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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集團公司下屬有十八所中學,林琳所在的初中即是十八中,距離市區有一個半小時的車程。十八中無論是師資力量還是升學率排名還是校風校紀都是第十八,可謂名副其實。
十八中是礦區職工子弟學校,林琳所在的這一屆有近200個學生,大部分都是工人階級後代,因為幹部或者家裏富裕又有門路的職工,多數都會想辦法把孩子轉進城裏讀書。
即便都是工人階級,也有三六九等的劃分,工作年限長的老工人或者是雙職工,多數能在學校附近的生活區分到單元房,那樣不管是上班還是上學都會方便很多,家裏有自來水有衛生間,周圍是住宅小區,生活也很便利。
如果沒有單元房,礦區的平房也是不錯的選擇,至少離單位和學校都還近些,門前也是有路燈的大馬路,買什麽東西都方便。
如果這兩處都沒弄到房子,那就只能住北山了,北山在開礦之前是一座荒山,後來職工住房緊張,礦裏就決定在山上建一批平房,給職工臨時周轉着住,分到房子就搬走。可後來職工越來越多,不是每戶人家都能分到單元房,分到了也不見得就掏得起那上萬元的購房錢,久而久之,也就有人長期紮根在這裏住下來,北山也就成了一處聚集地。
北山上百戶人家公用一個廁所,一個水龍頭,每天定時通自來水。到了來水時間,北山就會沸騰起來,大人小孩,大桶小桶,追逐着,笑鬧着,一起湧向位于中心位置的水龍頭。
一般是下午3點到晚上8點來水,可是家裏有小孩的,往往吃完中飯就派小孩子拎着桶去排隊了,到了來水時間就會出現龍型的水桶陣。
北山的住戶大部分是從農村招來的工人,因為沒有買房子,家屬就沒能把戶口遷進城,多是農村戶口,計劃生育工作也就不太好做,幾乎家家戶戶都超生,有女兒的想要兒子,有一個兒子還想要兩個、三個,兒子多勞力多,生活過的就容易些。
不說別的,接水的時候就能體現出來,在這一點上,林琳的媽媽就特別羨慕隔壁江家,江家有一個女兒三個兒子,最小的兒子比林琳還大一歲。
江家人多,用水也就多,家裏準備了一個大水缸,八只水桶。下午的時候,八只桶同時拿去排隊,分別排在不同位置,一個人負責看着接水,另外兩個往家挑,倒進水缸後拿空桶來,下一對桶又排到了,正好連拿來的空桶一起接滿,嚴格說來這也算加塞,可都是自家的桶,三個大小夥子往那兒一杵,誰敢說二話?這麽一趟打的水基本就能用上一周了。
與此相比,林家就慘上許多。林父要上班,三班倒不能按時回家,林母身體差不能太勞累,林琳上初中以後就負責家裏打水的工作了。林家住在山的前方,離水源還有相當一段距離,于是下午放了學,林琳就拎上兩只桶,分別排在間隔十幾只桶的位置。排到一只就接上大半桶水晃悠着拎回家,再回來有時候有人幫忙把桶往前移了,接了水可以直接拎回家,碰上自私的,她的桶就被甩在後面,還要接着等。林琳不覺得每天拎水有多累,可就是耽誤時間,每天傍晚本該吃飯寫作業的時間都耗在這上面讓她很苦惱。
于是找了個機會,林家也買了一個大水缸放在院子裏,林琳在周末的時候會忙到天黑一直把水接滿,用的時候再省一些,就能堅持一個禮拜。
雖然每周日接完水林琳覺得手臂酸的連筆都握不住,總算是不用每天耽誤那麽多時間了。
其實在林琳再小一些的時候,用水沒有那麽困難的。那時候隔壁江家見他們一家子實在困難,會讓江大哥打水的時候順便給他們兩桶。而林母這邊有時候會弄些吃的送過去,你來我往,大家相處的還不錯。
問題就出在現在林琳住的這間房上。那是前任住戶自己找人動手搭建的平房,屋子很小,東西朝向光線也不好,屋頂就是水泥糊的再鋪上一層羊毛粘,沒有暖氣,冬天冷夏天熱。可就這麽一間房,讓兩家人起了争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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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那年,跟她家合住一個院子的人家搬走了,新來一對小夫妻,一間房子夠住,而林琳此時來了月經,林母考慮到女兒大了,再跟父母住一間房不太方便,就跟那小夫妻商量把平房給林琳住。因為礦上當時說的就給那夫妻一間房,小平房是人家自己搭建的,跟他們沒關系,那夫妻二人就賣個人情同意了。
誰想到江家也在打這個平房的主意。江家有三間房,女兒一個小間,兩個大兒子住一間,江家夫婦一間,中間拉個簾子裏面是卧房外面就是客廳兼小兒子住所,實在是也夠緊張。并且江家還跟前屋主打了招呼請了客。
林母覺得平房在自己院子裏,門也開向自己這邊,況且女兒不比兒子,跟父母住更不方便。江母則覺得自己請客的錢不能白花,于是一來二去就談崩了。
正在這時,江家小兒子江一鳴忽然站出來梗着脖子說道:“誰去住那個破平房!老子碰見林琳就倒黴,跟她住一個院子,別惡心我了!”
還在争執的江母聽見這話傻了眼,誰想到兒子在她背後放火,還那麽惡狠狠的樣子,讓她一時不知該說什麽,于是林母趁此機會退了場,并火速讓林琳搬了進去。
江母如何吃得這麽一個啞巴虧,當晚狠揍了一頓小兒子。事情發生之後,當江大哥再一次給林家挑水時,江母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罵。
林母也是要強的人,再不讓江家給他們挑水,兩家從此斷了來往。于是林琳有了自己的房間,同時開始負責全家用水。
有了自己的房間方便很多,再也不用偷偷摸摸換衣服,看書看的晚一些也不怕影響父母休息,空間雖小,可這是自己的,搬來一個小凳子,再用磚頭搭個架子,上面放一個舊案板,就可以當書桌來用。林琳忽然一下子覺得很滿足很幸福。
滿足和幸福之餘,林琳又覺得有些對不住隔壁江家小兒子,他和林琳同年級不同班,對自己向來愛答不理,也不像大哥二哥那樣會幫她家幹活,自從上次之後林琳才知道他是讨厭自己。可自己竟然因為他的讨厭而占了便宜,心裏的愧疚就更增幾分。在北山這地方住,誰都不容易。
其實這裏最困難的不是挑水,不是走上幾百米上廁所,而是上下學的不方便。在北山住的孩子,早上都要起的很早,下了山走2裏鋪滿煤灰的公路,再翻過一個小山坡才能到學校,而且每天要走上四趟,因為學校沒有午飯,中午得回家吃飯。這種情況下,要想上學不遲到,就要練就走路快得本領,在北山住的孩子從來不用擔心長跑不及格。
對于女孩子來說,那二裏煤灰路很要命。北山的孩子從來不穿白球鞋白衣服,不管你洗得多幹淨,走過一趟之後,灰頭土臉是再所難免。晚上回家用梳子梳頭,梳子上一道一道都是黑的。
在夏天穿涼鞋的時候,陌生人都能看出哪個是北山的孩子,腳趾白淨的肯定不是,住在北山的,無論男孩女孩,露出的腳趾都是黑乎乎的。
這些其實也還是能夠克服的困難,最難測最傷人的還是人和人之間的問題。
十八中在所有的學校中是個弱勢群體,因為她偏遠,因為她的學生沒有競争力,因為她學生的家長也沒有競争力。十八中的孩子周末進城都不敢穿校服,怕被城裏的孩子認出來而受到欺負。
誰說孩子是最純真無邪的?其實孩子才是最勢利的,更可怕的是他們的勢利都不懂得掩飾。十八中的學生來到市裏,家長朋友肯定不在附近,十八中的學生,學習不怎麽樣,家裏背景不會太好,父母也沒什麽出頭的本事,在街上晃悠被認出來,那就是一個找打的耙子。
同理,在十八中內部,北山的學生也是這樣的一個耙子。
也有例外的,比如江一鳴。據傳他曾經在市裏文化宮以一敵四打傷四個跟他年紀差不多的孩子,而且打完就跑沒讓人抓住,跟他同行的同學将這件事傳回了十八中,從此以後在校內他就有了一定的地位,才沒有人因為他是北山的而主動挑釁。
林琳就沒有這麽好的待遇了。她不愛說話,別人就以為她老實可欺,她成績好,遭人妒忌,她長得漂亮,更連女生也視她為天敵。除了老師,林琳覺得在十八中沒有一個對她好的人,現在連同在北山為鄰居的江一鳴也公然說讨厭她,讓她覺得自己做人實在太失敗。
人在極度沮喪的時候,會做出一些反常事的。
這天恰好又是周一,周日提了半天水,周一最疲憊。本來就內向的林琳更是連話都懶得說。偏偏一進班就被人攔住,一擡頭,林琳心裏一緊——又是劉勁這魔星,他就不能消停一天嗎?!
“林琳呀,周末跟哪個小子約會了弄得這麽累?”說完還發出怪笑,引得旁邊周圍的人也開始有人發笑,甚至還有女聲。
林琳沒力氣答理他,側過身子想去自己位子,偏偏劉勁不肯放過她,她往哪兒走他都堵在前面。
“怎麽着?不理我呀,劉爺我哪兒比人差了!”說完就往林琳身上蹭。
林琳退後一步,忍住惡心道:“走開!”她知道不能跟他說太多,這劉勁像個精神病似的,班裏是個女生他都要去招惹,而且言語下流舉止猥瑣。而他家據說是領導的親戚,老師也都不大敢管,據說跟班主任還能稱兄道弟交換煙吸。
這麽一個惡魔般的人,女生們能躲就躲,男生也都不敢惹他。其實以他的家庭條件,完全可以不用在十八中讀書的,可是成績人品實在太爛沒有學校肯收,他自知升學無望也就樂得在這裏混日子。
他沒有學習的壓力,閑極無聊,除了打架鬧事抽煙喝酒,欺負女生是他最大的樂趣。
只有幾個在校內有“男朋友”保護的女生他會放過一馬,那些“男朋友”要麽跟他關系不錯,要麽比他更厲害他不敢惹。其餘的他都要欺負個遍。
見到醜的他就一臉鄙視在別人面前叨叨:“他媽的,怎麽長這麽醜,爺看了不爽!你媽怎麽生的你?”見到美的就更來勁,說下流話都是小兒科,有時還動手動腳,甚至拿黃色圖片強迫別人看。
林琳這種又美又沒勢力的,是他每天必然要“照顧”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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