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4.一起一輩子
林蒙走到八喜鹽水鴨店鋪的玻璃窗外,所幸的是,這兒的鹽水鴨還未賣完,只不過,仍所剩無多。
“給我來半只,不要脖子。”林蒙自從以前看見書上說鴨脖子有淋巴,是大量病毒和細菌的集合地後,便再也不碰鴨脖子了。
大概是由于小時候差點被不知名的果子毒死,林蒙對于吃東西這方面,倒還是有些講究。
額,雖然外面店裏賣的食物再怎麽出名也都不怎麽幹淨,但是,偶爾買一次還是吃不死人的。
拎着買到的鹽水鴨,林蒙轉身,原路返回。
可是,走着走着,當她準備整理整理錢時,卻發現了一件事——這半只鴨子是二十元錢,然後,自己給的店家一百元,之後,店家又找了十張十元的給自己。
林蒙的額上瞬間挂滿黑線。
于是,她又轉過身,捏着二十元轉過街角向那店走去。
老遠的,林蒙就發現了那店前站着一個人。
那個人是自己之前見到過的——沒有太陽卻戴墨鏡的神經病。
戴墨鏡的神經病從窗口接過袋子來後,有禮貌地向前鞠了一躬,然後就轉身朝右邊走了。
不過…等等…之前好像有什麽東西從她錢夾子裏掉出來了吧?但是那貨好像全然不知啊!
“喂——”
林蒙哽了一下。
“墨鏡俠——”
林蒙補充喊了出來,準備叫住那人回頭撿自己掉地上的東西,但是,那人拎着食物一步一蹦地就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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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林蒙将二十元錢重新付給店鋪的人後,本來想轉身走自己的,可是想想覺得不太好,于是,便蹲下身,拾起了那墨鏡女掉落在地的東西。
原來,那是張身份證!
更加神奇的是,那身份證上的照片是——衛詩晨!
再看姓名,仍然是衛詩晨!
那一瞬間,林蒙不知道該怎麽形容自己的心情。
衛小鬼,果然還是很馬大哈啊!身份證這種東西,怎麽可以随随便便就丢在大街上??何況她現在還是個明星,萬一被心術不正的人撿到了再弄一出是非來,可怎麽好?
想到這兒,林蒙便撒開腳丫子向着衛詩晨離開的方向跑去,可是無奈街上人太多——這兒可是小吃街,而吃貨這種東西,其數量真的讓人不忍直視啊。
終于,在林蒙火眼金睛的專注尋找下,總算發現了那一抹嬌小的身影。
衛詩晨沒有走在人群中,而是一個人揀着人少的道走着。
“衛小——”
林蒙拎着鹽水鴨,緊張的面上終于浮出了笑容,然而,她發現,自己剛喊出一個“衛”字,衛詩晨就瞬間像是踩着風火輪一樣,向前直奔而去了!
這孩子…林蒙愣住,但仍舊追!
話說,衛詩晨此刻心裏在不停地打鼓。剛才那人是在喊衛小姐吧?管自己叫衛小姐的人不多的吧,但是這貨絕對不可能是酒店服務員或者鐘點工阿姨或者那個水管工什麽之類的吧!粉絲是不會這麽喊自己的吧,粉絲都是管自己叫晨晨的吧。
呃。
她答應過Miss Lee,不會走出房門半步,要好好休息,然後明天起來出席活動。
可是,如果給娛記什麽的發現了自己行蹤,被拍了正臉照,然後刊登出來,那麽,自己會被Miss Lee掐死的!不能回頭,不能回頭,Miss Lee可是個高高在上的嚴肅女王,就算是公司裏的前輩們被她甩耳光也不敢吭聲,更別說自己這種很新很新的小蝦米了。
林蒙追在後面,一不留神,腳崴了一下,瞬間疼得龇牙咧嘴。不過還好沒真的傷到,甩了甩腳後,便又能走了,只是跑不太動。
“衛小鬼,是我,你林蒙姐!”眼看衛詩晨那嬌小背影快要離開自己視線,于是,林蒙停下腳步,雙手做喇叭狀放嘴邊,用自己能夠達到的最大音量沖她喊了出來。
于是,衛詩晨腳下一個急剎車,頓住步子,終于不再跑了。
她慢慢回過身,整個人都呆掉了。
林蒙拎着一袋鹽水鴨望着衛詩晨,衛詩晨也拎着一袋鹽水鴨望着林蒙。這樣的畫面,不知為何,讓人有些小激動。
“你這個掉了。”林蒙走過去,然後将身份證從口袋裏掏出,放到了衛詩晨手中。
“以後…”林蒙想了半天,不知道究竟該說什麽,于是,就只說了句很老套的話:“注意點。”
衛詩晨望着身份證半天,從震驚中回過神來,随後上前一步,拉住林蒙的手,說:“姐姐你果然是我的福星啊。”
“好了…我先走了…”突然間,怎麽說呢,有點不習慣現在的衛詩晨,于是,林蒙将手臂從衛詩晨手中取出,轉身就準備走。
“只是這樣麽?”然而,林蒙才走一步,就聽見了身後衛詩晨帶有一種質問口氣的聲音。
“嗯?”林蒙愣愣地回過頭,呆呆地回答。
“重新見到我,姐姐一點都不開心麽?笑容有那麽難麽,為什麽姐姐一直用一種冷漠的态度對待我呢?雖然分開那麽多年,可是我一直都在想姐姐,但是姐姐你呢,姐姐你看見我就好像看見一個陌生人一樣。”眼前戴着墨鏡的小孩雙手插在衣服口袋中,雖然看不見臉,但是隐隐約約能夠感受到那份倔強和怒氣。
“現在不同了。”林蒙憋了半天,最終只說出了這麽一句話。
“為什麽不同呢?姐姐是自己太自卑還是覺得我太狼心狗肺呢?”衛詩晨說完這句話後,走近林蒙,然後整理了一下林蒙額頭上的發絲,說:“姐姐,不管一切怎麽變,我們可是說好要在一起一輩子的,不是麽?”
好像,是說過那樣的話…
不知道為什麽,突然有點想哭呢。林蒙眨了眨眼睛,然後避開衛詩晨的臉,望向路邊的廣告牌。
這時,衛詩晨嘆了口氣,突然走上前,直接将手伸進了林蒙外套上的兩個口袋中。
“喂…幹嘛?”林蒙有些不知所措。
“啊…找到了…”衛詩晨将一部手機從林蒙右邊的口袋中摸出來,然後打開了蓋子。
那個手機很舊,殼子上面有不少的劃痕,手機屏幕裏頭也進了灰,看起來感覺霧蒙蒙的。
“喂…你幹嘛?”林蒙遲疑了一下,繼續問。
“這段時間我比較忙,但是下個星期的話,空餘時間就會多出來了。所以,我先把我的號碼存給你,到時候好聯系。”說完,衛詩晨又用林蒙的手機撥通了自己的電話,然後挂斷。再之後,掏出自己的手機,将林蒙的號碼存妥。
“哦,那我先回去了。”林蒙雖然看起來十分正常十分淡定,但是不知不覺中,手心卻已經是冷汗密布。
為什麽那麽緊張,她也不清楚。可能衛詩晨說對了,自己是太自卑了吧。
“好。”衛詩晨說完,看着林蒙轉身的一剎,又拉住林蒙的手,補充了一句說:“既然說好要永遠在一起,姐姐以後就不要再随便裝作不認識我了好嗎?”
林蒙聞言,另一只手摸了摸耳朵,随後點點頭,繼續轉身走。
不知過了多久,林蒙,擡頭望天,大大呼出一口氣:“我的那個天…我這是在做夢?”
然而,翻出手機通訊錄時,卻又發現,衛詩晨的號碼确實在那兒。不過,衛詩晨存的名字不是衛詩晨,而是“衛小妹”。
是啊,那時候,自己不是喊她衛小鬼,就是喊她衛小妹,好像還從來沒有正經八百地喊過她全名。
突然,好緊張。
寒風中,反射弧線較長的林蒙終于反應過來,明白了之前發生的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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