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節
書生涯,畢業之後,她走上了寫作之路,靠寫文為生。
她不知道爸爸為什麽不喜歡她,她也不想知道。在她的記憶中,爸爸只是一個代名詞,對她沒有什麽意義。
媽媽死後的這九年來,她都是一個人熬過來的。她跟別人說,她是孤兒,她拒絕與那個爸爸有任何的關聯。
如果真要她感激爸爸的話,那就是她現在居住的這套一百坪大的三室一廳的公寓,是爸爸當年買給媽媽的。過了二十多年了,都已經成為了老房子。最近政府找上門來,說這裏要拆遷了。
“鈴鈴鈴……”放在電腦桌上的那臺諾基亞7020翻蓋手機,在她最沒有靈感的時候還要來湊熱鬧。
雙手自鍵盤上移開,從電腦桌上拿起那臺在市場上只需七百元就能買到的手機,打開了手機蓋,按下接聽鍵,淡淡地問着:“天雪,什麽事?”
電話是雲初的好朋友刑天雪打來的。刑天雪是個優越的女孩子,家裏雖不敢說很有錢,卻衣食無憂,有疼愛她的父母,有深愛她的未婚夫。
相對來說,雲初則是個獨立性強,非常自主的女性。
“雲初,你窩在家裏做什麽?快點來‘錦豪酒店’這裏湊熱鬧。”刑天雪甜美的聲音自手機裏面傳過來。
“那裏發生什麽事了?”雲初涼涼地問着,似乎對熱鬧并不感興趣。
“段氏集團的總裁,段家大少爺,在商場上被稱為‘太子爺’的段子龍今天結婚呀,新娘聽說是個離婚女人,叫做什麽淩玲的,哇噻,這場婚禮呀,真是空前絕後呀,婚車一共有九十九輛,都是世界名車呀,就像名車展覽一樣,壯觀到極點。”刑天雪把她看到的滔滔不絕地說了出來,語氣裏滿滿是羨慕。
“人家結婚,我湊什麽熱鬧,我又不認識他。”雲初對那種豪門婚姻不感興趣,也不看好。在她的意識裏,豪門男人都是花心無情的,就像她那個爸爸一樣。
“哎呀,你就來看看吧,真的很熱鬧的,還有記者拍攝呢。”刑天雪在電話那端撒起了嬌來。她有她的目的,因為她知道唐家六位少爺也參加了婚宴,如果有人讓唐家大少一見鐘情的,那真是比飛上枝頭的鳳凰還要像鳳凰。
反正唐家放了話的,誰能讓唐大少爺對她一見鐘情的,不管她是什麽出身,就算是街頭乞讨的,他們唐家一樣會風光娶進門。
這種誘惑真的太大了。
再說了,那唐家大少爺長得也不賴,雖然冷了點,總比那唐二少爺好一點,那唐二少爺呀就像個“啞巴”一樣,只會指手劃腳。除了唐家大少爺長得真的不賴之外,還有最讓女人動心的便是,一旦醫好他的寡情病,他一生一世的愛全都給了你,那是多麽唯美幸福的愛呀。
刑天雪有了未婚夫,很幸福,她不想讓好友二十五歲了還是孤單一人,她希望雲初也幸福。雖然說讓唐大少爺看上,這種幾率是幾萬分之一,不過總是有一丁點希望的。如果好友是那個幸運兒,那麽她也放心一點。
“天雪,我要寫稿呀,我的責編又催稿了,如果我再不交稿,只怕她會親自上門了。你也知道的,我那個責編嘴巴厲害得很,我呀,真的怕她的口水轟炸了。”她是個三流的言情小說家,靠寫文為生,對她來說寫稿才是最重要的。
“又不會占用你很多時間。雲初,我不管了,如果你在半個小時內沒有出現在我面前的話,那麽我們就一刀兩斷!”她是雲初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她就不信她的威脅沒有效果。一說完,她也不給雲初反駁的機會,直接挂了機。
把手機重新放回了電腦桌上,雲初苦笑着搖搖頭,刑大小姐都下了命令了,她哪敢不從呀。
一只手握着鼠标,點了一下“開始”菜單,她把電腦關了。
起身離開電腦桌前,雲初随意地換了一套衣服。
她一百六十公分的苗條身材,穿什麽衣服都能把她的身材發揮到恰到好處,後腦随便披着及腰的長發,或許是寫文的緣故吧,她喜歡寫女主長發飄飄,然後她自己也長發飄飄。
她有着清秀的五官,明亮的大眼,不過戴着一副近八百度的眼鏡,鏡框是金色邊的。她随意的打扮把她的美掩蓋了稍許,不過依然能引起不少男人的注意,因為她身上散發出一股濃烈的書香味。
雲初穿着一雙拖鞋,随手拿來一個發夾,把滿頭青絲夾了起來,那發夾像是很快就要斷了似的,不過她懶得再去找新的發夾,而且有沒有新的發夾,她都不記得了。夾好頭發之後,再随手拿起擺放在桌上的公寓的鎖匙,就出了門,認命地趕往“錦豪酒店”看熱鬧。
雲初的公寓在S市東街的新景舊花園,這裏面的公寓都是二十多年前建的。在二十多年前,住在這裏的人就是有錢人。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如果當年的那些人還住在這裏的話,說明那些人從有錢人變成了窮人。
002 候等金龜婿
從新景舊花園到“錦豪酒店”步行需要半個小時,當然如果坐車的話會更快一些。不過雲初喜歡步行,這樣不但能鍛煉身體,又可以省錢。她的銀行卡裏還有幾萬元,不多了,她是能省則省。
一路上,雲初覺得平時熱熱鬧鬧的街道都靜了下來,能看見的行人幾乎都是男人,真奇怪。
她根本不知道那些女人,懷着那萬分之一的希望,個個都往“錦豪酒店”跑去了,人人都希望她們能成為拯救唐大少的聖女。
雲初穿着一雙拖鞋出門,走起路來,還會發出“踏踏”的聲音,原本像她這種有身材有外貌的女孩,一向會介意自己在人前的形象,可是雲初不會。她一向是随心而做自己想做的事,她不會在意別人如何看她,她在意的是,她是否看清了世人。
新景舊花園出口處便是一條不算繁華但也不寂冷的街道,街道左右兩邊林林立立的都是商店。而街道的盡頭橫空多出一座交叉的天橋,天橋底下是數條交橫縱錯的公路,無論什麽時候,這些路上都是車湧人擠,而且每條街道都有着七分的相似,如果是初來乍到的人,沒有熟人帶着,是無法從這些路口走出去。
這座天橋被人戲稱為“迷路橋”,初來乍到的人或者并不算很熟悉周圍環境的人,步上了這座天橋都會迷路。
雲初在新景舊花園裏住了二十五年,對于周圍的一切環境,市裏的導游都沒有她熟悉。她快步地跑上了天橋,越過衆多的行人,沒有任何的遲疑向另一邊的天橋臺階走下,下了臺階後便是另一條街道,那條街道的盡頭是一條很大的國道,穿過國道之後,又是兩條相連的街道,在左手邊的街道左邊便是“錦豪酒店”。
遠遠地,雲初就看到了“錦豪酒店”就像摩天大樓一樣屹立在那裏,這是S市最有名的酒店,一般有錢人結婚都習慣來此擺婚宴,向世人诏示他們多麽的有錢。雲初雖然身體裏流着的是豪門貴族的血,可是自小的環境卻讓她不曾踏進過“錦豪酒店”。
“雲初,雲初。”一百七十三公分的刑天雪,在衆多女人當中,如同鶴立雞群。她眼尖地看到雲初穿過了國道,立即吩咐未婚夫占着比較前面的位置,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鑽出了人群。
看着眼前這誇張的陣勢,再擡頭看看天上的太陽,雖然沒有六月那般烈,站久了也會曬得臉紅頭痛的。可是眼前這人山人海,似乎毫不在意,這場婚禮就如此矚目嗎?雲初有點失笑地對天雪說道:“天雪,你讓我來看人家結婚,可是你看這陣勢呀……”她看到頭都痛,更別說讓她鑽進人群裏面去了。
雲初自從靠寫文為生之後,便不再好湊熱鬧,她覺得湊湊就會失去很多寫文的時間,她試過沉浸于寫文當中,一個星期不出門的。
“婚禮都過了,現在大家都在守着金龜婿出來。別說那麽多了,我費了很大的勁才幫你搶了一個較前面的位置,現在讓我未來老公占着,走,我帶你鑽進去。”刑天雪一手拉起雲初,就開始像泥鳅一樣,往人群裏面鑽。
我的位置?
雲初只覺得好友的話讓她好笑,為什麽好友會說幫她搶的位置?婚禮都過了,還讓她來湊什麽熱鬧呀?
周圍的人看到又多了一個女人,臉上都露出了敵意,她們都冷漠地睨了雲初一眼,下意識地很有默契地不想讓天雪與雲初擠進去。
雲初大惑不解,她一邊手扶着眼鏡,任好友把她拉着往裏鑽,說老實的,讓她一個人鑽進來搶位置,只怕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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