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玫瑰

去建德的路上,林朝陽一直在想那個姓陳的人。

他翻遍近三年的通訊錄,試圖在自己本就枯寂的社交脈絡裏找尋到那位推手。

可惜,天不遂人願,整整三年有過來往的人裏,沒有一個人姓陳。

李英達看出他在憂慮,即便他不清楚,林朝陽因何困慮。

只是從車子開進高速路口起,他就發現男人的眉頭就沒松開過,出門時一副憂心忡忡狀。

他以為,他還在為今早的事鬧不開心。

林朝陽一貫簡樸,和大手大腳的李英達不同,他是一個下樓稱兩斤蘋果也要貨比三家的人。

李英達追求品質、便捷,林朝陽更渴望性價比與節省。在林朝陽看來,所有華麗包裝與營銷噱頭都掩蓋不了“它只是個東西”這件事本身。

除了那滿滿一抽屜的男士手表。

林朝陽有一整個抽屜的男士手表,它們出自全球各地的著名工匠,皆品格不凡。

這件事李英達很早就發現了,他很難相信這是林朝陽的東西——他印象中的林朝陽,行裝素簡,作風清廉,絕非與他認識的那些同樣熱愛收集名表的富二代們不同。

問題的根源就在這兒。

昨晚收拾行李時,李英達見林朝陽在選表。修長指尖一一滑過表盤,一抹兒的精亮鑽光,他最後挑中了那只寶格麗鏡藍。

李英達走過去,剛想問點什麽,只見男人動作飛快地合上了抽屜,假裝無事發生。

李英達一夜沒睡,滿腦袋都在想那些表。

他怎麽會有那麽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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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格麗、Suunto、江詩丹頓、BLANCPAIN……

其中幾款,李英達在父親的房間裏見過。

那是他自己的嗎?他自己會舍得買?

林朝陽沒有收集奢侈品的習慣,這他是知道的,那這些表又是哪兒來的?他遮遮掩掩的,到底想隐瞞自己什麽?

李英達越想越窩火,第二天天不亮便爬了起來,蹑手蹑腳打開抽屜,随意拿起一塊來看。

不想男人正端着杯水站在自己身後,一臉山雨欲來,李英達迅速将表放了回去。

吃早飯時,李英達沒忍住,開口提了手表的事。

林朝陽啃着吐司,兩只手上沾滿芝士,他四處找紙。

“你心裏有鬼。”李英達将抽紙盒拽住,不讓他拿,“你告訴我,那些東西哪裏來的?除了那塊寶格麗是我送的,其他的呢?我知道你沒有收集手表的習慣。”

林朝陽說:“我自己買的。”

李英達冷笑,“買的?認識你這麽久,我還不知道你對表這麽有研究。”

默了幾分鐘,他像是想起了什麽,又反問:“我不在的這幾年,你是不是認識了別人?這些表,是不是他們送你的……?”

男人微微一怔,他們,好一個他們,原來在某人心中,自己就是個為了幾塊手表就能屈居人下的薄涼之徒。

久別重逢,林朝陽不想吵架。他默默端了盤子去洗,不忘把某人的盤子也一起洗掉了。

但不想理他是真的,林朝陽從出門起就沒說話。

他就是這樣,他一直是這樣。他的李英達,李大公子,李太子,從來就只會對自己锱铢必較。

所有共友提到李英達都說——“啊,就是那個性格超好的男孩子”,好嗎?林朝陽困惑,不見得吧?

作鬧起來,也就是個孩子。

車在路上穩穩駛着,兩人一句話也沒說。車程明明只有兩三個小時,林朝陽卻覺得格外漫長。

互相折磨并非樂事,它将痛苦無限拉長,拉長到每分每秒都在閃回那個男人的臉,哪怕他就坐在自己旁邊。

臨到服務區,林朝陽下車買水。李英達跟在後面,像個吝啬的守財奴,守着一個行走的錢囊。

男人走到一半,才想起車門好像沒鎖,複又掉頭,某人恰撞進了他的懷裏。

“我錯了,老公......”李英達仰起臉,順過他手裏的鑰匙串,把手背在身後,不讓他鎖車。

林朝陽黑着臉,故作陰冷:“氣什麽?我才不會為了你生氣。”

李英達說,“我不該亂碰你的東西.....還胡思亂想.....”

周圍有人走過,兩人略松開彼此,李英達不甘,拽住他衣角,一刻也不松。

“好老公,英達知道錯了。”男人想,如此這般,他要是再高冷下去,可就別怪自己翻臉無情了。

林朝陽說:“懶得理你,我去買水。”

李英達沒拽住,任衣角從指尖劃過,他撓了撓頭,将頭聳了下去。

“你要喝什麽?”身前人問,不耐煩裏帶着努力鎮住的寵溺,“李英達,你渴嗎?”

男人勾起一笑,箭步跟上去,抱住他的腰,“我要元氣森林,葡萄味的!”

“沒有葡萄味。”林朝陽單手将他摟住,像抱大毛一樣,抱住李英達,“這裏也沒你要的元氣森林。”

李英達說:“跟你在一起,喝什麽都沒關系!”

林朝陽将臉垮下,揶揄地說:“油嘴滑舌,是不是新聞念久了,對誰都這麽甜。”

“哪有?”男人将頭擱在他身上,語氣喃喃:“我已經二十八歲了,林朝陽,我是不是特別幼稚?”

林朝陽留意到一旁的售貨機,裏面正好有某人要的元氣森林。

“和你在一起後,我變成了樹上的蟲,變成了不會穿衣不會吃飯不會走路的殘廢。”

李英達趴在他肩頭,看着售貨機上指示燈忽閃忽閃,男人掃碼投幣,出貨口掉出兩瓶飲料。

李英達俯身撿起,并不着急給他,只眨巴眨巴眼,說,“你說,這是為什麽呀?”

“因為愛。”男孩站在舞臺上,手中揮舞着王杖。他一步一回頭,目光緊盯着觀衆席中的某人。

“因為愛,所以我才來到這個星球上。”男孩淚光閃閃,眼底熨滿深情,“因為在這個美麗的星球上,每二十四小時就有一千四百四十次日落。”

男孩回到舞臺中央,一顆淚如鑽石般滑落,聚光燈順勢打下,照出他單薄的身影。

小狐貍跑過來,問:“怎麽樣才算愛?”

男孩說:“你不懂。決定愛一個人,就是要冒着掉眼淚的風險。”

臺下寂若無人。

“比上一遍好多了!”

林朝陽“啪啪啪啪”鼓起掌來。哪怕座位席上只有他一個人,哪怕這只是一次自娛自樂的排演。

李英達興趣廣泛,在高一時就是校文藝隊的代理事長,常出席各種文藝活動。話劇社作為他最常活躍的興趣社團,時常也代替校方,負責一些重大節日的演出。

這一次他編排的,便是知名童話《小王子》。他飾演主角小王子,一心渴望守護玫瑰花,即便林朝陽認為他更适合飾演玫瑰花。

李英達摘下頭上的王冠,一屁股坐到旁邊的道具樹上。其餘人跟着信心大挫,氣壓沉到地板裏,衆人在一處嘆氣。

林朝陽走過去,拉亮廳裏的燈,見男孩躺在舞臺中央,望着天花板上懸挂的幕布發呆。

“下周就是校慶了,老師說要再排不好,幹脆別排了。”

漫長沉默裏,有人主動吱聲,有些話雖不好聽,但總要有人去說。

李英達乍然道:“不能。”

他怎能甘心。

林朝陽說:“我覺得你們很好了,真的,雖然……我不大看話劇……”

“還是像過家家?對不對,孫浩?”李英達問旁邊的男生,被點到的男生低頭不語,只反複摳着球鞋上脫落的塑膠。

李英達扶額道:“熊哥說這次校慶搞不好,以後就關了話劇社了。”

熊哥是一班班主任,年級組組長,真名叫程兆雄。

一個男生安慰道:“關了就關了,高三本來也沒時間搞這些娛樂活動。”

話音未落,李英達便将礦泉水瓶直接甩了過去,瓶子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那人身上。

“李英達,你……!”

男孩瘋跑了出去。

林朝陽有些懵,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麽事,但他知道,他該追出去。

追出去。

追上李英達。

偌大的塑膠跑道上,林朝陽陪李英達跑了一圈又一圈。周日下午返校生不多,校內人煙稀少,并沒人留意那兩個慢跑的少年。

林朝陽邊跑邊說:“你剛剛幹嘛發那麽大火?這不像是你。”

李英達抹了把汗,跑得更快了,他一個字也不想說。

“李英達!”林朝陽支撐不住了,停下步來,扶住膝蓋一個勁兒地喘,“是你把我叫來的,來看你排練,現在你又不理人,你不告訴我,我怎麽幫你?”

前頭人徐徐放慢腳。十幾秒後,林朝陽眼前遞來一瓶礦泉水。

兩人坐在籃球架下,熱汗狂流。空氣中彌漫着香樟樹的味道,夕陽如金般璀璨。

李英達說:“我在話劇社幹了三年,跑了百十來場藝演。”

林朝陽跟着他說,“我知道的,你一直都很熱愛展現。”

男孩苦澀一笑,“你覺得我是熱愛展現?”他奪過身旁人的水,兀自擰開,呼哧呼哧灌了幾口,道:“話劇社創辦的初衷,是為了公益籌款。那個時候校門口經常有流浪貓流浪狗出沒,我就跟熊哥提議,在政教處的廢樓裏找了個小隔間,收留那群貓貓狗狗。”

林朝陽目光虔誠,“你好有愛心。”

李英達抿嘴一笑,将水還了回去,略聳了聳肩:“我可沒什麽愛心,只是……”男孩似有所思,“只是讓更多人快樂,難道不也是一件快樂的事嗎?哪怕它們不僅限于人,是貓,是狗,是花,是草,就像你很喜歡研究花花草草一樣,讓它們快樂,你不覺得很有意義嗎?”

林朝陽說:“那是你本就衣食無憂,所以覺得,幫助別人就是快樂自己。”

他低頭盯着地上搖擺的影子,喃喃自語:“如果你跟我一樣,時常為錢發愁,為明天的飯擔憂,去食堂從來不敢點超過十塊錢的菜,買鞋從來不敢看正版,走在路上,別人會說你看那人身上的味道好難聞,每次總是班裏最後一個交上教輔的錢……你可能覺得,與其幫助別人,不如以自己為重,人都是自私的,這是人性。”

“你好悲觀。”李英達嘆了口氣,剛松快了些的氣氛又變得沉重了起來,“其實這個世界沒那麽糟糕。”

兩個人的眸子不約而同地黯淡了幾分,天色漸黑,黃昏漸變為幽冷的夜。

有風在吹。

李英達将腰上的校服外套重新穿好,起身時才想起,臉上還帶着舞臺妝,兩邊臉頰初紅彤彤一片,像個大壽桃。

林朝陽說:“我确實悲觀,對人性充滿失望,總是不相信人性。”

李英達眯着眸子,微微笑着看着他,并不說話。

“但如果是你,我願意相信一下。”

男孩向前一步,在心裏說,同時擰開蓋子,喝下了那年夏天最甘甜的一口礦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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