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不
麒麟珠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珠子最終是歸了煌采,他對自己施法抹了那凡人記憶的一手很是得意。
出主意的是寶秀,可他事後卻并不是很高興,姜跳跳問起,寶秀就嘆着氣說,那少年是個老實人,他們诓了他寶貝也就算了,若煌采施法時一個失手,說不定會毀了他一輩子的。
姜跳跳聽了這話十分愧疚,煌采卻不以為然。
“對于一個凡人來說,擁有仙家之物和見過妖精真身都不是什麽好事,也許我們這是幫了他呢!”
煌采說這話的時候,那串麒麟珠正戴在他腕上,即使姜跳跳辨不出顏色,也覺得光彩耀目,不可名狀。
他便不再言語,獨自坐在窗邊小酌。
那個少年除了留下一堆銅板,還有一張皺巴巴的紙,上面用拙劣的筆法寫滿“林萬可”三字,估計就是他的名字。
姜跳跳盯着它看了一會,忽然想起這是別人的東西,雖然只是一張紙,還是得還回去的。
還有,他說過那頓酒由他來請,如此這錢也該一并送去。
于是他順理成章地揣着紙片和銅板去了福壽街,七彎八繞找到了那家店面小得可憐的糕餅鋪子。
天剛下過雨,姜跳跳走在濕潤的青石板路上,不時被頭上屋頂滴下來的雨水打個正着,不一會發頂就濕了一片。
他遠遠地就看到那少年在鋪子裏,便加快腳步往前走,靴子踩在積水裏發出清脆的聲音,對方聽見聲響一回頭,兩人目光對了個正着。
“你是……”
姜跳跳心裏一咯噔,心道莫不是煌采的法術出了岔子,才一天就不認得他了?
“你是躍然居的掌櫃吧?衣服我洗幹淨了,可天下着雨一時幹不了,等晾幹了再跟酒錢一塊送去。”少年急切道,“我不是不守信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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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跳跳懸着的心落了下來,将懷裏的紙和用巾帕包着的錢遞過去,“你誤會了,我是來送這個的。”
他接過去一看,臉居然微微紅了起來。
“你叫林萬可,是吧?”姜跳跳問道。
他點點頭,轉身将那張紙塞到櫃臺下。
“我……我叫姜跳跳。”
“我知道。”林萬可朝他笑笑,“前段日子整個京城的人都在談論你。”
他一邊說,一邊從蒸籠裏捧出熱氣騰騰的包子來。
“酒錢你既不收,我也沒別的可謝你,若不嫌棄的話,帶些包子回去罷。”
食物的香氣實在誘人,姜跳跳想起在薔薇牆下吃的團子,忍不住接過一個來咬了一口,香甜的豆沙餡溢出,與記憶中的味道一模一樣。
“真甜,我從來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豆沙包!”
林萬可大悅,道:“這都是我親手磨的豆沙,摻了糖桂花和山楂的。”
姜跳跳三兩口吃完包子,又看了看堆得小山高的蒸籠,頓時覺得這小鋪子比他的躍然居還要好上幾分。
林萬可是個很實在的人,因此姜跳跳回去時手上拿了滿滿一包的包子糕點。
他分給小岚與阿菱他們,每個都說好吃,就連身為廚子的寶秀也贊不絕口,只有煌采哼哼唧唧,說這些是上不了臺面的坊間小食。
姜跳跳不以為忤,一個人慢騰騰地吃餘下的豆沙包,滿足得一塌糊塗。
甜蜜的豆沙溢出嘴角時,他又想起了那個叫林萬可的很容易臉紅的少年,以及他那間充滿甜味的小鋪子。
“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姜跳跳趴在桌子上喃喃道。
* * *
林萬可覺得最近遇到的稀罕事特別多。
這頭一件就是他好像變得比從前嬌貴了不少。
自從他那天在躍然居大醉一場後,就經常莫名其妙地頭暈,跟個體弱的富家千金似的,有次正在揉面,忽然眼前天旋地轉,一團面全掉在地上沾了灰,把他懊惱得不行。
林萬可以前沒怎麽喝過酒,這回總算知道自己的酒量和酒品都很糟糕,不過丢這一次臉,卻讓他結識到一個挺有趣的朋友——躍然居的主人姜跳跳。
姜跳跳這人和他的名字一樣特別。
照理說林萬可醉倒在他的酒肆,又是吐又是鬧的,換了別人不把他丢到大街上已經不錯了,可姜跳跳不僅找人照顧他,送他衣裳穿,還堅持不收他的酒錢。
林萬可作為回禮送了他很多自家做的豆沙包,他竟喜歡得很,之後經常來他的鋪子買包子,一來二去,兩人就成了朋友。
林萬可原本以為他是躍然居的掌櫃,一定忙得很,可他好像每天都很清閑,酒肆的大小事情,都是煌采在打點。
這個叫煌采的人,無論怎麽看都是富貴人家的公子哥兒,相貌氣度皆是不凡,這樣的人居然願意待在酒肆裏打算盤,不得不說也是件怪事。
姜跳跳在林萬可的鋪子裏買了一個多月的豆沙包後,林百知也喜歡上了這個總穿黑衣服的小哥哥,他一天不來就跑前跑後地問“小姜哥哥今天怎麽沒來”,黏人得不得了。
不僅如此,林百知還肩負起了督促林萬可練字的重責,仗着讀過幾年書對他指手畫腳,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書法也是糟糕透頂。
實際上林百知這樣做完全沒有必要,林萬可寧願一個月不吃飯也不會辜負樂莘的好意。
他風雨無阻地去書院學字,一得空閑就在紙上塗寫,樂莘說他有進步,他便跟個小孩兒一樣高興得徹夜難眠。
去的次數多了,連文近和老奴茶翁都拿他當自家人,常留他一起吃飯,有幾回林萬可還帶些鮮魚蘑菇之類的食材去,等茶翁做好菜,就叫上林百知一塊來吃。
如果天氣偏熱,茶翁會将飯菜端到庭院的石桌上,林萬可與樂莘坐一起,林百知跟文近總要擠到一處,茶翁則笑呵呵地在一旁喝粥,真是其樂融融。
這時候林萬可就會想,如果日子能一直這樣過下去該有多好。
他已經完全記不得當初是為了什麽才去躍然居買醉,那些諸如克制自己不再去見樂莘之類的念頭也早被抛到了九霄雲外。這倒不是因為他生性豁達樂觀,而是煌采對他施的法術讓他全給忘了。
有些事情,忘記往往比記得要好,只可惜知道這個道理的人很多,能做到的卻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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