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你臉呢?
“呵。”江晨一句冷笑把黃莺的嘶吼聲打斷。
“周家,周家養我這麽多年?你配說這話嗎?你還有臉嗎?一大把年紀了半截入土了還這般無恥,在周家,我想吃頓肉都要我自己買好送過去,養我的是我爺爺周烈,是你嗎?還是那周年升?”江晨也終于忍不住爆發,怒罵黃莺無恥的嘴臉。
黃莺被罵的一時不敢說話。
“去取車吧江先生?需不需要通知保安将此人轟出去?”經理試探性的問江晨,眼睛瞟了一眼一旁的黃莺。
在經理和銷售眼裏,眼前的江晨才是真正的老板,而一直诋毀江晨的黃莺在他們眼裏不過只是一個小醜,在江晨付過錢以後,黃莺先前說的那些诋毀江晨的話無需江晨解釋,便已經告破,在二者眼裏,那黃莺只不過是眼紅眼前這尊財神爺才會說出那般诋毀的話語。
“不必了,不用理她,去取車吧。”江晨話音落罷,銷售和經理熱情的帶着他往無菌停車室走去,路上還不停為江晨講解着埃文塔多的性能和一些常用知識。
那黃莺氣的臉色發青,手一甩便走出了蘭博基尼的4s店,轉頭拐進一旁的寶馬4s店。
最後,在經理和銷售兩人羨慕的目光中,江晨駕駛着6.5L的猛獸呼嘯駛出4s店。
“唉,有錢真他娘的好!買蘭博,啥時候俺才能擁有蘭博,羨慕!”經理感嘆道,見一旁的銷售并未回應,經理好奇地轉過頭看後者,發現此時的後者正滿眼桃花的看着江晨駛離的方向,心裏更是暗罵,有錢真好!
江晨駕駛着蘭博基尼,在街上行走緩慢,但是那回頭率堪稱是百分之百,要麽說懂的人開豪車都開的很慢。
為什麽呢,開的慢才有人看你,你開那麽快唰一下一溜煙從人家身旁過去了,人家還沒反應過來,都看不見車尾燈了,開豪車要的就是享受別人的目光。
早在江晨仍是保安的時候便意識到了這一點,如今也算是終于圓了自己的跑車夢。
而此時的寶馬4s店,黃莺已東湊西湊湊齊了X3的車款,上次給蔡氏的投資差不多已經掏空了周家,黃莺心想,都與蔡氏合作了,那未來發達也是遲早的事,先得整輛豪車把面子撐上來。
東湊西湊,這X3也算是落地了,看着眼前自己曾經心目中的豪車放在眼前,黃莺卻高興不起來,腦子裏滿是江晨開走蘭博基尼的一臉滿足樣。
黃莺越想越氣,看着眼前的X3也越看越不順眼,憑什麽江晨那曾經周家都看不起的窮小子都可以開蘭博基尼,自己卻只能開連人家購置稅都不到的X3!
想着想着,一個大膽的想法浮現到黃莺的腦海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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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感受速度與激情的江晨中控臺上的手機不合時宜地響了起來。
江晨眉頭一皺,心裏沒好氣地暗罵,誰呀,這麽會挑時間,将跑車停到路邊,拿起電話一看,屏幕上兩個令人生惡的字:黃莺。
江晨沒好氣的挂了電話,正準備重新啓動車輛出發,黃莺的電話又打了過來,江晨瞄了一眼又把電話挂了。
那黃莺仍不死心,接二連三打着電話,江晨對于這不要臉的女人徹底無奈,只好又把車停在了路邊接通了電話。
“江晨!你現在立馬開着那輛蘭博基尼來我家!”剛接通電話,黃莺那命令的語氣就從電話裏傳了出來。
“上次你不是說,我這輩子休想再踏進周家半步嗎。”江晨冷冷的說。
黃莺立刻被噎的啞口無言。
場面尴尬了幾秒,黃莺又開口說道:“雨靈在家哭的梨花帶雨,要死要活,說今天不見你就要跳進護城河裏自殺!”
江晨皺了皺眉頭,以他對周雨靈的了解,後者顯然不可能幹出這種事,這其中定是有貓膩,轉念又想到與周雨靈的那些年,覺得對不起後者,當即挂掉電話掉頭往周家方向駛去。
V12果然是V12,這頭猛獸載着江晨,往常半個小時的車程,僅用了十分鐘左右便到了。
一方面是埃文塔多的6.5L心髒确實強勁,另一方面是路上的其他車輛,看見這臺行走的人民幣,紛紛變道跑的遠遠的,生怕自己一個不慎與這昂貴的奢侈品發生一個小擦碰,那就得回家跟老婆商量賣房了。
因此,蘭博基尼所到之處,其他車輛紛紛讓開一條安全通道,平日裏堵的像擠牙膏般的公路自打江晨的蘭博上街後通暢了許多。
停好車後,江晨快步走進周家,卻發現只有黃莺一人在家,并未見到周雨靈的身影。
“雨靈呢?”江晨冷冷的問。
“江晨,你可算來了,等的我都着急了。”黃莺抱怨道。
江晨卻并未理她,挂掉電話後自己十分鐘左右便趕到,這黃莺還好意思說等得着急了。
見江晨并未說話,黃莺接着說道。
“我們家雨靈到底還是不是你的妻子?”
江晨沉默了一會,微微點頭。
雖說周家一直逼迫周雨靈與其離婚,但不得不承認,不論是上一世還是現在的江晨,對周雨靈心裏仍有感情,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況江晨與周雨靈從小便一起長大,在爺爺的指定下結婚也有三年已久,雖說周雨靈口頭上已提出離婚,但直至現在仍未簽訂離婚協議,也未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在法律上,江晨二人仍然是夫妻,在感情上,江晨也不得不承認對周雨靈仍在心裏留有位置。
“那既然還沒有離婚,那你今日買的蘭博基尼就是你和雨靈的共同財産!”黃莺嗓音提高。
聽到這話的江晨瞬間火冒三丈,他本以為黃莺的那番話或許是念在舊情,打算收回江晨與周雨靈的離婚一事,雖說江晨可能會猶豫,但黃莺這番不要臉的話語讓江晨對周家徹底失望。
“江晨,按我的說法,夫妻共同財産,那這蘭博基尼我家雨靈也應當有一份!你若是不承認,那我便去法院告你,反正你和雨靈的離婚協議仍未簽,也未去民政局登記離婚,在法律上,你二人現如今還是夫妻!”黃莺的不要臉程度已經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