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都怪修羅場來得太突然

“大小正合适。”

陸熙杭穿着林回買給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裏感到有些驚訝,因為他沒想到林回真能給他買到一雙合腳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歡就好。”

陸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看出他心情不錯:“當然喜歡了,我一直想要這雙鞋,可惜太貴沒錢買,我以後天天都穿它。”

林回聽着陸熙杭誠實地表達自己的“貧窮”,不知道怎麽,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對勁,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過于“矜持”,林回根本無法從他語氣裏體會到所謂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達“厭惡”,林回就當自己的禮物沒選錯。而且再怎麽說陸熙杭也是個大男人,被包養這件事或許會讓他自尊心受挫,還要人家怎麽表達喜歡呢?

林回體貼地轉移話題,随口說道:“你有沒有什麽東西要拿過來?吃過飯我開車幫你搬一下。不過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場,給你買身衣服。”

——也不能總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褲在大街上晃,現在他都是自己包養的小白臉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臉。

——話說,陸熙杭煮的東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邊想,一邊又夾了一塊紅燒魚塞進嘴裏,魚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簡直停不下來。其實他原本對海鮮海魚之類的東西其實興趣不大,比起水裏的,他更喜歡吃飛禽走獸,但是不知道為什麽,吃了陸熙杭做的這桌海鮮盛宴,他竟然覺得比飛禽走獸還要好吃了。

為什麽為什麽?到底是為什麽?!莫非真是愛屋及烏,因為對陸熙杭有好感,連着口味也改變了?

陸熙杭這小白臉真是讓人很難對他不有好感,長相容貌自然不必說,做飯的手藝也實在厲害,簡簡單單一盤小烏賊,到了他手裏,就變得特別好吃,他還特別會挑選食材,每一顆烏賊都有滿滿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軟又綿,不要太好吃哦。

他果然不止兩萬塊。

林回一邊想一邊幸福地眯起眼睛,忽然覺得自從來到這個坑爹的穿書世界之後,好像從未有過一天這麽享受口腹之欲——被那些糟心的劇情時時刻刻煩擾着,也沒心情享受什麽……

陸熙杭注意到林回的表情,心中竊喜——果然吧,人魚就是喜歡吃海裏的東西,這是屬于物種的特性,任何個體都無法逃避這種基因決定的本能。狐族喜歡吃果子,人魚喜歡吃海鮮,還有一些鳥人,喜歡待在梧桐樹繁茂的地方,就算入了世,隐藏在普通人之中,也一定要在自家庭院周圍種上梧桐……這不是裝逼,這就是愛好。陸熙杭深谙種族差異對于他們生活習性的影響,所以十分有自信養活這條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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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飯就去買衣服吧,不過我沒多少東西可以拿,不用麻煩你了。”

林回聽出一點意味深長的原因,微微愣了一下:“怎麽了?”

陸熙杭正垂着眼睛剝生蚝,他用軍刀起出一大顆生蚝肉放在林回的小碟子裏,平靜地看向他:“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這種錢色交易的關系,你如果貿然出現在我家,我都沒法跟家裏人解釋。”

林回看了他一眼,沒再說話,沉默着把碟子裏的生蚝肉夾起來吃掉——他都差點忘了,他們兩個現在還是不能見光的關系呢,這麽大咧咧地出現在他家人面前,好像确實不太好。

本來都想好了的,要對這本書裏的所有人抱以一種游戲人間的态度,不管他們死活,也不顧道德底線……可是當真正面對這種道德倫理問題的時候,林回還是慫了,畢竟他是個正直的人,沒辦法真的不顧一切。

嗯……說到包養這件事,他還是會不由自主覺得理虧呢。

于是因為太理虧,他也沒注意到陸熙杭話裏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他之前還毫不猶豫地跟自己說,他一個人住,而且正在搬家,就算他去幫忙拿東西,也不可能見到他的家人。

他只是在找借口不想讓林回跟他一起“回家一趟”罷了。

陸熙杭的家住在金城灣府,聽這名字就知道,是富人住的街區,那邊的地皮甚至比林回現在住的地段還要昂貴很多,而且他住的房子也根本不像缺那十萬塊錢需要賣身來賺的樣子,如果真把林回帶到家裏,他馬上就會起疑心——你他媽明明這麽有錢,幹嘛還要委屈自己給我當糖寶?

如果真發生這種翻車事件,就沒法解釋了,而且陸熙杭知道,林回不會一直察覺不到,他得做點什麽事情,轉移一下話題。

……嗯,想來那件事,差不多也該爆出來了。

陸熙杭不動聲色地從口袋裏摸出手機,打開了微博,今天的熱搜依舊很熱鬧,而熱搜的某一條就是“淩雲霄情商”。

淩雲霄作為一名練習生出道的綜藝咖,被贊最多的就是情商,他确實讨喜,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總之他演技好,鏡頭底下的一切都是演出來的。點進去一看,果然就是林回跪在地上向淩雲霄表白的視頻。

其實淩雲霄還沒火到這種程度,如果不是因為上了這個價值兩千萬的熱門綜藝,他也不可能因為被表白了一下就上熱搜。說這背後沒有推手在運作,陸熙杭是不相信的。從林回出門到現在,也不過幾小時而已,這短短的時間裏,一個小插曲就上熱搜,不是為了炒熱度還能是為什麽?

果然再往下面翻,就是那個熱門綜藝的消息了,第幾期什麽時候播放啦……之類的,第幾期淩雲霄會出現之類的……資本越來越聰明了,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炒作熱度的機會,淩雲霄第一天進組就給他們帶來這樣熱門的話題,制作組應該很開心吧。

陸熙杭故意把手機音量調大,點開視頻,林回聽到聲音,被吸引了注意力。一擡頭便見陸熙杭正面無表情卻又專注地盯着手機屏幕,他一時好奇,忍不住一邊往他手機上瞥了一眼,一邊問道:“看什麽東西呢,不吃飯了嗎。”

陸熙杭聞言十分冷漠地擡起頭,表情有些怪異。

“随便翻翻罷了,在熱搜上看到點有趣的東西。”

林回微微挑起眉頭——什麽東西?

“你很好奇嘛。”

林回猶豫了一下——他該說好奇呢,還是不好奇呢?怎麽聽他的語氣有點怪怪的,剛剛分明還在為自己給他買了雙新球鞋感到高興,這才幾分鐘,怎麽忽然變得陰陽怪氣了?

“……也不是很好奇。”

陸熙杭卻跟他做對似的,立刻把手機遞過去,手機正在播放那個視頻:“自己看。”

林回便低頭看了一眼,當他在那個明顯是手機偷拍的視頻裏面,看到了捧着一束玫瑰花,單膝跪在地上的自己時,忽然覺得好像被當頭狠狠敲了一棍似的——他單知道刷多了劇情會麻木,卻不知道再次直面自己的丢人瞬間,那早就被扔進東非大裂谷的自尊心還是會受到傷害。

“咦?這……這是誰啊,看起來還挺眼熟的哈。”

林回掙紮着說了一句連自己都不相信的謊話。

“這麽說這不是你?可是我怎麽看這人身上的衣服,好像跟你你早晨出門時穿的一模一樣。”

“……啊,嗯,我想起來了,好像确實是我。”

——好吧,事到如今,再抵賴也沒有任何意義了。早就知道這件事會登熱搜,只是沒想到,陸熙杭會這麽早看到這個視頻。

陸熙杭語氣十分平靜:“真是你啊,你不是說去工作嗎?這就是你的工作?”

林回此時忽然意識到,現在還不是為自己的自尊心感到悲哀的時候,他應該想想怎麽解釋,被小白臉看到自己對別的小白臉公開表白,讓他實在有些尴尬啊!

林回覺得喉嚨發幹,吞咽困難,話都說不利索了:“當……當然不是,這只是我出門工作,路上恰好遇見罷了。”

陸熙杭微微皺起眉頭:“是嗎?可是我看你準備挺充分的,還買了一大束玫瑰……”

“也是臨時買的!”

林回慌忙搶過話頭,順手将陸熙杭手中的手機也奪了過來,惡狠狠地關閉那條視頻,他故作輕松地擺擺手:“我偶爾也會追追星……當然,只是随便追追,并不下苦功,那個淩雲霄還不錯啦,臉長得也還行……路上遇見他們在拍節目,就湊個熱鬧。”

陸熙杭聽得皺了皺眉:“是嗎?我記得他是你前男友啊。”

林回一下子被他這句話噎住,陸熙杭飛起眼梢瞥他:“在酒吧見過他,你想挽回?”

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

這種情況下,林回只好坦白了:“我以前就是他的粉絲,談了一段時間他紅了,就甩了我……就算不再是情侶,我也還可以繼續粉他啊,你不要疑神疑鬼。”

陸熙杭不說話,只沉默地盯着林回,盯得他渾身汗毛都要立起來了。誰知陸熙杭卻忽然笑了笑:“也有道理,改天我遇見那個淩雲霄,也一定跟他打聲招呼……想必他一定很厲害吧。”

“啊,哈哈哈……”

林回尴尬得只會哈哈了,他聽得出來,陸熙杭在嘲諷他,只不過不說出來罷了,有誰路遇愛豆會專門捧一大束玫瑰,還單膝跪地表示愛意,更何況陸熙杭還知道他們有過一段……

林回想轉移話題,忽然抓起桌上的鑰匙:“對了,我們現在就出門吧,去商場給你買些日用品和替換的衣服。”

陸熙杭自然沒有異議,心裏卻産生了新的疑惑——林回的态度比自己想象中還要奇怪,他跟這個淩雲霄,到底怎麽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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