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淩晨的這些書, 看着都老舊了, 說去書店裏買的, 誰都不信。

想想, 淩晨決定,就說從廢品收購站裏買的算了, 這時候因為抄家,廢品站的寶物是最多的, 能找到幾本醫書, 完全沒問題。

想到了, 淩晨就抽空, 去了一趟城裏。

這一趟,淩晨直接去了黑市。

他去黑市, 主要是為了弄一把武器。

需要的鹿茸還沒有着落, 要是在黑市買,實在太貴了,淩晨想到自己現在的身手, 便決定自己去山裏打。

反正, 要是真遇到危險, 他就往空間躲算了, 再怎麽樣, 自己也不會出事。

黑市裏,要說木倉,那是不敢賣的,這可是全國禁止的, 黑市的後臺再大,也不敢做這種買賣。

但沒有木倉,像刀,鐵棍,這些還是沒問題的。

淩晨主要是為了打獵,所以他瞧中了一把□□。

□□材料是用的鐵,很笨重,所有的重量加起來差不多有二十多斤,淩晨雖然力氣大,可如果長時間拿着,到後面也會覺得胳膊酸痛。

不過,□□的好處,那就是質量好,能用很長的時間,而且□□拉力大,能更好的嵌入獵物的身體。

□□比不上木倉,卻是遠程發射,打獵最好不過了。

不過,□□雖然好,價格,也不便宜,足足五十塊,搭上十支鐵箭,淩晨好說歹說,總算便宜了五塊錢,還又多要了十支木箭。

出黑市的時候,淩晨走路的腳步都快了好多,黑市實在太黑了,已經把他的存款都掏幹淨了,簡直比地主老財還厲害。

抹了把臉,淩晨想,這輩子,他都不想再進黑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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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只送幾本書,還是從廢品站裏撿的書,未免讓人覺得太摳了。

于是,淩晨又去了百貨大樓。

百貨大樓裏,東西玲琅滿目,淩晨卻不知道,該買什麽?

說實話,這是他第一次買東西送女孩子,真的不知道,該買什麽東西?

淩晨到處轉了轉,從上往下,從下往上,最後他終于決定,買個蝴蝶發箍,和口風琴。

蝴蝶發箍是金屬做的,看着不太好看,卻是百貨大樓裏最好看的了。

張樂樂,應該會喜歡!淩晨不确定的想。

至于口風琴,淩晨挺喜歡的,吹出的歌他很喜歡聽。

當然,淩晨還有一個小私心,就是想着 口風琴一般人并不會,要是張樂樂也不會,那他就可以教張樂樂了。

買好了,淩晨就準備回去了,後面他出去時看見長膠桶鞋,想到自己要進山林,穿上雙膠鞋不容易被小蟲子咬,淩晨就又掏錢拿票買了一雙。

所有東西都買好了,淩晨就回去了。

當天傍晚,淩晨就在招待所門口等張樂樂。

張樂樂貢獻了止血散的藥方子,雖然她是無償奉獻,軍隊卻沒那麽大的臉白要張樂樂的東西。

淩晨聽他小叔說,張樂樂得到了好幾千塊錢,還被允許在軍醫院學習,這段時間,張樂樂就一直在軍醫院。

事實上,軍醫院是想直接把張樂樂招進來的,不過軍醫院基本都是西醫,張樂樂雖然對西醫感興趣,想學習一番,卻不準備一直學。

中藥才是張樂樂的根本,而她,在全是西醫的地方,只是想學對中醫有幫助的知識而已,自然不會想一直待在軍醫院,那只是把她束縛了。

現在張樂樂每天早上都會準時去軍醫院,下午回來,淩晨已經了解了張樂樂的行程了。

原本淩晨是想去接張樂樂,可他回來晚了,張樂樂應該已經從軍醫院出發了,淩晨才想着,幹脆在招待所門口等算了,免得他走岔了路,和張樂樂錯過了。

一會兒,淩晨就看見張樂樂回來了,他高興的迎上去,卻看見了張樂樂後面的人。

淩晨霎時就沉下了臉,早知道趙正明居然會去接張樂樂,他肯定不會在這裏傻站着了。

既然已經喜歡上了張樂樂,淩晨自然想把所有情敵扼殺在搖籃裏,不給他們一絲一毫的機會。

不想看見趙正明那張讨厭的臉,淩晨又看向了張樂樂。

張樂樂現在抿着嘴,嘴角微微上揚,就像一個大家閨秀,戴上了假面具。

淩晨總算開心點,一看張樂樂的表情,就知道,趙正明根本沒在她心裏留下痕跡,反而,估計因為趙正明一直纏着張樂樂,惹得張樂樂厭煩了。

張樂樂能不煩嗎?她今天剛學了一些有用的,原本想在路上多記一會兒,鞏固知識,免得自己忘掉。

結果她才出了醫院大門,趙正明就來了,來了也沒什麽?可趙正明總是在張樂樂身邊叽叽喳喳的說話,把她的思路完全打斷了。

趙正明又好像看不懂人臉色似的,即便張樂樂看着不怎麽高興,他還是一直不停的說話,像只麻雀似的,這叫張樂樂怎麽不煩啊?

而且,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是好幾次了,因為被趙正明打擾了,晚上張樂樂就要花更多的時間去把思路理順,記下,太煩了,張樂樂都快要受不了了。

想到即便回到招待所,耳朵暫時都還得不到清靜,張樂樂就生無可戀。

張樂樂根本沒開竅,所以也完全沒想到,趙正明是在追她。

因為趙正明每次都說順路,張樂樂也沒多想,趙正明看張樂樂沒拒絕,也樂了,還以為張樂樂是給自己機會。

畢竟他訓練的地方,離軍醫院還挺遠的,不是故意繞過來的話,根本不會順路。

然而趙正明不知道的是,張樂樂來了軍營後,就一頭紮進醫院裏,根本沒了解過周圍的環境,也不知道趙正明是繞路。

她不懂,又沒把這些事和趙正明說過,趙正明自然就誤會了,還以為自己有機會,才天天來纏着張樂樂。

所以現在張樂樂的煩惱,其實還是她給自己挖的坑。

而此時此刻,看見了淩晨,煩惱的張樂樂就像看見了救星。

淩晨可沒有趙正明話那麽多,只要趙正明走了,自己肯定就能得到安靜了。

因為實在太煩躁,張樂樂也不想管趙正明怎麽想了,看見淩晨,她就朝淩晨小跑過去。

“淩晨,你回來了?”

淩晨去城裏,是和張樂樂說過了。

淩晨點頭,他也不想看見趙正明,于是淩晨靠近了張樂樂的耳邊,悄悄說,“今天我找到了幾本醫術。”

淩晨是個大男人,他接近張樂樂,張樂樂就覺得一股荷爾蒙撲面而來。

張樂樂臉有點紅,雖然她猜淩晨估計是想和自己說秘密,可是,現在他們的樣子,張樂樂再木也知道有點太親密了,于是她的身子就往旁邊歪了。

不過,聽到淩晨找到醫書,張樂樂一下就被吸引住了全部心神。

“真的?都有什麽?”

張樂樂此刻雙眼亮晶晶的在發光,裏面好似有滿天星辰。

這雙亮眼的眸子,吸引了淩晨的心,讓他一下就呆住了。

沒聽見淩晨說話,張樂樂又急着說,“走走走,我和你回去看看有什麽?”

對于醫書,除了自己家的藏書,在外面,張樂樂是很難看見別的。

以前,是因為多數人都敝帚自珍,怕教會徒弟餓死師傅,所以把珍貴的書籍都牢牢捏着。

現在,則是因為大環境不允許,中醫都被打成“破四舊”了,更別說醫書了,沒被全毀了就算好的了。

對于外面的醫書,張樂樂見過的實在太少,所以知道有其它的醫書,她才會這麽期待。

張樂樂一直催促,這下淩晨總算回過神來了,他說,“好,不過你別急,那些書都是我為你找的,不會跑了的。”

張樂樂着急萬分,“哎呀!我就是這個脾氣,聽見醫書就變成了急性子,不想耽擱一秒鐘。”

“那好,我們走快點。”

趙正明:………爾康手,“唉唉唉!你們把我忘了啊!”

可惜,一陣冷風吹過,趙正明根本沒得到回答,而是幾片枯黃的樹葉。

此刻,趙正明的心,那是拔涼拔涼的。

他就這麽招惹厭嗎?張樂樂居然一看見淩晨,居然就把他甩了,太傷人了。

趙正明在後面看見張樂樂和淩晨聊得熱火朝天,又想到張樂樂面對自己的不耐煩,他終于洩氣了。

算了,既然張樂樂不太想理他,那他還是,不要上去招人煩了!

趙正明失落萬分,孤寂的走了,張樂樂因為心神全部在淩晨所說的醫書上,根本沒注意到他。

淩晨倒是看見了,可現在的情況就是他故意造成的,他巴不得趙正明走,自然不會傻到提醒張樂樂。

這就是男人,就是雄性,在遇見情敵時,分分鐘變成心機婊,上演宮心計。

不過,淩晨高興的實在太早了,在張樂樂看見醫書後,淩晨步了趙正明的後塵,成功在張樂樂眼裏變成了空氣。

即便他又說了其它的禮物,張樂樂也就是抽空給了淩晨一個眼神,“嗯”了一聲,然後又繼續埋進了知識的海洋裏。

淩晨:……

——果然人不能做壞事,風水輪流轉實在太快了。

不過,從此以後,淩晨也明白了,他最大的情敵,其實就是一本本醫書。

這些妖豔賤貨,只要出現在張樂樂的面前,就會牢牢的勾引住張樂樂的視線。

至于趙正明,在醫書面前,只能算空氣。

當然,淩晨完全不承認,現在他其實和趙正明,沒什麽兩樣。

起碼,張樂樂還回了他一句,不是嗎?

淩晨苦中作樂,自我調侃,看張樂樂身心都沉浸了進去,淩晨實在不忍心打擾她了,便回去了。

中途,淩晨又來了一趟,結果張樂樂還是保持原來的樣子。

淩晨忍不住開口提醒,“樂樂,你要注意身體啊!”

張樂樂:沒反應。

淩晨又說了一回,張樂樂還是沒反應。

這不行啊!距離剛才已經兩個小時了,張樂樂一直保持一個姿勢,脖子能受得了嗎?

肯定是受不了,人又不是機器,不能一直運轉,再說,就是機器,時間長了都會累,更何況人呢?

淩晨果斷的伸了伸手,搖了搖張樂樂。

張樂樂被打斷了,歪過頭來,鼓着臉頰不太高興的問,“怎麽了?”

淩晨像是突然中了一箭,他捂住心口,看着張樂樂,激動萬分的想,這就是傳說中的歪頭殺嗎?太太太太萌了,簡直要受不了了。

強行忍住了流鼻血的沖動,淩晨艱難的說,“書在這裏不會跑的,我擔心你的身體,所以你還是先休息一下,再看!”

提到自己的書,張樂樂瞬間興奮了。

她甚至很激動,“啊啊啊!淩晨,你別打擾我,我要瘋了,你知道嗎?我現在看到的是什麽?”

不等淩晨回答,張樂樂又說,“是《本草綱目》啊!關健的是,這是李時珍醫聖的手劄啊!上面還有醫聖的各種講解,這是奇跡,亦是我的奇遇,你別打擾我,再來鬧我,我要瘋的。”

然後,不等淩晨說話,張樂樂就把淩晨推出了自己的房間,“砰”的一下把門關上了。

張樂樂這一系列動作,把淩晨弄得目瞪口呆。

說實話,被推出來時,淩晨還是懵逼的,他這是第一次見到,穩重的張樂樂,情緒如此激動的時候。

真的不一般啊!果然,在某一方面過人的人,都是癡人。

不過,淩晨沒想明白的是,他記得自己拿的醫書,好像沒有《本草綱目》呀?那張樂樂是從哪裏得來的?

這個問題,只有張樂樂才能回答,可惜此時張樂樂已經把房門關緊,想問她不行。想關心她也不行了,淩晨只能回去了。

第二天早早的,淩晨就起來了,今天他準備進山,自然要起早一點。

此時,張樂樂還沒開門,淩晨以為她還在睡覺,就沒打擾她。

可事實上,要是天再暗一點,淩晨一定能看見,張樂樂房間裏的燈根本沒關。

張樂樂是直接熬了一晚上,明明這本《本草綱目》只是薄薄的幾十頁,可裏面的內容實在是太好了,解了張樂樂無數的不懂,無數的難題。

張樂樂看得如癡如醉,即便如此,一晚上過去了,她也沒看到一半。

原本張樂樂想再接再厲,可是眼皮子已經打架了,根本睜不開了。

腦海裏也好似成了漿糊,攪成了一團,令張樂樂意識都快不清楚了。

可以說,張樂樂的夢想是再戰三天,誰知身體根本不允許,腦袋也不允許。

身體的種種狀态,提醒張樂樂,該休息了。

張樂樂不樂意,繼續看書,最後,她什麽時候睡過去的,自己也不知道。

……

淩晨出了軍營,就一路向北。

那裏,是北方資源最豐富的白山,裏面珍禽滿地,萬物生長,是大自然最天然的寶庫。

裏面也危險重重,淩晨敢孤身一人進去,除了有底牌之外,就是藝高人膽大了。

到山腳下時,淩晨就穿上了兩件厚衣服褲子,衣服袖口和褲腳全部紮緊,這是為了防止自己被沒注意的小蟲子咬到,也避免小蟲子們從袖口褲腳鑽進身體了。

別覺得淩晨小題大做,也別小看蟲子,山裏的蟲子,可沒幾種是好惹的,多數都是有毒的。

毒性弱的,可能只是讓人身體起個小疙瘩,可要是毒性強的,那是見血封喉,被咬上一口就能沒命。

淩晨可不想賭,運氣看不見摸不着,誰都說不準它什麽時候降臨,又什麽時候離去。

只有靠自己,什麽都準備好,準備齊全,那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

之後,淩晨換上了膠鞋,戴起了手套,把衣領拉高,皮膚只暴露了臉,差不多算了全副武裝了,才進山。

茫茫大山,想碰運氣找到鹿群,那是不容易的,可不是誰,都是錦鯉身,有錦鯉運。

老練的獵人找獵物,從來只靠經驗找,而不是運氣。

淩晨想進山,自然是先做了功課的,軍營裏有不少人經常打牙祭,據他們說,想找到一種獵物,只有先找到它們的糞便,腳印,各種痕跡。順着這些,一路找才容易找到。

光找到腳印,糞便也不行,還要觀察腳印是多久踩的,觀察糞便拉了多久的,還可以觀察被啃食過的樹葉是多久咬的。

有經驗的獵人,看一眼這些,就知道這些東西有多長時間了,從而推測出獵物距離他們所在的位置有多遠。

所以說,不要小瞧任何一種行業,即便是再普通的,也有很多的學問。

當然,說打獵不靠運氣,其實有運氣還是很好的,像淩晨,不到半天就發現了鹿群的痕跡,第二天他就找到了鹿群。

這要是運氣不好的,還不知道要找多久呢?

這群鹿多得數不清,淩晨初步估計,起碼也有三四十頭,裏面的雄鹿也不少,特別是他們頭上像珊瑚的鹿茸,看着特別高,年份肯定不小。

淩晨這下高興了,只要打到一頭,他需要的鹿茸就有了。

不過,鹿的速度很快,必須一擊即中,不然,它們要是受了驚,幾分鐘就能跑得無影無蹤。

淩晨此時距離鹿群還有點距離,□□的射程有限,必須靠近點才行。

不過,淩晨擔心太靠近,會讓鹿聞到生人的味道,于是他又在樹林裏滾了一圈,讓身上沾滿臉樹葉腐泥的味道,掩蓋自己的氣味。

就這樣,淩晨小心翼翼的接近鹿群,短短幾百米路,他走了足足半個小時,還身心疲憊。

大概在一百米左右,淩晨就不敢前進了,他擔心再進,鹿群就會發現他了。

好在,淩晨藏的地方在高處,能清晰的看見鹿,現在的距離又是在□□的射程之中,正好。

撲在地上,上箭,瞄準,淩晨沒急着發射,而是耐心十足的等待,大概半個多小時,他終于準備好了,也瞄準了,“咻”的一下,箭發射了。

這段時間,淩晨不是白練的,又準備了這麽久,□□直接射到了一頭雄鹿的腿上。

鹿群受到驚吓,狂奔了起來,淩晨起身,準備等它們全部跑了,再去找受傷的鹿。

不是淩晨不着急,而是他只是人,不靠武器,憑身體,他根本不敢正面杠上鹿,此時他要是沖上去,絕對會被踩成肉餅。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此刻,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耐心等待。

一分鐘後,鹿群跑遠了,只剩下受傷的鹿在掙紮。

淩晨趕緊跑過去,把鹿收進空間裏,這還不算完,淩晨必須趕緊跑,山裏的猛獸對血腥味最敏感,要是跑慢了,就等着見老虎豹子!

“咕,咕,”正當淩晨要走的時候,又聽見兩聲叫。

這聲音有點像小鹿的聲音,淩晨順着聲音過去,就發現在一個角落裏,有一頭半大的小鹿被藤條纏住了,掙紮不開。

這頭小鹿應該是剛才受驚,慌亂跑時被纏住了,淩晨高興的想,自己運氣可真好,又白撿了頭鹿。

同樣把小鹿弄進了空間裏,淩晨就趕緊遛了。

後面,淩晨再進空間時,就發現抓到的兩頭鹿居然在安安靜靜的吃東西。

淩晨還挺驚奇的,按理說,新到一個地方,不是應該驚慌失措嗎?為啥他逮到的這兩頭鹿心那麽大,居然一點不慌,還有心情吃草。

不對。淩晨突然想到,他空間裏哪有草啊!有一點都全部被他拔了扔出去了。

所以那兩頭鹿,吃的根本就是他剛種下才長了一點點的小麥苗啊!

淩晨想把那頭小鹿打走,原本他以為小鹿會跳,會反抗,沒想到這頭小鹿居然很聽淩晨的話,被淩晨趕就乖乖跑了。

淩晨覺得有點不對,又對着小鹿招招手,讓它“過來,”結果小鹿沒聽懂,沒動。

淩晨尬笑了一下,還以為這頭鹿成精了呢?他真是想多了。

雖然誰都知道,建國後不許成精,可淩晨那可是神仙都見過的人,會猜測動物成精,也是正常想法。

當然,淩晨這次肯定是猜錯了,不過他還是試着靠近小鹿,結果發現剛才在淩晨手下還掙紮不休的小鹿,現在居然變乖乖的了。

淩晨可不認為這是自己魅力變大了,他心裏有了想法,就慢慢的靠近大鹿。

怕鹿攻擊自己,淩晨右手提着□□,準備鹿只要有動作,就給它一箭。

淩晨朝鹿走一步,鹿沒動,再走一步,還是沒動,繼續走,沒動靜,等淩晨靠近大鹿,摸着了,這頭鹿還是乖乖的。

要知道,正常的成年雄鹿,可是很兇殘的,剛才在外面,這頭鹿即使受傷了,還在不停的攻擊淩晨。

現在鹿卻變乖了,淩晨除了把原因歸咎于空間,也找不到理由了。

初步猜想,估計是因為自己是空間的主人,兩頭鹿知道是在自己的地盤,所以才乖乖的!

不過,看着受傷的鹿用濕漉漉的眼神看着自己,淩晨難得心軟了。

算了,他需要的是鹿茸,這頭鹿,還是不殺了!正好可以養起了,循環利用,等以後鹿茸再長出來,再割了。

不過,鹿受傷了,還得治一下,淩晨擔心鹿發狂,又用繩子把鹿捆了起來,才拔了箭。

果然是空間的原因,即便淩晨讓鹿痛得叫出聲,它也沒攻擊淩晨。

淩晨又給鹿撒了止血散,就讓它休息了。

目标完成,就可以回去了。

不過難得來一趟,就這麽回去,也太可惜了。

淩晨開始了在山裏挖寶之路。

咦!這朵花挺漂亮的,挖了,裝扮空間,這棵樹的果子挺好吃的,挖了,平時可以當零嘴。

後面,淩晨還挖了蘭花,以及好些藥材,珍貴的檀木,雖然年份小,但也是個不小的收獲了。

淩晨還陸陸續續的找到了其它的東西,連蜜蜂也弄了一窩進空間,準備養蜜蜂好有蜂蜜吃。

淩晨甚至還運氣大爆發,挖了一顆大概幾年份的靈芝,以及大概二十年的野人參。

總之,這一趟,淩晨真是來對了,不僅豐富了空間,以後就是靠着這些,他也能腰包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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