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我百分百确認

“想要就是想要, 不想就是不想嘛,這是不用半秒就能判斷的客觀事實——”亂步催促。

說不用半秒,隔了不到半秒, 名偵探真的開始搶答:

“我都看到了!這對世界第一名偵探來說,簡直是太簡單了,簡單到就和吃粗點心、喝彈珠汽水一樣毫不費力。不,比那個要更簡單, 我百分百确認——”

不等她作聲, 亂步不帶停頓地完成了自問自答。

“是想要吧。”

“你想要我。”

“你也喜歡我。”

“對吧,知裏子。”

“哈——”

亂步愉快地彎起眼睛, 緊緊貼着知裏子,乖乖巧巧地,不動了。

一小束暖色調的晨光投射進來,打落在亂步餍足的笑眼上,蒙上一抹淺淺的光暈。

有力的另一個顫動, 近在咫尺。

知裏子清切地感受到亂步蓬勃的心跳, 他有點心動過速了。亂步此刻沒有跑步, 沒有飲酒, 沒有進行任何劇烈運動,這是情緒激動導致的生理性心動過速——心率、呼吸和一閃而過的微表情, 是生物難以操縱的本能, 輕易會洩露出真真正正的情緒和感受。

知裏子聽見亂步毫不掩飾的情切。

這種無法僞飾的反應, 同時是「超推理」關注的重要線索。

名偵探敏銳地捕捉到了她的,所以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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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能偵探向來不遺漏任何信息。

不過, 亂步最近似乎越發頻繁地,不戴眼鏡時,也和戴眼鏡一樣轉動腦子, 使用着「超推理」。

比如,看穿坡的文字詭計;自信地應下坡的下一次挑戰,亂步要贏,就必須進入禁止異能的小說世界;以及方才。

知裏子思考着,視線越過亂步放松的肩頸,看到不遠處。

亂步剛剛就是從那窸窸窣窣挪過來的。側邊落着亂步原本充作毛毯,蓋在他自己身上遮涼的褐色小披風,和一只癟癟的獵鹿帽枕頭——在她毫無意識的休憩時,規規矩矩,待她醒來,他說起話來,又是熟知的恣意妄為,真是。

就算不便翻動榻榻米下的儲物格,找出備用的毛毯,衣櫃裏厚一些的毛衣比獵鹿帽更适合代替枕頭。

枕頭不合适,容易落枕。晚點,亂步肯定要覺得頸部酸痛,哼哼唧唧地叫痛,要她輕輕揉。

知裏子不由得想到。

可理應排在第一位的,顯然是要被拒絕的「我想要你」這個交換。

與「她不會坐視不管」相仿,這不在能夠交換的行列。

亂步的話又輕輕傳來了。

“知裏子,從你在車上靠着我不小心睡着了——我把你抱上來,超級輕松的,比你使用腕力增強手套抱起我要輕松喔。別小看我的手臂和腹部沒有那種鍛煉過度、肉眼可見的肌肉,這樣才好,軟乎乎的,抱着會很舒服,對吧。知裏子你也軟乎乎的。我們這樣剛剛好,最好了。說到軟軟的,除了要軟軟的雙人床,還要換掉現在不涼快的空調——我很可靠的吧,會主動對比男友的标準,構想和你一起的未來,還半睡半醒地看照你,一直守到現在……啊,我現在……好困……”

他好困,是真的。

她軟乎乎的,這樣才剛剛好,最好了,抱着很舒服,也是真的。

還有淡淡的,不同于他的香味。

亂步滿足地閉着眼。

不是人工合成的香精,由主香劑和數種修調劑、定香劑拼湊而成。

陪他去到各個事件現場的知裏子,很少使用香水。這是與事件緊密接觸的刑事、法醫等人必備的工作素養,要盡量避免身上攜有濃郁的氣息,以免減弱、掩蓋現場由氣味廣而宣之的信息。當然了,即使領他去現場的,是偵探社淡妝濃抹的調查員,喜歡噴灑模仿天然花香的香水,也絲毫不妨礙他偵破的速度。

反而是知裏子身上熨貼的,仿佛裹着熱度的香氣,對他的影響更大。

所以,他想要抓住,他喜歡的香味。

不只是氣味。

最初想要的,在失去依靠的十三歲,他迫切想要的,是不會将他視作怪物、能夠對他伸出援手的人。

其實只要做到後一點,對當時找工作屢戰屢敗的他而言,就足夠友善了。

他會死纏爛打地跟着,利用同情心理和邏輯漏洞等一切手段,向對方讨要生存的必要條件。

因為他根本沒有一點找工作的才能,和這個社會格格不入。

為什麽父親認為,他一定會成為比他們更受人贊賞的存在。

亂步完全不能理解父親的口頭禪:他要保持沉默,別讓他知道的事情傷害別人。

傷人的,明明只有利器才對。

不,不小心磕到、撞倒、碰上尖銳的器物,也可能受傷,皮膚會見血,或出現淤青和痛感。

他知道的事情,怎麽可能會是傷人的武器?這種虛無缥缈、無實物的物質,要怎麽成為傷人的武器,亂步不明白。

搞不懂。

真搞不懂。

一點都不明白。

沒有人告訴他答案,沒有人傾聽或是願意認真聽他說話,沒有人發現他日漸堆積如山的疑問——大人應該比他要聰明一百倍,就像他無所不知的父母。可應該比他聰明一百倍的大人,卻一直無視他的問題和求助,表現得比他更蠢笨……他快受不了了,這是一場比誰更會演戲,更具忍耐力的游戲嗎?

亂步讨厭毫無意義的工作。

既浪費他的時間和體力,又浪費社會資源。

節省可是美德。

亂步注視把被郵件塞得鼓鼓的挎包,瘋狂腹诽「聰明的大人們」難道不明白嗎?

把這堆充斥廢話,不拆開信封也能一眼明白內容的垃圾郵件,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真正應當投遞的目的地,顯然有一個共通的名字,叫做「指定的垃圾回收處」,在郵局出門左轉不到一百米的地方。

亂步無法理解,為什麽要把垃圾郵件好好送到,直接全部丢掉就好了。

垃圾回收有必須遵循的條例,固定時間,一周內只有周三才收紙和舊衣物,錯過就要等下一次。

簡而言之,只有周三,能将當天的垃圾郵件正大光明丢到回收處。周四,周五,直到下周三累積的垃圾郵件,必須等到下周三才能丢。這可不行,他不能連續積攢一周的垃圾,統一在周三早上八點前一起丢,沒地方存放垃圾是其一,帶在身上純粹是累贅,十分消耗體力,他就要吃得更多了。

擁有小聰明的亂步,立刻想到了每天都能丢垃圾郵件的地方。

自動販賣機和便利商店外都設有回收箱,還有車站月臺。

去往車站的路上,還有店鋪販售他喜歡的粗點心。

亂步高興地扯着裝滿今日垃圾郵件的挎包,戴好遮陽的學生帽。身上穿的,依舊是在學校就洗不幹淨,他不擅長洗衣服,一直是放進肥皂水裏泡一泡,再随便搓一搓就好了,背後的筆跡和袖口、領口的污漬就一直留在上面,還皺巴巴的深色防寒外套,揣着滿心期待——即将抵達目的地時,猝不及防地,他被奇奇怪怪的五歲男孩從黑色爆炸頭裏掏出的東西砸中了。

砸痛他的,看起來像是望遠鏡,又像萬花筒。

總之是圓柱體的。

他被砸到了十年後的未來。

亂步一下子就認出來了,街道旁有顯而易見的時刻,告知他這是十年後。

準确地說,他應該是和十年後的自己互相交換了。

信件撲簌簌掉在地上。

亂步懶得撿,反正是要丢掉的垃圾郵件,當務之急是邊吃未來的零食,邊想辦法——等等,他遠遠望見別人掏出來的紙鈔上……換人了。亂步忽然意識到錢幣在十年間更新換代、或許無法流通的現實,而且他只有一小把零錢,要怎麽辦,十年前的零錢不能稱之為值錢的古董。

他看了看全然陌生的周圍,用零食克制無助的心情,霎時變得有點沉悶。

朝他快步過來的,就是知裏子。

知裏子一話不說地在他面前蹲下,飛速整理起散落一地的信件,抖落沾上的灰塵,将褶皺輕而快地撫平。

她手上很快積累了一沓。

“不用撿的。都是廢話連篇、看了完全是浪費時間的信。收到這種垃圾郵件,誰會高興啊!”亂步忍不住好心說。他總是做會被人批評的「好事」,總是好心辦「壞事」。他本就不打算撿垃圾,這件肯定不是會被批評的壞事了。

知裏子比十三歲的他要高一些。他稍微仰首,就能看到她柔和、輕快的笑顏。

她拿着整理好的信件站直,稍稍伏身,至視線恰好與他齊平的高度,是他感到被尊重、重視、兩者平等的位置和距離。

然後,他終于聽到了一直期待着的話。

“你「為什麽」會覺得,這是丢掉也沒關系、充斥着廢話的垃圾郵件?”

為什麽。

不是指責,口吻也并非不耐煩,已經認定他在無理取鬧。

是不摻雜絲毫惡意的問詢,是單純的好奇。

她想要幫助他,和他溝通,讓他明白。

“那個一看就知道吧。奇怪,又要我一五一十地說嗎?”亂步反問。

由時空錯亂導致的,反而比他更年長的知裏子,應該知道的。

就像比他年長、無所不能的父母,每次都給他正确答案。

知裏子颔首,“對,我知道這封很可能是充斥着廢話的郵件。那你剛剛和我說的話,是不是你知道、我也知道,所以毫無意義的廢話?”

之所以稱之為垃圾郵件,是因為根本不用看內容就知道了,是沒有傳遞意義的郵件。

那知裏子知道,他也知道的信息,同樣是沒有傳遞意義的,屬于毋庸置疑的廢話,形同垃圾郵件。他把垃圾郵件丢掉,那他的廢話亦然,是要被丢棄的垃圾郵件。

“……唔。”

亂步一瞬理清自己的邏輯漏洞,歪頭擠出一聲,眨眨眼。

“那你為什麽要說呢?”

“既浪費你說的時間,又浪費我聽的時間,不是嗎?”

“既然你可以說廢話,那其他人為什麽不可以寫廢話,這不太公平吧?”

知裏子和他說話的語氣,與日後和委托人的交談無異,是十分稀疏平常的。

當然,他現在有更溫柔、會寵着他,又對他有小任性的知裏子,但對十三年前被罵慣了的少年來說,卻是難得一見給他梳理邏輯,希望他明白,給他切實助益的。

“今天天氣真好,陽光落下來真暖和,這顆糖真甜啊,”

知裏子空出手,從外衣口袋摸出準備搭新幹線吃的千紙鶴糖,遞過來,“如果我說起,這種絕大部分人都能感受到的客觀事實,是廢話吧?”

亂步記得那顆糖好甜好甜的,後面很快吃光了的一把糖也甜。

他惦記了好久,等身上的錢攢夠了立刻跑去買了一袋,分明是同一個品牌,同一種包裝,包裝袋上标明的糖分含量比十年後調整過的更高一些,卻遠不及知裏子遞過來的甜。

果然是知裏子另外給食物施加了特別的魔法吧。

就像福澤谕吉給他解釋的「超推理」,知裏子擁有讓食物變得更美味的異能。

即使是普普通通的紅豆粥,紅豆加水加糖,知裏子做的,也比超高收費的高級料理廳和專業的料理師做得好吃。就和父母做的家常一樣,樸素,卻溫暖。

今天讓他用到的,也是知裏子說的話。

“真喜歡你這種事情,我要在給你的信裏寫一百遍——第一遍,是告訴你,你知道了。那從第二遍開始重複的信件,都是已經知道、看了純粹是浪費時間的內容,可不論收到幾遍、都不會厭煩、想重複閱讀和珍藏的廢話吧?”

說得真對呀!

他昨晚說了一遍,在知裏子手上寫了第二遍,今早又說了第三遍。

之後再重複第四、第五、第六、甚至第一百遍,也不會膩。

就像他是世界第一名偵探,這也是他得意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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