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兩副面孔
沈競沒能推拒掉程越的好意,把家裏的定位和房間號發了過去,半小時後,有人按響了門鈴。
推門一看,是個體型健碩的陌生男人,沈競心想大概是敲錯門了的,正準備詢問,對方先他一步開口。
“沈競吧,我是程越的助理闫明昊。”闫明昊伸出右手。
沈競愣了愣,忙伸手握了握,“你就是剛才群裏的那個吧。”
“嗯,小越還有事要忙,就讓我過來幫忙,”闫明昊歪着腦門往屋裏看了一眼,看見還有兩個穿着制服的工人在搬運東西,“東西還沒收拾完吧?”
沈競實在不好意思麻煩陌生人,但人都到門口了也不見得把人再趕回去,就把闫明昊帶到卧室整理書櫃去了,因為這個最輕松一些。
“其實就一點東西,真挺不好意思的,害你跑一趟。”沈競說。
“多大點事兒啊,以後大家都是同事了嘛,互幫互助是應該的。”闫明昊立刻撸起袖子準備開幹。
“感覺得出,工作室裏的幾個人都很熱心,特別是程越。”沈競笑着說。
“他也不是對每個人都這樣。”闫明昊小聲嘀咕。
沈競一直挺糾結那違約金的事情,但是想想闫明昊是程越手底下的人,肯定不可能知道這件事情,最後還是沒問出口。
兩人之前沒見過面,不免有些尴尬,好在闫明昊是個比較能說會道的人,一直不停地找話題跟沈競聊,沒幾分鐘沈競就被他逗得哈哈直樂。
“真的,不騙你,那次回到後臺才發現褲子崩了,有粉絲還拍到了他的內褲,在貼吧裏傳的可火了,把程越給氣的,直接空降貼吧說為什麽不替我馬賽克一下,我不要面子的啊。”闫明昊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道縫,“而且剛好是本命年,他媽給他買的紅褲衩,那天剛好就穿着。”
沈競想象着那畫面,樂得直不起身子。
“我給你發照片,我這兒還存着呢。”闫明昊笑着掏出手機,五秒後一拍大腿大叫一聲,“哎我操!”
沈競湊過去,“怎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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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程越了。”闫明昊急得滿頭大汗緊急撤回,卻不小心按到了删除,大腦瞬間當機,嘴裏一連串地喊着,“完了完了完了,要死了。”
沈競瞟了一眼。
程越:你腦子有坑?為什麽會存着這個圖!?你是想發給誰看!?啊?!我發現你他媽就是我身邊最大的一顆黑粉頭!
闫明昊:我錯了!OTZ,發錯!
程越:我他媽當然知道你是發錯人,你老實跟我說,你想發給誰看的?!
闫明昊:沈競,我兩剛好聊到這事兒。
程越:狗X的,從今天開始我開除你粉籍,滾遠遠的!
程越:還有獎金扣光!
程越:他看到了嗎?
“我沒看見。”沈競連忙說。
闫明昊:他沒看見!
程越:但你他媽的跟他提這事兒了!他肯定會去搜的,你個智障!
“其實他平常脾氣挺好的。”闫明昊幹笑着替程越說話,就是偶爾罵罵髒話。
“我懂,我懂。”沈競心領神會地點點頭,覺得以後還是跟程越保持一點距離得好,這個人果然是有兩副面孔。
就是說嘛……怎麽可能有人像百度百科上寫得那麽完美!
程越一回家,看見圍着圍裙在廚房忙活的闫明昊,愣了一下,“不是讓你幫沈競搬家去了嗎?”
程越擡手看了看手表,這才兩個鐘頭左右的時間。
“搬完了啊,我剛從他新家回來,順道買了點菜,就過來給你弄點晚飯。”闫明昊雖然是程越的私人特助,但兩人沒住一塊,程越晚上也經常練歌寫歌,鬧騰得很,他就在程越的住所附近租了套單身公寓,休息的時候還能把朋友帶回家玩,輕松自由。
“這麽快啊?”程越洗了洗手,夾了塊牛柳吃。
“就幫着他把家具搬上了樓,”闫明昊把炒蛋盛到盤子裏,“他說他自己弄就可以了,可能是不想麻煩我吧。”
“那你就這麽走了啊!?”程越放下筷子,急急忙忙地回屋翻出了那本上回沈競借他的書,“送佛好歹也送到西啊。”
闫明昊看着他又穿上了外套,不明白了,“你幹嘛去啊?”
“還書。”程越掏出手機給沈競彈了個視頻過去。
“你不吃飯啊?”闫明昊拉高了嗓門。
沈競看到微信來電,感覺挺意外,點了免提擱在一邊,繼續收拾東西,“喂?怎麽了?”
“飯吃了沒?”程越問。
“還沒,在收拾屋子。”沈競說。
“我現在過去把書還你,順便一起吃個飯吧。”程越說。
沈競對這邊地形不熟,而且肖勵也不在身邊,正愁不知道吃什麽呢,一口就答應了。
程越從櫃子裏找了幾個玻璃盒出來洗了洗,然後把熱騰騰的飯菜都裝了進去,給闫明昊留了一人份的量。
“你這是找誰去啊?”闫明昊從沒見過他這麽積極主動地給人送飯,這幾個打包盒還是他上回在超市買的,擱在櫃子裏從來沒用過。
程越樂颠颠地哼着歌,又從冰箱裏拿了盒剛切好的西瓜一起裝進了袋子裏。
闫明昊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你是不是談戀愛了啊?約會去?你搞對象可是要跟公司報備的啊!回頭我好給你準備公關文。”
“放你的屁,我是單身主義者,這輩子不會談戀愛的!”程越拿起了桌上的書和車鑰匙,“我去找沈競,把上回借的書還給他,順便再一起吃個飯。”
“晚上還回來麽?”闫明昊問。
程越瞪圓了眼睛,指着他,“龌龊!”
“那你幫他賠那麽多錢做什麽?”闫明昊很直白地問。
“培養他啊,”程越挺了挺胸,挑起眉梢,“我是個正經人!看不出來嗎?”
闫明昊給他豎了個大拇指。
望着程越匆匆離去的背影,闫明昊又陷入了沉思。
他想起了自己高中追女孩子時的那段風光歲月,那時候也經常為了見人一面,找各種理由,并且風雨無阻。
就跟程越現在這德行差不多。
不禁感嘆,年輕真好,他現在好像已經找不回那種為了一個人奮不顧身的感覺了。
但奮不顧身的最終目的是什麽!?
不就是為了一起愉快地做運動嗎!?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還這麽假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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