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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人死後是沒有靈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執念太深或是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于是變作孤魂野鬼,徘徊于世間。
現在看來其實并不完全是這樣。
我死了。割腕自殺。
死得時候自以為并沒有太多的怨恨和不甘,就是覺得再活着也沒有什麽意思了。
人真的絕望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我只記得,冰冷的水流過手腕猙獰的切口,一池水慢慢從粉色變成猩紅,我靜靜地看着我的手漂浮在水中,然後慢慢阖上眼睛。
終于,一切都放下了。終于,可以放手了。
一切的愛和痛苦,思念和悲傷,終于可以煙消雲散。
這次是真的放過你了。
那麽,衷心希望今後你能夠幸福。
我沒想到我還有機會能再看到光。
微微的柔光,像日蝕過後一般在無盡的黑暗中漸漸露出一絲亮,然後越來越亮。
眼前好像有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半夢半醒着,并沒有自覺,現在回想起來,那時身體很輕,像樹葉一樣飄在空中,感覺不到溫暖或寒冷,也體會不到痛苦或悲傷,包圍我的是像羽毛一般輕輕的、軟軟的虛無。
我開始有了意識,冥冥之中,我感到有什麽東西牽引着我向前走,周圍的景物亮了又暗,滅了又明,漸漸光亮驅散了黑暗,接着光亮也暗淡了下去,化成了令人懷念的橙色燈光。
眼前的景物,仿佛一張展開的畫卷,明晰寫實起來。
我仍然有一些迷茫,夢游般地環視四周,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這裏是我和他曾經的家。
深色的紅木地板,大大軟軟的白色沙發,落地的藝術臺燈仍然籠罩着橘紅色溫馨的光暈,一如往常一樣灑在着他恬靜的睡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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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習慣,我幾乎是從第一時間就欣賞起來。
他一向喜歡在軟軟的沙發上開着暗暗的臺燈入睡,而且睡得極不老實。我則喜歡在他入睡時偷偷坐在旁邊,看着他那張如刀削的俊美臉龐,以及臉頰邊黑色發絲裏銀色的十字架耳墜閃耀的淡淡光華。
“嗯……”他微微翻了個身,皺了皺眉,似乎覺得冷,伸手摸索起那條花紋繁複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在翻來覆去間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一次次輕輕幫他蓋回身上,而現在的我卻只能站在一邊,愛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過來。我心裏咯!了一下,就如同平日偷看他睡覺被抓到一樣的做賊心虛,然而這次他的視線平視掃過我,卻沒有動怒,而是徑自伸手從地上撈起了被子。
我站得離他這樣近,他拿毯子的時候手實際上穿過了我的身體,而我們卻都沒有感到一絲異樣。
他看不到我,也摸不到我。他感覺不到我的存在。
其實很無所謂,反正他能看到我的時候也總是無視我,能碰到我的時候也是盡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在他身邊的時候,他一直當我是空氣,現在,我倒真成了空氣。
他滿意地抓着毯子,重新往沙發上一倒,頃刻之間又沈入夢鄉。
我靜靜地看着他的入睡,在心裏嘆服我良好的涵養。
我應該歇斯底裏的,我應該抓狂,我應該暴跳如雷,我應該嘗試一下抓着上帝的領子拼命搖晃問問他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然而我沒有能見到上帝,我沒有能見到黑白無常,我沒有能見到哈迪斯,我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傳說中的在人死了之後能夠見到的起碼能給我指個方向告訴我下一步該怎麽走的人。
我就這麽死了,沒上天堂,沒下地獄,莫名其妙地變成了沒人管沒人問的孤魂野鬼。
而且還偏偏縛在他身上,我已經想不起來這個的學名是什麽了,地縛靈麽?
我覺得我肯定是做錯了什麽程序,比如說天堂的大門在身後打開了,我不小心沒看到;或者是黑白無常今天臨時有事,就毫無責任心地把我丢在這裏。
又或者是,在滿不在乎的自我欺騙下,心裏偷偷掩藏了太過激烈的執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最初恢複意識時仿佛從噩夢中驚醒一般。我發現自己在車裏,而他一臉疲憊地睡在後座。
我經常這麽和他坐一輛車從公司回來,他經常這麽無視我自顧自地睡着,我能體諒他,一上節目就是一整天,很耗費體力。大明星,萬人欽慕,其實也難做。
我伸出手,卻碰觸不到他的發絲。
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已經和以前不一樣了。
我叫了司機,司機沒有回頭,我叫了他的名字,他不搭理我。
身體很輕,腳還是踏在地面上的,但是我的身體卻沒有了實體,再也沒有人能看得見我、聽得見我。
車開到樓下,他下車,我好像被綁在了他身上一樣,會被他牽着走。目測了一下,最遠的距離也不過三米。
然後我就忐忑不安地跟着他回到了這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窗戶上還挂着我挑選的沒有品味的嫩黃色流蘇窗簾,上面印着可愛的小鴨子,和整個房間簡約時尚的氣氛格格不入。
擺設沒有什麽大的變動,燈、沙發、枕頭,都還是我記憶中的樣子。
只是桌上的相框裏,不再是我貼着他,暈乎乎地看太陽花的相片,而換成了他和那個人的。
那人秀麗明亮,穿着小貓的服飾,系着鈴铛,笑得一臉燦爛;而他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仍然俊美高挑一臉冷酷,偷着夾帶了一絲被逼無奈的沮喪,細細看去卻又有幾分難以察覺的淺淺溫柔。
雖然早就知道肯定會是這樣的了,真讓我看到了還是覺得喪氣。
想人家兩大明星,不僅私底下真心相愛,連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對,粉絲一大堆。每天官網上,博客上,一堆花癡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上他的博客,看到那些暧昧的圖片和同人文,都想跳出去大吼一句:十年內,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現在回頭想想我就像是言情小說裏普遍出現的那種纏着主角不放的非主要角色一樣,自不量力并用心險惡地在兩位主人公之間橫插一杠,連累得一對有情人情路坎坷情海洶湧鬧了半天就是不得終成眷屬。
果然最後我也像普遍妨礙主角幸福的可悲配角一樣,不僅被當垃圾障礙徹底掃清了,還順帶落得個不得善終的下場來大快人心。
我擡頭看看,又失敗地發現我執意貼在牆上的幾幅他的巨幅華麗寫真海報被他拿掉了。
比起早就被我預測了命運的照片,還是這個比較讓我氣憤,不知道他扔到哪裏了,我還一直很寶貝那些的。
罷了,什麽時候了,還計較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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