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圍巾

兩人吃完夜宵,最後回的是林朝陽家。這次醉的人是李英達,林朝陽沒料到,幾年沒見,這家夥酒量退步這麽明顯。

大毛聽到聲響,從半禁閉的籠子裏探出頭來,哈嗤哈嗤地,口水流了一地。

李英達渾渾噩噩地說:“咦,你家怎麽養了頭獅子?”

林朝陽扶額:“那是狗......”

男人将他放在沙發上,打了水,用毛巾一遍遍地替他擦臉。

李英達的五官略帶嬰兒肥,用手輕碰時,有種微妙的“duang”感。仿佛盛夏枝頭的飽滿青梅,盈盈一握,能掐出水。

林朝陽承認自己夾帶私心,在沒有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把人帶回了自己家。

他想的是,就該與李英達互相了解不是嗎?他用一個醉酒的夜晚,熟悉了三宅一生的氣味,那麽李英達也該熟悉熟悉,廣霍香的味道。

林朝陽的家是個單身Loft公寓,地段并不好,離鬧市區近。到了晚上還是能聽見沿街車馬人流的聲音。

即便如此,這也是他反複挑選後的決定。哪怕他現在有足夠的能力租賃更好的房子,但節儉早成了習慣,住房這種事,在他看來只要能遮蔽風雨就行。

所以李英達睡得不太如意,他感覺自己像是被扔在了礁石上,身下全是硌人的碎石子。

迷糊裏,他摁了摁身下的床墊,是軟的,可卻帶着一股小商品市場慣有的廉價氣息。他下意識地縮到靠內的一角,林朝陽被他擾醒,往他身上貼得更近了一點。

“熱......”李英達将男人推開,拉了拉黏乎乎的衣領,“我要開空調。”

林朝陽聽到指令,一骨碌從床上爬起,在床頭櫃翻找起遙控器來。

“快點.....熱死了.....”李英達翻了個身,仿佛一條被烤熟的魚,表情三分惺忪,七分不耐煩。

林朝陽說:“我在找,平時不怎麽開,忘記放哪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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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人突然不是很想說話。

五分鐘後,男人終于找到了空調遙控器,但卻發現後面的電池不知道被扔到哪裏去了,家裏沒有備用電池。

李英達沒聽到聲響,大概猜到是怎麽回事。他猛地清醒了過來,迅速從床上坐起。

林朝陽略帶歉意地說:“對不起,電池被我搞丢了。”

李英達抱住他的腰,醉意還沒褪全,“沒關系,”他異常虛弱,淺淺笑道:“你就多抱抱我好了。”

“不是說熱嗎?”男人放下遙控器,不放心地說:“要不我去樓下買對電池?或者拿風扇?”

“不要了。”李英達将頭埋在他的肚皮上,軟軟的,他猛吸了一口他身上的氣味,仿佛毒瘾。

“你要是睡不慣,我可以叫個代駕送你回家。”林朝陽摸了摸他的頭,環顧四周,屋裏陳設簡單,最值錢的可能就只有抽屜裏的一排男士手表。

他一個人生活慣了,忽略了李英達的感受,溫室裏的花朵突然走出來,不習慣是情理之中。

李英達說:“不要,你抱着我就好了。我不熱。”

林朝陽有些看不懂眼前的人,不熱?怎麽可能,明明滿額頭都是汗。

他擡手一擦,卻發現男人又睡了過去,嘴角挂着口水,像極了生病時的大毛。

于是愧怍更深了。

次日清晨,李英達先醒一步。林朝陽睜眼時,看他捧着一杯水,在陽臺上觀賞盆栽。

“這是什麽?”李英達用手碰了一碰葉,葉子遽然收縮,像個嬌羞的女孩。

林朝陽靠在欄杆上,感受着晨風,惬意道:“含羞草啊,這你都不知道。”

“我當然知道,只是現實裏沒怎麽見過。”李英達将沒喝完的水倒進花盆裏,又逐一觀賞了一遍,方擡起頭,似有所求地看了眼男人。

“怎麽了?”林朝陽陪他蹲下,手順其自然地搭在他的肩上。

李英達說:“我也想要些綠植裝點新家,但不知道選什麽好。”

林朝陽微微一笑:“你想要什麽樣的,可以問我。”

李英達說不上來,“好看的?不要招蚊子,我最煩蚊子。”

林朝陽說:“不如這樣,這周我剛好要去建德出差,那邊有個農大棚項目,也做景觀綠植,你想去的話,可以當場選一選。”

李英達說:“那是最好了。”他話鋒一轉,又略帶不滿地說:“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幫我選。”

“你選我選有什麽區別?”男人明知故問。

李英達義正言辭:“只有你給我的,才是最好的。”

李英達用了午飯才走,他約了家政工,下午三點上門。搬家時還有許多東西沒整理好,衛生也不怎麽到位,兩人約好晚飯時再見。

結果直到李英達下了樓,男人才想起原先的空氣加濕器還沒給他。他追跑下樓,送加濕器,見李英達剛好坐上出租車,一路絕塵而去。

沒辦法,只能再跑一趟,送加濕器。

說來也是好笑,林朝陽平日裏最煩奔波。本碩近七年,他一直是專業裏最安守本分的那個。舍友形容他,“三棍子悶不出一個屁”,要是被他們知道,自己也會主動上門送禮,那可真是世界奇跡。

男人到了門口,見防盜門大敞着,裏面是整理東西的聲音。

“先生,這個也要扔掉嗎?”是家政阿姨的聲音,“這條圍巾還很新呢。”

林朝陽下意識凝身,往後小退一步,退回到陰影裏。

“扔了吧,便宜貨。”是李英達的聲音,他說話時總帶點鼻音,“早該扔了,這應該不是我的吧?”

話裏滿是風輕雲淡。

“我從來不穿沒有牌子的東西。”男人談話繼續,溫和不改,“阿姨要是喜歡,就送給您吧。”

男人心頭一攝,寒氣從腳底升起,形成一圈冰藍色的霜花。

“誰?”屋裏傳來腳步聲,噠噠噠,李英達走了出來。

“吓死了,我以為是誰。”男人臉上略松弛了一下,拍了拍胸脯,順手撿起沙發上的抱枕:“随便坐啊,家裏蠻亂的。”

林朝陽将加濕器放在茶幾上,澀澀道:“給你買的。”

李英達掃了眼外包裝,連碰也沒碰,只說:“啊,是禮物嗎?”

“是的吧,不過不是什麽大牌子。”林朝陽捧着茶,仿佛在茶面裏,看見自己蹩腳的五官。他想要逃。

李英達說:“沒關系啊,你願意送,我就很開心了。真的。”

“那......你忙吧,我先走了。”林朝陽放下杯子,坐立難安,他想,自己此刻的姿态一定非常難看。

李英達意識到氣氛的尴尬,還以為他在為昨夜空調的事生氣,他眼中的林朝陽總是敏感,且極具哀思。

出門前,男人握着門把手說,“我記得以前,送過你一條圍巾吧?”

李英達恍然,面色唰一下紅了,忙将腳邊的垃圾袋往身後踢了踢。

“想扔就扔掉吧,我不介意的。”林朝陽嘆了口氣,眉眼一點點黯了下去,“我是說加濕器啦。”

李英達感到前所未有的愧疚。

他真不記得,那條圍巾是林朝陽送的。泛黃的回憶裏,有許多人送過他諸如此類的禮物,什麽手工筆記啦,小裝飾球啦,手寫賀卡啦,那些東西零碎而泛濫,堆在他的衣櫃裏。

去美國前,他只選擇将那條圍巾塞進了有限的行李箱裏。文澤西州冬冷夏熱,圍巾只在特定季節裏才會派上用場。那時他是記得的,那是林朝陽贈予的,就算用不到也要放在身邊,偶爾拿出來聞一聞也是好的。

怎麽回國就忘了呢?

當真是喝酒誤事。

他站在窗簾後,目送林朝陽一路走遠,直到看男人跟随人群,鑽進地鐵口,方才悻悻然從垃圾袋裏翻出圍巾。

那是林朝陽人生中第一條手織圍巾,男孩手拙,針腳織得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新手作品。

毛線是他去姑媽家選的,林朝陽的姑媽擁有一整面牆的華麗刺繡,紡織了得。

林朝陽有段時間常去她那兒看表姐們織小玩意兒,他多避諱,覺得男孩子碰這些東西,好娘。

後來這件事被李英達知道,他說,這有什麽?為什麽男孩就不能打毛線,為什麽女孩不能剃光頭?你總是活得太端莊。

有了李英達的慫恿,林朝陽第一次嘗試着跟表姐學,從織零錢包到織小毛衣,在門邊一坐一下午,那是他最舒展的時光。

後來鼓起勇氣,他将人生中第一次且算入眼的作品捧到李英達面前,一條墨綠色的圍巾,像植物一樣的綠,充滿生機的顏色。

從此高三學生堆裏常常出現一個戴着綠色圍巾的少年,騎着山地車,龍頭上別着一束向日葵,騎車路過時有一陣香風。

林朝陽在地鐵上戴着耳機,手機裏滾動播放着百詞斬。

陳年的□□慣,心情不好時,他就愛背英語單詞。

別樣的語言能帶給他近乎神聖的平和,降噪耳機将一切嘈雜阻絕在外,為他樹立起堅不可摧的高牆。

耳機裏,徒留機械的單詞朗讀聲。

他照着單詞卡默念:princess,公主。

少年笑如銀鈴,乘風掠過。

Prince,王子。

李英達回頭,和向日葵溶為一色。

princess,公主;prince,王子。

自古相愛兩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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