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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書中的發展,林瑤剛到這裏的時候,根本不敢出門,就算是出門了,看到那些穿着奇怪衣服的說着她聽不懂話的原始人,林瑤也沒辦法和她們溝通。
剛開始的林瑤只是以為自己被獵人帶到了一個比較落後的民族聚居地,畢竟只有少數民族的話才這麽難聽懂。
她樂觀向上,幫着雲青收拾房間,也盡量跟着部落中的婦女學習着做一些很原始的農活。
在部落舉辦的篝火晚會上,林瑤跳舞的時候摔倒了腳,這時候男主給她扶了起來,這時候兩個人才第一次見面。
林瑤膚白貌美,說話不同于部落中女人的粗犷,男主對林瑤一見鐘情,就算是得知林瑤是雲青帶回來的,也時常和林瑤在一起。
若是想幫助她的寶貝女鵝離開這裏,只需要讓她快點遇到男主,剩下的就理所當然的發生了。
畢竟女鵝的美貌還是在的。
可是現在讓人發愁的是,部落裏這麽多人,她怎麽才能确定哪個是男主,又怎麽讓男主願意到這裏來呢?
可真是愁死貓了。
默默發現,自己穿書也有三天了,除了吃就是睡,還真是什麽都沒幹呢。
雲青放下吃食之後就又出去了,留下了足夠的空間給默默和林瑤相處。
默默跳到了比較高的床上,看着林瑤吃完飯之後,還将碗放到了一邊,繼續将屋子裏收拾的整整齊齊。
就這樣,默默趴在自己毛絨絨的小胳膊上,看着勤勞的寶貝女鵝收拾房間,就像是在看直播一樣。
這就是書中沒有描寫出來的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嗎?
有點像她以前玩的那種農場游戲一樣,裏面的小人兒就是這樣,忙完這個做那個,忙完這個又去做那個。
時間線也過得很快,很快就第二天早上了。
默默醒的時候,正好雲青也醒了,今天的雲青已經休息的差不多了,傷口清洗幹淨,已經結痂了,只是還不能做劇烈運動。
一般情況下,男人們都需要早起結伴去打獵,雲青也會和人結伴打獵,但是更多的時候會一個人去打獵。
這種孤傲的性格使然,甚至在争奪部落首領的職位的時候,他連一點興趣都沒有。
既然如今不能去打獵,雲青便自覺的做一下其他的事情,将最近帶回來的獸皮處理一下。
他拿着獸皮出去,走了兩步之後發現,自己的身後跟着一個人。
正是林瑤。
“你出來幹嘛?”雲青問道。
林瑤茫然,他在說什麽啊?
默默也茫然,她也聽不懂。
一人兩貓誰也聽不懂誰,就好像是沒有活在同一個星球一樣。
語言不通,這是一個大問題。
顯然雲青也意識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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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青拿着獸皮到了溪邊之後,已經幹掉的獸皮需要長時間的浸泡才能變軟。雲青在河邊找了草編成草繩,用草繩捆住獸皮防止獸皮被水沖走,等到獸皮被水泡軟的時候,上面的污漬也被泡的差不多了,随便搓洗一下就能夠得到一張幹淨的獸皮。
林瑤看到雲青做的事情,自己也照着做,可惜她在編草繩這一步就出了問題,把自己的手割破了,留了好多血。
雲青看到了眉頭突突,連個編草繩都做不好,這個女人怎麽這麽笨。
林瑤委屈又害怕,但是人在危險中都有一種雛鳥情節,雲青是她清醒後見得第一個人,她還救了他一命,直覺告訴她,雲青不會傷害她。
雲青确實不會傷害林瑤,但是也确實是覺得這個女人很笨。
默默作為旁觀者,又知道書中劇情的發展,将兩個人的狀态看的一清二楚。
雲青這個直男啊,真是讓人生氣。
怪不得她一直從兩個人身上看不到cp感。
明明現在寶貝女鵝最信任的人就是他,他只要稍微給女鵝一點熱情,不要這麽嫌棄,兩個人不就成了嘛!
現在的情況也只能說,姻緣天注定,早來也沒用。
這倆人根本就不來電。
浸泡獸皮的過程中,雲青又拔出腰間的石刀,開始收割河邊的蒲草,割了好幾堆,看起來是準備帶回去有用。
這時候林瑤就幫忙,将蒲草整理在一起。
默默也過去幫忙。
等到雲青回來的時候看到他專門攤開準備晾曬的蒲草被女人和小東西合作隆成了一堆一堆的,頭都大了。
他收割蒲草之後攤開就是為了讓蒲草盡快曬幹,她們兩個是在做什麽?!
沒辦法,雲青只好一只手拎着自己的小東西,另一只手将女人挪開,再走了一遍,将蒲草全部攤開。
這時候默默才懂了自己剛才是在幫倒忙。
她看了一眼林瑤,果然她也明白了自己幫了倒忙了。
帶着一只笨蛋小東西已經很辛苦了,還要白養一個只會幫倒忙的女人,雲青變得十分火大。
他決定了,要趕緊想辦法教會女人說話,至少要學會表達自己的需求,能夠聽懂正常的溝通。
雲青帶着小東西和女人回去的時候,部落裏的人熱情的上來打招呼,“雲青,帶着自己的女人去哪裏了?”
雲青搖頭否認:“這不是我的女人,只是我撿回來的女人。”
“你們沒在一起啊?”
雲青回頭看了一眼女人,道:“沒有,我撿到她的時候,她就一個人在森林中。任何一個男人都不會放一個女人在森林中等死的。”
一個沒有歸宿的女人,這讓部落中的沒有伴侶的男人們激動起來。
“她是其他部落的嗎?”有人問道。
“不知道,她說的話我聽不懂,我們說的話她也聽不懂。”雲青說。
那人笑着說,“怪不得這麽多天她都不怎麽出門。”
“我會養着她的。你們要記住,就算是外族的女人,你們想成為她的伴侶,也要經過她的同意。”雲青提醒道。
男人們拍着胸脯保證道,“我們部落可都是正直的男人。”
這一點雲青是信的。
他從小在部落長大,但是其實他并不是這個部落的孩子,而是小時候迷路了,被首領撿回來養在身邊的孩子。
雖然他也叫首領為父,但是他也是沒有繼承部落的資格的。
他一直很感謝部落,感謝父,感謝每一個人。
但是這也無法改變他生性孤僻的性格,他習慣了一個人。
默默看着雲青和部落裏的人說了好久的話,聽得她昏昏欲睡,在雲青的肩膀上打了個哈欠。
有女人路過,看到默默歡喜的上前,“雲青,這就是你養的獸嗎?”
雲青歪頭看了一眼自己肩膀上慵懶的小家夥,回道,“是我的獸。”
默默雖然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麽,但是通過女人的眼神,她知道人們是在讨論她。
她在雲青的肩膀上打了個哈欠,張開嘴小小的喵了一聲。
果然,女人瞪大了眼睛,開心的誇贊道:“它好可愛。”
似乎每一個見到小東西的人都很喜歡它,覺得它長得很可愛。
雖然他也這麽覺得。
這個小東西只是睡着,就能夠俘獲每一個人的心。
在部落外面站着說了好久的話,他們終于回到了房間裏,雲青又開始拿起木頭,似乎是要做什麽東西。
默默從他肩膀上下去,跳到了床上的位置,看着男人解釋的膀子上的汗水随着動作流出,慢慢的就像是褪色了一樣,露出了白皙的肌膚。
這是一種常年不見光的白,不僅是膀子上,還有臉上,都很白。
默默靠近,跳到了男人的肩膀上,用自己的爪爪抹了一點他的皮膚,果然出現了一片白皙的皮膚。
原來雲青真的是白色的皮膚,白玉一樣的顏色。
可是他為什麽要往這麽好看的皮膚上塗一層泥土呢。
怪不得她一直覺得,雲青看起來怪怪的,很不好看,原來是塗泥塗出來的。
而且雲青出了進屋子以後脫了外套,身上一直穿着兩層衣服,似乎就是為了遮住自己這一身白皙的皮膚。
好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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