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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重歌沒有回家,既然文熙已經找到莫志文,那麽她也不必見賀子淇了,第二天,她就在由俊的護送之下見到幾個月不見的莫志文。
時間過得不快,明明才幾個月不見,可是莫志文卻好像變了一個樣子。
從前在t市的時候,這個人意氣風發,一直都是自信得意的,而這短短的幾個月,将他改變了,他變得內斂,也沉穩了許多。
“爸爸說找不到你,因為你跟港城黑社會走到一起去了?”
重歌開門見山,莫志文只能苦笑,事到如今,他跟誰說自己是被脅迫的呢?看着面前這個女人,心中已是感慨萬千。
上學的時候,他是真的*淩重歌,可是這個女人太冷了,冷的讓他害怕,現在看來,讓他害怕的不止這些,誰能知道,曾經就有一個鳳凰跟自己協議結婚了呢。
他沒有見過電視裏說的千金小姐,但是了解了文家的背景,也就知道了現在的淩重歌跟認知中的淩重歌究竟有多大的區別了。
莫志文說道:“我當時只是一時氣急,你知道的,重歌,我那時候*過你。”
“謝謝,不過你給我惹了麻煩。”跟他說話,她還是那樣不茍言笑。
看,就是這樣,面無表情,冷冷淡淡,好像誰都不放在眼裏。
莫志文有時候也會想,那個文家少爺面對這女人的時候究竟是什麽感覺,他究竟能不能忍受這樣一個冷到讓人打顫的女人,還要跟她生活一輩子,還是說,他們的覺得這根本不重要?
重歌不管莫志文在想什麽,她現在只想知道的是,他打算怎麽辦。
“說說你的條件吧。”
既然見面,當然是要解決遺留的問題,她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會一輩子不被人挖出來,只是沒有想過還會跟黑社/會有牽扯。
“我沒有什麽條件。”莫志文說着,将一個文件夾拿出來,放到重歌面前,“之前突然反悔,我也說過了,只是一時氣憤,但是現在已經成了這樣,我知道你是一心想要離婚的,所以,我不會連累你,這裏是簽字協議,之前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重歌,你們還是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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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志文說出這些話,倒讓淩重歌有些詫異,她看了莫志文一眼,将文件拿起來,他已經在離婚協議上面簽了字。
不過,這并代表一切能像他所希望的那樣都過去了,因為現在周家父女已經知道了這件事,不僅如此,想來還有其他人也知道了。不過他們都不傻,也明白僅僅她的這件事不足以搬到文熙的父親文金揚,所以暫時不會拿這件事做文章,但是以後就不一定了,很可能成為攻擊文熙其中的一條罪狀,說起來,她的公公文金揚,恐怕對她的事情也知道的一清二楚了吧,居然從來沒有提起過,真是奇怪。想到這裏,那種怪異的感覺又來了,這感覺讓她很煩躁,重歌決定回家去,她今天一定要問爸爸跟媽媽。
“我還有事,先回去了,你好自為之吧。”重歌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她拿上文件直接離開。
沒有回文家大宅,她讓由俊先送她回爸爸媽媽家,爸爸不在,媽媽看到她回來,還有些奇怪,“回來怎麽不提前打電話?”
“沒有什麽重要的事情。”重歌把文件遞給媽媽,“我見了莫志文,手續已經補上,讓爸爸找人去修改日期,這東西我就不帶去文家了,放在媽媽你這裏。”
汪新潔接過文件,也是松了一口氣,不過很快又開始責怪她:“他來了京都?聽說還跟黑社/會混在一起,你看看你認識的都是什麽人,現在你的身份不一樣了,為了文家的體面,也要注意一下認識的人,免得又是什麽妄想攀附的人。”
重歌沒有說話,等媽媽責備完了,她才猶豫着問她:“媽媽,你還記不記得哥哥的事。”
這話一出口,突然之間兩人都陷入沉默。
這是他們都不願意提起的舊事,重歌一向都避諱,總是盡量不讓自己想起來,自己對那天晚上的事情模糊的很,她只知道哥哥死了,就不再敢回想,現在突然問起,只是那種奇怪的感覺讓她很不安。
“你知道,你不該問我這件事。”
汪新潔沉默良久,終于艱難的說出一句話。
兒子的死,她永遠也無法釋懷,而對于造成兒子死亡的女兒,她不可以說沒有抱着怨恨的,可是,即便怨恨,重歌也是她的女兒,是她曾經心疼寵*過的孩子,更何況,她現在有了淩重銘,而重歌嫁給了文熙,某種方面來說,小兒子将來還要依靠她,依靠文家。
淩重銘是淩重樂死了之後好幾年才拼命生下的孩子,是他們的老來子,現在他才剛滿六歲馬上七歲,等到他成年,她跟丈夫就都老了,他們能幫到他的有限,而且甚至能不能看到孫子都不一定,這樣一來,有一個淩重歌這個姐姐照看着,他們也能稍微安心一點。
正是因為清楚這些,對于淩重歌,她心裏不論多麽難以面對,也開始在淡忘那些事情,可是她卻自己提出來了,汪新潔差點控制不住自己,她幾乎覺得她是故意的。
她不想說,可是重歌卻很認真。
“在拉斯維加斯的時候,我在大街上把一個陌生人錯認成了哥哥。”重歌緩緩道來,“媽媽,我知道你很難過,你跟爸爸在心裏一直怨恨我,這些年我也很清楚,當年的事情,不是我自己願意,實際上我們是相互怨恨的,當時爸爸準備讓我死,我聽到的時候真的不敢相信,不過,運命比較喜歡開玩笑,我活着回來了,可是我寧願自己真的如你們希望的那樣當時就死了。”
汪新潔沒有說話,自從重歌被救回來,這麽多年,她從來沒有跟她好好說過那些話,在她心裏,是淩重歌欠她兒子的,是欠他們一家人的,聽到重歌的這些話,她不知道說什麽,因為她想說的,這些年已經說了很多次了。
只聽重歌又說:“不過不管你們怎麽想,或者我自己怎麽想,事實上我還活着,當然,也許我應該試着去以死謝罪為哥哥抵命,可是我的命是哥哥救回來的,我要是死了哥哥就白死了,再者,對于一個死過一次的人來說,死亡是很可怕的,我沒有膽量再死一次,那種感覺,媽媽你沒有經歷過,是永遠也不會懂的。”
“已經過去了。”汪新潔覺得嗓子有點幹澀,她不想再繼續這麽話題,可是淩重歌沒有如她的願。
“所以我也一直不敢想哥哥的事情,每次想起來我都受不了,因為不但會想起哥哥的死,還會想起自己的死,可是,在拉斯維加斯認錯人之後,我發現我可以想關于哥哥的事情了,似乎開始面對就不那麽可怕,媽媽,後來又發生什麽事情了?我只記得哥哥把我從地下挖出來,後來的事情都不記得,哥哥真的是被人用刀砍死……”
“別說了!”
汪新潔打斷重歌,她雙手捂住臉,已經忍不住開始哭泣。“都過去了,重歌。”
一向氣質高雅的女人此時軟弱無比,她在被迫回憶兒子的死。
那件事對他們的傷害太大,他們接到勒索電話的時候,根本不敢報警,跟其他人家一樣,第一件事就是開始籌錢,可是數目太大,好幾家人因為籌不夠使得孩子被撕票,別人家只被綁架了一個,而淩重歌跟淩重樂是雙胞胎,他們被一起綁架了,那麽大的數目金額之下,他們只能籌夠一個孩子的贖金。
至于贖誰,當時雖然痛苦,但是根本想也沒有想的決定了選擇兒子,如果那時候真的像他們想的那樣,重樂被救了回來,重歌被撕票,很可能,他們一輩子都會對重歌心懷愧疚,可是,回來的是重歌,她還是被兒子用命換回來的,所以,在一個孩子的死亡之下,他們開始恨她,每次想到那個死掉的兒子,就要恨女兒一次。
其實內心深處,他們知道這些怨恨不該發洩在女兒身上,可是兒子死了,那些綁匪也死了,他們沒有了仇恨的對象,不恨重歌,還能恨誰呢。
那天晚上真的很冷,警察趕到的時候,綁匪已經撤離,那裏被燒掉一半,地下是被活埋的孩子,地上是被砍的七零八落甚至還有被燒焦了的孩子的屍體,淩重樂的死亡,還是通過dna才檢測出來的,私自逃回去救出被活埋的妹妹,他惹怒了綁匪,最後連一個全屍都沒有留,他的墳墓裏,埋着的不過是幾個殘肢斷臂而已。
果然是這樣嗎?
聽完母親的話,重歌心中空落落的,沉重又惆悵。
只是……
“媽媽,你有沒有想過……其實哥哥沒有死呢?”
“你在說什麽?”汪新潔不可思議看着重歌。
重歌想了想,果然是自己在胡思亂想了,“大約是我自己想多了吧。”重歌站起來準備走,可還是止不住自己的心情,她想自己可能是太希望哥哥活着才為自己編造出了這一種幻覺,而這幻覺太過真實,可這個想法的确已經纏繞她很久,從拉斯維加斯回來之後,她一直不敢說,一直壓在心裏,但是越想越不能自已,她說道:“在拉斯維加斯的時候,我見到一些事,感覺很奇怪,好像,有人在看着我,就好像以前哥哥在的時候一樣,可那是不可能的,哥哥明明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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