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烈焰燃燒

路易接手了唐澤飛鳥的‘信徒’。

魔神問:“能看到唐澤飛鳥的秘密嗎?”

路易用手指點着額頭,瘋狂搜索了一會兒之後,他很遺憾地搖搖頭。

“信徒們能接觸到的只是明面上的東西,涉及核心隐密的事情都是唐澤飛鳥獨自完成的。不過有一點可以确定的是,唐澤飛鳥絕對不是普通人,他可以在三分之一秒內穿過将近三十尺的距離,還有人曾見過他揮手點燃積雪。這個人身上有很多秘密,可能沒那麽簡單。”路易皺起眉頭。

依蘭小毛線翻了個跟頭,蹦到了魔神的肩膀上:“這麽看來,他的消失很不對勁!”

路易眯着眼睛緩緩點頭:“希望他還活着。我想親手燒死他。”

想起那段被太陽烙成焦炭的身軀,依蘭微微炸着毛:“噢!路易大人,我百分之百支持你!”

“小依蘭永遠這麽可愛。”路易欣慰地露出了老人的微笑,伸出手,用指尖碰了下她的絨毛。

依蘭小毛線彎着眼睛,輕輕拱了拱他的手指。

魔神一臉不愉,反手把她從肩膀上撈下來,揣進口袋。

那枚很有眼力的黑寶石心髒悄悄蹦了過來,趁着魔神在吃路易醋的時候,溜進口袋,和依蘭小毛線窩在一起。

它努力把自己的體形膨脹起來,擺出一副強勢庇護的姿态。

依蘭也非常喜歡它的質感,她歪過去,把絨毛懶懶地攤在它的身上。

雖然有那麽一點點背着未婚夫偷情的詭異心虛的感覺,但不得不說,這真是一個舒服又愉快的夜晚啊。

窩在喜歡的人的口袋裏面,和他的心髒依偎在一起,小依蘭感受到了雙重的愛意!

說完了唐澤飛鳥的事情,路易緩緩平擡起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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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他右手中指的指尖上,非常慢地滲出了一滴質感奇異的黑色血液。

魔神眯起了眼睛。

“大人,”路易微微垂下頭顱,神色非常鄭重,“陽光曬化了我的皮膚骨血、令我瀕臨死亡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它。它非常細碎地散布在我身體的每一處,我能感覺到正是它改變了我的體質,讓我懼怕陽光。得益于這一死,它被徹底榨了出來,讓我明白我并非得了怪病,而是被人下了毒。”

魔神伸出手指,挑過了那一滴黑血。

它看起來很像液态的金屬,散發出冷冽的寒光,它很沉,壓得他的手指稍微向後彎折。

“是我的血。”魔神的語氣有一點可怕,“摘除心髒的地方,流出來的堕神之血。原來我的血還有這樣的功效,我竟然不知道。”

他仰起下颌,唇角緩緩勾起了駭人的微笑。

“路易,”他的聲音冷酷而愉悅,“看來給你下毒的人,知道我的身軀所在。”

路易垂下頭,捂住心口:“此次回去,我一定查明真相!”

天亮的時候,路易背起維納爾,幾個大步躍出雪洞,直直向着懸崖下方跳了出去。

“啊啊啊啊——”可憐的維納爾猝不及防又墜了一次崖,被吓得魂不附體,發出殺豬一樣的慘叫聲。

依蘭吃驚地沖到洞口,勾着腦袋望出去。

只見路易的頭發在陽光下反射着白銀光芒,他“轟”一聲落到百尺之外的雪壁上,踩出一個大坑洞之後,輕松地彈跳起來,“轟隆”一下又落下幾百尺。

他在懸崖峭壁上面輕松地奔走跳躍,看起來真的變成了傳說中擁有恐怖力量的吸血鬼伯爵!

“哇喔!”依蘭豔羨不已,“好厲害!路易大人好帥!”

腰肢被一條堅硬的胳膊緊緊摟住,魔神大人嘴角微垮,攬着她一掠而下。

瞬間就超過了路易和維納爾,揚起的雪霧把路易弄得灰頭土臉。

“嗤。”

依蘭:“……”誰能告訴她,為什麽傳說之中最恐怖最邪惡黑暗神竟然這麽幼稚!

路易不會飛行,但是他可以背着維納爾高速移動,在冰原上拖着一道長長的殘影,幾個眨眼的功夫就能蹿到天邊。

魔神帶着依蘭飛到半空,他總是飛到前方,停在高高的山頂上,一臉不耐煩地等着路易靠近。

“太慢了。”他眯着眼睛,慢條斯理地說,“就像蝸牛在爬。”

依蘭偷偷吐了吐舌頭,裝模作樣地和他聊起了正事:“身體就快找齊了吧?”

他點點頭:“軀幹和頭,無法感應位置。找回它們,我就可以恢複全部力量。”

依蘭揚起臉來看他:“軀幹已經有線索了,就等路易大人的消息。我們一定會成功的!”

他瞥了她一下:“心髒還給我。”

依蘭:“……”有點舍不得。

最終,那顆撲騰掙紮的黑寶石被他無情地奪走,這一回他毫不猶豫地把它塞進了胸腔。

依蘭緊張兮兮地看着他。

“怎麽,”他饒有興致地勾起了一邊唇角,“你以為我連一個小小的心髒都控制不好,會情不自禁對你做些什麽嗎?”

依蘭臉紅紅地轉開了頭。

她弱弱地嘀咕:“就算沒心髒,你不是也曾偷吻我嗎。”

他盯着她小小的背影。

感受着胸腔裏面有力的跳動。

很熟悉,他好像千萬次在夕陽下凝視過她的身影。

收回心髒之後,并沒有別的奇怪感覺,只有深深刻入骨髓的熟悉。

想把她揉起自己的骨血裏面去。

“真是栽在這個東西身上了。”他低低地咒了一聲。

再一次回到坦利絲的首都,依蘭感覺就像是離開了一個世紀。

家鄉的空氣就是和外面不一樣,一進入城區,每一次呼吸都麻麻癢癢的,令她更加歸心似箭。

她飛奔回家,像一枚小炮彈,轟一下栽進了妮可的懷裏。

“媽媽!爸爸!我想死你們了!”

“噢!寶貝!你終于回來了,你再不回來,我和你爸爸都快吃不飯了呢!”

妮可把她從頭到腳薅了一遍,檢查高矮胖瘦,以及有沒有哪裏偷偷受傷。

“好啦,快去洗澡,然後出來吃飯!”老林恩愉快地拍着輪椅扶手。

出差歸來,最舒服的事情莫過于洗個香噴噴的熱水澡,然後嘗到滿滿一桌家的味道。

吃過晚飯,想要溜回房間和魔神見面的小依蘭被妮可捉在了樓梯口。

“最近我又給你物色了好幾個非常棒棒的小夥子!”妮可很大力地握住依蘭的肩膀,興奮地開始介紹,“尤其是馬裏森,也許你沒有聽過他的名字,但你聽我說完,一定會有興趣的!”

“不,媽媽……”

“別插嘴!”妮可非常專制地打斷了依蘭,像推銷商品那樣繼續販賣她的寶貝,“馬裏森是你的學長呢!整個艾維學院以‘最優’成績畢業的,十年裏面只有他一個!和你一樣,他非常熱愛學習,你們一定會有非常多的共同話題!”

“媽……”

“閉嘴。現在馬裏森已經通過所有考核,順利進入學院做導師,聽說有非常多的貴族女學生都愛上了他!如果你們在一起,未來一年在學院裏他一定會好好照顧你。”

依蘭見縫插針:“導師和學生在一起是不被允許的!”

“訂了婚就可以!”妮可完全沒有被打敗,“還有,馬裏森的父親是法師塔的常駐魔法師,兩三年才回來一次,除此之外他沒有別的親人——噢,雖然這麽說很不好,但是我的寶貝,如果和他結婚的話,你們兩個可以一直和我們住在一起,是不是非常棒?”

依蘭眼角抽搐:“媽媽……”

“還有!”妮可高聲打斷了依蘭的抗議,“他長得非常英俊!非常!噢,要是你媽咪我年輕二十歲的話,這麽棒的小夥子我一定不會讓給你的!”

“老林恩盯着你哪!”依蘭總算是找到了說話的機會,“噢,媽咪!我知道馬裏森非常優秀,可是我已經找到結婚對象啦!”

“什麽?!”

妮可和老林恩齊刷刷地盯住依蘭,盯得她面孔發燙。

“呃……我,我喜歡上一個人,”依蘭害羞地垂下頭,“我和他已經說好了,等我十八歲就結婚。他非常好,強大又英俊,是我見過的人裏面最厲害的!”

“誰?是誰?”妮可緊張地皺起了棕色的眉毛,“該不會是霍華德大公吧?!你不會打算給他做續弦?噢,他的年紀可是比你爸爸還要大!”

“不不不!當然不是!”

“那他是誰?哪家的?叫什麽名字?”

依蘭:“……”這可真是難倒她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男人叫什麽名字!這可怎麽辦才好啊?

連名字都說不出來的話,妮可和老林恩一定會認為她被人騙身騙心了。

“說呀,他是誰?”妮可重重推了她一把,擔憂又焦急,“噢,依蘭,你不會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攪和在一起吧?那種花花公子絕對不可以!”

依蘭臉蛋通紅:“他不是花花公子,他的名字……以後我會告訴你們的!”

是喜歡上一個不知道名字的男人更可怕,還是喜歡上黑暗神更可怕?可憐的小依蘭被難倒了。

妮可生氣了:“連名字都沒編好,就開始對我撒謊了嗎?真是的,我都答應馬裏森讓你和他見上一面了,你如果不想讓你的媽媽變成一個食言而肥的家夥,就去見一面,就算是為了我。”

依蘭煩惱地摁住了額頭。

這一次回來,可是有許多大事在等待她去參與!

維納爾與阿爾薩斯的較量、路易大人追查當年給他下毒的真兇,找到魔神身軀的線索,還有霍華德那邊的事情。

這些事情,哪一件不比這個更重要?她以為她回到首都要面對的是金戈鐵馬,沒想到居然是……相親?!

真是不可思議啊!

“周天是周末,正好一起吃個晚餐。”妮可拍了板,“就當是為了你可憐的母親。好吧,反正我手上也沒有比馬裏森更加優秀的人選,如果你連他都看不上的話,我以後再也不給你安排相親了!”

“媽媽!我有喜歡的人啦!我一定不會看上那個馬裏森的!”

“別找借口!”妮可看起來真有些生氣了,“馬裏森是紳士,又不會吃了你!吃了晚餐就回來,你只要說一句不喜歡,我就不會再勉強你,連這都做不到嗎!”

“噢不……”

“就這樣,”妮可板起了臉,“明天正好是周末,就定在明天,沒得商量。”

依蘭憂郁地捧住了自己的臉蛋,嘀嘀咕咕:“媽媽,我真有喜歡的人了,雖然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

離家大半個月,她實在不願意一見面就把母親氣到頭痛。可是她也不能去相親啊,魔神那只醋壇子一定會大發雷霆的。

眼睛一擡,依蘭吃驚地發現魔神大人竟然就站在門口。

她吓了好大一跳,心裏想着:完了完了我完了!被抓包啦!

奇怪的是,他居然沒有陰沉着臉,身上也沒有冒出冷冰冰的霧氣。

而且……依蘭居然詭異地覺得魔神大人的心情還不錯!他似笑非笑地望着她,眼神裏有期待和鼓勵。

這是怎麽回事?依蘭愣愣地眨了眨眼睛。

妮可安排她和別人相親,他居然不生氣嗎?

依蘭抱住了妮可,很謹慎地說:“媽媽,明天一早我給你回複好不好?你就讓我想一想嘛!”

她得問問魔神到底是什麽意思。

魔神大人驕傲地勾了勾唇角,轉身消散在門口。

他想,這個東西,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白,真是太不矜持了,戀愛中的少女實在是熱情得令人頭痛。

相親?什麽相親?相什麽親?魔神大人只聽到小依蘭說了三次她喜歡他。

路易踱着步,悠然走向新莊園。

因為那場病,不得不把爵位讓給了自己的弟弟,如今的溫莎公爵。

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樣躲在黑色的幔帳裏面,經年累月不見陽光,每天受到病痛的折磨,靠着難喝到極點的藥汁續着命。

而弟弟……

住在充滿陽光的大莊園裏面,意氣風發。

從前路易也猜疑過自己的怪病是不是有什麽內情,然而無數名醫查遍了古今醫典,都沒有這樣的病症,沒有發現任何毒物和藥物能夠造成這樣的結果,完全找不出任何人為的痕跡。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感慨命運不公。

沒想到的是,一場死亡,竟然讓他找到了真相。

堕神之血,絕對不可能是自己誤服的。

是有人下毒。

而這個人……很顯然,誰是既得利益者,誰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以路易回到首都之後,直直來到了弟弟溫莎公爵的莊園。

他特意換上了一件銀色的燕尾服。

在‘生病’之前,爵位繼承人,風光無限的路易?溫莎最喜愛的就是銀色的衣服。那個時候,他的追求者數量可是要遠遠超過瑞恩?霍華德的。

霍華德太死板嚴肅了一點,不像路易?溫莎,幽默風趣,風度襲人。

路易笑着嘆了一口氣。

是啊,曾經的路易?溫莎,可是風靡萬千少女的。遺憾的是,他還沒來得及談一次戀愛,就只能把自己關在監牢一樣的古堡裏面,變成了一個人見人怕的古怪藥老頭。

失去的這些歲月和心境,已經永遠無法彌補回來了。

他擡起手,推開了面前的精鐵大門。

“什麽人!膽敢擅闖……”侍衛的聲音詭異地頓住了。

漂亮至極的銀發,是最純血的溫莎家族象征。

眼前這位……

俊美不凡,氣質略有一點陰郁……整個人有一種非常奇怪的錯亂感,明明容貌是個少年,但舉手投足之間,哪裏都像個遲暮老人。

“您是……”侍衛難以置信。

“路易?溫莎。”沙啞的嗓音一如從前。

“嘶——”一整片倒抽涼氣的聲音。

誰都知道這位得了怪病,見不得陽光,本該一輩子縮在古堡裏面茍延殘喘。

“不用帶路,我知道上哪裏找我的弟弟。”路易繼續邁着慢悠悠的步子踱進莊園。

有人快速小跑去報信,路易完全沒有理會,路過一片花叢時,他非常優雅地俯下身體去嗅了嗅花朵的味道。

當他走進大堂,管家已經擺出了最标準的迎客姿态,将他帶到了會客廳。

他親愛的弟弟,如今的溫莎公爵非常虛僞地迎上來,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通:“噢,路易,你真的是路易——你的病竟然好了嗎!你看起來年輕多了!”

“很抱歉讓你失望了,親愛的弟弟。”路易嘶啞着嗓音慢吞吞地說。

“說什麽傻話呢?”溫莎公爵的笑容無懈可擊,“我每天都在向光明女神祈禱,願你找到良藥。看來我的祈禱終于靈驗了。”

路易看着他。

溫莎公爵絲毫不懼,坦然對視。

病好了又怎麽樣?這麽多年手握重權,溫莎公爵根本不會懼怕路易。

雖然這件事有點不可思議,不過這都不是什麽大問題,回頭找那個賣藥的算賬就是了。

路易很平靜地說:“看在血脈的份上,如果你願意告訴我,當年用在我身上的藥是從哪裏找到的,我可以讓你死得毫無痛苦并且留下全屍和完整的靈魂。”

兩雙純淨無比的銀眸凝視着彼此。

溫莎公爵的眼肌輕輕地跳動,沉默了一會兒,他終于噗哧笑出了聲:“我的好路易,你的腦袋是不是和你的臉一樣,回到了十六歲的水平?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對你下了藥?”

“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溫莎公爵聳聳肩,語氣嘲諷至極,“噢!真棒,沒有證據。好路易,這些年在城堡裏面是把腦子關傻了嗎?你應該知道,哪怕有證據,也必須有強權支持,這樣證據才會被承認,正義才會得到伸張。你沒有證據,還跑到我面前說這樣的話,不覺得自己很天真很可笑嗎?”

他也懶得裝了。既然對方傻乎乎地殺上門來,張口就撕破臉面,那麽公爵大人不介意教教這個失敗者該怎麽做人。

“所以呢?你不打算承認。”路易的嗓音像是兩塊粗糙金屬在摩擦。

在古堡的陰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路易感覺到自己的靈魂都發黴了,哪怕現在擁有了強健的身軀,但那些烙印卻永遠不會消失。

“承認不承認有什麽區別嗎?”溫莎公爵微笑,“結束了,我的好路易,你和我之間的競争,早在你得病的那一天就已經結束了,現在沒有必要鬧得這麽難看。回去吧,有這功夫不如好好打掃一下你的院子,把那些黑色的幔子都拆掉,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吧!要不然……”

溫莎湊近了一些,明晃晃地威脅:“畢竟一母同胞,前年才參加了弗麗嘉的葬禮,我不想這麽快又失去另一位血親。”

在他身後,心腹侍衛們嚴陣以待,手握着劍柄,無語地注視着這個自投羅網的失敗者。

溫莎退後兩步,從掌家手裏接過一把匕首,擲在路易腳下。

這是一把刻着路易?溫莎名字的匕首。

地上鋪着厚厚的地毯,利器落在地上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喏,路易,看清楚什麽才是有用的證據。看看你面前的匕首吧——我可憐的兄弟精神失常,試圖刺殺我,被我的侍衛們當場擊斃。天真的路易,看到什麽才是‘正義’了嗎?難道你想要這樣的結果?噢,我并不想。你這些年的遭遇值得同情,我心中對你有憐憫。你回去吧,回去記得感恩我今天的仁慈。”

路易嘆了一口氣:“你真是仁慈啊。從前你就應該殺了我,不該留下後患。”

溫莎公爵不屑聳肩:“我并不覺得你是什麽後患。”

路易垂下頭,低低地笑了一會兒。

“那可就大錯特錯了。”他俯下身體,撿起那把匕首,指尖撫過匕鞘上面銘刻的自己的名字。

見到路易拿起了兇器,侍衛們飛快地把溫莎公爵護在了身後。

溫莎公爵搖搖頭:“路易,我真誠建議你不要做蠢事,只不過一個爵位而已,為它扔掉性命不值當。”

路易緩緩抽出了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指。他的血是深紅色。

“可憐的弟弟,你對力量一無所知。”路易輕輕嘆息。

寬敞的會客廳裏面刮過一陣銀色的風。

簇擁在溫莎公爵身邊的侍衛們一個接一個被扔到了外面的花園裏。

眨個眼睛的功夫,會客廳中只剩下了溫莎兄弟。

路易那根滲出深紅鮮血的手指,直直紮到了溫莎公爵的嗓子眼裏面。

“給過你機會。既然不要,那就以血還血。”

路易說話依舊慢吞吞。

溫莎公爵驚恐地盯着這張近在咫尺的臉,在路易年輕的眼睛裏面看到了無盡滄桑。

“你贈我一滴血,我也還你一滴我的血。”

擁有了神格的路易,已經是比僞神更高一級的半神了。

替他構建身體的深紅之卵,正好可以用來寄生、主宰意志。

溫莎公爵捂住火辣辣的咽喉,眼睛裏面很快就失去了神采。

“真是太邪惡了,”路易扔開了自己的弟弟,感慨地望向天空,“連神都無法在不經許可的情況下強行剝奪他人的意志,然而寄生卻可以。真是……太邪惡了啊!”

邪惡的路易很快就主宰了溫莎公爵的意志。

沾着血的手指輕輕叩擊額頭,路易翻閱弟弟的記憶,若有所思。

“噢……吾神的血,原來是從法師塔中偷出來的,一個名叫白休?斯坦的魔法師嗎……唔,這位竊賊魔法師還有個兒子——馬裏森?斯坦,人在首都,白休曾托溫莎照拂他的兒子……所以我現在是不是應該抓住這個馬裏森來威脅白休,這樣比較方便?”

“明天吧,有點累了。”

路易摸着下巴,慢吞吞踱出了公爵的莊園。

夕陽下,一頭純淨的銀發就像燃燒的烈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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