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淩……

明臻在外看來一直都是不受寵的庶女,從來都是怯生生的被擠在諸位姐妹的邊緣。

她先天不足,從小說話就晚,到了五歲,還是只能結結巴巴說幾句話,腦袋也不太靈光,常常沉默的一人跟在衆人的身後。

現在卻被帶去了長公主府,這也是她第一次離開家門。

夫人之所以要帶明臻去,是因為明臻的遲鈍,能襯托出嫡小姐的聰慧。

而且明臻年齡太小,貴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這個小小美人胚子,是精致中的精致,除了過分豐潤一點外,帶出去也不丢人,反倒會讓別人誇夫人大度,一個庶出的女孩子也養得這般好。

只是嬷嬷對待明臻實在不上心,打了個兒盹兒的功夫,就把明臻給弄丢了。

長公主府實在太大,明臻僅僅五歲,長得又矮,樹木草葉葳蕤,在她的眼中,月季花叢是高大的,現在是秋天,處處可見的墨菊也是高大的,這些都被打理得極好,小徑兩旁都是這些花叢和一些結着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腿都酸了,還是沒有走出來。

忽然聽到一陣琴聲,明臻下意識的便順着琴聲而去。

琴聲悠悠,風聲潇潇,天本就是陰的,現在淅淅瀝瀝的下了小雨,明臻小手撥開花叢,慢慢的穿了這片濕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時候,身上滿是點滴雨水,發絲也被打濕了。

耳畔突然傳來一道尖尖細細的聲音:“哎呦,這是誰家孩子走丢了?怎麽跑到了這裏?”

明臻小時候就長得美,所以格外惹人愛憐,一雙撩人心弦的眼睛,眼睛尤大,比大眼睛的孩童更大一些,瞳仁烏黑,瞳仁周圍隐隐泛着淡淡的墨藍,初生嬰兒般,眼白又幹淨,所以黑白分明,且帶着深深水意。

大多人都拒絕不了這樣眼睛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眼下看到明臻的時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這個小孩子長得真可愛,皇貴妃膝下那位被誇的天花亂墜,連這個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誰家夫人這麽有福氣。”

以明臻現在癡癡笨笨的頭腦,她壓根聽不懂李福在說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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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懵懵懂懂的看着這個陌生人。

李福長得十分讨喜,面白無須,一雙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彎彎的,臉上還挂着和善的笑,別人私底下都稱李福是“笑面虎”。

見到這個小姑娘雙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計,心情不佳,李福想着這天真無邪的孩子長得可愛,讓人看到就開心,且不知誰家稚子,落水或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把明臻抱了起來,抱到了高臺之上:“殿下,您看看這孩子。殿下長這麽俊,以後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這樣的漂亮。”

明臻這才看到高臺之上撫琴的少年。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淩厲,俊美無俦,入眼只見他眉飛入鬓,有一雙深邃狹長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給明臻擦了擦臉:“有點髒,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讓廚房的人煮點姜湯,別讓這小家夥凍壞了。等下再問問長公主,是誰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個大人家裏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裏衣,裏衣原本應該是粉色,現在洗得泛白,破破舊舊,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雙烏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點,張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饞貓相。

少年拈了一塊糕點,手指修長玉白,看起來便是養尊處優的貴公子,一雙狹長冷眸注視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麽名字?”

少年的聲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自己名字,她目不轉睛的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圓圓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結果卡在嗓子眼,一張小臉憋得通紅。

“……”

少年也沒有想到,這小家夥居然如此愚蠢。

最後還是他催動內力在明臻後頸處輕輕一拍,讓明臻吐了出來。

這小孩子看起來精致漂亮,小巧玲珑的一只,實際上比同齡的孩子更豐潤,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指腹捏着她的臉,捏了兩下,又将她放在了地上,給了她一盤子點心。

少年是當今秦王,年少封王,其實在本朝頗為奇怪。

這段時間,秦王忙于争鬥,并沒有什麽胃口,看這個小不點一口一個糕點,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飽了,明臻小小的打了個奶嗝兒,漆黑的眼睛看向秦王:“叔叔,茶。”

這小東西吃了他的糕點還不夠,還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頓了頓:“你叫我什麽?”

他雖然身形高挑,比同齡少年心機更深,實際上僅年長對方七八歲左右,無論如何,都擔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閃過一絲疑惑,之後,她看着對方格外俊美的面容:“伯伯。”

對于所有稱謂,明臻知曉的并不是那麽清楚,她的小腦袋瓜實在不靈光。

連着從“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爺爺”,她都沒見這個長得很高很高的人給自己水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裏瞬間蓄了淚,就要哭。

秦王最讨厭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見這小家夥想嚎叫起來,就給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歲大的時候早就能夠分辨輩分和性別,明臻卻什麽都不懂,大概率有些癡傻。

喝了水之後,明臻接着吃,這個時候,李福端着姜茶回來了,他低頭一看明臻吃了半盤子點心,呵呵一笑:“能吃是福,好養活,是個有福氣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點東西才對,最近日夜操勞,您的身體虧損了許多。”

秦王看着明臻臉上的髒污,眼中多了一絲笑意,因為他面冷,就連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後有兩年了,雖然秦王年少,但城府頗深,比一些活了幾十年的老狐貍更狡猾,更難應付。

他完全喜怒不形于色,永遠教人讀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臉,把姜湯湊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沒有孩子,便格外喜歡小孩子。

明臻捧着喝了兩口。

外面雨也停了,明臻吃飽喝足也困了,懶洋洋打了個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着去長公主那裏問問,看是誰家夫人弄丢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來,她小手捂住嘴巴打了個哈欠,手圓圓胖胖,五個小坑肉乎乎的,頗為可愛:“哥哥,明天見。”

這一次,總算叫對了。

不久之後,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着了。

李福抱着明臻到了長公主這裏,所有客人都走了,長公主得了閑正要休憩,看到李福進來,她沒好氣的道:“怎麽了?”

李福小聲道:“聽說公主您今天請了幾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丢了,被秦王殿下撿了。”

長公主景蘭姿色柔媚,一雙眼睛上翹,細細長長,她懶洋洋的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後,細長眼睛驀然睜大了:“這孩子長得不錯,小小年紀還未長開,居然生成這樣。”

李福陪着笑道:“确實長得不俗,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擔心走丢了有麻煩,喂了一碗姜湯,就趕緊送來了。”

明臻仍舊在睡着,絲毫沒有被驚醒。

景蘭道:“放在貴妃榻上吧,我讓人去問問,看是誰家孩子丢了。”

景蘭房中一片溫馨的香氣,如蘭似麝,這種香氣來源于某種昂貴的香料。她頗得聖寵,平日裏揮霍無度,是當今最嬌縱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髒污,所以不敢放在景蘭長公主榻上,将明臻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綿軟厚實,明臻在上面睡得正香,她呼吸均勻,面色緋紅,眼睫毛彎彎上翹,墨黑的發絲披散在肩頭,甚是可愛。

等安國公夫人急急匆匆來領人的時候,景蘭長公主随口多問了幾句,才知道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親生她的時候就死了,從小就癡癡傻傻,認不清人,也很少說話。

倒是可惜了。景蘭一向喜愛聰明伶俐的孩子。

景蘭長公主慵懶的道:“天色不早了,你帶着孩子走吧,外邊天冷,她應該受了一點涼,衣服也髒兮兮的,回去記得換身衣服,喂這孩子再喝一點藥。”

說完之後,景蘭輕輕一揮手,讓安國公夫人帶着人離開了。

外面仍舊是陰天,安國公夫人身旁跟着幾名丫鬟,丫鬟想幫着從安國公夫人手中抱過來:“夫人,我們趕緊回去,老爺現在應該回家了,如果晚了,讓那位知道,又該在老爺面前鬧起來。”

安國公夫人并沒有給她,她親手抱着:“阿臻年齡還小,還能抱得住,幸好無事。”

長公主府內有一個池塘,她先前還一直擔心這孩子掉進去淹死,現在順利将人帶回,安國公夫人松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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