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章

第 10 章

戈雲翰說完,見常晴目光盈盈地看着他,便伸手握住了他的手,繼續軟語道:“這些是我想對你說的話,希望你不要逼自己太緊。就算你不為自己着想,也要為了我別累着自己,看你壓力這麽大,我也覺得難受,但我又沒辦法幫你,這種感覺真的……”

戈雲翰說着把常晴的手帶到了自己的胸口,隔着襯衫,常晴能感受到戈雲翰的心跳。

“真的很心痛。”

“砰”~“砰”~“砰”~這是戈雲翰的心跳。

“砰”~“砰”~“砰”~這是常晴自己的。

他倆的心跳頻率漸漸重合,幾乎分不出彼此。

戈雲翰的聲音複又響起:“你我是同舟共濟,我們說好了以後無論快樂還是痛苦都要一起分擔,你的痛苦便是我的痛苦,你的快樂便是我的快樂。我希望你不要努力,我希望你只要開心就好了,但我知道那不可能,所以我只求你不要逼自己。你的時間很多,我們的時間也還很長,可以不要那麽着急,一步一步慢慢走嗎?”

回去的路上,戈雲翰一直握着常晴的手,直到游客漸多,戈雲翰才松開常晴。

常晴一路垂眸沉思,幾乎是下意識邁動雙腿跟着戈雲翰走。

戈雲翰擡手看了看腕表,說:“走,去吃點東西。老秦那邊八點還安排了活動,吃完飯正好過去,想吃西餐還是中餐?”

++++++++++

晚上的party是在人造沙灘附近舉行,除了幾個對新鮮事物接受度非常高的長輩留下外,其餘都是兩方的朋友。

燈光、音響、DJ臺等一應設備早已就緒,因為女方這邊是專業的,所以設備也都是高規格的。此處遠離住宿區,所以景區也沒特意限制分貝。

等戈雲翰和常晴來到party地點時,先到的朋友們已經先開始了。

戈雲翰帶着常晴去臨時的小吧臺選酒,景區調酒師以不遜于市區最好的酒吧調酒師的技術為兩人制作了兩杯酒。

戈雲翰完全了解仝若的喜好,所以點的酒也是投其所好。

戈雲翰把酒遞給常晴,常晴默默接過。

戈雲翰俯身貼在常晴耳邊說:“要去舞池那邊,還是去坐?”

常晴恍恍惚惚眨了眨眼,說:“坐。”

兩人來到一片白色沙灘椅處坐下,這時賓客也陸續到得差不多了。

晚上的司儀還是中午那位,只是晚上的他還兼職DJ。

司儀以及未婚夫婦分別講了開場白後,大家就開始各玩各的了。

喝酒、跳舞、打牌、劃拳、玩骰子、交際……在場幾十個人自行分成了數波,間或穿插流動。

戈雲翰和常晴在喝第二杯酒的時候,就開始陸續有人過來攀談,最後戈雲翰直接被一夥人帶走了。戈雲翰走前依舊是向常晴交代不要亂跑,乖乖等他回來。

而常晴自湖邊和戈雲翰談完話後,就一直神情不屬。

戈雲翰的話反複在他腦海中穿梭,他一遍遍回憶,一遍遍忖度,卻越是思忖越是迷惑。

他從未質疑過爸爸的那些話,他不能成為天才畫家的原因是因為他資質平庸,并不是爸爸的話有錯,可今天聽過戈雲翰的話,他也不覺得戈雲翰所說是假,但戈雲翰的話明顯和爸爸的話相悖,兩人的話到底誰的才是對的?

不自覺中,常晴喝完了手上的第二杯酒。

他把空了的杯子放到桌上,忽然“砰”的一聲,一杯琥珀色的酒被人放到了他面前。

常晴緩緩擡頭,看清了來人是個穿白色西服的年輕男子。

男子把酒杯推給了常晴,他開口道:“嘗嘗這個。”

常晴猶豫了一下後,拿起酒杯嘗了一口。

酒的味道很辣,不像戈雲翰給他的酒都是甜的。

男子拉椅子坐下,滿臉笑意地說道:“終于看到傳說中的嫂子了。”

男子盯了常晴一會,又道:“雲翰哥可是欠了我一個人情,你都不知道那些照片多難找。”

前陣子戈雲翰忽然找上男子,讓男子幫他弄幾張照片,視頻也行,監控也行,只要能證明他在某酒會後并沒和女孩們糾纏在一起就行。

男子交際頗廣,廢了一番功夫後,從在場的某個姑娘手裏要到了幾張還算清楚的照片,至少比戈雲翰自己弄的那些都清楚。照片中戈雲翰脫離美女包圍被秘書帶走,然後毫不停留地上了一輛黑色轎車。

雖然戈雲翰并沒解釋照片的用途,但一切盡在不言中。

戈雲翰要的照片大概就是給眼前這個人看的,男子不禁玩味地摸摸下巴。他也算見多識廣,對于嫂子是男的這件事并不吃驚。甚至覺得戈雲翰品味不錯,這個氣質獨具一格的嫂子看起來還挺有特色的……

男子見常晴年齡不大,似乎跟自己差不多,便改口道:“小嫂子。”

常晴則眨眨眼,對這個稱呼沒有什麽意見。

男子又道:“我叫李宇,是雲翰哥的朋友,小嫂子你叫什麽呀?”

常晴頓了一下,道:“仝若。”

李宇伸出手,熱情地與常晴握了手後說:“幸會幸會,認識了就是緣分,以後有空出來一起玩。”

李宇放開常晴,又說道:“小嫂子會打牌嗎?咱們去那邊玩啊。”

常晴搖頭,他從沒摸過牌,跟牌有關的全都不會。

“骰子呢?”李宇又問。

常晴依舊搖頭。

“跳舞會嗎?”

常晴還是搖頭。

“行。”李宇忽然伸手拉住常晴,“喝酒總會吧,那邊人多熱鬧,咱們那邊喝去。”

常晴被拽到了一群玩骰子喝酒的人堆裏,李宇大聲呼道:“玩什麽呢?加倆人。”

李宇扒拉開衆人,擠到正中。他大笑一聲說道:“俄羅斯轉盤啊,這個狗都會,來來,加我們兩個。”

在場的人李宇有認識的有不認識的,但他天性自來熟,很自然就拉着常晴坐在了正中。

李宇附在常晴耳邊道:“規則很簡單,你看見桌子上擺的酒杯了嗎?你擲骰子,擲到幾號杯,就往幾號杯裏倒酒,如果裏邊本來就有酒,你就要把酒喝了,簡單吧?”

李宇說完開始搖骰子,開出的點數對應的杯子裏正好有酒。

“呀呀!”李宇呲着牙,毫不含糊地拿起酒杯一飲而盡。

輪到常晴時,常晴也擲到了有酒的杯子,于是他和李宇一樣拿起杯子一口喝幹。好在杯子不大,目測是20毫升容量的小杯,但裏邊裝的是高度烈酒,一口下去所有人都失去了表情管理。

常晴只覺一股辣線順着喉管一路向下,直到沉沉落入胃袋,他依舊能感受到一股灼燒。

“祖宗,慢點喝,一會你趴下了,雲翰要掀桌子了。”

随着聲音,一只胳膊搭在了常晴身上。

李宇驚喜道:“連偉哥,好久不見,你終于回來了?想死我了。”

連偉放開常晴,與李宇抱了一個。

連偉再回頭時,發現常晴看他的眼神發愣,他理理自己的頭發,說:“一年多不見,你不認識我了?”

連偉調侃完常晴,自己一陣傻樂,但見常晴眼神依舊發直,他摸摸自己的臉咕哝道:“我是胖了,還不至于認不出來我了吧?也就二十多斤,沒那麽大區別吧?”

李宇搭腔道:“連哥以前太瘦了,現在胖了正好,太帥了!”

“是嗎?嘿嘿。”連偉眯起眼呵呵笑了起來,他也覺得自己現在挺帥的,直逼戈雲翰。

“連偉哥你和仝若認識?”李宇問道。

連偉一笑,回道:“認識六年了。”

當戈雲翰交際完畢,回到原先位置時,那裏已空空如也。

戈雲翰扒開人群,一眼就看到了仰頭喝酒的常晴。

連偉看見戈雲翰後,笑眯眯地迎上去道:“雲翰,好久不見。”

戈雲翰看了胖了好多,但更順眼了的連偉一眼,暫時沒空理他,先去把常晴從人群中救了出來。

常晴仰頭看着戈雲翰,他雙頰暈紅,眼裏現出一片水霧。

戈雲翰無奈笑笑,仝若看起來悶悶的,一副不善交際的樣子,但經常能以特殊的方式融入衆人之中。

“醉了?”戈雲翰問。

常晴覺得暈暈的,但意識沒有喪失,這算醉嗎?

戈雲翰見常晴這樣,估計常晴雖然還沒大醉,但肯定大于微醺。

這時連偉和李宇來到兩人身邊,連偉開始敘說沒見的這一年多自己的經歷。

連偉和戈雲翰算是發小,雖然兩人從長相到性格再到學歷都是天差地別,但兩人從很小就認識,也算合得來。後來連偉倒騰夜店事業,而戈雲翰恰恰是酒商,兩人珠聯璧合、強強聯合,既是朋友,也是生意夥伴。

常晴站在戈雲翰旁邊靜靜聽着,他只覺腳步一陣輕浮,頭越來越暈,思緒也越來越飄。

戈雲翰一把撈住常晴,很自然地把他攬入懷中。

對于他和仝若的關系,戈雲翰一向不刻意宣揚,也不刻意隐瞞。與他相熟的人都知道他當仝若是心肝寶貝,不熟的人有些知道仝若存在的,也只當仝若是他找的一個刺激。戈雲翰倒也無所謂,太在意別人的看法就是庸人自擾,他只在乎在乎的人的看法。

常晴被摟在一個堅實的臂膀裏,他覺得很舒服。

戈雲翰收緊胳膊,懷裏的人不老實地輕扭,仿佛是在找尋更舒服的姿勢。一抹笑意不禁攀上了戈雲翰的嘴角。

而對面的連偉以為是自己的事兒逗笑了戈雲翰,所以講得更加起勁了。

由于連偉第二天還有事,還不到十二點,他就匆匆告別三人,跟着司機走了。李宇也馬上被其他朋友拉走了,戈雲翰則和常晴來到了一處沒人的人造沙灘。

兩人靠坐在沙灘上,雖然旁邊是湖非海,但也別有一番風情。

晚風習習,吹拂過兩人,吹亂了常晴的頭發。戈雲翰伸手幫常晴把頭發理好,他喃喃道:“頭發長了。”

而常晴則沒理會戈雲翰,他伏在戈雲翰身上,用鼻子聞戈雲翰身上的味道。

戈雲翰任常晴聞他,“好聞嗎?”戈雲翰問。

常晴點頭,“嗯。”

戈雲翰身上有股他很熟悉的味道,那是一種木質的香味,他很喜歡。

“木頭的味道。”常晴說。

戈雲翰身上自然不會是什麽木頭的味道,而是一款香水。這款香水戈雲翰已經用很多年了,說起來還是因為當年仝若說喜歡這個味道,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款香水後來便成了戈雲翰櫃子裏的必備單品。

常晴在戈雲翰身上聞了很久,伴随着這股香味,他隐隐想起了一些東西。而在他的心底,也默默滋生了一些東西。

常晴一直用鼻子碰戈雲翰的脖子,戈雲翰一陣癢,他笑着後仰說:“你現在的這個樣子,別人會覺得你在強吻我。”

而常晴則不理戈雲翰,繼續對戈雲翰聞來聞去。

這股香萦在常晴鼻端,令他産生了一種奇特的心情。舒适、悸動、不安……完全矛盾的幾種感覺輪番閃現。

“嗚~”常晴發出一聲淺淺的悶哼,他被戈雲翰緊緊摟在了懷中。

雖然戈雲翰不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但野外play還是太過了。

皎潔的月,清涼的風,不遠處的喧鬧,和懷中柔軟的人,戈雲翰的心一陣悸動。

懷中人均勻地呼吸着,他安靜地窩在他懷裏,像是睡着了。

常晴閉着眼,但他并沒睡着。

良久,常晴啓唇,以極淡的語氣說:“我很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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