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夫夫生活(上)
很多人的性格都自相矛盾,此一時彼一時,或者有兩種完全相反的特質。
陶秋安性格上的矛盾就特別明顯——屁事沒有的時候大驚小怪,有事的時候該怎麽解決就怎麽解決,一點也不拖泥帶水。
他偷偷摸摸潛入了一棟看起來不錯的房子裏,本來打算當賊,結果女主人在家,就索性當搶匪。他把膽小如鼠的女主人綁起來,再把屋子裏的財物搜刮一空,連衣櫃裏的冬裝也不放過,直接用行李箱打包,然後跳窗而去。
有錢,接下來事情就好辦了。
買藥,買醫療用品,買食物和水。
他回到橋洞的時候,戚淩正坐在水泥地,臉色相當差,白裏透着青,眼睛卻燒得通紅。陶秋安連忙加快步子,一個助跑躍過了淙淙小溪,他還來不及開口,戚淩放心了,兩眼一翻,暈死過去。
戚淩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換了地方,他愣了一下下,眼珠子立刻左右溜轉——找人。
當他看到陶秋安端着一盆冒煙的熱水進門時,心裏松了口氣。
他們此時身處在老城區的農民房裏,因為沒有證件,只能租到這種一間間的隔板房,廁所和廚房公用,六十平米的房子,住了不下十個人。房間是缺少窗戶密不透風,唯一的家私就是木架床,連床墊也沒有,估計是上手租客嫌麻煩留在這兒的。
陶秋安已經很累了,可以說是筋疲力盡,但他還不能休息。
他把葡萄糖粉裝進小碗裏,用熱水沖開,端到戚淩嘴邊喂他喝下去,再喂他吃下消炎藥和止痛藥,然後扒光他的衣服。陶秋安讓戚淩咬着棉衣,手裏拿着小鐵鉗和剪刀,跨坐在戚淩的腰部——他要動手把子彈取出來!
彈孔在左邊的肩胛處,傷口已經惡化了,隐約化膿,血肉模糊,看上去是一個黑紫色的窟窿。
陶秋安閉了一下眼睛,從牙縫裏擠出兩個字:“忍着。”
戚淩只能忍,往死裏忍,沒有麻醉藥,刀子剜肉的痛苦直紮人心。
血流個不停,陶秋安時不時就要放下工具擦一下,毛巾已經被血浸透了,他扯過床上的衣服繼續擦。陶秋安絲毫也不手軟的在傷口上折騰,扒開皮肉,用鉗子亂捅,最後終于給他捅到了硬物。
彈頭終于取出來的時候,他仰頭長籲一口氣,滿手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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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秋安把醫用酒精倒傷口上,然後用棉花擦幹淨,灑上藥粉,包紮。他知道變身人的體質特殊,即使不用縫針,傷口也能長得完好如初,連一丁點傷疤都沒有。
戚淩趴躺在層層鋪墊的衣服上,虛弱的微笑了一下:“你這個辣手庸醫……”
他的聲音實在太難聽了,陶秋安洗幹淨手,拍了下他的腦殼:“閉嘴,休息。”
陶秋安挺直腰杆走出房間,輕輕把門關上,飛快地沖進廁所,對準了髒兮兮的蹲便器大吐特吐。
嘔吐的時候,他渾身都在發抖,尤其是雙手,更是抖得像羊癫瘋發作。
睫毛也跟着顫抖,眼角泌出了生理性的淚水。
在接下來的兩三天裏,日子有點難熬。
戚淩因為傷口發炎,體溫一直反反複複的升降,而且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陣,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單是默默忍受,燒得迷糊的時候還會哼兩聲,清醒的時候,嘴巴就跟縫死了一樣。
陶秋安只有悉心照料他,戚淩疼的時候他就在一邊守着,不疼的時候他就忙自己的事。
房間裏陸陸續續的添了許多東西,有了床墊,有了被子,有了枕頭,有了小小的暖爐和電飯鍋,有了能住人的樣子。而陶秋安搶來的錢,也花得七七八八了,整整三千多塊,來得容易也去得容易。
到了第四天,戚淩終于退燒以後,兩人都大松一口氣,知道這次總算熬過來了。
入夜的時候,陶秋安先把自己洗幹淨,再幫戚淩擦了一遍身,兩人一趴一靠壓着枕頭。
“我想喝啤酒。”戚淩說。
陶秋安盤算着去哪裏弄錢過日子,心不在焉地答:“不行,酒精對身體沒好處。”
“我想抽煙。”戚淩又說。
“不行,房間沒窗戶,散不了煙味。”
“我想吃薯片。”
“不行,油炸的東西對傷口不好。”
戚淩撇了撇嘴,像蠶蛹一樣蠕動着,輾轉挪到了他的大腿上:“我想洩火。”
“不行……”陶秋安反應過來,板起臉,低頭瞪着他問:“你想幹嗎來着?”
戚淩現在沒有撲倒陶秋安的能力,只能采用懷柔政策,用面頰蹭蹭他的胯/下,又把手伸進他衣服裏揉搓:“很多天都沒有洩火了,你難道不想嗎?”
“不想。”陶秋安深吸一口氣,推開他的腦袋,咬牙說:“一點也不想。”
戚淩低聲笑了:“可是你小弟弟想呀,你看,它都撐起小帳篷了。”
陶秋安無語,默默把臉轉到一邊去。
戚淩死皮賴臉的纏着他不放,又摸又揉,仗着自己身上有傷,陶秋安不舍得把他怎麽樣。兩人在被窩裏你推我扯了一陣,陶秋安舉起了白旗,但顧忌戚淩的傷勢,所以不願意真槍真刀的幹。戚淩倒沒有勉強,只是乘勝追擊,立馬厚顏無恥的提出另一個要求來。
他忍痛坐起身,扯下褲頭,□那根東西已猙獰高舉,又粗又長。戚淩摸摸陶秋安的頭,又把手指插入他發間摩挲,柔聲哄:“看,它想你都想壞了,乖,用嘴親親它好不好?不髒的,你剛剛擦過了。”
“不行,就用手,不要拉倒。”陶秋安說。
他也是男人,知道這種事有一就有二,有二自然有三,不能慣着戚淩。
戚淩哄不好他,也只能妥協,不過他非要陶秋安一邊自摸,一邊幫他撸管。
這時候已經不早了,再磨磨蹭蹭不知要鬧到什麽時候,陶秋安只好又退了一步。
戚淩側身倚靠在床頭,陶秋安跪立在他雙腿間,一只手握住一根硬梆梆的家夥,仰着臉,垂下眼簾,咬着嘴唇徐徐套/弄起來。戚淩眯起眼睛,在視覺和觸覺的雙重享受下,胯/下的東西一顫一顫勃動着。
“小騷貨,看你騷得腰都扭起來了,舒不舒服?再快一點,對,過來,我要吸你的乳/頭。”
陶秋安面紅耳赤,因為戚淩最喜歡在床上耍流氓,下流的穢語接連不斷。
每當他聽不下去了,最好的辦法就是用自己的嘴堵住戚淩的嘴。
兩人唇舌相侵,攀上高/潮,相互射了對方一身濁液。
洩火以後,睡得也格外香,一夜,就這麽過去了。
陶秋安手頭越來越緊,幾乎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他沒有打算再當搶匪,因為來路不正的錢他用得不安心,上次是逼不得已才做了壞人。
可是身為通緝犯,別說在外面找工作,就是在住的地方都小心翼翼,上個廁所也盡量避開其他租客。所以除了偷和搶之外,陶秋安還真想不出其他辦法來,現在這個時代,連想賣血都找不着地。
他雖然沒有說,但戚淩通過觀察,也知道了也知道了目前的狀況。
他趁陶秋安買東西的時候,出了一趟門,回來的時候身上多了一疊紅色百元大鈔。
“我在有朋友深圳,所以找人借了點,老熟人了,還不還都沒關系。”戚淩說。
陶秋安數了數,足足有上萬塊錢:“借那麽多,當然得還了,萬一人家有用得着錢的地方呢?”
“那就以後再還吧。”戚淩踢了踢他的小腿:“去,給哥買點好吃的,記得帶啤酒。”
陶秋安用鈔票拍了拍他的臉:“看在錢的面子上,今天就讓你吃頓飽飯。”
戚淩在床上養傷的時候,其餘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點,等到他康複得七七八八,兩人角色又互換了,順其自然的變成了戚淩當家。
戚淩重攬大權以後,第一件事就是換住處,隔板房環境差也就罷了,隔音效果更差,害他都不能放開手腳大幹壞事。他瞞着陶秋安搶劫了一個錢包,用別人的身份證租了新住處,是個沒有電梯的單棟樓房,起碼有窗戶供緊急情況下逃跑。
他們住在向西村,樓下魚龍混雜,樓和樓之間的巷子裏,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務的小發廊。
換好了住處以後,戚淩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陶秋安按在嶄新的床上,咬他、操他、操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來。
大戰了三百回合,陶秋安實在扛不住了,倒頭睡死過去。
戚淩叼着煙坐在床邊,确定他睡熟了,從風衣口袋裏摸出一把瑞士刀,七寸長,寒光凜厲——這把刀是和那疊鈔票一起帶回來的,現在他要去還債了,一萬塊錢只是訂金。
他在社會摸爬滾打這麽多年,自己也不是正經人,要找弄錢的門路,實在太容易了。
戚淩吐了口煙霧,低頭凝視陶秋安,撥開了他眉心的碎發,輕輕地、面無表情地印下一吻。
在一處燈紅酒綠的鬧市路邊,戚淩靠着電燈柱,低垂的帽檐下露出半邊眼睛,眨不眨地盯着夜總會門口。他最擅長的是等待,內心一片平靜的等待,直到有個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夜總會,鎖定目标。
戚淩掏出黑色的皮手套,戴上,動了動手指頭,然後雙手插兜裏筆直向前走。
他和目标人物打了個照面,随即用腳絆了對方一下,然後扶住踉跄不穩的男人,勾勾嘴角,擦肩而過。一切看上去沒有任何異常,直到戚淩走遠了,隐入了夜色裏,驚叫聲才接連響起。
前不久仍在消遣作樂的男人,倒斃在夜總會門前,左胸上插着利器,刀刃沒入,貫穿心髒。
戚淩摘下手套扔進垃圾桶,沿着街邊向前溜達,且走且看熱鬧。
霓虹交錯,深圳真是個不夜城,他心想。
成功得手後,戚淩并沒有去領餘下的兩萬尾款,他只需要一萬塊錢,安置一個家,給陶秋安擋風遮雨、安然入睡。錢在他眼裏的概念,大概和人命一樣,如浮雲。
只要他想,可以在殺手這個行當裏混到頂尖位置,無本萬利,住得上別墅,開得起豪車,供得起陶秋安每天只管吃喝玩樂。可是他知道陶秋安不會喜歡,那沒關系,就按他喜歡的方式來。
既然陶秋安想要心安理得的生活,他就給他心安理得,有何難。
戚淩回到自家樓下,被拉客的人搭讪了。
“老板,要不要按摩,一條龍服務什麽都有,包你玩到爽。”
戚淩停住腳,擡眼看了看燈光昏暗的小發廊,不到十平米的店門,坐滿濃妝豔抹的年輕女人。他一眼掃過去,那些女人的面目模糊,他又回想起曾經和自己有過魚水之歡的女人,面孔也是一概的模糊。
不是他記憶力差,而是壓根沒有打算記住,自然也就記不住了。
他喜歡和女人做/愛,因為用起來方便,而且沒什麽後顧之憂,直到陶秋安出現了,然後他發現女人滿足不了自己。于是他嘗試去找男人,挑挑選選找了個相貌清秀,氣質幹淨的男孩,結果還沒成事,就被捉奸在床。
對,捉奸在床,因為他當時确确實實心虛了一下。
戚淩拒絕了當嫖客,上樓的步伐異常輕快,他輕輕開門,走入小小的單房,蹲在床邊微笑。
內心一片平靜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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