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任海

安嘉冕到警察局做筆錄,阿徹就蹲在過道裏等,隔着玻璃門望着辦公室裏低頭在筆錄上簽字的安嘉冕,狗崽子的心情不由有些低落。

安嘉冕在洗手間裏那番話還在腦海裏回旋着。其實想想也沒說錯,對安嘉冕來說他的的确确只是一只狗,何況他還欠安嘉冕一條命……

不不不,不是這樣的!不能這麽想!金毛狗崽煩惱地趴在地上,滾來滾去嗷嗚嗷嗚腦內互博着,忽然一骨碌爬起來,沒錯!安少爺一定是故意對綁徒這麽說的,什麽五年就厭倦,果然只有像安少爺這樣的天才才能想到這麽厲害的說辭!綁徒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這狗崽真好玩……”路過的警務人員好笑地瞅着一個人入戲的卷毛狗,“忽然又振作起來是要鬧哪樣……”

安嘉冕走出來,低頭掃一眼蹲守在門口,兩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徹順從地跟在十四歲的少年身後。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這兩個字叫什麽?”

“汪汪!”綁徒!小金毛搖着尾巴說。

“叫綁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裏,“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徹不服氣:“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認錯個字嗎?!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陽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車還沒到,安嘉冕低頭看一眼陽光下金燦燦的小狗崽,忽然說:“我們走回去吧。”

“汪汪!”聽你的!

剛走下警察局的臺階,背後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聲——

“那不是我的狗嗎?”

安嘉冕皺眉停下腳步,阿徹也納悶地回頭看向正朝他們走來的男生,男生留着一頭刺猬頭,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寬松的沙灘褲,看模樣也就十七八歲。

安嘉冕瞥了刺猬頭高中生一眼,自顧自走路沒有搭理。

哪曉得刺猬頭厚着臉皮追了上來:“等一下學弟,自我介紹一下,”說話間低頭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這只狗應該是我家走丢的。”

阿徹聽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動萬分,嗷嗷地叫起來:“你真是任海嗎?!”

任海沖他別有深意地笑笑:“這是我從老家靈犬鎮帶來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認出來了。”

這下阿徹确定這人就是任海無誤了,艾瑪總算找到組織了!

安嘉冕低頭看着興奮地搖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麽證明這狗是你的?”

雖然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個頭,但氣場卻很強悍,不過任海也早有準備:“這狗叫滾滾,我只要發個指令,他就會在地上連續打五個滾。”

阿徹愕然地張大嘴,你就不能想個好招嗎?

任海蹲下來,笑道:“滾滾,GIVE ME FIVE!”

阿徹只好認命地在地上打起滾。安嘉冕沉着臉目視小卷毛團着身子往左邊滾了三下,一屁股撞到電線杆上,又只好往右邊再來了兩下,最後暈頭轉向地站起來。

任海擡頭看安嘉冕:“怎麽樣,學弟,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歲的少年抿着嘴沒有說話。

任海站起來:“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這段時間多謝你照顧他,”說着從褲兜裏摸出錢夾,掐了三百塊,笑嘻嘻地遞過去,“一點心意……”見對方一點沒有要接錢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讓他有點傷腦筋,“你要是喜歡我們家滾滾,要不改天……”

“別開玩笑了,我不喜歡。”

“啊?”剛剛還一直不出聲不出氣的,這回打斷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這狗我就帶走了?”

安嘉冕彎腰抱起錯愕的金毛小狗,任海以為對方要反口,卻沒想到安嘉冕直接将狗塞到他懷裏:“抱着他走。”說罷轉身離開。

阿徹在任海手臂裏呆呆地望着那道白色菱紋毛衣的背影一路走遠,消失在街角,心裏很難過。在他原本的計劃裏,是要為安嘉冕拿下比賽冠軍,然後再在某個晚上一個人悄悄離開的。你不會看着我走,我也不會看着你走,等你醒來我就不見了,就像一個夢一樣,那樣多好。

不能陪你一起拿到全能犬的比賽冠軍,真的很抱歉……

“你也沒受傷啊,為啥要我抱着你走?”任海翻來覆去檢查了一下狗崽,将阿徹放在地上,見小狗崽望着安嘉冕離去的方向出神,聳聳肩,“就那種富三代少爺,隔個兩天就把你忘光了。”

阿徹低垂着頭:“安少爺救過我的命……”我還沒來得及報答他呢。

“要不是你提醒他,他早就挂彩了,你以為他真能幹得過四個歹徒啊?”

“安少爺是跆拳道冠軍!”

“是是是,你家安少爺最厲害。”任海抄着手臂看着一臉認真地捍衛着前主人威名的小狗崽,“走吧,別看了,以我的經驗,你家安少爺現在已經一個電話打給他家的管家狗腿什麽的,讓去買一只純種金毛來補償他的損失了。你以為他真把你當回事啊。”

阿徹不這麽想。安嘉冕是除了賀蘭老師和小修以外對他最好的人,他怎麽都會記得,如果将來有機會報恩就好了。唉,想到這裏不由有些垂頭喪氣,他這輩子要報的恩太多了,剩下大半輩子啥也不幹,就報恩了……

至于任海是怎麽找到他的,原來是有一次去導盲犬訓練中心看朋友時碰巧從一只小拉布拉多嘴裏聽說有只金毛犬在找他,後來找去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才得知他被安嘉冕收養了。

要接近這位金貴的少爺可着實費了他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在全能犬比賽這天找着機會,卻沒想到撞到綁架事件,還好他及時報了警。

“對了,你叫什麽名字啊?”任海低頭問。

“汪汪!”我叫阿徹!

“這名字是賀蘭霸給你取的吧?”

“汪汪汪!”搖尾巴。你怎麽知道是賀蘭老師給我取的?

“這種一聽就像打了個噴嚏的名字除了他誰還取得出來?切,那家夥也好意思讓你叫他賀蘭老師啊?”任海搖着頭撇撇嘴。

“這是好名字!”狗崽子氣鼓鼓地道。

“我給你換個名,叫英俊大郎怎麽樣?”

“汪汪!”不怎麽樣!

“那小不點二郎?”

“汪汪!汪汪!”不要拿我的名字開玩笑!

“叽叽有型?”

“汪汪汪!!”我真生氣了!

任海住在友誼大廈的單身公寓裏,一室一廳,家裏亂得堪比狗窩,不過對阿徹來說,能洗熱水澡的地方就是天堂。四個多月總算能夠舒舒服服泡個熱水澡了,變身成人的狗小子屁股上裹着一塊浴巾屁颠屁颠地跑出來。雖然回來的路上任海已經聽阿徹說過人化不徹底的事兒,但真見到那兩片濕噠噠的狗耳朵和浴巾下甩來甩去的狗尾巴,還是笑得差點把泡面打翻在地上。

“我靠,你這耳朵漏風不?哈哈哈哈……”

“憋條的時候記得要把尾巴抱緊了啊,哈哈哈哈……”

阿徹沒理任海的嘲笑,捧着熱乎乎的方便面坐到桌上,埋頭苦吃起來。安嘉冕雖然對他挺不錯,但喂他吃的都是冷冰冰的狗糧,好久沒吃熱乎的東西了!

“喂,英俊大郎,我先給你提個醒,”任海拉過一張凳子,坐到餐桌對面,瞅着一張臉都快埋進碗裏的狗小子,“你不要以為在庚林市找人很容易,這城市比你想象的還要大,很大很大,你懂嗎?”

狗小子嗯嗯嗚嗚地點着頭,片刻都舍不得從方便面中鑽出來。

“另外,你在我這裏不能白住,你得繳夥食費,懂嗎?”

還是嗯嗯嗚嗚,小家夥吃得飛快,方便面紙碗越拿越高,沒一會兒就拿碗底沖着他了,任海對着碗底重重咳嗽一聲:“你的小修……”

狗小子耳朵一抖立刻放下碗:“小修怎麽了?!”

任海瞅着嘴角全是油漬,兩只眼睛亮晶晶的狗小子,那條毛茸茸的金毛尾巴在身後搖來搖去。特麽只有小修兩個字你才聽得進去是吧?!

“你準備花多久時間找小修?”任海問。

這問題阿徹還沒想過:“一年!”

“一年找不到呢?”

“兩年!”

“兩年也找不到呢?”

“三年!”

任海算是服了,靠在椅子上直接問:“十年也找不到呢?”

狗小子這才躊躇地放下紙碗,十年啊,他有記憶的日子全部加起來也沒有那麽長……小男孩認真想了想,皺眉道:“那就到找到為止。”說罷又捧起紙碗大口喝幹淨湯湯水水。

任海無話可說了,這泡妞把妹的決心簡直要令無數男同胞汗顏啊。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小修到底能美若天仙成什麽樣啊,瞧把這小色鬼惦記得……

阿徹三兩下把紙碗舔得幹幹淨淨,這才放下來,跳下椅子:“謝謝招待!我去睡覺啦!”說着高高興興溜到沙發上,哪曉得剛蜷下去尾巴就被粗暴地一把提起來。

狗小子痛得嗷嗷直叫,捂着屁股:“你別逮我尾巴啊!”

任海就改揪狗耳朵:“誰在招待你啊?這碗泡面五塊錢,要記在你的賬上,還有你睡我的沙發,一晚上也是五塊錢,你現在賬上的餘額是多少?”

狗小子扭着脖子喊:“十塊!十塊!”

“十你個頭!”任海給了狗小子一個爆栗,“你吃我的睡我的你倒還賺錢了?是負十塊!”

“我會打掃房間!我還會洗衣服!”

“那還不夠,明天我就幫你找活兒幹!”任海這才松了手,看着狗小子苦着臉揉着狗耳朵,琢磨着要到哪兒去給這童工找個不違法的活兒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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