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春暖花開,萬物複蘇。
在山洞裏憋了一整個冬天的林柊,覺得自己終于活過來了。雖然自己是宅男沒錯,但是沒有電腦,沒有電視,連本書都沒有世界,你宅一個試試。為了安慰自己,林柊決定去春游。
林柊提出要出去為部落尋找新的物種,美其名曰豐富大家的物質生活。鑒于他以往的良好表現,這個提議很快就被通過了。
不過随着他在部落的地位越來越來高,他的安全就越來越重要。為了他的安全着想,探路小隊的成員不得不增加了幾位,人員編制由原來的10人擴展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全是武力值超高的狩獵小隊成員,無疑,夕入選了。
對于這點,林柊當然是十二萬分的贊成。和心上人一起春游什麽的,最誘人了,其餘的15個電燈泡被他華麗麗的無視了。
浩浩蕩蕩的人群出發了,雖然不喜歡夕穿着別人送的衣服,不過,不可否認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帥了。
一路和夕說說笑笑,其實就是他在說,夕努力的配合着笑,不知道臉抽筋沒有,原始社會的領導也不是好陪的。
雖然一路上基本上都在調戲美男,林柊同時也沒忘記自己的工作,作為一個合格的領導人,改善部落的生活,帶領大夥兒奔小康是他的基本責任。
這不,出來沒幾天就讓他發現了營養價值極高的紅蘿蔔,這可是個好東西啊。可以增強免疫力,促進生長發育,還可以清熱、解毒,化痰止咳、順氣、利便、生津止渴;抗痛風,降血壓,助消化……,太多了。
總之,是個好東西。大手一揮,同志們,搬回去,不要給敵人留下一星半點。
搬空了紅蘿蔔,探路隊繼續出發。
不過,接下來的10來天都沒有什麽新發現。對此,林柊倒是一點都不沮喪,有的事靠努力,有的事則要靠運氣。尋找新物種無疑屬于後者,這種事急也沒有用,只能慢慢來,碰到什麽是什麽。
計算了下時間,林柊決定在往前走幾天就原路返回了,因為在林柊的本年計劃中,還有着更重要的安排。
可就在這為數不多的幾天時間裏,老天爺确給了他驚喜,也打亂了他整個本年計劃。
找到馬,并沒有在林柊的預料之中,但是當它們就這麽出現在林柊眼前的時候。林柊發誓做為一個有血性的男人,是絕對不會讓它們在自己眼前溜走的。
馬是找到了,但是,卻不能貿然的下手去捉。笑話,那可是馬,兩條腿的能跑過4條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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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柊數了數這只是一個小馬群,一共只有6只馬。不過數量少,對他們來說反而是好事,多了,他們這點人手估計也吃不下去。
為了得到它們,林柊做足了充分的準備,打亂了他一整個計劃。本來打算再過幾天就回去的他,在草原上耗了整整兩個月。
探路隊,現在或許都可以改名捕馬的成員,對于林柊如此執着,相當不理解。為6只獵物花費這麽多的精力和時間,在他們看來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不過在林柊的淫威下,他們不得不屈服。
不能射殺,廢話,他又不想吃馬肉。
也絕對不能在抓捕過程中,給馬留下過重的傷勢,他要的是健康的活口。因為這些個‘無理’的要求,使得探路隊在很長的時間內只能往馬興嘆。要不是原始人太單純,保不定就‘農民起義’了。
林柊花費了兩個月的時間觀察這群馬,天天掉在馬屁股後面,終于掌握了這群馬每天的活動範圍,從而布下了天羅地網。
首先在每天馬兒活動的必經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個大坑,把編制好的漁網鋪設在陷阱中,鋪上雜草,把陷阱回複原樣。吩咐探路隊的成員守候在陷阱傍邊的大樹上,以備意外的發生。
意外真的發生了,當前面的馬兒都順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裏時,跑在最後的一匹馬兒居然落跑了。最後一匹馬是林柊最滿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計會心痛死的。在千鈞一發之際,樹上的夕準備的跳在了馬背上。
受驚的馬兒當然不甘心被人騎在身上,進行了激勵的掙紮,各種危險的姿勢,企圖把身上的人類摔下來。夕不愧為族裏最厲害的勇士,無論馬兒怎麽掙紮,都牢牢的貼在馬背上。危險的場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聲,那匹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會影響到夕的注意力,導致他摔下來。林柊開始後悔起來,自己真不該打這群馬的注意。
人和馬的角逐,最後以人類的勝利結束,夕成功的馴服了這匹野馬。
林柊終于如願以償的得到所有的馬兒,興奮的嗷嗷叫。幸運的是,裏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馬。齊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馬群中的2匹公馬笑的很猥瑣。
“隊長,這東西的肉好吃嗎?”花了這麽大的力氣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來了。
“吃,他們都是我的寶貝,誰敢傷他們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氣,威脅性的揮了揮拳頭,顯示他保衛馬匹安全的決心。夕也配合的撫摸着身下的馬兒,表示自己堅定的站在林柊這一邊。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歡。
阿豹很委屈,捕獵不讓人吃,還吼人,林柊什麽的,最讨厭了。
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林柊和隊員們在被馬兒摔下馬背無數次後,最終享受到了馬背馳騁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馬背的阿豹,徹底改變了自己前段時間的想法。林柊什麽的,是這個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願意把這些馬兒分一匹給他的話,他就是這個世界上最高的人。現在如果有人對他說要吃馬,估計他會是第一個跳出來拼命的。
男人愛馬,那可是天性。人類對急速的追逐,幾千年來都不曾改變。
當狩獵隊牽着馬兒回到山洞的時候,族人們發出了震天的歡呼聲,距離這群人把那什麽蘿蔔送回來已經過去3個月了。在族人們都以為他們回不來的時候,他們居然又出現了。
在這3個月的時間裏。老族長不止一次的後悔,不該讓林柊出去。
狩獵隊的人們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們吹噓他們這段時間的精力。人來瘋的阿豹居然還現場表演了一把騎術,引得人們一陣陣的歡呼。他确定,剛才看見有好幾個少女向他得瑟的家夥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夥,居然拿這個來泡妞,這個能算不正當競争麽。
最主要的事,誰把他傍邊的唠叨個不停的糟老頭拖走啊。馬匹是他帶回來的啊,享受人們歡呼的,應該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應該是他。
雖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戀,但是他不愛老頭啊。
作者有話要說: 發現捕馬這麽重要的場景,居然被懶惰的自己一筆帶過了,特來修改反省,其實是忽然想起,自己錯過了讓夕表現英勇的機會,跑回來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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