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好基友好朋友
趁着金軒的壓制略有松動,巫承赫奮力将他從身上掀翻下去,爬起來拔腿就跑。巴巴裏獅子與金軒意念相通,立刻沖上來擋在他面前,肩部高高聳起,發出威脅的唬聲。
“走開!”巫承赫厲聲喝道,無視它寒光熠熠的獠牙,一個兇狠的暗示直接糊了上去。巴巴裏獅子瞬間慫了,夾着尾巴小步跑開。
巫承赫慌不擇路地往前跑了兩步,肺部開始發出劇痛——那些産生氧氣的蘑菇只有一米來高,他的身高卻将近一米七,之前躺着還不覺得,一站起來便覺得憋氣。
但他并沒有留意到高度和氧氣含量之間的關系,他已經被金軒那一舌頭舔得吓破了膽,寧可窒息也想立刻離開他的攻擊範圍,然而劇烈運動耗氧量極大,他沒跑多遠就開始窒息心慌,眼前甚至冒起了星星
不行,得回去取頭盔……巫承赫感覺再這麽下去他得先憋死,于是只好又折回去,一邊心驚膽戰接近金軒,一邊注視着他凝固的身體,祈禱他被自己剛才那一下攻擊定住得夠久,不會這麽快醒來。
堪堪走到離金軒兩米遠,巫承赫已經缺氧缺得快要暈過去了。他伸長胳膊,用手指勾住頭盔的挂繩,試圖将它拖過來。頭盔和地面摩擦發出細碎的響動,在靜夜中分外分明,金軒瞬間被驚動,高大的身軀猛地一顫,口中忽然發出一聲歷喝:“啊!”
他這一聲喊得極其慘烈,仿佛連胸腔都震裂了似的,即使在稀薄的大氣中,也傳得極為悠遠。巫承赫心頭一震,腿一軟差點摔倒,胡亂将頭盔往頭上一扣,轉身就跑。
金軒喊完,爬起來試圖追他,但因為之前受到思維攻擊,行動不協調,踉跄了一下便摔倒在地,發出一聲悶響。
巫承赫跑了一段,聽到身後傳來金軒痛苦的喘息,間或還有巴巴裏獅子難過的嗚嗚聲,忍不住回頭,只見金軒倒在地上,身體蜷曲,四肢抽搐,仿佛正在忍受劇痛。他的獅子也是一樣,趴在他腳邊哀嚎着,用腦袋蹭他的小腿,企圖尋求主人的安撫,但卻得不到任何回應。
他們眼中紅霧彌漫,隐隐有點泛紫,巫承赫知道那是狂躁症惡化的表現,他剛才的思維攻擊加重了金軒的狂化,他正在用潛意識的理智壓制狂躁。這種壓制注定起不到什麽作用,沒有向導的幫助,他幾分鐘內就會徹底喪失理智,攻擊周圍任何可能的活物,嚴重的話還可能掐死自己的量子獸,進而結果他自己。
“不能這樣……”巫承赫的腳步停了下來,喃喃自語,“沒有平衡劑,他會死的。”
向導與生俱來的治愈渴望漸漸在內心升起,巫承赫看着金軒抽搐的身體,不由自主往他走去。他無法坐視金軒自我毀滅,金軒愛着他,不惜用生命去救他,掉到小行星是因為他,狂躁症發作這麽嚴重也是因為他的攻擊。如果他晚來一點,金軒也許能自己撐過去,但現在……不可能了。
“我不能看着他死,我得救他。”巫承赫對自己說着,走近了金軒,竭力控制着自己發抖的雙腿,跪在他身邊,将頭盔摘下來。
半狂化的金軒擡起頭,血紅的雙眼瞬間便攫住了他,鋼箍一樣的大手抓住他的上臂,狠狠将他撲倒在地。
巫承赫能感覺到金軒的掙紮,漆黑的夜裏,他依稀看到金軒眼中紅霧時漲時縮,那是理智和獸性在搏鬥,金軒在這種時候依舊記得自己的誓言,記得答應過他,不在追上他之前碰他。
這樣就足夠了,他也不是願意的,一切都是天意……巫承赫掙開一只手,扯開自己的衣領,揚起脖子,将喉嚨送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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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記我吧。”他扣住金軒的後腦,将他的頭壓到自己脖子上,“只有這樣我才能救你。”
向導可以用思維觸手攻擊異能者的意識雲,可以操縱他們,甚至可以殺死他們,但如果想要潛入他們意識深處,撫平他們的狂躁症,就必須和他們建立标記關系。
向導身上有好幾個可以标記的部位,鼻尖、喉嚨、胸部……異能者可以通過觸碰這些部位,将自己的唾液、汗液留在上面,滲入向導的身體,以建立臨時标記。臨時标記的時效視部位和滲透深度的不同而不同。
而如果要建立終身标記,異能者則必須在引發結合熱的情況下和向導性交,這樣建立的标記将是牢不可破,伴随終身的。異能者一旦和某個向導終身标記,生命将會和其綁定,一旦向導死亡,異能者也會随之死去。反之,向導亦然。
這也是為什麽異能者會用生命保護向導,甚至不惜将其圈禁在身邊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愛,另一方面是為了彼此的安全。
八天前,在蚱蜢空間站,金軒忍不住親了巫承赫的鼻尖,少量唾液滲入他的毛孔,等于建立了一個虛弱的臨時标記。這就是為什麽巫承赫之後恍恍惚惚總覺得對他有好感的原因,也是金軒在遭遇危險之後,巫承赫會夢到他出事地點的原因。
但這标記太虛弱了,幾天之內就會自然失效,此時此刻,巫承赫想要用自己的意識力撫平金軒的狂躁,就必須讓他對自己建立更深層次的标記。
“來吧。”他撫摸金軒的頭發,在他耳邊低聲說着,“标記我。”
未成年的向導除了初潮不會散發信息素,但那美妙的氣味早已烙刻在金軒的大腦當中,一旦看到巫承赫,摸到他,聞到他的體味,那種氣味就會條件反射一般出現在腦海裏。此時此刻,當巫承赫将雪白的脖頸送到他面前,金軒仿佛又嗅到了那個雨夜曾讓自己血脈贲張的信息素,立刻張口咬住了他。
那是毫無瑕疵的,一個從未被觸碰過的向導的喉嚨,有着令人癡迷的熱度,皮膚細膩而光滑。金軒貪婪地親吻他的喉結,用嘴唇摩擦,用舌頭舔,讓自己的唾液滲入他的毛孔。巫承赫的身體神經質地顫抖着,因為緊張間或咽一口口水,喉結因此微微滑動,像試圖逃走的小耗子。
金軒咬住他的喉結,用牙齒齧咬玩弄,因為太過激動,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膚。細小的血滴從傷口滲了出來,吸進嘴裏,有一股帶着腥味的甜,令人更加悸動,恨不得将他整個人都吞下去,永遠占有,不讓任何人看到。
巫承赫感覺熾熱的電流從頸部散開,直擊心髒,導致渾身都酥麻起來,下腹抽搐,竟然有種自渎的快感,又羞恥又愉悅。他猜測标記已經建立,不想再深入下去,便抓住金軒的頭發将他推開,一邊喘氣,一邊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殘留的血絲與唾液。
稀薄的氧氣中氤氲着腥膻的氣味,暧昧而危險,巫承赫不知道這麽短的時間內标記是否能夠奏效,但他沒有時間了,在金軒回過神來之前,他控制自己的思維觸手輕輕靠近金軒的意識雲,然後戳了進去。
和上次不同,這次金軒異常安靜,也沒有痛苦的表情,只是迷戀地看着他,高大的身軀覆在他上方,修長的手指撫摸他的額頭,他的眼睛,停留在他的嘴唇上,輕輕摩挲。
當金軒再次吻他的時候,一股極為柔軟的情緒忽然在心底漫開,巫承赫想要扭頭躲開,但只是想想而已,根本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只能被動承受他的吻,張開嘴讓他的舌頭滑進來,舔舐自己的牙齒、上颚,以及最為敏感的舌根。
口水不由自主地溢出嘴角,巫承赫下颌酸麻,完全沒有覺察。他閉着眼睛承受金軒兇猛的濕吻,無法拒絕,無法反抗。他知道那是臨時标記發揮了作用,他在放縱标記了他的異能者,在臣服于他。
這種感覺并不難受,但也不見得多麽美好,尤其對一個男人來說,巫承赫一邊沉溺于被索取的歡愉之中,一邊警告自己這只是治療,只是一個醫者應盡的責任,只是報恩。
他迫使自己冷靜下來,侵入金軒的意識雲,與他融合,感受他熾熱的大腦,他的喜怒哀樂,他心底的陰影,他偷偷藏起來的小秘密。
标記狀态的異能者在向導面前毫無保留,連最私密的記憶都不可能隐藏,金軒整個大腦變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觸手徜徉在他的意識雲裏,精确地撲滅那些躁動的火星,順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對哥哥的崇拜,對老師的尊敬,對自己的愛,對漢尼拔的讨厭……還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聯邦統一……
巫承赫到後來都崇敬起他來,萬萬沒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狀的表演竟然蘊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當然,那些關于養蘑菇種田打獵,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權之類的念頭,就不用提了。
到最後巫承赫只有無力地感嘆:神啊,這貨腦子裏到底都裝了些什麽啊!
金軒的狂躁症正在緩解,但他整個人并沒有清醒過來,而是從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終于依依不舍地松開了巫承赫的嘴唇,然後決定進行下一步的侵略。他開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開他襯衫胸口的紐扣,撫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并在它挺立起來以後試圖含進自己嘴裏。
“你夠了!”巫承赫雖然年紀小,但身體很正常,被他這樣又親又搓,都有點硬起來了,收回思維觸手,努力撥開他的髒手,“滾去睡覺,你已經好了!”
金軒眼中紅霧漸褪,只留下薄薄一層,理智正在回歸,卻并未完全醒來,被他打斷,迷茫地擡起頭來,頓了頓,又來親他的嘴。
“啪!”的一聲,巫承赫無奈糊了他一個巴掌,将他從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覺!”同時一個思維暗示丢了過去。
金軒有點茫然,在“終身标記”和“聽老婆話”之間糾結了一下,選擇了後者。
“嗷嗚!”巴巴裏獅子發出了一聲恨鐵不成鋼的哀嚎。
狂躁症徹底消失,筋疲力盡的金軒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靜靜睡去。巫承赫爬到河邊洗了把臉,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終覺得喉嚨上殘留着金軒的唾液。
被标記過的部位熱熱的,摸上去有點發麻,巫承赫撫摸頸部,發現鎖骨中間出現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癢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開智腦用全息鏡面觀察,看到那裏長出了一個突起的小紅點,有點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記的征兆,什麽時候這個朱砂痣消失,什麽時候臨時标記才解除。巫承赫嘆了口氣,擦幹脖子,系上紐扣,他不知道金軒醒來以後會怎麽樣,會不會利用臨時标記的效力提出某種過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樣事情将會很麻煩——他的思維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向金軒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臉回到蘑菇底下。金軒還在熟睡,額頭有細汗滲出,巫承赫給他擦了臉,解開他衣服檢查他胸口——剛才兩個人貼着的時候他就感覺到了,金軒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傷。
金軒的皮膚是漂亮的小麥色,緊緊繃在肌肉上,并不光滑,摸上去有細小的顆粒,不知道是天生的,還是因為紋身。巫承赫摸索着給他用了一些促進骨質生長的噴劑,又在淤青處給他抹了一些藥膏,然後替他穿好衣服,擺正身體。
他做這一切的時候,巴巴裏獅子崇拜地看着他,仿佛為主人有這樣一個能幹的向導而感到幸運,或者它一直擔心着脫線的主人哪天會被反對者套上麻袋痛毆,而現在總算有人能給他善後了。
“過來。”巫承赫收拾完金軒,沖獅子招手。獅子受寵若驚,愚蠢地向身後看了看,确定沒有別人可以被召喚,才同手同腳走到了他面前。
“想見它嗎?”巫承赫問。
獅子秒懂,忙不疊地點頭。巫承赫從耳背上将小燈泡拿下來,遞過去。
獅子:“……”
清風吹過,發出輕微的哨聲,獅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連眼球都凝固了。小燈泡不安地挪動了一下,懷疑自己被嫌棄了,立刻不高興地掉了個頭,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彎了彎手指,将它往獅子那邊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腳把他的手指抱緊,然後化成半透明的顏色,在身上顯出一排蠟燭。
居然還會給它自己點蠟了……巫承赫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己的量子獸太奇葩了,普通人很難接受,于是嘆了口氣,将它收回來。
“嗷~”獅子發現毛毛蟲被沒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樣跳了起來,前爪趴地,拼命給巫承赫搖尾巴。
“你不讨厭它?”巫承赫略詫異。獅子忙不疊地點頭,就差給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将小燈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認識一下,它叫小燈泡,是我的量子獸。”
“嗷嗚!”獅子擡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蟲,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細的毛毛蟲比在跟前簡直像一根剔牙剔出來的肉絲,它拿都拿不起來。
“給你摸一下。”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燈泡自己爬。
小燈泡現在可抖起來了,抱着他的手指不松開,連理都不理蠢獅子,背上一行彈幕滑過:“奏凱奏凱奏凱……”
“它又不識字!”巫承赫翻個白眼。小燈泡想了想,換了彈幕,改成一長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氣死,無奈對獅子道,“它生氣了,不想理你。”
獅子傻眼了,皺着鼻子湊近他的手,喉嚨裏發出讨好的嗚嗚聲。
結果小燈泡抱手指抱得更緊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嬌,我也沒辦法。”巫承赫剛要收回手指,小燈泡忽然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後屈身一彈,跳到了獅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測的毛毛蟲徹底打敗了。
巴巴裏獅子也被軟萌的小燈泡打敗了,它還從沒接觸過如此嬌小的量子獸,半舉着毛爪,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動了——這麽小踩死了腫麽辦!
小燈泡仰頭看着對它來說大到望不到邊的小夥伴,也有點郁卒,于是它順着獅子的毛爪開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臉上。
巴巴裏獅子整只都凝固了,只有眼球靈活地轉動着,看着毛毛蟲從自己的左臉爬到額頭,又爬下鼻梁,最後停在鼻頭上……于是它變成了鬥雞眼。
看着兩只萌寵(好吧毛毛蟲什麽的勉強也算)愉快地玩耍起來,巫承赫有種嫁女兒的失落感,又有點高興,嘆了口氣,回頭走到金軒身邊坐了下來。
大蘑菇底下氧氣充盈,巫承赫長途奔襲十幾個小時,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松下來,便不由得想睡覺,剛剛閉上眼睛,身體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軒身邊睡了過去。
睡夢中的金軒擡了一下手臂,将他擁在自己懷裏,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後用下巴抵着他額頭,發出滿足的鼾聲。
作者有話要說:【金軒:親一下就算了?人幹事?】
【貓叔:未成年人不能嘿咻!嚴肅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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