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末宸家最近的城市有兩座,一座是同省的w市,一座是臨省的g市。

雖然同是地級市,但g市要比w市繁華很多。所以一旦有需要,也是寧願去臨省的g市而不是w市。

膨脹得不行了的末宸一家的選擇,當然是g市。

坐了三個多小時的車,下車時都已經是下午了。

然後看着人來人往的街道開始抓瞎,因為我們偉大的都唐同志和文興越女士發現,他們根本不知道去哪兒,甚至不知道該怎麽坐車。

這裏是城裏,靠走路找地方能走斷腿,想坐車卻不可能有便車給他們打。

“我們先找個地方吃飯吧,吃完飯再說其他的。”

末宸還好,都末霆小經不得餓,這會兒已經軟趴趴,站都站不穩了,只能被大人抱着。

怕他們不會過馬路,末宸牽着媽媽的手,又讓她牽着爸爸,一邊看路,一邊和他們解釋怎麽看紅綠燈。

到了對面的小飯館要了一杯水,又去小商店買了地圖,這才一邊看地圖一邊和他們說明天該去什麽地方買東西。

當然了,該怎麽打電話和坐公交車,也是要了解的新信息。

末宸連說帶比劃,也沒能和他們講明白,只能等到時候再說。

但這樣,也讓她媽媽十欣慰,高興地稱贊她:“果然還是要念書,你看宸宸,才念二年級,可比你這個當爸爸的都要厲害。”

飯館老板過來點餐,聽到她稱贊女兒上了二年級,對這麽大一個孩子才讀二年級感到側目,很是莫名地看了她兩眼。

末宸假裝沒看到,反正這是事實。

不然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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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裏和農村的教育現狀相差可謂是十萬八千裏。

最基本的一點,就好比學年制。

末宸的學校整個小學只有四個年級。四年級念完了就該考初中了。

但是在城市裏,這會兒已經有五年級了。

不僅上面有五年級,城市裏的孩子們在上小學之前還有學前班,學前班之前還有幼兒園。

但在農村?

學前班是什麽,幼兒園又是什麽?

聽都沒有聽過。

所以在城市裏,像末宸這麽大的孩子,不論如何也讀四年級,最少三年級了。

但她的年齡讀二年級,在他們班上還是小的。

“大哥大姐,你們吃點兒什麽?我們有餃子,有炒菜。”

“炒菜多少錢一碗?”

“素的葷的價錢不一樣,都在牆上寫着呢。”

幾人往牆上一看,果然看到了一張紅紙,上面列了一個菜單,上面都标好了價錢。

文興越不認識字,只看得懂錢,下意識地就想講個價。

“能不能便宜一點兒呀老板?你看我們四個人呢。”

“哎喲這可不行,店裏不興講價的,頂多送你一份兒小菜。”

“少一點兒吧,我們剛從鄉下來……”

末宸看着媽媽煞有其實地在那兒講價,她當然知道城裏吃飯是不能講價的,但她看得還是很有意思。

主要是,即便是在講價錢,她臉上也紅光滿面,很是興高采烈。

因為進管子對她來說,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了,至于會不會被鄙視?那才不用在乎呢!省錢才是正經。

當然最後的結果,是講價失敗了。

媽媽終于偃旗息鼓,和爸爸已經商量着點菜。

即便窮人乍富,懷裏也踹了一大筆錢。但對于一個從來都沒有正兒八經好好花過錢的人來說,即便做好了花錢的心裏準備,真正面臨花錢的場面時,也依舊肉疼。

所以最後,他們還是沒有點炒菜,而是決定吃餃子。

“四個人,一斤半,全都要豬肉餡兒的!”

“好嘞!四個人,一斤半的餃子,馬上就上!”老板吆喝一聲,就下去了。

末宸這才和他們說起,城裏吃飯不會講價的事情。

媽媽聽得嘻嘻直笑,明知道自己剛才出醜了也不在意。

她果然一有錢,就不太在乎別人的看法了。要是換成以前,末宸如果明知道飯館不興講價還不提前告訴她,而是任由她講價出醜的話。不僅會生氣,還會記仇記很長時間。

現在,她甚至都不覺得自己講個價就在出醜了。

所以對末宸來說,錢真的是個好東西。

它能讓媽媽幸福,能讓自己和弟弟擁有一對溫柔豁達的父母。

“待會兒咱們吃完飯,先不着急去看電視機,我們去賣服裝的地方買衣服!”

雖然出門的時候,已經在鎮上給兩個孩子買了能出門見人的衣服(主要是末宸和弟弟是小孩,平常穿的都是撿的大人不要的爛衣服穿,還沒有辦法換洗,髒得沒眼看。)

但看着街上來來往往的行人,她馬上就發現在鎮上買的衣服完全不好看。

“看到剛才那個小女孩兒了沒有?穿的花裙子,紅皮鞋,真好看,也給宸宸買一件!”

花裙子,紅皮鞋,再紮一對馬尾辮,是媽媽的萌點。

前世在開了飯館,手裏有餘錢了之後,媽媽的第一件事,就是托人給她買了雙紅皮鞋,還買了一套背帶裙。

黃色,上面兩排口子,裙子是雙層的,上面還有一層蕾絲。在她童年時代,那條裙子可是風靡十裏八村,所有女孩子,以及有女兒的女人們都來圍觀。

在那條裙子還沒有小的穿不下之前,她可是學校裏最靓的仔。

“穿皮鞋,我也要穿皮鞋。”都末霆表示自己也想要。

“你一個男孩兒穿什麽皮鞋?男孩兒穿皮鞋不好看!”文興越當即反對:“你看那個小孩,被他媽媽抱在懷裏的那個,看見了麽?那個鞋子才好看。”

末宸順着她得目光看去,果然看見一個小男孩被一個身穿紅色連衣裙的女人抱在懷裏。

而那孩子的腳上,穿着一雙白色運動鞋,十分玲珑可愛。

對此末宸深表贊同:“沒錯,我也覺得那個鞋子好看。”可比皮鞋好看多了。

“是吧!女孩兒穿皮鞋才好看,男孩兒不應該穿皮鞋。”對于打扮孩子的想法,文興越自覺很有一套,可惜之前一直沒錢。

“就是不知道那鞋在哪兒買的,叫什麽名字。”到時候找不到可就不好了。

“這可是城裏,還買不到一雙鞋?肯定能找到!”都唐接話:“反正我們明天才回去,有的是時間去買東西。”

“就是,城裏什麽沒有?”

聊完了衣服,餃子也煮好了,老板端着盤子上來。往他們的桌子上連續放了五盤,卻發現還沒有放完。

末宸吓了一跳:“怎麽這麽多?不是一斤半嗎?”

“是呀,四個人,一人一斤半,一共六斤呀!”

末宸:“……”

“老板……”末宸指了指自己和弟弟:“你确定我們這樣的,能吃下一斤半?”

媽媽見狀嚯一下就站起來了:“老板,你怕不是想訛人?我們雖然是小地方人,卻也不是好欺負的!”

“沒沒沒,沒那個意思,是我聽錯了!”

老板娘也先忙跑了出來,問怎麽回事。

解釋了一同,這才說道:“抱歉抱歉哈,他不太聽得懂方言,以為是一人一斤半呢。放心,我們不多收錢,只收一斤半的錢。”

說着指揮老板,把多餘的幾個盤子斷了回去,幾人這才松了一口氣,坐下來吃飯。

“哎,城裏真難。“

從飯館出來,都唐忍不住感嘆:“連吃個飯都吃不順。”

末宸知道他說的是什麽意思,幸虧老板娘不強勢,不然人家是本地人,即便聽錯了,硬是要訛人,他們也沒辦法。

“但這裏是市裏,市裏有警察管的呀!再說,我們只是初來乍到,以後多來幾次就好了。”末宸舊事重提:“如果我們在城裏買了房子,就也和他們一樣了。”

“這話你都說八回了,這麽想當城裏人?”

“當然,這裏有皮鞋,還有好看的花裙子。開個小飯館就能賺錢,還不用種地。媽媽你不想?”

當然是想的。

但,買城裏的房子要花多少錢?

介于這次的目的,是為了買電視機,房子暫時不在他們此行的計劃之內,更不用說,就算想買,也不知道去哪裏打聽。

當然了,末宸也知道他們的顧忌,是怕打聽到了,也有被騙的可能。

這個話題便到此為止了。

在末宸打着地圖的帶領下,他們找到了服裝城,花了一下午時間,給全家人裏裏外外全部換新。

皮鞋有了,花裙子有了。

弟弟買了運動鞋背帶褲,還有白色的小襯衫。

爸爸買了一套灰色的西服,穿在身上十分高興。為此看見旁邊兒童區裏也有小西服的時候,很是心動地也想給都末霆買一件——老家鎮上的孩子,家裏有錢的,可都給兒子買西服穿。

在他們那裏,穿西服,那才叫洋氣。

但是,在末宸看來,小孩子穿西服是真不好看啊!

人家那些真正穿的好的有錢人,西服都是量身定做。

這裏呢?他們雖然大張旗鼓興致勃勃,但其實進的是城裏最便宜的服裝批發商場。

裏面的服裝,也就大體上過得去,女裝還好,只要身材過得去,總能挑到合适的款式。

但男裝就是那麽個樣子,對面料身材,尤其氣質的要求,是相當高的。

一個農村小男孩,穿着批量生産(甚至為了多穿一段時間,一定還會買大一號甚至幾號)的西裝,漫山遍野地放牛風跑?

那畫面簡直太好看。

末宸正想反對,她媽媽已經先一步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西服是大人穿的,他一個小孩子穿什麽?身量都沒張開,穿上多難看?還不經事,要厚不厚要薄不薄的,還不如買那邊的口袋裝好看。”

口袋裝?

人家有正兒八經的名字,叫衛衣。

不得不說,她媽的眼光,還真挺不錯。

爸爸果然很容易就被說服了:“随你,你覺得什麽好就買什麽。”

媽媽這才滿意,還低下頭跟兒子囑咐:“你可要記住了,以後絕對不要買西服穿,特別不好看。除非你那天結婚了,可以買一件來穿,知不知道?”

“嗯嗯嗯,知道了。”

都末霆可不挑,他剛剛得到了兩個皮球,一個紅色的大皮球,一個綠色的小皮球。還得到了一把塑料槍。裏面灌上水,就能射出大老遠,特別神氣。

相比起來,衣服不衣服的,只要給他買,他就完全沒有意見。

于是在文興越女士的主導之下,他們這下下午,瘋狂地為全家購置了服裝。

也沒有等回去,直接在商鋪裏換了,再出來,已經煥然一新,土鼈氣質頓時消失了大半。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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