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7)
航,前往她要帶他去的那個地方。車上向南一直想,如果說林伯父出事的這樁悲劇中,還有任何好的結果,那便是林夕跟他的距離一下子被拉近了,她變得會依賴他。
車子七拐八彎,駛入了似曾相識的街道。向南開着開着,神情漸漸沉默下來,腦海裏,回憶卻正在沸騰。他研究生畢業後的第一套房子,就租住在這附近,那時他什麽也沒有,雖然月薪在同等學力的應屆生中算是不錯,但是皇城根下的房價,令他也顯得捉襟見肘。
一方面他要付房租,一方面他要生活,還要還大學時候的助學貸款,還要存錢為以後的日子做打算,所以一個月工資七花八扣,也就沒剩下多少了。那時街道還沒有這麽寬,門臉兒也都是矮房,許多違章占地的小吃攤擺在路兩邊,因為價錢便宜,他經常晚上在這裏湊合一頓,也顧不上衛生不衛生。
後來,林夕闖入了他的生活,因為不舍得他吃那些不健康的東西,所以笨拙而固執地開始學做飯。那時她真是一點生活常識都沒有,家境的優渥讓她不必去操心廚房的瑣事,才會連糖和味精都分不清,每次做完一頓飯,廚房都像打過一次世界大戰。
雖然沒有基礎,不過她腦子聰明,上手很快,沒多久便能炒出像模像樣的大菜。只是那時的他,頑固得緊,一點也不領情,面對着這個硬闖入他生活,又賴着不肯走的家夥,他實在是非常反感。
為什麽?因為她太強勢了,像一把銳利的尖刀,劃開他原本平靜的生活。他避而不見,她就會賴在他家門不走,她甚至會哭着去找鎖匠,謊稱自己鑰匙忘記帶了,讓人家配一把給她。那時她才十八,明媚動人,任何男人都抵擋不住她眼淚的攻勢,所以她順利地有了他家的鑰匙。
他本來想過換鎖搬家,但仔細一想,這都是徒勞,因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會放棄,她總會找得到他。
車子開到當時的房子樓下,兩人下車,向南擡頭望了望三樓,窗戶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經的居處,記憶雖久遠,此刻拿出來翻看,那些事淅淅瀝瀝,仿佛都發生在昨天。
林夕擡頭望着那層樓,聳了聳肩:“要上去嗎?”
向南猶豫:“上去?裏面應該住了人吧,這麽晚去打擾別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鑰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後,房子我就買下來了。”
向南視線落在那串晃動的鑰匙上,他早已記不清鑰匙的模樣,但是其中那把大門鑰匙,曾經被林夕很俗氣地貼了一張大紅色的桃心貼紙,此刻那把鑰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紅色的貼紙被磨損得很厲害了,邊緣都已經殘破不堪,曾經鮮紅的顏色現在也逐漸褪去,變成了斑駁的磚紅。
☆、58
兩人走上狹窄老舊的樓梯,借着昏暗的光線,林夕将鑰匙插進鎖孔,輕輕轉動,大門開後,她擡手摁亮客廳的燈。
向南站在門前,環視屋裏的陳設,震驚到無法動彈,往事如風,撲面而來,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模一樣,就連窗戶上挂着的那串風鈴,如今都還是在同一個位置。
林夕彎腰從矮櫃裏拿出兩雙拖鞋,自己換好後,徑直進屋,将手袋放在客廳的舊沙發上,回頭見向南還愣在門口,不由笑了笑:“怎麽不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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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這才回過神,低頭換鞋,換好之後慢慢走進屋裏,四處張望,這裏摸摸,那裏看看,感嘆:“真的是一點都沒變。”
房子是個一居室,五十平左右,一個卧房,一個客廳,一個廚房外加一個衛生間,麻雀雖小五髒俱全。牆面刷着白漆,鋪的淺色木質地板,天花板上一盞鏽跡斑斑的吊燈,散發着不那麽明亮的橙光。
林夕進了廚房,打開水龍頭往電水壺裏加水:“我只是偶爾來這邊住一住,其他大部分時間都是空置,所以沒怎麽變。”
向南跟到廚房門口,心中慚愧,以前關于她的生活,他真是了解得太少:“怎麽會想到把房子買下來?”
林夕把電水壺放上底座,摁下開關,淡淡地答:“我不想失去這段回憶。”
于他,或許在這裏的記憶是痛苦的,他住在這裏時,得知溫暖要另嫁他人,他辭了職,頂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壓力從一個陌生的領域重新開始,他為了拿到一個項目,不惜折損自己的尊嚴在外面喝酒賠笑裝孫子,因為弱小,他多少次憤怒和不甘心,然後咬着牙堅持下來。
當他有能力搬離這個地方時,他果斷地就搬了,沒有任何留戀。然而于她,這裏是一切的開始,記憶盛開的地方。她在這裏為他做過第一頓飯,陪他熬過許多次夜,看過他無數不為人知的另一面,他的痛苦,他的不甘,他堅強背後的崩潰,全都看在她眼裏,疼在她心裏。
有太多不舍得被時間沖淡的回憶,有太多不願意被老天回收的記憶,所以她悄悄地買下了這個地方,偶爾來住上一住,重溫過去的時光,一遍一遍,腦海裏的印記就更加清晰頑強。
向南走上前兩步,在狹小逼仄的廚房,從背後把她抱進懷裏,在她耳畔低喃:“對不起,我以前對你太壞了。”
林夕安靜片刻,輕輕嗯了聲:“都過去了。這幾天我想在這裏住,你陪我好嗎?”
向南低聲答:“當然。”
房子請了人定期打掃,所以還算幹淨。
林夕在廚房切路上買的水果,向南就在房裏四處轉悠,轉到卧室,望着那張雙人床,他想起他們的第一次就發生在那上面,那時他喝醉了,身子像有火在燒,而她的主動挑逗,就像是在熊熊烈火中倒入了一整桶的汽油,霎時火光沖天。
回憶起那些迷亂殘缺的片段,燈光下她泛着光澤的肌膚,他喉頭就有些發緊,趕忙幹咳了兩聲,摒除那些雜念。
走到衣櫃前,他拉開看了看,裏面有些被褥,都妥帖地放在收納袋裏,還有些簡單的女士衣物,也都整齊地疊在收納箱裏。床的斜對面是張書桌,上面放着些文具臺燈,拉開旁邊抽屜,裏面平穩地躺着一個日記本,上面挂了把銀色的小鎖,他下意識地拿指頭拉了拉,打不開。
“喂!” 門口忽然傳來林夕慌張的聲音,跟着纖瘦的身子旋風般地卷了進來,從他手上奪過筆記本,臉色有些窘迫:“你不要碰它。”
向南眼底閃過些許興味,挑起她的下巴:“裏面寫了什麽,這麽緊張?”
林夕別開臉,頰上飛出兩抹胭紅,垂着眼答:“不告訴你,是我的秘密。”
她難得害羞的模樣,讓向南看得心頭一震,指尖托起她下巴,低頭吻了上去。
雙唇相觸,林夕胸口一緊,推他:“我切了水果。”
向南攬着她的腰壓向自己,啞聲道:“待會兒再吃。”
林夕身下抵着他勃發的YU望,心知他想要她得緊,其實她帶他來這裏,也是想要重溫舊夢,想要過幾天想象中的,平凡的夫妻生活,所以她不再抵抗,而是順從了他的意思。
向南禁YU已久,足有一年,所以難得她肯解禁,他自然是要吃個夠本,尤其是好不容易重新得回她,他更是倍加珍惜,每一次的糾纏,都像是在虔誠地朝聖。只是令他意外的是,林夕竟然相當地配合,甚至會主動索求,他享受之餘,亦有些迷惑,從前些天對他的疏遠,到現在的熱切,她的轉變是不是,太快了點?
接下來幾天,兩人像一對平常夫妻似的住在這裏。
早晨起床前,缱绻纏綿一會兒,互相依偎着躺在床上,安靜地聽彼此心跳,享受晨光溫柔的撫慰。
躺得夠了,就跳下床去洗漱。衛生間逼仄,洗手臺上貼着塊長方形的鏡子,鏡面狹窄,照不進兩個人,他們便一前一後地站着,一面刷着滿嘴的牙膏沫子,一面視線透過鏡面暧昧地交纏。
接下來林夕會去廚房做簡單的早餐,煎個雞蛋,幾塊培根,配上新鮮的牛奶和水果,向南則負責餐後打掃戰場。
之後便拉着手出門閑逛,去向南以前讀過的學校,就職過的公司,找尋當年的記憶,又或者是去逛逛書店,看看電影,坐在廣場的臺階分享一杯透心涼的冰激淩。
淹沒在川流的人群中,撕下所有防禦的盔甲,她只想要盡情享受兩個人的世界。
然而向南心中,卻隐隐覺得不安,覺得哪裏不對勁,這不是林夕的性格,林澤平已經判了死刑,她為什麽不抓緊時間去看他,而是不分輕重緩急地在做着這些事情?
他問過她:“我們是不是應該再去看看你爸?”
她只是搖頭:“不想去,我怕。” 一副不願多談的模樣。
他不忍再勸,他想她可能是無法面對父親被判死刑的事實。人一旦有了某種無法處理的情緒,大腦就會當機,就會想要轉移注意力,也許這就是她為什麽表現得如此怪異的原因。
所以他沒再追問這個,而是陪着她做她想要做的那些事情。
幾天後的某日,黃歷上寫着宜下葬,林夕和向南把梁吟秋的骨灰送去安葬。一部分的骨灰,被林夕拿去請工匠壓制成了鑽石,琥珀黃,做成了一粒吊墜,挂在脖子上。
那天陽光出奇的好,碧空如洗,萬裏無雲,耳畔聽得見風過梧桐的沙沙聲。送葬的人不多,人情冷暖,總在最艱難的時候才能看清。
墓前焚着香燃着香燭,青煙袅袅,林夕跪坐在地上,望着墓碑,安靜地不知道在想什麽。人們對她說着節哀順變,待下葬結束,都陸續回去了。
向南不忍心她再跪下去,便将她從地上拽起來:“別跪了,腿會受不了。”
林夕膝蓋生疼,站都站不住,得靠在向南身上才能勉強支着身子,咬着牙說:“如果不是因為我,媽媽也不會出事。”
向南摟着她:“這跟你無關,事情不是因你而起。”
林夕紅了眼眶:“可是我不能責備我爸,我總要怪罪什麽人,那個人就是我。”
向南明白,在事情發生之後,追究責任是人的天性,當發現沒有別人可以責怪時,往往都會自責,如果自己當時能怎麽樣,或許事情的結局就會不同:“別去想太多,自責也無濟于事,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幫你爸上訴,不要放棄,也許會有奇跡。”
林夕死死盯着墓碑上,她媽媽的那張小像,這個世界不會有奇跡,奇跡只能由自己創造,而她從來都不是等着上天給機會,坐以待斃的類型。
待到天色漸暗,兩人才開車離去。林夕不要回十年前他們居住的小屋,而是回了她自己的住處,和向南是隔壁鄰居的那套公寓。
向南将她送到門口,在她身旁看着她掏鑰匙開門,跟着聽見她冷冷地說:“你回去吧,我累了,想一個人靜一靜。”
他愣了愣,凝眉望着她:“聽我的話,不要想太多,洗個熱水澡好好睡一覺,明天我們再做接下來的打算。”
林夕輕輕嗯了聲,推門而入,沒有再看他一眼。
向南在她關好門後才回了對面自己的房間,倒在沙發上,滿身疲憊,心中更是有一股莫名的焦躁,好像有什麽不好的事情要發生,她忽冷忽熱的态度,着實讓他擔憂。
而更令他焦心的是林澤平的死刑宣判,她已經失去了母親,不可以再失去唯一的親人,他一定要想辦法上訴,一定要争取改判,哪怕是無期。
第二天清晨,天剛蒙蒙亮,手機就鈴聲大作,他掙紮着從床上爬起來,接起電話,那頭傳來一個中年男人的聲音:“請問是向南嗎?”
他低低地嗯了聲。
“這裏是警局,麻煩你來一趟,有具屍體的身份想請你幫忙确認。”
☆、59
“這裏是警局,麻煩你來一趟,有具屍體的身份想請你幫忙确認。”
聞言,向南一下清醒過來,一股強烈的不祥之感籠上心頭,聲線裏不由暗藏緊張:“什麽屍體?”
“你先過來再說。”
對方報了地址,向南挂斷電話,便匆匆忙忙地往外走,打開門見到對面林夕的套房,房門緊閉着,這個時間,她應該還在睡覺吧。
沒多想,他徑直摁下電梯,下到車庫,途經林夕的車位時,卻發現她的車子不在位置上。
腳步在她車位前頓了頓,他暗自奇怪,她的車怎麽會不在?難道是出去了?可是這麽一大清早的,出去幹什麽?
微微搖了搖頭,他想,她大概是去找劉律師了,要不然就是去探監。還是等他先去完警局,再聯系她。
進到自己的車子裏,他直奔目的地,一路上他都想不明白,到底有什麽屍體,需要他去确認身份,直到見到早上聯系他的那個JC。
對方拿出幾個用透明密封袋封好的證物,遞到他眼前:“認不認識這些東西?”
向南接過來,視線在觸及到其中一個袋子裏,一把貼着紅色桃心貼紙的鑰匙時,身子如同被驚雷擊中,大腦瞬間一片空白,這鑰匙,不是林夕的麽?怎麽會在JC手上?!
對方從他的表情已然斷定他認識死者:“淩晨我們接到報警,公墓附近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奔馳車沖出山坡,在坡下爆炸墜毀,從事故現場我們找到這些證物,以及這個。” 他指了指向南手中的一個密封袋,裏面裝着張平攤開的紙條:“就是通過這個,我們聯系到的你。”
向南拿起那個密封袋一看,紙條上寫着幾行字,字跡娟秀,是林夕的筆跡。
向南:
我有很多話想跟你說,但又不知道從何說起。我想我終究還是厭倦了這個世界,所以選擇用這樣的方式不辭而別。對不起,沒能陪你走到生命的盡頭,你要保重,好好活着。
家裏的鑰匙留給你,房子也留給你,如果太痛苦,就賣了吧。
我爸爸的事,以後就拜托你了,如果我和他只能活一個,那我情願那個人是他。
紙條的最下方,是他的電話號碼。
JC在他看的同時給他解釋:“鑰匙和遺書是放在山坡上的,所以沒被燒毀。”
向南一言不發地盯着那張字條,雙目變得猩紅,紅得能滴出血來,牙關咬得死緊,寬大的手掌緊握成拳,連骨節都要捏碎,好不容易才從喉嚨裏憋出一句:“屍體呢?”
JC臉色沉重起來:“因為火勢太大,死者的屍體幾乎被燒成了灰燼,已經無法辨認。從你的表情判斷,你應該是認識死者,能告訴我她的名字嗎?”
向南陰鸷地盯着對方:“這個鑰匙的主人,和寫下字條的人,名字叫林夕,但她絕對不會是你說的死者,她是不可能死的。”
JC若有所思:“我理解你的心情,那請問林夕生前有自殺的傾向嗎?或者有沒有什麽行為反常的地方?”
向南愣了愣,想起之前林夕出人意料地帶他回了十年前的老房子,現在又留下這把鑰匙,的确有些奇怪,但他仍然固執地搖頭否認:“沒有,她很正常,沒有自殺傾向。”
JC看着他的神情變得複雜:“她跟你是什麽關系?”
向南眼眶一下子有些濕:“她是我女朋友。”
JC幾不可聞地嘆口氣:“既然你們關系密切,那麽現在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也很正常。”
“事實?” 向南出人意料地情緒激動起來,上前一步揪住對方的衣領:“你也說屍體燒成灰了,你憑什麽就認定死的那個人是她?!”
JC一滞,這遺書都有了,難道還能是個惡作劇?但他還是退了一步:“屍體燒毀嚴重,法醫提取不到DNA,我們也無法辨識死者的身份。如果不是死者自殺,那你知道她有什麽仇家嗎?”
仇家?向南握着對方衣領的手漸漸松了下來。要是說有誰會對林夕不利,唯一可能的就是林澤平的上面,只是他們不可能殺害林夕,現在林夕的死,對他們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想不到別的可能,他只是不斷地搖頭:“我不管那具屍體是誰,總之不可能是她,她是絕對不會死的。”
說完他想起什麽似的,趕緊掏出手機,顫抖地撥出林夕的電話號碼,然後放至耳邊。片刻後,電話通了,鈴聲卻一直響,一直響,像是沒有盡頭,始終沒有人來接。
他心一沉,強迫自己穩住,深吸口氣,再緩緩吐出,跟着撥出劉律師的電話,對方剛接起來,他劈頭就問:“林夕在你那兒嗎?”
劉律師茫然:“沒有,她今天沒找過我。怎麽了?”
向南将JC撿到林夕遺書的事說了一遍,劉律師大驚:“什麽?她竟然真的自殺了?!”
向南這才發現苗頭不對:“什麽叫她竟然真的自殺?”
劉律師扶額嘆息:“她之前找我立過遺囑,要我遵守律師和委托人之間的保密協議,不得告訴任何人。那個時候我感覺她情緒不對,所以勸過她,答應會替她父親上訴,但沒想到她根本沒聽進去,還是走上了絕路。”
向南握着機身的手開始發軟,後來劉律師再說了什麽他沒聽見,眼眶裏湧起透明的液體,視線也逐漸變得模糊。所以她從一開始,就打算要自殺?所以她一反常态地帶他回老房子,和他親吻纏綿,只是分離前的慰藉?想要在離開這個世界之前,做完自己想做的事?
她真的,就把他一個人扔在這個世上了?
後來劉律師來了警局,在JC的帶領下去領了屍體。向南沒有去看,仿佛見到屍體,林夕死去這件事就會變成事實。
他一個人離開,開着車返回住處,用藍牙耳機不停地打着林夕的電話,一直一直都沒有人接。
他站在林夕的房門前一直敲,裏面悄無聲息,始終沒有腳步聲響起,始終沒有人來開門,于是他找來鎖匠,撬開房門,裏面空蕩蕩的,一個人都沒有,她的手機擱在茶幾上,快要沒電了,旁邊放着她的錢包,他打開一看,身份證銀行卡,全都在裏面。
頹喪地跌坐到沙發上,他眼神空洞地自言自語:“夕夕,你到底去哪兒了?你不會死的,對不對?”
根據劉律師的口供,由于死者家逢巨變,加之立下遺囑,有充分的自殺傾向,在案發現場也沒有發現別的疑點,所以此次事故被定性為單純自殺,很快結了案。
骨灰劉律師帶去給了林澤平,林澤平悲恸之下,當即決定翻供。遺書和鑰匙則交還給了向南。
向南在聽劉律師說林澤平要翻供時才從恍惚中回過神來,林夕的遺書上說過,林澤平的事,以後就拜托給他了,所以他不可以讓她失望。
他讓劉律師去準備上訴材料,自己則再去找了一次何叔,同意把仁恒所有的股權轉移到何叔的兒子名下,換得何叔的幫助。
由于林澤平積極配合調查,态度良好,加上何叔從中周旋,二審改判,免除死刑,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何叔私下告知向南,倘若林澤平以後身子出現毛病,可以保外就醫。
而另一方面,林夕的遺囑被劉律師執行,她名下持有的所有朗廷股份,盡數贈予傅夜司,珠寶工作室給了阮桃芝,房産和存款給了父親,唯有其中那套十年前的舊居,贈予了向南。
在林夕的骨灰下葬之後,向南也褪去了仁恒主席這個光環,回到了他們最初居住的地方。那裏是一切的開始,也是一切的結束。
在她消失之後,他沒有流過淚。傷心和軟弱,都被他在身體裏禁止了,他絕對絕對不信,她已經死了,只要不承認,這件事就沒有發生。
她一定,只是偷偷地躲起來了。
舊居卧室的抽屜裏,躺着她的日記本,那時她害臊,死活不肯讓他看。他拿出來,輕聲說:“你再不出現,我就要打開看了哦。”
房間裏靜悄悄地,沒有回音。
他笑了笑:“那我就當你同意了。”
用力一拉,舊鎖就斷了,他慢慢地翻開,一頁一頁:
桃芝說救我的那個人叫向南,我纏着藺叔叔幫我查了他的信息。哼,臭家夥,竟然敢奪走我的初吻!
今天偷偷地去看了臭家夥一眼,長得還蠻帥的,要怎麽認識他呢?
故意騎自行車跌倒在他面前,他果然來扶我了,可是他竟然都認不出我,我長得有那麽過目即忘嗎?!
跟他坦白了我就是之前被他救的那個女孩,說要請他吃飯,他同意了,耶!
哼!他竟然有女朋友!
他對女朋友真的好好哦,好羨慕那個女孩,好想被他照顧。
原來她叫溫暖。
她也不怎麽樣嘛,一副削尖了腦袋想鑽進我們圈子的模樣。
她竟然主動去纏着傅夜司說話,似乎對他很感興趣。可是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啊……
我覺得她根本配不上臭家夥。我要把臭家夥搶過來。
他叫我以後不要再見他了……好想哭……
聽說他們大吵了一架,分手了。
他辭職了,說要開始創業。我知道,他是為了她才那麽做的。
我還是纏着他,他似乎已經對我認命了。
溫暖結婚了,我們發生了關系,他喝醉了。真的很痛。要是他是清醒的,那該有多好。
他瘋了,為了工作可以幾天幾夜都不睡覺。
拿到一小塊地,拆遷,有村民*了,地上燒焦了一塊,寸草不生。我晚上醒來找不到他,就去那裏,看見他跪在那塊地方,像個死人。
我不想他那麽痛苦地掙錢,我知道他志不在此,我只想他做自己。可是他不稀罕。
他要什麽時候,才願意好好地看看我?
地越拿越多,他越來越忙,越來越沉悶。不跟我講話,不聽我講話,我就像是空氣。
向南我讨厭你!(滿篇都是他的名字,被打上了大大的叉。)
算了,只要他還在我身邊就好,只要他下班知道回來,只要他願意跟我睡一張床,只要他不碰別的女人。我還是最愛他。
半夜看見他在看溫暖的照片,我躲到衛生間裏大哭了一場。他什麽都不知道,他就是個傻子。
算了,溫暖算什麽,她都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對我沒有威脅。
……溫暖出事了,丈夫出軌,他果然很擔心。我好像有一點麻木了,像是被淩遲處死,一刀刀剮,慢慢地走向那個已知的結局。
他從來就沒有在乎過我。我以為我至少是特別的,直到跟另一個女人對比,我才發覺我什麽都不是。
他還是想要跟她在一起,我是不是該,退出了?
累了,還是退出吧。
……懷孕了。孩子來得不是時候,該不該告訴他呢?
還是算了,他肯定不會要的。我自己一個人偷偷地養好了。
日記的最後一頁,皺巴巴的,上面只寫着:孩子沒了,一切都,結束了。墨跡一片模糊,像是曾經被眼淚浸透。
向南花了一個通宵把日記讀完,無法自抑地哭成了傻逼。
☆、60
随着時間的推移,幾乎所有人都接受了林夕的死,唯獨向南仍在抗拒。林夕骨灰下葬的那天,他根本沒有現身,他對着劉律師咆哮,那根本不是她!所以他絕對不會去!絕對不承認!
自那以後,沒有人敢在他面前再提起這件事,連安慰他節哀順變都不行。他表面和常人無異,住在舊居,夜裏卻時常噩夢連連,夢裏林夕全身是火,掙紮着從車裏爬出來,朝他伸手:向南,救救我,救救我……
他一身冷汗地從夢裏醒過來,之後就再也無法入睡。慢慢地,因為長時間睡眠缺失,他黑眼圈越來越重,下巴也長出了硬長的胡茬,看上去異常頹廢。他媽媽陳立青和羅城常去看他,見着他們,他就會拉着他們一直說他跟林夕的過去,那種口吻,就像是熱戀中的人在和朋友分享戀人的趣事。
陳立青對此擔心極了,找了個借口帶他去看心理醫生,心理醫生告訴她,悲傷有五個階段:
否認(Denial)
憤怒(Anger)
協商(Bargaining)
消極(Depression)
接受(eptance)
而目前向南還處在第一階段。通常去世的人對患者越重要,處在這個階段的時間就會越長。他們不能接受承認這個事實帶來的打擊,所以就會一直逃避。除了患者自己願意改變,以及時間的推移,其他人幾乎幫不上忙。
林澤平結案後,被羁押進了監獄。向南每隔幾天就會來看望他,林夕交代過,她爸爸的事,就拜托他了,所以他不能讓她失望。
林澤平看着向南越來越憔悴的臉,心中亦是感慨萬千。曾經他是極其恨他的,恨他不疼惜自己的女兒,要不是女兒以斷絕父女關系要挾,攔着不讓他對付他,他早就下手收拾他了。只是現在看見他這幅樣子,難免有些唏噓和同情。
不過他的上面仍然在被調查中,還沒有開庭審理。在事情沒有塵埃落定之前,夕夕絕對不可以露面,所以盡管對向南起了恻隐之心,他還是沒有将真相告訴他,而夕夕也叮囑過,沒有經過她的同意,事情的真相絕對不可以外洩。
另一方面,向南将股權全部贈送給何叔的兒子之後,對方有意想聘請他做職業經理人,繼續掌管仁恒,畢竟他兒子沒經驗,仁恒交到他手上,遲早得敗光。但向南拒絕了。何叔問他:“莫不是從掌權者變成打工仔,不适應?”
他搖了搖頭:“我女朋友希望我做自己。也許我很擅長管理,但我從來都志不在此。”
于是,他徹底脫離了仁恒,脫離了那個因為溫暖的緣故,才建立起來的龐大商業帝國,回到了自己的老本行,做建築設計,開了個小小的工作室。
他用存款定做了兩枚戒指,一枚男款的素戒,戴在自己手上,一枚則是按照林夕設計過的唯一一枚婚戒打造的,裝在絲絨的盒子裏,等着有天萬一她出現了,可以給她戴。
可惜的是,她一直不出現。當周圍所有人都認定林夕已經死了,只有他一個人在苦苦支撐時,偶爾他也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瘋了?她是不是真的已經死了?
一年後。
憑着他在業內的人脈,工作室還是做得有聲有色,雖然他脫離設計這個職業已久,但大學和碩士都是念的這個專業,再撿起來倒是不難,并且他也精于此道。
聲名鵲起的同時,也有媒體想要采訪他,倘若他離開仁恒後一蹶不振,或許現在也就無人問津了,只是他如今混得還不錯,雖然沒有曾經那麽輝煌,但在設計圈內還是小有名氣。
對此他接受了。攝像機前,一人一個軟沙發,面對面地坐着,女記者将話筒遞到他跟前:“我可以叫你向總嗎?”
向南靠在椅背,左腿交疊于右腿之上,身上穿着素淨的白襯衣,簡單地笑了笑,颔首。
他笑容極淡,眉眼溫潤,女記者臉頰熱了熱,強自鎮定:“向總,能不能跟觀衆談談,為什麽要離開仁恒?”
向南雙手交握于身前,緩緩開口:“因為仁恒并不是我想要的東西。我曾經迷失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也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現在我只想要做對的事。”
“開設計工作室,是不是就是你說的,對的事?”
向南颔首:“開工作室是我讀大學以來的夢想,當然它沒有做地産開發那麽賺錢,但是能做自己喜愛的工作,我感到很快樂。”
“是什麽促使你做出這樣的改變呢?要知道,敢于從仁恒那麽大的公司卸任,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
向南視線變得柔和起來:“我這麽做,是為了完成一個人的心願。”
女記者目光在他左手無名指的婚戒上頓了頓:“敢問這個人,是你太太嗎?”
向南輕輕地嗯了聲,沒多做解釋。
“不知道向總是什麽時候結的婚呢?如果我沒有記錯,您在仁恒任職的時候,還是未婚的狀态。”
向南簡短地回複:“今年。”
“那……” 女記者遲疑地問道:“能跟觀衆們講下你太太的情況嗎?比如你們怎麽認識的,又是怎麽相愛的?我相信很多女性觀衆都非常關注這個問題。”
向南深吸口氣,又緩緩地吐出:“我跟她認識很久了,相愛是宿命的緣分。”
“哇!” 女記者嬌羞地贊嘆:“沒想到向總還是這麽癡情的男人。”
向南搖頭:“以男朋友或者丈夫的身份來說,我根本不是好男人,相反,我糟糕透了,對她做過很多錯事。我想,任何一個女性都不希望碰上像我這樣的男人。”
女記者沒想到他會這麽說,一時愣住,不知道該怎麽接話,好半天後才說:“那,你太太是怎麽認為的呢?我有機會采訪她麽?好像她從來都沒有在公衆場合露過面。”
向南指節互相摩挲着:“因為我做錯了事,她現在離家出走了,正在生我的氣。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借你的鏡頭跟她說幾句話。”
女記者徹底愣住,原本向南的風格是極少接受采訪的,所以此次他能同意她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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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羅大陸III龍王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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