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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笙的眼睛明澈透亮,像是一眼望進了他的心裏,看到他內心的醜陋。

喬正楠感覺自己在她的眼神下很不堪。

她永遠都像一個聖潔的女神,哪怕他追到她,也并沒有改變什麽。

他放縱自己跟女明星玩暧昧,原本以為她會有所觸動,但是她一點都不關心。

他是心有不甘的,跟萬斐的事情是個意外,他沒想到她知道了。

分手通知發出去後,他以為她會來找他談判,起碼會憤怒的罵他禽獸,但是她沒有,她甚至于直接消失了。

第二天,他到了醫院才知道她奶奶已經去世了,而那個時候,他才後悔不疊。

她不知道她的老家,只知道在青城,在得知韓子菁去了青城後,他去套韓子菁的話套出來的。

結果一個迎頭棒和。

她什麽都知道了。

寧笙其實不明白喬正楠的心理,他說他愛她,卻又喜歡跟別的女生玩暧昧,兩個人公布的時候他連為她說一句話的勇氣都沒有,奶奶離開的那一天,她流着淚給喬正楠打電話,卻是一個女人接的。

她給她發來了兩個人睡在一起的照片,那個時候的滋味,她以後再也不想要嘗到了。

只是沒想到的是,他跟別的女人上了床,還好意思回來質問她。

“我根本就不愛她,那一天的事情是個意外。”喬正楠試圖解釋清楚這件事情,可是已經發生過的事實,不管用什麽言語來為它洗白,它也始終是存在在那裏的。

寧笙并不是一個喜歡糾纏的人,喬正楠跑到她這裏來,她也并不想看到他卑微跟她認錯的樣子。

“你不要這樣。”喬正楠好歹也是一個明星,若是在被狗仔隊拍到的話,到時候她還指不定被罵成什麽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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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清淨的日子沒過幾天,可不想被打斷。

但是喬正楠不依,他想要抓寧笙的手,卻被她躲開。

“你原諒我好不好?我不能夠沒有你,我去微博把那個分手通知删了,我再發澄清聲明。”

喬正楠是一個非常任性的天才歌手,在感情上更是任性,喬正楠追她的時候說過:“我覺得你就是我的靈感缪斯,沒有了你,我一首歌都寫不出來。”

說她是靈感缪斯的是他,出軌的是她,在微博給她發分手通知的也是他。

現在又來跟她鬧這一出,又是何必?

她嘆了口氣,道:“喬正楠,你已經二十四歲了,你已經不是一個小孩子了,不管你也沒有在微博上發分手通知,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必要再走下去了。”

寧笙有精神潔癖,她對人冷淡疏離,一旦對方給她不好的感覺,她會立馬避而遠之。

當初他們兩個人能夠在一起,主要還是被他的聲音所吸引了。

只不過擁有一副天籁嗓音的人,并并不是一個很好的伴侶。

兩個人的戀情持續了一年,現如今已經畫上了句號,她覺得兩人沒必要再牽扯下去了。

寧笙的态度很堅決,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

“你好。”許翊的聲音打破了兩個人的僵持。

喬正楠一臉警惕的望着他,一身名貴的西裝,手上帶着七位數的表,手裏拿的卻是一把碎花傘。

“你們什麽關系?”

寧笙蹙着眉,抿着唇:“請你尊重我。”

“尊重你?你剛剛是什麽說我的?我還當你有多聖潔呢,結果……”話還沒說完,寧笙一個巴掌落了下來,巴掌的清脆聲很大,喬正楠被打愣住了。

從來沒有人打過他,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寧笙,怎麽也沒想到她會打他一巴掌。

“我們已經分手了,是你提的,我不想再讨論誰對誰錯,也請你尊重我,如果你再胡說,我不保證我會做什麽。”

寧笙不是小綿羊,她只是不想跟他鬧得太難看而已。

到底是曾經在一起過,給彼此留下一點體面,她覺得是最好的結果了。

她強硬起來,喬正楠根本拿她無法,他深深地看了寧笙一眼,又瞪了一眼在一旁不做聲的許翊,恨恨地離開。

喬正楠離開後,寧笙才轉身十分抱歉道:“不好意思,讓您見笑了。”

“是我來的不是時候。”許翊将傘遞了過來:“那天,謝謝你的傘。”

“你沒有必要再還回來的,我說過,是賣給你的。”

“可是,你開的是花店,不是傘店。”

寧笙被這一句話逗得有點樂,笑了笑後接過了傘。

見他還停留在花店門口,她試着開口:“還要買花嗎?”

“我随便看看。”

“好,那需要我給你介紹嗎?”

許翊點了點頭。

寧笙小的時候是跟着奶奶在花圃中長大的,對這些花比較了解,每一種花的花語以及背後的故事都知道。

她見他似乎沒有目的的樣子,便問道:“你想要送給誰?”

上一次他買的小雛菊,這一次卻是沒有目的的買,那就應該不是買給逝去的親人了。

許翊愣了一下,随口道:“一個親人。”

“送親人的話,可以是康乃馨,百合,郁金香這些,我可以幫你做成花籃。”

許翊認真在聽,卻沒有聽她說了什麽,而是聽着她的聲音。

他打斷她:“你是一個歌手?”

寧笙微楞,點了點頭。

“你認識我?”

許翊搖頭,只道:“你的聲音很好聽。”

沒有一個歌手會不喜歡這樣的誇獎的,寧笙彎了彎唇,點頭道:“謝謝。”

“你在漢城待過嗎?”

寧笙點了點頭,道:“在那裏工作。”

“那怎麽回到青城了?”

“我的故鄉在這裏。”寧笙不願意自己說自己家裏的事情,便問道:“你呢?”

“漢城人,但是母親是青城的。”許翊道:“青城是個好地方。”

寧笙大概發現了,這個先生恐怕是想要找人聊天,而不是來買花,但是攆客人走的事情她又做不到,只能陪着他有一搭沒一搭的聊着。

好在這位先生說話還算風趣,距離保持的剛剛好,沒有讓寧笙感覺到反感。

寧笙的花店生意不太好,一個下午過去,都沒有新的客人進來,她也就陪着這個叫許翊的先生聊了半天。

“寧小姐,我有個不情之請。”

許翊遞出名片,放在了她的桌上,道:“我覺得寧小姐很适合代言我們公司的這款産品,所以冒昧的向你提出邀約。”

許翊透露出自己是做飲料行業的,有一款花茶需要一個代言人,剛好相中了她,所以才陪着她聊了這麽久。

寧笙有些驚訝。

要知道,請代言人一般都是請名氣高的,而她可是被喬正楠粉絲稱作是一百八十線小歌手,名聲更是不太好,他請她當代言人,更像是瘋了。

她想拒絕,許翊卻是将名片推到了她面前:“是個不錯的機會,試試?”

“我考慮考慮。”

許翊還想再勸說點什麽,但是他已經感覺到臉上有些不太對勁了,估摸着應該是藥效過了。

他起身,跟她點了點頭,提出了告別。

花店不遠處,姜方終于看到他的boss出來了,都快要急死他了,趕緊把藥遞到他的手裏,絮絮叨叨道:“沒事兒吧?那麽多花粉的地方,待這麽久是要出人命的。”

許翊給了他一個眼神,姜方不甘願的閉嘴。

boss實在是太任性了,吃抗過敏藥也要去那花店,當真是好色不要命,不過這話他可不敢說出來,只報告自己的勞動成果。

“我把所有的客人全部都引到旁邊去了,一個都沒有過去。”

“嗯。”許翊點了點頭,他這點做的倒是不錯。“再給我去查一下寧笙的資料,她應該在漢城醫院待過。”

“好的。”

寧笙。

挺好聽的名字。

聲音也挺好聽。

應該是她。

作者有話要說:  寧笙:陪我顧客!

許翊:把我賠給你。

(本書名應該叫總裁套路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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