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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後來無論盛夏再怎麽說,時烨都拒絕了去他家裏住的邀約。

盛夏的生日在時烨出去住的第二天。

時烨自己對十八歲的記憶挺模糊的。那會兒他整天渾渾噩噩,動不動就跟人吵架打架,脾氣暴躁得不行,活脫脫一個不良青年。生日那天似乎也是醉着,那晚上似乎和謝紅還有幾個認識的人一起去了常去的店吃了頓飯,就那麽糊弄過去了。

人生不能重來,十八歲當然也不可以。時烨其實覺得十八歲不能代表長大,長大這事兒太玄幻了,跟年紀半毛錢關系都沒有。人都是被社會磨出來的,有人會一夜長大,有人能一輩子天真,都是命。

他在盛夏身上看不到成熟的影子。

盛夏,在他眼裏是個很奇怪的人。不能說盛夏不懂事,畢竟有時候這小孩說出來的東西能讓人沒法反駁,啞口無言。

他好像停在了一個別人不知道的世界裏,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個世界,別人進不去。

但對生活這麽漫不經心的人,怎麽能在社會上安然生存?肯定會吃虧。有一天他們在街上逛,要不是時烨留心,盛夏揣兜裏的手機差點被偷走。事後時烨說了他一頓,結果盛夏回答他:“我覺得他偷了就偷了吧。小偷也要吃飯,我丢個手機對生活沒什麽影響,但他偷到了手機或許今天就能吃頓好的,我好像也做了件好事哦。”

邏輯鬼才,時烨聽了差點被他氣死,“……你覺得自己是菩薩?”

盛夏只是笑:“能讓他偷走是他的本事,我沒有那麽多心情去關心會不會被偷,是我沒本事,我們也就是各憑本事。”

“你這個叫縱容犯罪。”

盛夏無所謂地笑了下,“我只是沒有心情去關心太多這些……對和錯,是和非什麽的。我覺得我的世界只能裝下一部分東西,只屬于我的一些東西。如果要求我在生活裏小心翼翼地去防備別人,我就會分散注意力。一個人只能裝下一部分東西,多了就滿了啊。”

這就是他的邏輯,只裝下跟自己有關的事情。吃虧?他不在乎。

圈子裏什麽牛鬼蛇神都有,玩音樂的,尤其是像時烨他們這種玩搖滾的,更是脾氣一個比一個古怪。但那些古怪大多有跡可循,能讓人覺得了然,盛夏不一樣。盛夏好像跟誰都不一樣,你有時候覺得他天真,有時候又會被他的天真說服,還有的時候看不懂他。

他們沒有說要去哪裏,就在古城裏面一直走,一直走,聊天,話題沒有斷過。直到天黑了,時間很晚,整個古城裏只有洋人街的酒吧熱鬧時,都在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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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路過一家安靜的酒吧,裏面有年輕的駐場歌手在唱民謠,歌是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外面有露天的桌椅,燈光昏黃,沒有幾個客人。

盛夏說:“我聽紅姐講,這家的啤酒好喝,是什麽德國運來的機器釀的。”

時烨腳步停下,問:“你喝過?”

盛夏搖頭。時烨就說,那我們一人點一杯喝。不對,還是算了,你酒量太差了,我點一杯,讓老板拿個空杯子,倒給你一點嘗一嘗,我們都嘗一嘗好了。

老板是個外國人,普通話說得很好。他抽萬寶路,遞煙給時烨,但沒有遞給盛夏。

他們買酒的時候老板盯着時烨看幾眼,随便看盛夏幾眼,倒酒的時候又一直看時烨,把酒遞過來的時候還問時烨是哪裏人。

時烨沒有回答,只說請再給我一個杯子。

那老板說我送你一杯吧,他笑得讓盛夏覺得有些奇怪。

時烨還是說,再給我一個空杯子,他把現金遞過去,說不用找了。

最後時烨拿着裝滿酒的杯子,盛夏拿着空杯子出了酒吧門,兩人就在門口靠邊的桌上喝。時烨喝一口,又倒一口在空杯子裏給盛夏。

像喂貓。

時烨說:“講講你自己吧。”

盛夏不解:“什麽我自己?”

“就是你自己。”天很熱,時烨出了很多汗,但他沒有擦過,“你講了好多。講你小時候養貓,講和你同桌的女生上課的時候總是看漫畫,偷吃零食,和技校的男生談戀愛,被家長知道。講你搬過家,鄰居似乎都是白族人。講你以前家門口有一顆果樹,自己種的,我應該沒有見過那種果子,說叫做繡球果。你講了那麽多,但是你沒有跟我講你自己。”

看,我都記得。

“我?我沒什麽好說的。”盛夏有點不解,“而且,一個人可以用幾句話就說清楚嗎?”

“我的意思是,我想了解你。”時烨突然想抽煙,“你跟我說了很多似乎跟你有關,但都不屬于你的事情。”

“怎麽會?那些……其實也是我吧,是我的一部分。好像跟我沒有關系,但是我圍繞這些,我的生活就是這樣瑣碎又無聊的,跟時烨老師不一樣。”盛夏似乎想得有點遠了,“我就經歷這些。了解一個人還需要什麽?我不太清楚。”

沉默了一下,時烨點了點頭,像是認可。

“我也不知道。”時烨轉着杯子,“大概是你喜歡吃什麽,讨厭吃什麽,看什麽電影,聽什麽歌,看什麽書,有什麽愛好?算了,真老土。”

盛夏睜大眼睛,笑了,“時烨老師,我以為你要說:大概是你家在哪裏,有幾口人,收入怎麽樣,什麽學歷。哎,這個更老土。”

“我為什麽問你這些?我看上去這麽俗?我對那些不感興趣。”時烨跟着他笑,指了下杯子,“這個酒真的好喝。奇怪,我在你們這裏喝的酒,好像都有麥香味。”

“鮮啤是好喝很多。我爸爸以前就在啤酒廠上班,那時候我還好小,他每次從廠裏回來,身上都很香,酒香味。”盛夏目光變得有些遠,不知道在透過時烨看什麽。他換了個話題,“時烨老師,你是想問我什麽嗎?”

想問什麽?他也不知道。時烨沒有一個理由去和盛夏發生一些聯系,他沒有理由不回北京,沒有理由留下。幾天太短,好像不夠愛,不夠去付出,也不夠去承諾。要怎麽去發生?故事的開始不都是從了解開始的嗎。

至少需要一個理由。無論是留下,還是離開。

時烨覺得這理所當然。所以他說:“那我們換種方式講。如果你給自己寫一本自傳,記錄迄今為止的你,你要寫哪些?”

盛夏沉默了。他發呆很久,時烨就看着他發呆。

時烨看得很仔細,看盛夏的眼睛,鼻子,嘴,看他還在發紅的皮膚,看他似乎跟着在思考的,被風吹起來的頭發。

盛夏沉默了很久,最後他說,酒沒了,我再去買一杯,這次我請你。

只是說好是一杯,他卻擡了兩個滿滿的杯子回來。

時烨沒有機會開口說教,因為盛夏開始說他的自傳了。

“自傳的第一句話是,我這一生,好像可有可無。我不知道我需要什麽,我也不知道我在追尋什麽,所以我好羨慕風。”盛夏小口喝着酒,“我能稱呼我自己為‘他’嗎?好像那樣更客觀一點,我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時烨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很奇怪的氛圍裏,他越來越熱。

他說,好。

“怎麽描述他?從性格開始嗎?”盛夏歪着頭,“他沒什麽脾氣。是這樣說的吧?脾氣。他好像是個對什麽事情都無所謂的人。去學校遲到了,老師讓他罰站,他無所謂。食堂的飯好吃難吃,無所謂。同學說他腦子有問題,說他奇葩,他無所謂。穿什麽衣服,無所謂。冬天夏天,這些都無所謂。他似乎一直就是一個活得很不溫不火、可有可無的人。”

“那是一種什麽感覺?可能有點消極,”盛夏喝一口酒,舔了下嘴唇,“就是覺得這個世界是沒什麽意思的,好像也沒有什麽重要的東西,一切都沒什麽意思。成績?未來?向上?思想?錢?權利?政治?那些亂七八糟,争争搶搶,你來我往,交際,說話,這些不能讓他快樂,只會讓他覺得不舒服。他好像暫停了,就停在世界的矛盾裏,感覺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是人生的泡影。人和人總是因為一些沒必要的事情把彼此弄得複雜,這也太無聊了。”

“他小時候,爸爸去世,他沒有哭。他媽媽打了他,又抱了他,說我愛你,他還是沒有哭。當時他覺得自己真的特別奇怪,他哭不出來,但是他後來生病了,發燒,病得很重。他媽媽說,生病的那幾天,他睡覺的時候都一直在哭。那是他嗎?他不知道,他好像自己都不了解他自己。”

盛夏的眉微微皺着。時烨看着他,看得越來越深,越來越沉,越來越近。

“很多人都不了解自己。”時烨語氣像在嘆氣,“可能一輩子也不了解。”

巷口街角處突然鬧了起來,推着車賣石屏豆腐的商販和客人吵了起來,有城管開着車靠近了。

他們看了一會這場鬧劇,杯子又都空了一大半。

盛夏繼續說:“他很羨慕風,風可以穿過四季,去到任何地方,和萬物接吻,滿世界都是,好像一直在流浪,還不會死。它沒有目的吧?它存在不是為了什麽,就只是存在,讓人感受而已。它有情緒吧?但它不會老,它活得好自由。”

盛夏開始捏自己的手指,摸上面的繭。

“他目前為止的這一生過得很無聊。他從小就是個很散漫,很笨拙的人,活得中規中矩。小時候睡覺的時候喜歡摸爸媽的耳朵,喜歡畫畫,但畫得不好看。喜歡鋼琴,喜歡悅耳的聲音。他近視,看不清眼前。他叫盛夏,但更喜歡家鄉的冬天。”

時烨笑了:“我也覺得你長得很冬天。”

“是嗎。”盛夏也笑,“嗯……我繼續了。如果要總結的話,說得好聽,他的性格就是與衆不同,說得不好聽,就是和正常背道而馳。其實他對自己也很沮喪,人活得那麽無聊,明明沒有多大,就好像明天死了都沒有關系,是不是好無聊?他以為他會一直這樣下去,平凡,得過且過,沒什麽精神世界,學習也不好。很平凡,和大多數人一樣平凡。”

時烨眉頭挑了下:“我猜下面會有一個但是。”

“故事都是這樣嘛!老師上課也會說:但是後面就是重點,要考的。”盛夏眼睛像是亮了下,他有點不好意思,“然後……他人生裏的但是來了。他突然開始有了熱愛的東西,他開始喜歡一個樂隊,就是突然發生的。”

“這也太突然了。”

“很多東西都是突然的……”盛夏思考着,“也可能是事後覺得突然?當時發生的時候是緩慢的,只是記憶變了,那一刻比較重要,用突然似乎可以強調很重要,因為是改變。”

時烨點頭:“你繼續。”

“他覺得那是特別純粹的東西,就是那個樂隊的歌。裏面有一些東西——很原始的,用語言很難取形容的東西。像是火,是一直燒的東西……但卻是暗的,很晦暗,可那種晦暗裏面又有求救,很矛盾吧?他覺得歌裏傳達了一種很蓬勃的東西,很陰暗的蓬勃。”

盛夏皺着眉措辭,說得很慢,時烨聽得發愣。

“他覺得寫那些歌的人像是在用那些歌,發出求助訊息,但不是在說:你來救我。而是說,你快來聽懂我,來做我的同類,同謀。”盛夏似乎覺得自己的比喻好笑,就笑了下,随即又嚴肅下來,“他覺得自己聽懂了那個樂隊,但當時只是一種感覺,他沒辦法描述。”

時烨說:“你盡量描述,我盡量理解。”

“嗯。”盛夏點頭,“他現在其實很少聽那首歌了,那首歌叫《宇宙》。因為每一次聽,他都會覺得唱這首歌的那個人很孤單。每次聽,他都會覺得難過。怎麽會那麽空洞,太空了。搖滾乍一聽明明該是會讓人血熱起來的,但那個人的歌不是純粹的熱,而是中間有冰渣,有大雪的那種熱,又冷又熱,又冷又明亮……唉,我在說什麽啊,你能聽懂嗎?”

突然,真的是突然。表示強調嘛。

時烨覺得自己突然被撕開了。撕開了,又被什麽網住,緊緊地纏着。

“你……”時烨嗓子有點苦,之前喝的酒在喉嚨裏變苦了。他不知道該說什麽,“你繼續。”

“嗯。”盛夏語氣開始變得輕,“他覺得那種孤單和自己很像……不能說像,就是剛剛說的,同謀的感覺,像是找到了一個同謀,聽那個人唱歌,他會覺得世界只剩下了他,和那個唱歌的人,而世界上也只有他們,那個世界的秩序也是他們的,就算他見不到那個人,不認識,沒說過話,他也覺得很快樂。”

“他的自傳裏的轉折點就是那個樂隊,和那個唱歌的人,因為那個人改變了他的人生。怎麽這麽看我?那是真的,像是信念一樣的東西。人都很怕孤單,如果有一個朋友,有一個同謀,有一顆星星在天上,你看着星星……”

時烨沒忍住打斷了他:“是不是太誇張了。”

盛夏搖頭,語氣很篤定:“不誇張。他的人生只有十七年,有記憶的那些年,他被那顆星星陪伴着。他一直一直需要那顆星星,那個同謀。他太平凡了,他需要一個信念,一個遠方,去拯救他平凡的生命。”

酒快喝完了。時烨沒有醉,這點酒怎麽會醉。但眼前像是出現了幻象……他知道自己被什麽吞噬了,死死纏着,他還眼睜睜地看着那東西扭曲着尖叫,說時烨時烨,你完蛋了,你感動了,你心動了,你心跳變快變重變滿變得不是你的了,你虛榮了自滿了不好意思了被看穿了你快溺死了,你馬上就要任人擺布了。

時烨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故事和盛夏的故事彙集在了一起,老天。我來救你?那誰來救我?不如一起死掉算了,就死在這個夜晚。

時烨捏了一把自己掌心的汗,最後才說:“這不是你的自傳,你的自傳裏有太多那個人了。”

盛夏滿不在意。他笑得很好看,說:“所以我說了解好像沒有意義。我說的明明都是我自己,是那個他,那個人是一部分,組成我,組成那個他而已。那個人很重要,是結構裏的一部分……唉,所以我說為什麽要互相了解,這很難理解吧。”

他說得亂糟糟。他他他,到底是誰。是你嗎?又好像是我。

時烨點頭,他突然笑了,說:“是很難,我好像沒完全理解。”

“不了解也沒關系。”盛夏把酒喝完,“理解很難,人也是。”

時烨附和:“對,沒關系。”

确實沒理解,但他好像愛上了這個不理解。

時烨知道自己掉入了共鳴裏,掉入一個柔軟的氛圍裏。他有錯覺,他覺得一切都是順其自然,理所應當,如法則和真理一樣無法否認。

怎麽否認?

時烨忽而如釋重負地吐了口氣。

他看了看表,十二點剛過幾秒鐘,老天也在促成這一刻的恰好?酒吧裏流浪歌手的情人早就唱完了,歌手估計下班了,裏面在放John Lennon的《Oh My Love》。幹,背景音樂都來了,一切都在逼他承認是吧,天意是吧?巧合也不能這麽巧,巧合也不能巧到千千萬萬人,偏偏是你和我,偏偏是現在。

老天。

杯子裏還有一點酒。時烨舉起自己的杯子,碰了碰盛夏的。清脆的一聲響,是夢碎的聲音嗎?

風是熱的,在抱他,吻他的臉。太熱了,他一直出汗。也不是汗,是夏天的淚,是夏天的汁水,裹着他,像是在說:

Hello,看到了嗎,現在是盛夏,是季節,也是我,歡迎來到我們的世界。

時烨在很熱的風裏對盛夏說:“時間到了。”

他們的杯子吻在一起。

盛夏沒反應過來,“什麽時間?”

“夏至。”時烨笑着,但語氣鄭重得像在宣誓,“生日快樂,我的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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