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Vol.4

幾場大雨過後,天氣也随之變得明朗起來。就連日歷上這幾天也天天都是好日子,像約好似得一排标着諸事可宜。

黎瑾昌收到高中同學的喜帖的時候不禁想起了那天楊栖來買西服說是參加婚禮當伴郎來着,他感嘆這人吶,非要挑個什麽好日子把自己送進愛情的墳墓,今天明天不都一個樣兒麽,反正這進了墳墓,就是一堆枯骨,有什麽值得好慶祝。這伴郎這個身份就是個陪葬的,因為新娘子那邊的伴娘和新郎這邊的伴郎最容易促成奸.情,從而再次提前步入墳墓。

黎瑾昌對婚禮極其排斥,對婚禮上撞見的各種虛僞的笑容更是嗤之以鼻。這些年,他的老同學們也大半的都已結了婚,有的甚至孩子都會打醬油了。但他從來不參加他們的婚禮,一是因為其實他在學校裏還挺內向的,一個人獨來獨往,從不和人有太多交集,多半同學也不太熟,二是童年的一些不太美好的生活給他造成了對婚禮的厭惡感。

但是,似乎這個同學有些不一樣。衆所周知,大部分一個Gay在年少的時候,通常是孤僻的,不合群的。但這也是無法抵擋讓他們的心裏懷揣着一個讓他初步入這個圈子的同性。

黎瑾昌在高中暗戀過一個文質彬彬帶眼鏡的小男生,可是直到畢業以後黎瑾昌都未向他表露心跡,最終,那個小男生和另外一個女生在了一起。

其實黎瑾昌從未想過會與那個小男生有過些許可能,但是,而今那個小女生要結婚了,新郎卻不是那個小男生。

黎瑾昌把這個喜帖拿給許柏宇,鄭受受兩人看。鄭受受看了,一副賤婦人的模樣,叉着手告訴他,“你得去呀,應該去一趟,然後告訴那女的真相,還要來個潇灑離開,‘呵,你也有今天的時候,讓你當初搶我男人,現在還不是走不到最後。’”

許柏宇則是,“別聽受受那傻帽的,搞不清狀态。你去的話,就看看那個你暗戀的人有沒有來,說不定還能看到一出搶新娘的好戲呢。”

黎瑾昌暗腹诽自己是交了損友,一個個都不正經。可他也仔細想了想,自己還是去一次好了。畢竟,有多少年沒見到自己的同學了,雖說感情不深。他想見見那女生如何變成什麽樣,因為畢竟是她令他的青春濃重的一筆之上又劃上了一道叉。

黎瑾昌不是伴郎,所以那天并沒有穿的十分鄭重拘謹。只是平常的休閑夾克,休閑褲,出來時洗了下頭,刮了下胡子。

婚禮是采用西方的形式舉辦的,地點在教堂。黎瑾昌趕到的時候,新娘子還沒來,婚禮還沒有正式開始。于是他坐在教堂的最後一排,顯得很低調。有些同學過來與他打招呼,他也只是淡淡一笑算作回應。

只是沒想到的是,他會在這裏遇見他。楊栖。

楊栖真的是伴郎,穿着那天在店裏買來的西裝,器宇軒昂。

這婚禮上最忌諱的就是伴郎長得比新郎帥氣,不過幸好,新郎長得也是個很有魅力俊俏的男人。不過黎瑾昌坐在最後一排的木椅上,還是忍不住心裏調侃,“誰要是沒那自信覺着自己全宇宙最帥,還真不敢找你來當伴郎。直接領回家得了,出門還拉風。”最後一句話冒出來的時候,連他自己都愣了下。

我操。我在想什麽亂七八糟的事兒。

楊栖沒有主動和黎瑾昌打招呼。黎瑾昌心裏清楚,因為兩人不過是有過一次一夜情的意外交集,根本稱不上熟悉。當時也明确約定從此以後只是陌生人。可黎瑾昌總覺得很別扭,因為,那個人就站在那兒,長着自己熟悉的臉,有着自己熟悉的聲音,甚至自己還知道他叫什麽名字,什麽職業。

這算哪門子的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

後來,婚禮正式開始。新郎領着新娘從門口步入婚姻的殿堂,他們宣誓着誓言,交換戒指,互吻。

黎瑾昌好像突然忘記了自己過來是為了見見新娘以及了解她這些年的生活和變化。他一直都在注視着坐在最前排與其他伴郎說說笑笑的楊栖。

他敏感地将這些不正常的情緒歸為自己是第一次一夜情,而且是第一次被人壓在身下産生出來的。因此,在而後去新郎家裏吃晚餐的時候,他都在盡量地吃東西轉移注意力。

不過不死心的鄭受受還時不時發簡訊來騷擾他,問他行動了沒。被他一句‘操.你媽個b’給吓地再不敢吱一聲。

這樣的婚禮就像在舉行一個派對或是舞會。每個人端着香槟,紅酒笑語嫣嫣地旋轉在熟悉的,不熟悉的人群中,遇上新人們,道幾句‘百年好合,天長地久,早生貴子’的吉言。黎瑾昌參加的婚禮為數不多,但他覺得,真是毫無新意,幾乎所有的婚禮都是棱模兩可,讓人厭倦。

這時,他正準備用叉子插一塊牛肉進盤子,突然橫插過來一個叉子将他的牛肉搶足先登。他一擡頭,看見桌子對面的楊栖望着自己,笑眯眯的。

“沒想到,你這麽能吃。”

黎瑾昌心裏有種怪怪的感覺,轉而用叉子去插另外的食物,“關你什麽事。還有,我不是說過了,我們出了那個地方就互不相識了嗎?”

對方好像恍若未聞,黎瑾昌發現盤子裏忽然多了一塊哈密瓜,楊栖對他說,“營養要均衡。”黎瑾昌裝作有些不耐煩地擡頭,一挑眉,“你神經病啊,我跟你很熟嗎?”

楊栖露出一副想笑又在憋笑的模樣,“那剛才在教堂幹嘛老盯着我看?”

黎瑾昌不禁窘迫,“誰他媽的腦子抽到了盯着你看,再說,小爺我抽死你。”最後一句說的很小聲,無論如何也怕周邊的人聽到。

楊栖不說話,心想着,他果然還是這麽辣的個性。不過說來也巧,怎麽就在這兒碰上了。

黎瑾昌見他沒什麽動靜了,心裏思考着該不該繼續和他說話。然後對方先開了口,“新娘是你朋友?”

黎瑾昌下意識地點點頭,又趕緊搖頭,“不是,高中同學。”

楊栖“喔”了一聲,“新郎是我前男友。”

黎瑾昌一聽,瞳孔驟然放大,一臉詫異,“什麽?新郎是你前男友?!”說完,才發現自己好像太過于吃驚了。

不過,這舊情人結婚,你還來湊個熱鬧當伴郎,我擦,這唱的哪處啊。

楊栖不以為然,“這裏許多人都知道。可能包括新娘子…其實阿晨也是被家裏人逼婚的,呵呵,你覺得很好笑吧。”

黎瑾昌想起喜帖上新郎的名字,金粉漆的,萬晨宇。他們好像曾經很親密,如果不是的話,也不會叫阿晨這樣的小名了吧。可黎瑾昌最見不得人吃虧這事了,你說你前男友都要和別的女人結婚了,你還這樣閑庭自若,祝福兩人百年好合。怎麽說,要是兩個人相愛的話,奮不顧身也該把人給帶走。

沒想到,黎瑾昌就真的把心裏的想法給說出來了。還拿着叉子敲人家的頭。

“我說你丫的就是木頭吧,你男人都被人搶走了,還不去奪回來。這可是一輩子的事,我要是你,還愛着他的話,把人敲暈了,都要拖回家去鎖起來不讓任何人搶走。”

楊栖聽了黎瑾昌的話,有點微愣。随後露出一個無奈地表情,“這是沒辦法的事。”

“什麽沒辦法啊,除非你根本不愛他!”

如果愛的話,又怎麽忍心放手。不是有句話這麽說的,我生命中的溫暖就這麽多,全部給了你,叫我以後怎麽再對別人微笑。

說服他人總是能振振有詞,可真正想到自己的時候,又無法去坦然面對。黎瑾昌突然想起了周子熠,雖然成日裏唠叨着此等賤人不足為患,有時還是不經意想起他的好來。

黎瑾昌不覺有些心虛起來。“反正我也就随便說說,當不當回事,你自己看着辦。”

楊栖微笑,“我知道。”

他的笑容很溫暖,像是冬日裏的一米暖陽。黎瑾昌扭頭避開他的視線,正巧望見那邊的調酒師在調酒,随意地扯了一個話題。

“我說,你怎麽不去那邊調酒?”

楊栖順着他的視線看去,“我不是來當伴郎來了。怎麽?你想試試我調的酒?”

那次一夜情之前的确去過楊栖所在的酒吧,但當時喝的醉醺醺,灌酒就如同灌白開水似得,早就忘記了那時雞尾酒的滋味。黎瑾昌莫名地有些期待,又不好意思說出來。

楊栖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其實不需要那些容器也能調出不一樣的雞尾酒,不過口感可能不會比容器裏調制出來的好。”

說着,随意地拿起桌上的一瓶威士忌,可樂。“雖然材料簡單了些,但可樂也是雞尾酒的一種很好的調味品喔。”

黎瑾昌好奇地瞪着眼睛看着他的動作。他的手指很靈活,一切的行為都像行雲流水般順暢,其實看起來很簡單,只是将30ml的威士忌放入加滿8分冰塊的酒杯裏,之後緩緩注入可樂至八分滿,然後用叉勺輕輕攪動幾下,威士忌的顏色就會開始慢慢的改變,變成一種類似于西瓜汁顏色。

黎瑾昌側臉斜視楊栖,發現他在調制酒的時候,非常認真,完好的體現了調酒師的一種職業态度。他勾了勾嘴角,說,“你确定它喝起來不是西瓜汁的口味?”

楊栖笑着搖頭,“不會,一會你試試就知道了。”等調完之後,他似乎又發現少了點什麽。轉了一圈,從旁邊的盤子裏拿了一片檸檬片放于杯口。

一杯雞尾酒就誕生了。

黎瑾昌問,“這個叫什麽名字?”

楊栖把酒杯遞給他,“你喝一下,其實這也是我第一次沒有用容器調制這種酒。這種酒叫做‘Bourbon and Cola’,也就是波旁可樂。不過古巴人會喜歡叫他‘自由古巴’,其實還是因為兌入可樂後的波旁威士忌很像當時一種他們革命軍中流傳的飲料,不過可樂的價錢比之那種飲料價錢便宜許多,所以十分得到他們的好評。”

黎瑾昌喝了一口,這類對他來說很新穎的雞尾酒讓他耳目一新而且味道十分新奇。他想,其實楊栖還挺不錯的,這酒調的像模像樣,脾氣還這麽好,簡直是好好先生,賢妻良夫啊。

楊栖見黎瑾昌喝了口酒。又開始發呆了,心想他心事還挺多,怎麽老靈魂出竅似的。

但他也沒有再多想,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東西給黎瑾昌。

黎瑾昌回神一看,是名片。

“幹嘛?跟我套近乎啊。”

楊栖哭笑不得,“你拿着吧,以後有空了也來我們酒吧喝喝酒。”

黎瑾昌別扭地接過,“別以為我接過來了就是把你當朋友了,我可沒那麽大度。”大度到可以原諒你對我曾作出過那種事。

黎瑾昌咬牙切齒的模樣還是落入了楊栖的眼裏。他想,他其實都介意的吧,介意那天晚上我對他做的事。也許那晚我真的傷害了他,畢竟這是關乎于一個男人的尊嚴。可是我沒想到,連我自己都詫異的是,看到他當時不情願難過地皺眉頭的樣子,我居然心裏有些難過。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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