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65更新

話說,這位時髦的女士名叫任冬梅,家裏條件很好,她本人在某文工團上班,平時就喜歡追求新鮮美好的事物,衣服就是其中之一。尤其是到了換季的季節,喜歡給自己添兩件新衣服穿,偶爾看到喜歡的衣服,也喜歡淘來,是個愛美愛打扮的女士。

這不,乍看見沈媽身上穿的新衣服,她覺得衣服合體美觀,收腰很好,最令人喜歡的是那些絨邊,增添了不少活潑因素,使原本板正沉悶的衣服鮮活起來,讓人有了一眼驚人的感覺,正适合她這個年齡穿。所以,她一瞧見這衣服,就喜歡上了。

也是,這個年代的衣服,中山裝、軍裝就是極好的衣服了。那些穿衣講究的人,也就是從做工上下工夫,至于款式,多數的大衆化的,很少有另類的款式出現。衣服還大多是寬衣肥腿的樣子,像褂子,春天能套毛衣,冬天還能套棉襖;褲子呢,也是同樣的穿法,一條黑褲一年四季都能穿,穿上根本沒有一點美感可言。

這也就是蘭欣做出的衣服讓人亮眼的原因。其實,蘭欣做的衣服,要是往後數十幾年,就顯得大衆化了。可當下,還真沒有重樣的,讓人看好也是理所當然。

任冬梅極喜歡這種款式的衣服,就上前跟沈媽閑聊起來。

沈媽看有人喜歡自家閨女做的衣服,眼中的得意和喜悅還是能輕易讓人看出,她很自豪地說着:“這是我閨女前幾天給我做的,這不是孩子看我沒有出門穿的衣服,就給我做了這件衣服。這孩子,平時就喜歡織個毛衣,做個衣服啥的,比我會做衣服。”

任冬梅看見一個姑娘站在沈媽一旁,另一旁是一對年輕人抱着一個孩子,就猜測問道:“大姐,這邊這個是你姑娘吧,長得真漂亮,看看這皮膚,真水靈。這邊是你兒子和兒媳婦吧,你們家人長相真好……”

任冬梅對着沈媽好一通誇獎,讓蘭欣幾個都不好意思了。

聊了一會兒,任冬梅終于扯到點子上了,“大姐,我真喜歡你這樣的衣服,可又怕別人做不這樣的效果來。你看這樣行不,你給我留個你們的住址,回頭我買了布,讓你姑娘給我做一件,我給你們加工費。”

沈媽知道自家閨女極有注意,而且孩子是出來上學的,不是出來給人幹活的,所以幫不幫別人做衣服,她也不想做主,就跟蘭欣說:“蘭欣,你看你有時間沒,有時間就給你這個小姨做一件。”

蘭欣略微一想就答應下來,“好啊,平時周末也沒事,做件衣服的時間還是有的,等任姨買了布料就拿來我們住的地方。”

蘭欣給任冬梅說了詳細地址,也說了她所在學校的班級,說實在找不到她住的地方,可以去學校找她。

任冬梅又跟蘭欣交談一陣兒,才依依不舍地離開。她看蘭欣穿的衣服也很好看,是時下沒有的款式,越發覺得認識蘭欣一家是見好事。

任冬梅離開後,蘭欣跟沈媽說了:“媽,要不我們平時收活兒給人做衣服吧,我管裁剪,你和嫂子都會踩縫紉機,平時也能賺點零花錢。”

“咱剛來,認識的人不多,有人找咱做衣服嗎?再說了,咱也沒縫紉機啊,不能老用芸芸姨婆家的縫紉機,那樣人家不高興,咱也不好意思啊。”

蘭欣考慮一下說:“我本來就想在這裏買房子,現在咱們一家人大都到了這裏,到了總得有個落腳的地兒,老是租房子也不是辦法,再說,說不定畢業後還能留在這裏工作,買房子是早晚的事,打聽着有合适的就買下來。”

“至于縫紉機,我看先用姨婆家幾次,要是除了任姨還有人找咱做衣服,咱就托人再買一臺。”

“這事不急,回頭再好好商量一下。”沈媽覺得買房子和縫紉機都是大事,不能說買就買,再說也沒縫紉機票,上哪找人弄票。

其實蘭欣早就私下跟大哥講過買房子的事情。沈大哥聽着很有道理,可這畢竟不是小事,就讓她跟妹夫商量。蘭欣打算暑假的時候帶着孩子去看姜學兵,到時候再說房子的事情,光靠寫信是一張兩張表達不清的。

沒過幾天,任冬梅就找到了蘭欣的學校,把買好的布料交給她。

“蘭欣,這是布料,這是做絨邊的一件小衣服,家裏親戚孩子不穿了,留着也沒用,就拆了鑲邊吧。對了,我嫂子說了,要是做得好看,她也要一件,到時候還得麻煩你呢。”

“任姨,你跟我回家量一下尺寸。要說起來,是任姨看得起我的手藝,我一定會把衣服做好的。”

兩人說說笑笑回家了。有了沈媽那件做底,蘭欣很快就把衣服裁好了。不過她覺得不管哪個女人,肯定喜歡獨一無二的衣服,不喜歡撞衫的情況,所以她把衣領改成帶皺褶的荷葉領。比起沈媽穿的那件,這間新作的衣服典雅大方,更适合時尚的任冬梅。

這任冬梅來拿衣服的時候,着實驚喜了一把。

“沈大姐,蘭欣這孩子真是心靈手巧,不僅學習好,手工活也做得好。像我們家那個孩子,整天就知道張嘴吃,等着穿,連縫紉機都不會用,唉,沒法比啊,我們家那個就是個小嬌嬌。”

聽任冬梅說,她只生一個女兒,平時當然比較嬌慣。

“孩子還小,好好學習就行了。蘭欣就是比較喜歡這個,看着外邊做的衣服不如自己做的好看,才整天瞎鼓搗……”沈媽說着,心裏很是舒坦。城裏人都喜歡閨女做的衣服,說明閨女眼光好。

任冬梅覺得衣服很合她心意,給了五塊錢的加工費。她把衣服拿回去一顯擺,立馬吸引了好些人的眼光。她大嫂很快就抽時間買了相同的布料,讓蘭欣做了一件一樣的衣服。

蘭欣特意修改了細節,把袖口和明口袋給改了個樣子,和任冬梅的衣服略微不同。任冬梅的大嫂拿回衣服時,臉上難以掩飾的笑容就能看出她對衣服的滿意度。

兩件衣服就讓任冬梅賺了十塊錢。其實當初收五塊錢的加工費時,蘭欣根本不知道該收多少錢,就讓任冬梅根據行情看着給。恰好任冬梅的生活條件較好,平時做衣服的地方比較高檔,收費高一些,再加上她覺得蘭欣做得衣服比百貨大樓的衣服好看,算起來還便宜,給的加工費就按最高的算了。

任冬梅覺得她在百貨大樓花二三十買的衣服都不如蘭欣做的好看,更何況連布料加上加工費花了不到二十塊錢,她覺得很值,所以蘭欣算是誤打誤撞要高了費用。若是蘭欣開口要的話,她覺得自己也就要三塊錢的費用,多了就不敢要了。她可沒想到讓人家随便給,就給出這麽高的價錢。

蘭欣又想到,費用高點就高點,反正她做的衣服樣式好看,市面上根本沒有重樣的,也算是物有所值了。她和嫂子都上學,接的活多了也沒時間做,就往中高檔次發展,既能賺錢,又不累人,一舉兩得。起碼最近幾年,蘭欣很有把握自己能引領時尚潮流。

因為不能老是用姨婆的縫紉機,蘭欣大哥就托同學弄了張縫紉機票,花一百多買了一臺新的縫紉機。蘭欣和她大嫂,還有沈媽就開始接活做衣服。賺的錢分成兩份,蘭欣一班,沈媽和沈家大嫂一半。

蘭欣本想等放暑假去丈夫那裏,跟姜學兵商量好了再買房子。沒想到姨婆給她個信兒說,她兒子廠裏有個同事,因為父母過世兩年,家裏的房子沒人住,怕放壞了,就想賣掉。姨婆從兒子家回來就問蘭欣一家要不要買,地方離她家不遠,是個二進的小院。

深知後世房價的蘭欣聽了眼睛一亮,好機會啊,這時候買下房子最合适了,過上二十年,還不知道翻幾番呢。買,一定得買,這是第一套房子,以後還得多買幾套。

沈媽對買房子的事還有些猶豫,可又想到這是閨女買房子,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她能幫閨女,但這事她不好多說什麽,更不能攔着不讓買。就像蘭欣說得,老租別人的房子住也不是那麽回事,有了房子才有根,以後他們家呆在首都的日子多了,有個落腳的地兒也是好的。既然蘭欣執意要買,她覺得這不算是壞事,就默認了。

這個年代的房子便宜的沒邊了,當然,買房子的少,賣房子的更是不多,得打聽着合适的才能買到。像姨婆說的這家,家裏老人沒了,兒子媳婦都住廠裏的宿舍。媳婦覺得房子空放着,家裏人少沒人住,不如賣了換成錢合适,就跟丈夫商量把老房子賣了。這男人都聽媳婦的,覺得媳婦說得确實是那麽回事,就放出賣房子的信兒,正好讓姨婆知道了。

說是離姨婆家不遠,繞路也有幾裏,倒是離沈家大哥那邊近了一點,蘭欣一家抽空去看了房子。

房子在一個胡同裏,路還算寬敞,拐個彎進去不遠就到了。大門朝南,門上的紅漆斑駁不平,經歷風風雨雨,留下歲月的痕跡。門檻是木頭的,能拆卸下來。進門後,迎面是影壁牆,左手是個垂花門,進去後,一條十幾米長是青石板路直通正房,左側是倒座房。路兩邊栽了柳樹,還有一個很粗的石榴樹,看上去有些年頭了,一顆不大的石榴樹正開着含苞欲放的花骨朵。

正房坐北朝南,有四間。中間是給二十多平的客廳,兩側都被當做卧室。穿過廳,是個小院子,通向後院的是一條青磚鋪地的長廊,廊柱之間是五六十工分高的橫凳連着。長廊把小院分成兩部分,最北邊還有三間後罩房,青磚白牆,紅檐綠枋,很有韻味兒。

房子一直歸房主一家住,保存的還算完好,除卻院中生長的雜草,稍微收拾一下,就是一座相當不錯的院子。

蘭欣看了很滿意,就是不知道價錢怎麽樣。

買房子不是賣菜,不可能一下就談成。有姨婆家的兒子做中間人,最後商定,蘭欣一家花三千塊錢買下兩進四合院。沈媽覺得很貴,蘭欣覺得很值。

說實話,三千塊相當于一個普通工人不吃不喝十年賺的錢,說起來真不是一筆小數目。可蘭欣知道,只要這房子買下來,說不定以後能漲到三百萬,甚至更多,所以,無論如何也得買。

蘭欣把姜學兵存折上的錢,還有結婚見的禮錢,還有來時姜奶奶給的錢,再加上沈媽帶的錢,剛湊夠。蘭欣把錢都帶着呢,她有空間,也不怕錢被人偷,帶錢就是以防萬一用到,這不,一下子就花個精光。

“蘭欣,我覺得這房子有點貴了,咱不如打聽打聽再買。”沈媽覺得出門在外,手裏沒錢,心裏沒底。這又不是在家裏,吃喝不花錢。

蘭欣勸慰說:“媽,咱有了房子還怕沒錢,到時候怎麽折騰都行。咱在院子裏種點菜,就省下菜錢了。現在找咱做衣服的多了,每個月都有幾十塊的進項,還有學兵哥寄來的錢,怕什麽,這買房的錢很快就能賺回來。回頭咱多賺點,給哥哥們也置辦房子,到時候把爸也接來,咱們一家就不用分開了。”

蘭欣他們雖然上大學,可是花不了多少錢,每個月都有補貼,像蘭欣和她大嫂,飯量小,糧票還能剩下一些。也就沈媽和小牛牛用錢,這點花銷,姜學兵的工資就負擔的起。

再說蘭欣賺錢的點子多,一點都不發愁,只不過她想做點不占時間,又能賺錢的活罷了。等國家頒布改革開放的政策後,随便幹點什麽都能賺錢。在遍地是黃金的八十年代,蘭欣憑着她的預知,很快就能把錢包賺滿。

在街道辦事處重新登記,找中間人寫下憑證,房子就歸蘭欣所有了。

既然買了房子,當然不用租房住了。房子收拾好後,沈媽挑了個黃道吉日,搬到了新買的房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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