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六天(1)

決定了,再花兩天時間做好水淨化器,3天後她就出發,沿着小溪往下游走,走15天,如果還是沒有遇到人,就走回來。普通人類步行每小時時速5公裏左右,現在白天是14個小時,一天可以走9、10個小時,理論上她一天能走40到50公裏,就算40公裏好了,15天能走600公裏,這是相當長的距離了,從上海到杭州直線距離是170公裏,15天可以走3趟。

實際上她15天肯定走不到600公裏,她要負重,又不是專業運動員或經過鍛煉的身體,一天能走30公裏就算很能走了,那麽15天也就是450公裏,相當于上海到合肥的直線距離。

要是這麽遠的距離還看不到人,或者還沒走出森林,那她就真的不知道要怎麽辦了——可能真的只能在森林裏當泰山了。

傍晚,動物們又過來喝水。

塗莉莉待在巨石下面,用登山繩嘗試着打活扣繩結。這是以前野外攀岩活動的時候,別人教她的,她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所以要多編幾次回憶回憶,最後還是成功的打出了結實又好用的繩結。

趁着黃昏前的一小段時間,她跑到森林邊,沿着那些鹿的行走路線,做好機關,放下套索,将另一頭拴在一旁大樹的樹杈上。這個機關是有東西踩下套索下面的樹枝,套索就會收緊,繩結會套住動物的腿或者身體。

套索比挖陷阱來的快,要是有足夠的繩子,她可以到處下套索,這樣成功的概率會高很多。到小溪邊來喝水的有很多兔子,大概都是同一個品種,有着灰色的毛發,還長得很肥碩,兔肉也不錯。

回到巨石下面,她又嘗試用針線盒裏的縫紉線編成細而結實的繩子。大致算一下一個逮兔子的套索需要多長,然後用6根線編3股繩,編了5根,随手撿了一根細樹枝,剝去幹掉的樹皮,将細繩子栓在樹枝上。

做好了繩子,撕下右手的醫用膠布,洗了手。水泡又有一些滲出液,用紙巾擦去滲出液,重新用一小團脫脂棉貼在水泡上,再剪了一截幹淨的醫用膠布貼上。

還不想睡覺,居然幹勁滿滿,那就繼續跟木桶較勁。

手機白天又充了一次電,充電寶還有兩格電,手機現在電量100%。

想着還是狠狠心,打開□□音樂,聽了1個多小時歌。

——聽歌現在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真是無語問蒼天啊!

晚上睡覺的時候,便将醫藥包裏的保溫毯拿出來用。保溫毯很輕,防水不透氣,可以随便裹在身上,半夜滾來滾去也不會掉。她直懊惱,為什麽不早一點查看醫藥包裏到底有什麽。

于是這晚睡的就更舒坦了。

半夜裏醒了一次,給火堆加了幾根樹枝,接着又很快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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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大事無非這幾樣,吃喝拉撒睡,別的都可以靠邊。

巨石下面的缺口跟山洞沒什麽兩樣,上午摘回來的花椒曬了一個下午,晚上臨睡覺前,用石塊将花椒碾碎,灑在缺口附近,花椒的氣味極其濃烈,這樣一些小爬蟲可能就不會爬過來了;隔了一尺,再灑一圈。

嗨!雖然說以前她不喜歡花椒,覺得味道太嗆了,可是現在莫名其妙的就愛上這種濃烈的味道了!甚至覺得還挺好聞的!

【第六天】

早上,塗莉莉被一陣陣的動物鳴叫的聲音吵醒了。

剛醒,還有些迷迷瞪瞪。

動物的鳴叫聲跟以往來小溪邊喝水的時候發出的聲音有點不一樣。

她想了想,跳起來:莫非是昨晚下的套索成功了?

趕緊穿上帆布鞋,随手抄起一根木刺,跑向昨晚下套索的地方。

遠遠就看見一頭鹿被吊了起來,不住哀鳴,使勁掙紮,在樹下晃來晃去。

動物們可沒有什麽圍觀的愛好,其他的動物早就四下跑得沒影兒了。樹下原本還有兩頭鹿在那兒不住徘徊,見有不認識的兩足動物跑來,一溜煙的跑了。

距離巨石大概也就是100多米,不算遠,塗莉莉跑到樹下,發現除了那頭被套索套住的懷孕母鹿,旁邊基本就沒有什麽動物了。

她猶豫了一會兒,想着母鹿肚子裏還有一頭小鹿,這要是殺了,可就是一下子殺了兩頭鹿,罪過罪過啊。

繩結打的很技巧,套中了就不會被掙脫,她在一旁等了十幾分鐘,一直等到母鹿掙紮的沒力氣了,才爬上樹,解開繩子,将母鹿拖回巨石堆。

母鹿個頭不大,但也有将近100斤,一路拖着走,發出了悲哀的鳴叫聲。

她有點于心不忍,但還是将母鹿拖了回來。

怎麽弄死母鹿是一個大問題,她以前可是連雞都沒殺過的人。母鹿一旦恢複了一點力氣,就開始掙紮,差點被它帶着登山繩跑掉。

塗莉莉不得已,搬起一塊石頭猛地砸了過去。

整個過程十分的淩亂、血腥,一塌糊塗。

她瞪着躺在石塊上奄奄一息、腦袋被砸得血呼啦啦的母鹿,鼻子裏聞到的是鹿血的濃郁的血腥味,忍不住跑到一旁嘔吐了半天。

T恤衫和牛仔褲、帆布鞋上都濺到了鹿血。她顧不上清洗衣服,又走回母鹿身邊。

它隆起的腹部不住動彈,想來是肚子裏的小鹿寶寶知道媽媽快死了。

她拿出瑞士軍

殪崋

刀,一只膝蓋壓住母鹿的上肢,左手按住它肩膀和脖子之間的地方,右手用小刀在母鹿脖子上亂戳,戳了5、6下才算戳到血管,一股股的鹿血冒了出來。

她猶豫了一下,放下瑞士軍刀,用手接了一些鹿血,閉着眼睛喝下肚。

動物身上的騷味和血腥味,頓時讓她胃部再次翻滾起來,她來不及跑到旁邊去,又嘔吐了幾口。

她沮喪的放棄了。

動物和人類的血液中都有鹽分,實在找不到鹽的話,是可以飲血的,動物的血可以止渴、補充鹽分,但也不是誰都能喝生血的。作為中國人,對動物血并不陌生,但那種可以吃的血是經過處理的固态血,比如鴨血,鴨血粉絲在本地和鄰近的幾個省都是随處可見的街頭小吃,家裏殺雞的時候也留過雞血,放一點幹淨的水就行,凝固後呈暗紅色。媽媽會給她炒雞血,說吃血補血,女孩子多吃點對身體好。

好吧這個應該是不科學的,但動物血确實是可以吃的,固态的好接受一點,這液态血……那可不是一般人說喝就能喝下去的。

塗莉莉很是遺憾的放棄了鹿血。

聽說鹿血大補呢。

鹿血在石頭堆上流淌得到處都是。

她忽然發現這樣可能很不好,要是有什麽食肉動物,說不定會奔着血腥味過來,要是有野狼就糟了!野豬她也招架不住啊!

她應該把母鹿拖到小溪邊,這樣方便取水,清洗鹿肉的時候也不至于拿來拿去,滴得到處都是鹿血。

鹿血幾乎流光了,母鹿的腹部也漸漸不太有什麽動作了。

她用瑞士軍刀先劃開母鹿的肚皮,扒出來一頭有一身濕噠噠的毛發的小鹿。小鹿大概是還沒有發育完全,見到空氣後也沒能回過勁來,十幾分鐘後就不再動彈了。

她又費勁巴拉的将母鹿的皮從肌肉上分離開,從脖子那兒将鹿皮取下來,攤在旁邊的大石塊上曬幹;又在森林的一棵樹下面挖了一個淺坑,将鹿的內髒扔進淺坑,掩埋上。為了掩蓋內髒的血腥味,在土上面撒了一小把花椒——她心裏隐隐覺得是不能這麽處理動物內髒的,但一時之間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就先這麽着吧。

又将鹿脖子的筋腱和肌肉、脊椎分開,切下了鹿頭,放到小溪邊。再将整只鹿搬到溪水邊。沒有了內髒、小鹿、鹿頭,現在這只鹿大概有50斤的樣子。她實在是不太能搬得動的。為了不再弄髒衣服,幹脆脫掉牛仔褲和T恤,只穿着內衣——反正這兒也沒有其他人。

站在溪水裏,将鹿肉與骨頭分離開來,不知道怎麽抽出鹿筋,鹿肉切的也是亂七八糟,盡量切成條狀,切下來一大堆,洗幹淨血,将鹿肉放在垃圾袋上面,鋪在石塊上晾曬。

切了一會兒鹿肉,又開始走來走去,用半成品的木桶和礦泉水瓶子打水,盡量沖掉石塊堆上的鹿血。鹿血要趁着還沒有幹沖淡,不然很可能招來野狼什麽的,似乎還有很多鳥也是吃肉的,比如食腐的禿鹫。鹿肉刮完了,鹿骨還得扔掉——等等,她似乎有一個金屬容器的,針線盒是馬口鐵的,雖然就是一個淺淺的盒子,但似乎可以用來煮一點水?

可以用瑞士軍刀上小鑽頭将馬口鐵盒子鑽3個眼,然後用別針穿過去,這樣就可以吊在火堆上,煮骨頭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煮骨頭裏面的骨髓,骨髓可是高蛋白質呢!

她現在應該盡可能的吃的多一點,能吃的都不要浪費,但實在吃不完,也沒辦法,就比如這麽多鹿肉她其實吃不完的,50斤的鹿肉算它20斤的骨頭好了,30斤鹿肉她幾天可吃不完,就是全都做成烤肉,也不一定能保證可以多保存幾天。

就這麽一會兒切切鹿肉,一會兒沖洗一下鹿血,時間一晃就到了中午。

中午自然就是烤鹿肉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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