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章

暑天未至,但氣溫一樣升到快三十度,譚季臨頂着鴨舌帽站在烈日下,一次次的伸出手,卻一次次的被拒絕,他的臉色不只是因為羞赧還是因為高熱,通紅的像個紅色熱氣球。

謝歡把他送來面試的地方,又給他留了怎麽轉車到他學校的紙條就急急忙忙去上課了,現在距離中午休息還有兩個小時,可是譚季臨已經有點累了。

這将近兩個月的時間,他已經逐漸适應了現代城市,習慣了早起晚睡,習慣了點燈電話,習慣了電視冰箱,學會了打電話,學會微信□□,雖然他仍然比別人遲緩些,但已經看起來很像個現代人了。

汗水從帽檐滑下臉頰,譚季臨用手背擦汗,看着路上走着的男人們,不管老幼統統都是短發,也許短發真的會比較涼快吧,但是……他在明代生活了二十年,發膚不可貿然損傷,這是根深蒂固的信念,他不可能輕易就變了。

可是,真的很熱啊!

譚季臨看到有人走來,忙上前遞送傳單:“先生,您看一下……”

出發前的短暫培訓,領隊這樣教過,當然她還說了別的,并且鼓勵臨時工們自己發揮語言能力來引起路人的關注,但季臨只學會了這一句,一上午他已經重複了幾百次,他敢說,這是他說的最順溜的一句普通話了。

領隊把幾個臨時工分配到門店周圍的路口或者廣場,方便他們拉住路人拖回門店給專業人士洗腦,譚季臨在人流量相當大的廣場,但是卻一個人都沒拉住。

領隊說,拉過去一個人,給五塊錢提成,這段時間季臨已經對現代的貨幣有了一定的概念,他知道五塊錢可以吃一頓簡單的早飯了。

謝歡不僅救了他,收留了他,還管他一日三餐,開始的時候他穿的都是謝歡的寬松版衣服,後來謝歡是真心拿他當朋友,帶去商場一口氣買了好幾套新的。

季臨身量高,雖是文人,但并不瘦弱,一副文質彬彬的氣質,卻又充滿男子氣概,面容溫柔而俊逸,穿上現代的襯衣長褲,打扮起來很吸引眼球。

這一個月來,季臨已經花了謝歡不少積蓄,雖然謝歡一再表示朋友之間不必太介懷,但季臨總覺得內心虧欠,于是在找工作這件事上分外積極。

可是,他還是不行,一個人都沒拖住,實在愧對謝歡這麽久的教習和信任。

吃完飯休息了短短的半小時,譚季臨又站在烈日下開始重複伸手動作,廣場上連個遮陽的地方都沒有,他熱的腦袋要冒煙,不停地用手裏的傳單扇風。

終于挨到收工時間,他卻有些不安起來。他很怕別人都拉過去人了,只有他一個沒有,那不僅是賺錢少的問題,也不是怕被領隊訓斥,而是……他很擔心自己會不會被辭退。

他把工服和剩下的傳單交給領隊,拿到了當天的工資,然後就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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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季臨茫然的看着別人都走了,緊張的問領隊:“我,明天還來嗎?”

“你有別的事嗎?”領隊問道。

譚季臨搖頭。

“沒事就來嘛,大學生出來參加社會實踐也是一種鍛煉!”領隊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可是,我一個人,也沒……也沒拉到……”

“再接再厲。”領隊随口說道,轉身就走了。

譚季臨愣了愣,滿心疑問的離開了門店。站在路邊辨認方向,按照謝歡留的紙條,他要左拐去找站牌。

路邊有不少賣小吃的,他肚子很餓,很想買點看起來很香很甜的糕餅,可是捏着口袋裏的錢他又舍不得了,站了一整天,腿和腳又酸又疼,這麽輕易地把錢花了……實在不舍得。

但是,如果用自己掙的錢給謝歡買東西,那種感覺又會讓他覺得很開心。

想到此,譚季臨就到小吃車上買了一些蜜餞和糕餅,但他一個也沒舍得吃,等找到謝歡他們再一起吃。

雖然他在家中是獨子,但父親常年在外經商,母親因生育小妹時元氣大傷,後來一直在後院靜養,雖然還有個姐姐,可是早早的嫁人了,所以譚季臨生活裏并沒有多少家人陪伴,很多時候都是伴讀的小厮陪在身邊。

到這邊之後,謝歡對他友善而周到,像家人一樣關心他,季臨感受到許多從未體會過的溫暖。

兩個人像兄弟,又像朋友,晚上睡覺前會聊聊天,謝歡一般都會引導着讓他多說點,一來是了解,二來也是為了讓他盡快學會現代的說話方式。

下車之後,譚季臨從口袋裏掏出手機,那是謝歡換智能機之前用的功能機,裏面只存了一個號碼,就是謝歡的。

“歡歡,我在自強路等着你。”

華隆搶過去手機:“季臨你怎麽在自戕路啊,多不吉利,快來快來,我們在小禮堂!”

謝歡把手機搶回去,說:“季臨你過來吧,離着自強路不遠,我們有點事得晚會兒走。”

譚季臨找到路,費了點時間才到,他們很少到小禮堂,所以他并不太熟悉。

掀開幕簾,裏面漆黑,只有舞臺的方向有幾點燈光,譚季臨張望了許久沒找到謝歡,正要打電話,卻被人從後面攬着肩膀:“在這邊。”是華隆的聲音。

“季臨,坐。”謝歡在最前排,手裏一個擴音器,一疊白紙。

舞臺上有人說話,感情充沛,雖然有些不懂,但衣服和發飾很眼熟,那是古代的樣式。

又有人穿越過來了?!還是結伴好幾個人?!穿越變成流感了嗎?

謝歡轉頭就看到譚季臨的表情,笑了:“我們在排話劇,這是在演西廂記,元代王實甫的莺莺傳改編的,你知道嗎?”

譚季臨道:“祖父壽辰時,家中請過戲班,看過。”他把紙袋遞給謝歡,“給你吃。”

“你買的?”謝歡小聲問,很是意外,伸手拈了一個小圓餅,咬了一口,點點頭:“嗯,芝麻花生的,很香,你吃了嗎?”

譚季臨搖搖頭:“專門給你買的。”

謝歡感動的笑了,從旁邊座位上遞給他一個保溫瓶:“裏面是綠豆清粥,你先吃點吧,我就知道你還沒吃飯呢,午飯還好吃嗎?”

“馬馬虎虎,沒有食堂的好吃。”季臨一邊喝粥一邊說,兩人又小聲說了幾句話。

譚季臨肚子有了墊底的東西,就有了看戲的心情,但看了一會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因為演的太假,而且臺詞很詭異,不像戲文也不像現代普通話,夾文夾白的很難受。

“歡歡,話劇和我看的戲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吧。”

“哦。”

“怎麽了?你想說什麽?”

譚季臨有些糾結:“我覺得怪怪的,因為古代……古代人不是他們那個樣子的。”

謝歡忽然眼睛一亮:“對啊季臨,你是……”他一激動差點脫口而出,只得壓抑興奮低聲說:“你是古代人嘛,你當然知道古代人應該怎樣言行舉止,所以讓你來教他們的話,就一定可以演好了!”

“我?”譚季臨瞪大眼睛,難以置信,他還可以教別人?

“對啊,我們學校的話劇社要去參加市裏大學生文化節比賽的,開始定的雷雨,結果又說hold不住名著,演亂七八糟的又很難取勝,最後才定了古裝,可是選話本有用了很久,眼看着只剩十天時間,大家還都有課,要湊個都有時間的機會真的不容易。”謝歡越說越疲憊,“明年我一定要退出話劇社。”

“不要啊歡歡!”華隆拖着廣袖撲過來,“你發過誓要跟我共存亡的!”

謝歡擡腳擋住他的撲勢,冷冷的說:“所以我退出你也跟着退出好了。”

“我不我不,你這狠心短命的……我還要當電影明星的……”華隆嬌聲假哭,就差在地上打滾了。

譚季臨嘴角抽搐,跟着謝歡施展淩波微步,遠遠地躲開他。

謝歡上了舞臺讓所有人先停了,說:“我雖然是挂了個社長的頭銜,但是你們也知道我從來不參與話劇的編排,這次也是。不過我有個專門研究古文化的堂表兄,最近有時間,所以我請他來做指導,希望咱們的話劇表演能提高一些,他不懂表演,只是對禮儀服裝以及古代人物的言行舉止這些比較在行,所以就是調整一下細節,大家也不用太緊張。”

譚季臨只得硬着頭皮上前一步,跟大家打了個招呼。

他跟着謝歡來過幾次,社團裏有幾個人對他有印象,女主角崔莺莺的扮演者李淩算是見過他次數最多的,說道:“社長的安排有道理,而且譚季臨看起來就很有古風氣質,很像從畫上走出來的古裝美男。”

這時華隆從下面爬上來,哼哼唧唧的說:“不如直接讓季臨扮張生吧。”

李淩驚喜道:“真的嗎?季臨你可以嗎?好像比賽規定也沒有說不能有外援啊。”

華隆氣呼呼道:“什麽意思,我演的很差嗎?”

李淩嗤之一笑,不屑回答,幹脆越過他,專心和譚季臨去說話。

謝歡眼見華隆要找自己出氣,忙搶先一步說道:“關于演員和劇本的問題,你們自己協商。”說完仍是走下臺,坐在老位置,一邊吃季臨買的點心,一邊看他的專業書,還有一個月就期末考試了,關系到獎學金的事,可不能掉以輕心。

譚季臨從沒做過老師之類的工作,根本無從開始,他頭大的看向謝歡,後者卻專心的吃着點心翻書,他心裏忽然就覺得很高興,這一高興就想起來自己什麽都不會的時候,謝歡是怎麽教着他的。

“你們先排練吧,我在一邊看着,有不對的地方我再指正。”

李淩斜眼看着華隆,一臉嫌棄卻無可奈何的表情。

他們今天排的是崔莺莺與張生私定終身。

李淩一身古裝,瓜子臉櫻桃嘴,睫毛低垂,好一個娴靜美人,她緊緊地靠在華隆肩上,朱唇翕動,小聲嬌笑着,說些甜蜜的情話。

“不,這樣不行。”譚季臨剛看到他們擺出姿勢,就一臉看不下去的模樣,連連擺手,“大家閨秀不會這樣的,就算是背着父母,也不會行為不端,禮義廉恥就像天生記在心裏的,私下裏也不會與男人輕易摟抱一處。”

華隆擡手摟着李淩,大大咧咧道:“沒事,浪漫愛情故事,你侬我侬才有看頭嘛!”

譚季臨正色道:“事實就是事實,莫說大家閨秀,即便是普通民女也斷不會與男人如此緊貼,渾然忘了禮教!”

一着急,季臨的說話方式又有變回文言的趨勢。

有人瞧不慣他的指教,譏諷道:“事實,事實,說什麽事實,好像你真的知道似的。”

“我當然知道……”譚季臨剛要争辯,就被華隆打斷,他擡腳輕踹挑釁的那人,說:“季臨是專業的,他當然知道什麽是對什麽是錯!”

為了緩和氣氛,也為了季臨接下來的指教能夠暢通無阻,華隆主動承認錯誤:“我剛才的态度不對,既然社長請來專家指導,就是希望我們的話劇能夠像那麽回事,就算不拿獎,也要做得有木有樣,所以,季臨說怎麽改咱們就怎麽做。”

李淩笑着走到譚季臨身邊,白了華隆一眼,說:“本來就要聽季臨的。”

兩個主演給足了面子,其他的配角就算心裏有逆反情緒也不敢再說什麽,所有人重新走位,李淩用期待的目光看着譚季臨,鼓勵的笑了笑。

譚季臨深吸一口氣,下意識的去看謝歡,見他并沒有看書,而是擡頭看着臺上,兩人目光接觸的時候,他露出了信任的笑容,季臨頓覺渾身充滿了力量,走上前去糾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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