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等淩晨回來, 就見她小姑殷勤的跑過來,搶了他手裏的小籠子。

“哎……小姑, ”淩晨根本沒反應過來, 手裏的籠子就被搶走了。

淩雪梅是個好奇心大的人, 見淩晨拿的籠子蓋得嚴嚴實實的,她就想知道裏面是什麽,于是還沒等淩晨攔着她,她就把籠子蓋打開了。

“啊……”

“怎麽了?怎麽了?”淩奶奶聽見淩雪梅的尖叫聲, 匆忙跑出來,她見淩雪梅臉上毫無血色,就問, “雪梅你發生什麽事了?”

淩晨兩步走向淩雪梅, 把籠子搶過來, 才道, “奶, 小姑應該是被吓着了?”

“吓着了?”淩奶奶一腦袋疑問, “你小姑膽子大的能上天, 什麽能吓着她?”

淩雪梅回過神來, 聽見她娘說她, 她一臉凄慘, “娘, 淩晨拿的可是一籠子長蟲啊!我最怕的就是長蟲了, 看見那玩意我就頭皮發麻, 身子到現在都還僵着呢!”

“還有小晨, 你沒事抓這麽多長蟲幹嘛?又吓人又危險,要是不注意跑出來怎麽辦?關鍵你怎麽不說一聲呀?看把我吓得!”

要不是身體還僵硬着,手腳提不起勁,淩雪梅真想打人,今天實在吓死她了,誇張點說,她簡直心髒都吓出病來了。

淩晨也冤枉,他姑動作太快,也根本不聽他說,還擅作主張把籠子揭開,結果吓着自己,到頭來還怪他,合着都是他的錯。

心裏不平,可淩晨知道,小姑這個人,是和她說不通的,反正她一直認為,自己永遠都是對的,越和她解釋,她越會胡攪蠻纏。

算了,算了,好男不和女鬥,看在小姑既是長輩又是女人的份上,他就吃一次虧!

淩奶奶也不喜歡長蟲,可以說,沒有幾個女人喜歡蛇的,這不,聽見淩晨捉了許多長蟲,幾個丫頭就自動遠離了淩晨。

淩奶奶蹙眉,“小晨,你捉長蟲幹啥?”

淩奶奶問淩晨話,淩老大和淩老三就把淩晨裝長蟲的籠子拿走了,他們可不怕長蟲,還喜歡吃長蟲,兩人很好奇,淩晨到底捉了多少長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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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這不是爺爺風濕犯了嘛!我知道一個方子,用長蟲加好幾種中藥材泡成藥酒後,能治風濕,所以我才去抓長蟲的。”

提到酒,想到桃花酒的效果,淩奶奶心中就有了期待。

作為淩爺爺的枕邊人,淩奶奶和淩爺爺過了一輩子,到現在已經是四五十年了。

淩爺爺對于淩奶奶來說,是愛人,親人,在淩奶奶心目中,淩爺爺無疑是重要的。

見着淩爺爺因為風濕備受折磨,淩奶奶比誰都難受,所以知道淩晨是為了淩爺爺去捉的長蟲,淩奶奶就一點也不怕長蟲了,反而用看寶貝的眼神看着裝長蟲的籠子。

“小晨,要多久才好啊?”淩奶奶簡直迫不及待了,恨不得治風濕的藥酒立馬就跑好。

淩晨去洗手,他回道,“奶奶,藥材我已經準備好了,今天我就把酒泡上,過個三天就可以喝了。

事實上,藥酒最起碼也要泡上個把月才能喝,不過淩晨擔心淩爺爺,這幾天他會把藥酒放空間裏,三天過後,藥酒在空間裏放上一個月,就可以喝了。

淩雪梅膽子的确不小,才一會兒,她就緩過來了,“小晨,你的桃花酒還有沒有?給小姑幾斤呗!”

淩晨疑惑的問,“小姑,你不是很讨厭酒嗎?怎麽想起來和我要酒喽?”

淩雪梅平時很讨厭酒的味道,對酒深惡痛絕,這是淩家人都知道。

淩雪梅:“嗨,我是讨厭酒的味道,可你的桃花酒可是神酒,效果太好了,再讨厭我也要。”

“神酒?”淩晨一腦袋疑問,他不過随便釀了點桃花酒而已,什麽時候變成神酒了?小姑這是什麽操作?

“那可不,”淩雪梅看向淩奶奶,“你看,你奶才喝了一段時間的桃花酒,居然開始長黑頭發了,這不是神酒是啥?”

怕淩晨不給,淩雪梅又說,“小晨,你放心,我是你小姑,會給你錢的,不會讓你吃虧的。”

雖然有點心疼錢,可想到桃花酒的效果,淩雪梅就安慰自己,別人花錢都買不到的東西,自己能用錢買到,是賺了。

知道桃花酒的效果這麽好,淩晨無疑是高興的,若不是他平時夠穩重,現在估計已經高興的跳起來了。

同時淩晨也覺得,桃花酒效果會如此好,應該是空間的效果,至于是空間水還是空間裏種的食物釀出來的酒,哪種效果好?淩晨就不知道了。

可不管是什麽,對淩晨來說,都是好事,畢竟帶着好屬性的好酒,未來絕對會供不應求。

而且這種屬性也不會太逆天,別人最多會以為淩晨天賦異禀,天生是個會釀酒的,卻不會想到別處,這樣淩晨就會很安全,簡直不能更好了。

這一高興,淩晨就道,“小姑,我桃花酒釀的不多,只有勻五斤給你了。”

若不是太高興,桃花酒淩晨是不會拿出來的,畢竟他當時釀的真的不多,現在也沒剩多少了。

“有點太少了,”淩雪梅不太滿意,“桃花已經謝了,再想有只能等明年了,這點點酒怎麽夠我喝一年的?小晨,再多給點!”

為了美,淩雪梅臉皮可厚了,即使求一個小輩,她也不在意。

淩晨一臉為難,“小姑,不是我不給,是真的不多了,我要留給奶奶的,你要是還想要,有一些差一點的,估計效果也要差點,我給你。”

“那好!”淩雪梅遺憾的砸砸嘴,侄子是要留給老娘的,自己要搶也的确是不太好,不過娘那麽疼她,等把淩晨給的喝完了,自己再來找娘要!

得到酒,又看過爹,吃了一頓豐富的午飯後,淩雪梅心滿意足的提着娘給的布料,和從淩晨哪裏買的桃花酒,走了。

當然,桃花酒淩晨只收了普通散裝酒價,若換一個人,淩晨肯定要收高價,畢竟桃花酒的效果可不一般,不過誰叫買酒的人是他親姑姑呢!淩晨只能讓她占便宜了。

當天,淩晨就加班加點的釀藥酒了,藥酒比桃花酒難得多,光藥材就有十幾種。

每一種藥材,放置的次序都有先後,錯了一樣,藥酒的效果都會變差,時間也卡的很嚴,錯了也同樣會影響藥酒的效果。

別看說着簡單,其實做着很難,特別是時間,很不好把握,畢竟藥酒方子上根本沒寫具體的時間,所以該什麽時候放藥材只能靠淩晨自己的感覺。

沒動手之前,淩晨還有點頭疼,不過動手之後,淩晨就發現,還挺簡單的。

也不知是什麽原因,反正這次淩晨發現,他在釀酒的時候,直覺總在指引他。

雖然不知道自己的直覺到底準不準?可沒有具體的時間,淩晨只能靠着直覺走了,實在不行的話,後面他再實驗。

…………

晚上,淩晨都準備睡了,淩晨卻聽見有人在敲他的窗子。

“誰啊?”

“噓,小晨,小聲點!”

“三叔,”淩晨把窗子打開,問道,“這麽晚了,有什麽事嗎?”

淩老三搓了搓手,淩晨因為天黑看不見他的表情,卻聽見他的聲音略帶了不好意思。

“小晨,我就是想問,你的那個酒,還有沒有,有的話,三叔和你買點。”

三叔要美容養顏的桃花酒,他這麽愛美?淩晨腦袋有點懵?

等反應過來,淩晨在心裏“呸呸呸”了三聲,亂想什麽呢?三叔要買桃花酒,肯定是給三嬸買的。

自己當時怎麽會有那種想法呢?肯定是腦袋發熱了,好在自己嘴緊,沒說出來,不然,接下來,淩晨肯定會被三叔收拾的。

畢竟,現在可不是後世,後世人們更看重顏值,男人也有擦脂抹粉的,比如明星,現在人們卻更看着品德,勞動力這些,女人還好些,愛美是她們的天性,滅不掉的。

男人就不同了,這時候身體強壯,小麥色的皮膚才是最受歡迎的,誰要是敢說哪個男人愛美,那純粹是侮辱了,不被打才怪。

聽到三叔要酒,淩晨有點為難的說,“三叔,我只能給你差一點的,好酒我是留給奶奶的,至于差的效果怎麽樣,我不能保證。”

好的酒淩晨能勻一些出來,不過哪些淩晨是準備拿給他媽的,作為子女,首先定然要孝順父母,然後才是其他人,不過擔心三叔多想,這些,就沒必要和三叔說了。

“有酒就行,”至于酒差,好酒可是要留給老娘的,淩老三平時也孝順,可不會為了媳婦搶他娘的酒。

淩晨見三叔答應,假裝去櫃子裏拿酒,其實是偷偷從空間裏拿出來,給了淩老三後,他要給錢,淩晨開始沒收。

淩老三可是淩晨的親叔,幾斤酒他都要收錢,實在是不太好。

不過淩老三可不好意思占侄子的便宜,他交代淩晨別把今晚的事情說出去,然後趁淩晨不注意,把錢塞給淩晨就匆匆走了。

半夜三更的,淩晨先把錢收了,準備明天還給三叔,畢竟黑燈瞎火的,淩晨總不能跳窗追出去,太危險了,他怕自己摔倒了。

不過,三叔到底吃了啥了?咋他的眼睛,比自己這個年輕人還好?不正常啊?

想不明白,淩晨只能把事情歸咎于三叔天生眼睛好。

把窗戶關好,淩晨回到自己的床邊,就回了空間。

上次收了苞米後,淩晨又種了一回土豆,收到了五六千斤,被他堆到了地窖裏。

後面他弄到了小麥種子,淩晨又在空間種上了,今晚去,他就是收小麥去的。

空間裏的小麥已經變成了金黃,淩晨見到小麥,就想到了白面饅頭,面條,花卷,蔥油餅。

幻想的食物激勵了淩晨,為此他像打了雞血似的,撸起袖子,提起鐮刀就加油幹。

一畝地對淩晨來說還算容易,淩晨割好了麥子,烤些土豆吃了,睡了一覺後又繼續。

等把麥子全部脫粒放到地窖裏,淩晨又繼續種起了地,而這次,他種的又是苞米。

至于谷子,淩晨不準備種了,要把旱地改成水田,太麻煩,谷子他還是想辦法買算了。

收獲了一千多斤小麥,足夠淩晨消耗一段時間了,繼續種苞米,是因為淩晨想到了,再過幾個月,唐山大地震就要發生了 ,想到遇難的人,淩晨總想為他們做些什麽,特別是那幾千個孤兒。

孩子總算最天真無邪的,可也最容易被社會逼成大染缸,淩晨只希望,哪些孩子,別經歷自己受過的傷害和痛苦。

受到災難,無非需要吃穿喝住,別的淩晨沒辦法,可有空間,淩晨就想多種點糧食,到時好盡一份綿薄之力。

突然淩晨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他真是傻呀!既然知道未來要發生災難,為什麽不寫信提前告訴相關部門。

只要人們提前遷移,到時候災難發生,最多損傷一些財務,人卻不會有事。

而只要有人在,錢財早晚都能掙回來。

不過這件事,還要好好計劃一番,畢竟知道未來這件事,實在是太吓人了,不管誰知道了,自己都會有危險。

淩晨是自私的,那些孩子再可憐,也沒自己重要,如果真的有暴露的危險,淩晨決定會為了保住自己閉緊嘴巴的。

但事情還沒開始,現在,淩晨要先好好想想該怎麽辦才行?

不怪淩晨膽子小,實在是他怕呀!小說上可是說了,知道未來的人,多半要被切片。

雖然小說是虛構的,可不是有一句話叫藝術來源于生活,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是真的呢?

想到要被切片,淩晨吓得抖了抖,這更讓他堅定了,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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