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追溯之章(2)
三天後,桑景瑜已身在麗人服裝有限公司總部的會客室裏。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一定要來這裏一探究竟。這三天下來他唯一能接受的理由就是時隔三年,随着合同的到期,他想确認一下那人是真的放棄還是欲擒故縱。若是前者,那麽解約反而不是很重要,可若是後者,那就非解不可了。事實上,他的确因為這一紙合約而找上了門不是嗎?
苦苦追了他十年的人,他不确定這三年的空白究竟代表了什麽,說白了,就是他不信對方真的能放棄自己。桑景瑜對自己從來都是太過自信,畢竟從小到大,他想要的任何東西都能到手,從未有過例外,理所當然也就造就了他這樣的天性,這簡直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桑先生,您好。”随着會客室響起一個女聲,一名身穿西裝的中年女子從門外走了進來,她走到桑景瑜的面前,向他伸出手。
“我就是陸玫,真沒想到居然有這個榮幸能見到桑先生,幸會、幸會。”中年女子相貌普通,桑景瑜感覺到她的手竟然比自己的還要顯得粗糙,一看之下也覺得不像是城裏人,他有些疑惑,卻沒有多問,只是道:“你好,我的律師說陸老板想要知道什麽時候能确實解約,我剛好回國,所以就順路來一趟,早點解決這件事。”
陸玫手上帶着合同,她将合同放在茶幾上,對桑景瑜道:“多謝桑先生為了這份合同跑這一趟,我也是受故人之托,桑先生也知道這個公司原本的老板不是我,是沈先生,他在離開前讓我答應務必要完成解約的事,絕對不能續約,這也是他拜托我的唯一一件事,所以我心心念念,一到期就給貴公司的律師打電話确保能順利解約,我們都簽名之後,我就會将這份合同發給沈先生過目。”
“所以是他在催你?”桑景瑜問道。
陸玫似是有些不解,一愣後回答:“沈先生離開公司後就沒有再跟我聯系,他只留下了一個郵箱,為的就是讓我在解約後發郵件過去,讓他确認就好。”
“是這樣……”桑景瑜總覺得有些不相信,又問:“我聽我的律師說,他三年前就離開了?”
“沒錯。”
“三年間他一次都沒有聯系你?”
“嗯。”
“他跟你是什麽關系?為什麽要把公司交給你?”桑景瑜壓根沒有意識到他問的問題有些過了,反而讓陸玫感到疑惑:“桑先生認得沈老板?”
換桑景瑜一怔問:“為什麽這樣說?”
“沈先生把公司交給我的時候,說到這份合同是他幸運之下簽回來的,聽他的話似乎跟桑先生并不相識,但我看桑先生這麽問,好像跟沈先生認識似的。”陸玫回答道。
桑景瑜再是一怔,喃喃地道:“他說他不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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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陸玫說着才告訴桑景瑜道:“沈先生把公司交給我的事我可以全盤告訴桑先生,這件事沒有什麽可隐瞞的,公司裏誰都知道,這也是我必須讓大家知道的,這世上原來還有沈先生這樣的好人。”
“怎麽回事?”
“是這樣,我是從農村來的,一直在工廠做服裝加工,工作很累,休息又很少。那天我生病去醫院,不小心暈倒了,是沈先生幫了我,他送我去醫院,還幫我挂了號,陪我等着。我跟他說起喜歡服裝這一行,雖然想做生意,但因為家裏丈夫生病,之前打工存的錢都拿去給丈夫治病了。沒想到沈先生在一個月後把公司交給了我,他說他本來做珠寶代理,現在正好想改為做服裝代理,他找不到人幫忙,問我願不願意,我自然是願意的,可是沒想到答應下來之後,沈先生陸續停掉了所有的珠寶代理,卻一點都不插手我找到的服裝代理。再過了三個月,他就把整個公司都交給了我。三個月間,他自己跑了各種新公司注冊和舊公司名注銷的事,這種事說出去任誰也不會相信,可就是被我遇到了。所以我每天兢兢業業,努力把公司維持好,在這個基礎上,慢慢做大,現在總算不辜負沈先生。所以,任何人問起,我都必須老實地交代這件事,若不是沈先生,就沒有現在的我。”陸玫長長說了一大段,桑景瑜卻越聽越明白他要找的答案已經出現了,那就是那個人是真的放棄了。當初“慕璟”是他全部的心血,可現在,他把心血随随便便就送人了,公司連名帶人統統都消失了。桑景瑜原本覺得自己會松一口氣,會覺得高興,說不定還會覺得幸災樂禍,可這些情緒統統随着那人的放棄也一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似乎是一絲……失望?
為什麽會覺得失望?
桑景瑜有些不太明白,但他還是在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問陸玫:“那個郵箱地址可以告訴我嗎?”
“應該可以吧,沈先生沒有說不能告訴別人。”陸玫說着,從她的記事本裏找出郵箱地址,然後抄給桑景瑜。
“對了,你應該有留他的手機號碼吧?也給我一下,之前他代理過我設計的珠寶,有些細節我想問他一下。”桑景瑜随便找了個借口,對陸玫道。
“沈先生的號碼早就不通了,這三年間我找過他,剛剛寫下來的郵箱之前我為了聯系他也發過幾封郵件,但都沒有回信,不過桑先生可以試試看。”陸玫道。
桑景瑜這下才真正意識到,原來在他還不知道的時候,那個人就徹底消失了。
徹底甩掉一個人,本該感到輕松才對,更何況是連喜歡都談不上的人,只是連續兩個星期下來,桑景瑜的腦海中總是會想起那張勉強笑着的臉。他有些記不清當時自己是怎麽對那人說的,反正大意就是勸他放手,別再浪費時間,十年已經差不多了,再多十年也不會有什麽改變,如果可以,他其實不太願意再像這樣見面。
那本是相識第十年的紀念日,也是那個人唯一鄭重其事約他共進晚餐的日子,因為曾經發生過一些事,所以一般這個日子他不會拒絕。但到了第十個年頭,盡管最後這一年那次已是他們唯一一次的見面,他還是在落座之後就把那番話說了出來。原本興高采烈等着他到來的人,在他一個字一個字說出口之後,笑容變得非常難看,桑景瑜還記得自己甚至對他說了這樣一句:“你那套‘金誠所至金石為開’的做法對我一點都沒有用,所以還是放棄吧,沈暮。”
是的,他的名字是沈暮。
當時沈暮那張泛着溫潤的色澤卻略顯平凡的臉上所帶着的笑容不知花了多少力氣才努力維持住,他還記得當他把話說完,沈暮動了動嘴唇,好半晌才發出聲音來說:“哦,那好,确實也該放手了,那個……反正這張位子我已經定了,你就別浪費,找個人來陪你用餐吧。”
說着,他站起來,轉身就離開了。
現在桑景瑜倒是能将他離開後的事稍稍串聯起來了,沈暮是真的不再糾纏他,決定放手,而他們唯一的關聯,就是“慕璟”,沈暮親手建了“慕璟”,不過也才五年,正是他開始設計珠寶的那年,現在他親手放掉了“慕璟”,将公司随意就送了人。
真是大方。
桑景瑜本以為自己會一笑置之,本來就是過去的往事,他只是忽然知道了而已,一個“原來如此”本就足矣。可他發現自己卻做不到,興許那十年真的太過漫長,又或許他不樂意,這就好像他忽然知道有個人随随便便就将一顆真心丢棄,而那顆真心本來是屬于他的,就算他不要,也不能這樣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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