樂莘的眼睛。
樂莘也正看着他,神情溫和淡然。
“不用心急,慢慢學就好了。”
他的眼神清澈,不摻一絲一毫的雜質,幹淨得像山間的泉水。
林萬可臉上的熱度倏忽消散,驚醒般意識到樂莘只是把他當成一個學生,即使肌膚相觸,心裏有鬼的也只是自己。
他為自己內心的肮髒深深不恥。
從清言書院出來時,林萬可要走了那張紙。
他看看紙上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粗糙的雙手,頓時心灰意冷。
樂莘在他看來,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書念得多,字寫得好,人也生得好看,而他算什麽,大字不識一個,人又不伶俐,就算他是姑娘,樂莘也未必看得上他。
更何況,他與他一樣都是男子。
林萬可從不敢奢望有一天樂莘會接受他的心意,只是他今天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
塗滿字跡的紙上,“林萬可”與“樂莘”緊緊挨在一塊兒,而實際上,他們永遠也不可能在一起。
林萬可僅有的一點點旖旎的幻想也被他的苦悶壓得煙消雲散,好似有人在他胸口塞了一團亂麻,抓心撓肝般的難受。
人在難過的時候,想起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喝酒。
林萬可這會正走在萬安街上,前面躍然居的招牌已經隐約可見。
他掂了掂自己的錢袋,随即義無反顧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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