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ME來襲

淩惜音在心裏捅了小哥兩百刀都不解氣。

“她以前都和誰來?”炎景煜抿了一口酒道。

“一般都是和淩朔來,有時候也有其他的男男女女。不過他們光喝酒,別的啥也不幹,嘿嘿。”

小哥你解釋的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恰時,兩杯酒調好了。

棕褐色的液體在杯中沉浮,淩惜音一杯牛飲下去,“你這蘋果白蘭地放多了!”

炎景煜斜眼看去,看來這個淩惜音還是個愛混酒吧的?對這麽烈的酒都能牛飲。自己不知道她以前的多少事啊……

“深水炸彈不夠嘛,再來最烈的酒!”淩惜音臉頰緋紅,看的調酒小哥也愣了。

炎景煜從不在外面貪杯喝酒,別人都說炎景煜會自控,品位高,一般的好酒看不上,殊不知,他是酒量小罷了。他從不告訴別人,因為從來也沒有人敢逼她喝酒。他看着淩惜音一杯一杯遞過來的酒杯,只覺得腦袋不能思考,渾身燥熱。媽的。

眼前的東西模糊一片,八個杯子,兩個淩惜音,四個調酒小哥……

淩惜音比炎景煜喝的還多,但意識很清醒。

“炎景煜,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呀?”淩惜音搖頭晃腦的問道。

炎景煜渾身無力,卻想要更多酒精來麻痹大腦,“從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以前……嗝……是多久啊……”淩惜音大的酒嗝漫天都是味兒。

“你經歷過……一見鐘情嗎?”

“沒有。”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那你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呢?”炎景煜也問,如果他清醒了後知道自己曾經問過這種問題一定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頭。

淩惜音也愣了,炎景煜喝醉了竟然能問出這種露骨的問題,嘿嘿……

“也是從很久很久以前……”淩惜音把頭靠在炎景煜的肩膀上。

如果這裏有狗仔隊的話二人肯定又要上頭條了,狗仔隊不會跟進來,但是總有認識二人的圍觀群衆會拍。

比如酒保小哥。

“我看見淩惜音和炎氏的炎景煜在一起喝酒!喝着喝着還靠在一起了!”小哥樂不可支,自己備不住能上熱搜呢!

淩惜音用酒杯敲着炎景煜的腦袋:“炎景煜,你說,愛情是什麽?”

“愛情作為一種生存手段。去體驗愛情,已經演變為一個信號,潛在的伴侶将是一位好家長,并可能有助于通過基因傳遞給後代。人類是依賴于父母的幫助,因此它也被視為一種機制,為了促進父母對兒童對這個較長的時間周期內的一種支持。”炎景煜含含糊糊的說。

“你說的啥玩意啊!我都聽不懂!你能不能用通俗的語言說!”淩惜音的語氣氣急敗壞。

“就像我對你,就是愛吧。”炎景煜有氣無力的突然冒出一句話,讓淩惜音的酒醒了一半。

又是感動,又是擔心。

淩惜音自小習慣冰冷,習慣殺戮,從來沒得到過的就是愛。淩朔給了她,可是淩朔扭曲了這種愛。

炎景煜給她了,并且和她在一起。

淩惜音突然有些迷茫,愛是多不确定的東西?自己能不能相信炎景煜呢?炎景煜又能愛自己多長時間?

“喂,你會愛我多久啊?”淩惜音不知道,她問了一個全世界的女人都會問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又沒有答案。

“從生理學上說起,人體會分泌多種分泌物,如唾液、腎上腺素和雌、雄型激素等。正如巴普洛夫的著名實驗,搖鈴與狗流唾液之間會産生的反射關系。

人在遇到符合交配條件的異性時,也會分泌相應的激素,使人進入亢奮狀态,之後再次遇到或想到該異性時,都會分泌激素,反複進入亢奮狀态。這種感覺被稱為“愛情”。激素的分泌量有限,一般指向某一個異性。

面對其他異性時,不再發生類似分泌現象。因而說愛情是‘專一’的。當發現該異性不符合交配和其他條件,該分泌現象會逐漸減弱,直到消失。所以愛情會‘變淡’。

馬克思主義的愛情定義是‘愛情并非性本身,它是以性需求為基礎,無償的服務與友誼關系的結合體。颠撲不破的,是友誼。’”

炎景煜像大學老教授一樣,滔滔不絕,看來也沒有人問過炎景煜這個問題,要不然這個回答早讓他半身不遂了。

淩惜音叫嚣道:“你這是什麽答案啊!根本就是從生物書默背下來的!”

炎景煜的腦袋早已處于混沌狀态,淩惜音問他什麽,他就在大腦中的“百科全書”裏搜索,然後讀給淩惜音。

“诶!那不是炎氏的炎景煜嗎?他旁邊坐那女人是誰啊?”

“天吶!真的是炎景煜!他竟然也到酒吧來喝酒!”

“那女的是淩氏跑出來的那個淩惜音啊!”

“切!還真是個狐媚子,勾搭了淩總不夠還要炎總。”

“人家才是上流社會的女人,咱們就別跟着瞎湊熱鬧了。”

曾經受到過的良好訓練讓淩惜音聽到了周圍人的閑言碎語也有些不高興:“今天真是不該帶你來啊。”淩惜音覺得炎景煜真是不适合這種地方,為了讓自己高興就“舍命陪君子”也太任性了。

不會喝酒就早說呀!

淩惜音無語,只能攙着炎景煜慢慢走,已經給助理打過電話了,還有三分鐘他就來接二人。

酒吧人多嘈雜,只能背炎景煜出去醒醒酒。

夏風涼爽卻不清冷,吹得淩惜音酒醒了一半。炎景煜還迷迷糊糊的。淩惜音把外套脫下來,蓋在炎景煜腦袋上,怕他被風吹了受涼。

“你倒是挺愛護他的呀。”身後傳來聲音。

淩惜音選擇不理會。淩惜音自然之道這樣的後果是什麽,可還是充耳不聞。

“淩惜音,回來吧。”身後的聲音如鬼魅般。

“頭兒很想你。”淩惜音仍舊裝作沒聽見,只是整理好了炎景煜的衣物,靜靜等待着。

恰時,駛來一輛車,從上面下來了助理,淩惜音神色冷峻,對助理說:“把他帶回去。”說罷,便轉頭就走。

“淩總!淩總!”助理在身後叫道。

“還不走?”淩惜音不用正眼瞧身後的黑衣人,自顧自的往前走。

“看來你對那小子情深意重啊,要不是你帶着他,我怎麽有機會抓到你。你不就是怕我們傷害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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