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途中

“少爺,緣何買下那紅狐,又放了它啊?”

說話的是一圓臉書童,紮着雙髫,年紀大概十三四的模樣,此刻他背着個小包袱,臉上正有些疑惑地看着自家少爺道。

被稱作少爺的人走得略比書童慢一些,他身高颀長,一身月白長衫,将他襯得面冠如玉,世人見了,不免要道一聲好一個俊郎君,更妙的是,他右眼下有一顆淚痣,愈顯得他俊朗不凡。但他一笑,嘴角蕩起小小的梨渦,氣質就顯得平和近人起來了。

“大概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吧。”少爺晃着手中的折扇,如是道。

書童阿從:……少爺又在說奇奇怪怪的發言了。

好在書童阿從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不過無奈片刻,便道:“少爺,前面再過不遠就是金華地界了,咱們總算是快走到了。”

少爺拿着折扇敲着掌心,臉上的梨渦卻是深了一些:“不錯不錯,看來是能在上任期限內趕到了。”

古話說得好,望山跑死馬,說是不遠,但主仆倆愣是走到天黑才将将進了金華地界。因是天黑,兩人便在距離最近的村子裏借宿了。

“小生程晉,打擾婆婆了。”

借宿的婆婆寡居,自言姓樓,如今已接近九月末,南方的夜間已有些寒意,主仆倆吃着樓婆婆準備的熱湯熱飯,總算是驅散了不少趕路的疲憊。

程晉便問起金華地界的習俗,不拘什麽,可見是聊到哪裏算哪裏,樓婆婆說着說着,卻忽然低聲道:“你們年輕後生也沒個禁忌,這些東西怎可胡亂言說,遠的不說,就咱們蘭溪地界,誰敢招惹貓犬啊!”

樓婆婆說話帶着濃重的口音,聲音又輕,阿從這個地道的北方人當然沒聽懂,程晉卻聽懂了。這倒不是因為他天賦異禀,而是他上輩子就是個地地道道的江南人。

江南好,風景舊曾谙啊,時別多年,程晉終于又回到了這片土地,只是跟記憶裏的江南相比,這裏并沒有多少相似之處。

沒錯,程晉并不是土著古人,他是個穿越的。

說起這個,程晉到現在還是滿腹不平。他在現代雖說是個孤兒,但他的生活并不緊摳,相反,他很早就考入top大學,學的雖然不是什麽王牌專業,但也因此給了他很多時間去搞各種奇奇怪怪的兼職。

TOP大學的獎學金是非常優厚的,程晉幹兼職完全是出于興趣。上到峰會論壇志願者,下到小區送快遞,他都幹過,但你要說他幹過最後悔的兼職,那絕對就是替人送外賣了。

衆所周知,送外賣是一件高危險性的職業。程晉不是第一次替人送外賣,但那次他不僅替人送了外賣,還順便給自己發了份便當。

然後,他就穿到了這裏。

剛醒來那會兒,程晉天天晚上做夢重返現代,畢竟……古代底層的生活真的苦啊,跟這個相比,孤兒院的生活堪比人間天堂。

等渾渾噩噩過了一個月,程晉摸着自己麻杆一樣的手臂,覺得這樣過下去不行,于是他才開始去了解這個世界。

也是非常巧合,原身也叫程晉,雖然生下來就瘋瘋癫癫心智不全,但他有個對他非常好的親娘,據說還是秀才娘子,只是秀才爹早逝,程母為了掙錢養家,身體日漸掏空,終于在程晉十歲的時候撒手離去。

原主雖然什麽都不懂,但親娘離世下葬,他大恸不已,竟是直接哭死了過去。

等到醒來,芯子就變成了程晉。

非常微妙的是,程晉開始積極生活的那天晚上,他夢到原主程晉母子手牽手走上望鄉臺看了他一眼,沖他笑笑後,便飲下孟婆湯入輪回去了。

那一覺醒來,程晉到現在還記得那種類似于沉珂盡去的感覺,就好像他真的已經完全融入了這具身體一樣。

打那之後,程晉就開始走“農家子的平步青雲之路”了。

要知道,在古代一個沒了爹媽的孤兒想出頭,是一件非常非常難的事情。程晉知道自己胳膊腿小,當然不會去随便挑戰規則,他先是給自己洗去了“瘋癫”的标簽,随後将古代生活過成了RPG升級流種田游戲,畢竟他一人吃飽,全家不愁。

但好景不長,他很快就被“古代強權”教做人了,不過好在那次的學費只是一個賺錢的小點子而已。

也是那時候,程晉明白古代王權社會,即使他能打又能說,那又如何?他得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才能教別人學做人,而不是被人教。

怎麽改變?可操作性最大的,就是科舉。

于是,程晉正式走上了科舉之路。

正所謂十年寒窗苦讀,程晉沒有花十年,卻也花了足足八年的時間才金榜題名,這還是他在中舉之後,得拜名師大儒才有的成績。

一句話,古代這科舉可真不是人考的。

原本他老師還想壓他三年再考會試,說他火候未到無法确保位列一甲,程晉當時就告訴老師自己的目标只是中進士而已。

什麽叫做中進士而已?這話說出去能氣死天下大半讀書人,也氣得周大儒拿起戒尺棒打小弟子。當然對此,程晉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老師當年年少成名,弱冠之齡便得中狀元,書畫雙絕,一路做到了國子監祭酒的位置,而老師的大弟子,也就是他的師兄傅承疏更是連中三元,不僅出身名門,本人更是文采斐然,生得又一副谪仙模樣,京中無殊公子的名頭,那是無人出其右。

他這個小弟子如果只考個平平無奇的進士,确實是過于拉胯了點。

但理解歸理解,為了争口氣再讀三年書?程晉不幹。

那段時間他玩命讀書,最後還是去考了會試,各種因緣際會吧,居然還捧了個探花回來。十八歲的探花,總算是沒辱沒師門,當然也算不上多麽出彩。

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探花得入翰林。

入翰林還得讀書,不僅如此,還得替老皇帝寫各種辭藻華麗的公關稿,業餘時間還得修書編策,在翰林呆了兩年,程晉覺得自己日漸頭禿。

周大儒每每提及小弟子,都是拂袖嘆息。

也幸好只需要呆兩年,程晉過了吏部考核後,想都沒想就選擇了外放。

不過在此之前,師門三人聚在一起開了個小會,因為師兄身份特殊,如今老皇帝的身體不大好了,京中奪嫡的氣氛也愈發濃厚,程晉便為自己選了一個非常特殊的地方當縣令。

原本來之前,程晉還帶了個師爺,卻沒想到人都走到半道上了,卻收到了家中傳來新喪的信件。沒法子,古代孝大過天,這也是為什麽程晉只帶了個書童上任的原因。

程晉收回心思,借着微弱的燭光看了一眼樓婆婆,這才開口:“婆婆,可是有什麽必須遵守的風俗?”

然後,程晉就坐在小馬紮上聽樓婆婆講了小半個時辰的狐鬼志怪故事。

懂了,樓婆婆是個靈異故事愛好者。

夜很快深了,樓婆婆已經去歇息,阿從便收拾東西,便道:“少爺,您和婆婆剛在聊什麽呢?”

“聊一些小孩子不能聽的故事。”

阿從立刻道:“少爺,我都十四歲了,已經到了可以娶妻的年紀。”

程晉已經脫了外衫,這會兒拿着把折扇歪在塌上,一副沒骨頭的模樣:“怎麽?你家少爺還沒娶妻呢,你就想着娶親了?小阿從,了不得啊!”

書童阿從:……嗨呀,超氣。

不過阿從氣歸氣,心裏還是很尊敬自家少爺的,雖然自家少爺總是拿話逗他,但如果不是少爺,他恐怕早就變成孤魂野鬼了。

“少爺,老先生臨行前,可是讓您言辭正經些的。”阿從板着小臉道。

“好了好了,別氣了,說與你聽便是了,你家少爺我哪裏不正經了?”程晉回味了一番剛才的志怪故事,挑了個不甚恐怖的說道,“說這婺州金華啊有一種貓,其貓在家飼養三年以上,便可吸吐月華,久之便可成妖。貓妖向來詭異,據傳這金華貓若想魅惑人,遇男可變女,遇女可變男,皆是姝色,常人多被其迷惑,所以啊,小阿從,單身保平安,懂否?”

阿從已經氣得不想理自家少爺了。

伴着本地貓妖的睡前故事,主仆倆相繼睡去。

第二日,程晉告別樓婆婆,臨行前,樓婆婆告訴他,外地人到了金華,不論相信與否,都該去城隍廟虔誠地拜上一拜。

程晉現代思想,當然不信怪力亂神,但他也看出樓婆婆一番好意,便真誠地應了下來。

如今天下有十三司,換算一下就是現代的省,每司有一府城,約等于省會城市,金華府便是浙江的府城。像是首府之地的縣令,不是什麽偏僻貧窮之地,向來都是升官的好去處。

像是金華七縣,每個後頭都有大批人在排着隊等候,按理來說,是輪不到程晉插隊截胡的。但誰讓前些年金華西南之地草寇賊子過多,政府便劃了周圍蘭溪龍游等地的片區,另立了一名曰“湯溪”的縣。

原本朝廷是招安了一批“草寇”自治湯溪縣,想以此平息賊禍的,但誰知道越治越亂,金華府這些年的政績被這個短板瘋狂拖後腿,知府也很難辦啊,天天上折子訴苦,京中一頓扯皮,這個看似不錯其實雞肋的縣令就落到了程晉頭上。

誰都知道搞好了湯溪縣能大大地長眼,但金華西南山林衆多,瘴氣遍布,還有不少百越夷族,方言難懂不說,還有各種鬼怪傳聞。便是一身正氣的武官都不想前往那裏剿匪,更何況是讀聖賢書長大的文官了。

但于程晉而言,卻是個還算不錯的好去處。

一來湯溪的治理自由權度高,他怎麽也算是京中有人,當地的府官不會過于為難他;二來他也沒那麽大的權勢野心,能當一地父母官,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當然也不是沒有其他的選擇,師兄也說不必為了他的身份過于遷就,但誰讓江南美食多呢,為了美食,程晉覺得自己可以。最後還有另一個不足為外人道的原因,那就是今年他及冠後,被催婚催得頭發掉得更多了。

天可憐見,他還是個孩子,根本不想成親,單身他不香嗎?

既然不想成婚,那就不成,某種程度上來講,程晉是個活得相當自我又任性的人,他可以為了生活努力讀書融入異世,卻不會為了融入舍棄自己的底線。

或許将來他會改變想法,但至少現在,他不願意“随便”入鄉随俗娶個姑娘。說到底,即便穿來十年之久,程晉對這裏依舊沒有多少歸屬感。

“少爺,您在想什麽呢?我方才打聽過了,翻過前面的黑山,就能看到湯溪的地界了。”

金華多山,特別是靠南部地區,湯溪縣轄內更是如此,據說草寇猖獗時,每個山頭都有一位扛把子的山寨頭子,械鬥時,聽聞還有拿着鐵鍬和犁打起來的。

程晉給阿從遞了個帕子擦汗,這才開口:“阿從,你有沒有發現天氣熱了不少?”

阿從點頭:“早些年我便聽人說南方酷熱,卻未想到這九月末了,竟還是這般熱,少爺您還好吧?”

“我能有什麽事,你是不相信你家少爺?”

阿從喏喏,但他想了想,也确實沒必要擔心自家少爺,畢竟——

“小心!”

阿從被程晉拉了一把,好險沒跟從拐角出來的姑娘撞個滿懷,但即便如此,這姑娘因為驚吓,不僅是手裏的籃子掉了,連頭上的帷帽也落了一半,隐隐可見其動人之姿。

“對不住,我家小童走路沒看路,沖撞姑娘了。”

程晉痛快道了歉,也将阿從扯了回來,那姑娘卻是“唉喲”一聲,道其崴了腳,恐怕是走不得路了。

程晉:……我覺得你是在碰瓷我,但我沒有證據。

不過既然沒有證據,程晉也不好将人丢下離開,他這人雖然算不上什麽好人,但也做不出将個崴腳姑娘丢在山林裏的事兒,遂道:“姑娘可是走不動了?”

這姑娘正了正帷帽,卻未料勾連到旁邊的樹枝,反而是将整張傾城容貌都露了出來,即便是一身普通衣裙,依然難掩清麗秀美。

姑娘見此,臉上立刻露出了羞怯神色,她欲後退,卻未料牽扯到腳傷,一個趔趄,竟往程晉身上撲了過來。

程晉下意識往旁邊一躲,漂亮動人的姑娘“啪叽”一聲,清脆地磕在了旁邊的山石上。

書童阿從:……少少少爺!

這實在是在京中替師兄躲“粉絲”躲出條件反射來了,程晉當即心懷愧疚地去扶人,卻未料下一刻奇詭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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