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我和金楓手牽着手在熟悉的街道上散步。
我們口中聊着最新的十四行的詩集,聊着最新出土的文物,聊到華爾街的股市動蕩,聊到之前出醜的一個我們共同的朋友。
他的眼神有些游離,因為我一直在看着他的側臉,但他做不出抽出手,或者讓我不要看他的舉動,禮儀刻入骨髓,驕傲不可泯滅,他只能用力,握一握的手,委婉地表達着抗議。
我們去了幼兒園,貴族幼兒園的規矩頗為繁多,言行舉止不得有錯,一旦有錯,就會被罰抄詩歌,我和金楓透過窗戶,看向正在孤零零抄詩歌的小孩。
金楓忍不住嘲笑我:“喂,你小時候太蠢了,總搗亂,總被罰抄詩歌。”
我将頭枕在他的肩膀上,手指撩開他的上衣下擺,指腹擦着他的小腹,我說,有你幫我,兩個人一起做,不像那個小孩,只有一個人。金楓偏過頭,很受不了的樣子,他說,還是那時候的你,比較可愛。
我哦了一聲,沒反駁,我們又看了一會兒,終于等到那男孩抄寫完了詩歌,他也不急着出門玩,只是一個人坐在座椅上。
他在做什麽,金楓問我。我觀察了一會兒,說,大概是在祭奠一段友情的結束。金楓斜睨了我一眼,我說,那孩子,很像我。我沒說的是,我比他幸運得多,因為我有金楓,有一個願意跟我一起的朋友。
我們逛完了幼兒園,我又帶他去了我們的母校,這所學校從小學一直可以讀到高中結束,想要繼續深造可以去配套的大學,或者離開這所學校,被推薦去其他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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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楓一直在這裏讀,而我,在十三年前的那一夜後,我被父親送到了國外,接受所謂的精英教育,也缺席了金楓三年的大學時光,在離開的第一年,我常常會想,如果我沒有離開,我是否會出手,奪回我的金楓。
但最後的結論,都是,不會。我那時太過驕傲,驕傲到眼裏容不得一絲一毫的沙粒,被別人沾染過的金楓,在我這裏已經不再完美,我不可能再去追他,也幹不出和一個平民搶男人的事,那時候的我,天真的以為,我對于金楓,不過是占有欲作祟,我以為,三年的時光,足夠我恢複理智,足夠我将自己重新擺正到摯友的位置上,但到最後,我不得不承認,我的判斷是錯的。
我試過糜爛的生活,脫下紳士的外衣,讓獸’性和肉欲代替理智。
我試過沉迷于高雅的興趣,與世隔絕數個月,調配一瓶香水,畫一幅畫,親手造一個小型雕像。
我試過僞裝成流浪漢,四處流浪,接過別人遞過的違禁藥物,他們說,會看到天堂,我的眼前,卻出現了金楓的身影。
我花了三年的時光,折斷了我的驕傲,放棄了所有的矜持,我想告訴金楓,我愛他。
然後,我收到了他婚禮的請帖。
然後,我成了他婚禮的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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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逛了小學的區域,又去了中學的區域,他的視線停留在圓拱門對面的樹下,沉默着不說話。我知道,他在想,他的A先生,他們在樹下無數次地親吻,畫面美好得讓我刺眼。
他一直在看着,我在他的身側,安靜地等待着,時間一分一秒地劃過,樹影婆娑,下課的鐘聲驟然響起,我的太太被迫從回憶中抽離出來,他看到了我,反射性地後退了一步,然後,歉意地移回了腿,他挽上了我的手,他說,我們走吧。
我看着他,我說,不。
我挽着他的手,半拖半拉,将他拉到了我出國前和他最後見面的那個教室裏,夕陽的光輝恰好灑進了教室裏。我舉起了那瓶早已放進來的酒,我說,喝一杯,好不好?
金楓掉轉了頭,他跑到了門邊,試圖擰開教室的門鎖,他擰了幾下,然後放棄了,他緩慢地回到了我的身邊。
他說,斯聞,不要這麽做。
我親自倒了兩杯酒,當着他的面,将乳白色的膠囊擰開,将細碎的藥物灑進靠近他的那杯。
我說,想起來了麽,在這裏,在我們喝過那杯酒後,發生了什麽,那時我們都是第一次,你的下面咬着我,你……
金楓端起了那杯酒,潑到了我的臉上,他說,夠了。
我抹了一把臉上的水,我靠在書桌上,看着他笑。
我說,我想替十三年前的我,說一句,他愛你。金楓砸了酒杯,他的手不停地在抖,他撕扯着自己的衣服,像是在撕扯着我的血肉。
我以手扶着額頭,微笑着看着他,看着像是很痛苦的他。
他痛苦麽,他當然痛苦。但他永遠體會不到,我曾經體會到的痛苦。
愚蠢的我,以為生米煮成熟飯,就能阻擋金楓的離開,卻被金楓的一個電話,親自推到了國外。
金楓大概永遠不會相信,下藥的不是我。無所謂,都是過去的事了。
我抱住了正在發瘋的金楓,我吻上了他的額頭,我說,金楓,我才是你最好的選擇。
金楓抓住了我的衣襟,他說,你真可怕。
我将他的內褲扯碎,手指探進那個已經專屬于我的洞穴,耐着性子坐着擴張。
我說,謝謝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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