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穿成不孝渣男
在林梅疑惑的眼神中, 林楓宣布, “秋天是收獲的季節,楓葉是火紅的顏色, 我以後就叫林楓了。趁着上高中, 換環境, 沒太多人認識我,改個名字也不錯。”
林梅倒是遲疑了,“沒必要吧,就算離了婚,你也不用非得跟媽的姓啊。我想着吧,你要是還姓伍,你爸怎麽也還得管你。”
“媽, 你別糊塗!你看那男人的摳門算計勁兒, 他還能給我什麽?!我要是還姓伍, 那個男人就會理直氣壯地來幹預我的生活,把我當成他家的人,八成還要讓我照顧弟弟什麽的。”
“弟弟?”林梅聽着這概念好陌生。
林楓提醒, “就那個魏曉麗養的私生子!”
“那可不成!”林梅反應過來立刻急眼了,“那小三別想讓她的孩子拖累我兒子!”
“明天辦戶口,改名字, 然後通知學校那邊。”
林梅一咬牙, “成!”
終于在高中開學前, 辦妥了所有的事情, 想到自己上高中可以換個名字用, 而且還是自己的本名,林楓就高興極了。自從開始穿越的人生,就總頂着別人的樣子、別人的名字在生活。這次,巧合的是,便宜老媽姓林,跟自己一個姓,正好趁着離婚,改回本名。
解決掉了大渣男,生活終于可以回到正軌。
伍俊傑的願望是考上一個好大學,還有好好照顧、陪伴母親。這些願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考好大學,意味着什麽?意味着,三年高中,要狠命地學習。
至今,林楓都想起自己高中時代,班主任多次恐吓,“你們要想考個好大學,就要脫—皮—掉—肉!”
當時班主任說這話的時候,咬牙切齒地,像是要咬人,十分驚悚。
如今又要重回高中,說實話,林楓覺得這次的任務,蠻艱難的。好容易熬完高中的人,在另一個世界再上一遍高中,這題材,足夠拍個恐怖片了。
不過,抱怨歸抱怨,生活還要繼續。為了身邊的單身母親,為了自己早日完成任務,早回家,努力奮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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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早晨,林楓站在鏡子面前,給自己打氣,“林楓,加油!你都參加過一次高考了,現在這又算什麽,只不過是從頭再來!”
“你磨蹭什麽呢!今天開學報到,看看你分在哪個班。”林梅過來催人了。
林楓其實已經知道了,自己會被分到六班,同桌就是楊遠輝。那是在伍俊傑堕落潦倒時候,唯一一個認出并想要幫助他的人。
但是,伍俊傑最後的一點可憐的尊嚴,讓他拒絕了這高中三年唯一真正的朋友。
開學報到,分班、發書、同學們自我介紹,……重溫了高一的生活,看看周圍稚嫩、朝氣的臉,林楓突然覺得,有代溝了。
我這滄桑的心吶……
也許是因為有種“老人”的心,林楓對身邊的小孩格外“慈愛”,能傾聽他們的訴說,也能幫些小忙。開學一個月後,她就混成了孩子王。甚至,收到了情書。明晃晃的情書啊!
這個,有點驚悚。
林楓現在的樣子,15歲,1米72的身高,雖然沒有伍相譚年輕時候的帥氣,但是也是繼承了父母的優點。再加上暑假裏天天晨跑鍛煉,現在的樣子也是陽光帥氣大男孩。只不過這帥氣不是伍相譚那種風流倜傥型的,而是鄰家男孩型的。
當年真正的伍俊傑之所以不招女孩待見,一方面是性格陰郁、不上進,還有一方面是喜歡宅着,有些肥胖。
而林楓內心有女孩的細膩溫柔,外表又有男生的陽光健康,這就讓一些情窦初開的小女生心生好感。
沒想到,在這個優質高中,還有人寫情書?
不過再想想,六班安排的借讀生最多,學風是比不上其他班。可是,也不能早戀啊!
但是,這個年紀的小女生應該比較敏感吧?拒絕,可能會傷人家的心吧,還是應該以說服教育為主。
但是,說服教育誰?哪個知道,情書是誰塞進自己書包的?
回家再看一遍情書,裏面有寫周三放學後,學校食堂旁邊小花園見。見什麽見?不見!不好好學習,談戀愛!
林楓把情書扔進了家裏的垃圾桶。哪知道,他老媽竟然非常敏感地發現了垃圾桶裏折成千紙鶴的情書。
“好你個不學習的家夥!居然談戀愛,這是什麽?”老媽扭着林楓的耳朵往上扯,企圖讓人離開地表。
“疼疼疼,耳朵,耳朵要掉了!”好容易擺脫老媽魔爪,林楓委屈極了,“你沒看見我扔進垃圾桶了嗎?就是不予理會的意思。我怎麽可能早戀呢!我還要考個好大學,給老媽長臉呢!”
“真的?”林梅滿臉懷疑。
“真的,我發誓,我這輩子要是跟女生談戀愛,叫我出門被車撞死!”林楓咬牙切齒地發了個毒誓。
老媽趕緊捂住她的嘴巴,“別瞎說!呸呸呸,好的不靈壞的靈,啊不是,壞的不靈好的靈!……你這孩子瞎發什麽誓呀!你高中不要早戀,可是大學以後就可以戀愛的,別瞎發誓!”
林楓心說,對不住,我的內在是女人,所以這輩子都不可能跟女生談戀愛的。你就等着你兒子打光棍吧。反正伍俊傑的願望裏也沒有談戀愛這一條,嘿嘿。
林楓沒有赴約,不知是誰的早戀的小火苗就這樣被掐滅了。
不過,這也是個教訓,林楓反省自己,婦女之友,啊不,女生之友的形象應該改變一下了。
那之後,林楓就有意地疏遠了女生。但是,她也不喜歡某些男生的話題,也沒法跟所有男生打成一片。再加上她專心學習,就慢慢營造出孤獨小生的氣場來。
同桌楊遠輝就提醒她,“林楓,你能不能不要老扮演這種憂郁小生,我看着瘆得慌。”
“什麽憂郁小生,我是在努力學習,同學,你看不出嗎?”對于這個長相普通、心地很好的男孩,林楓還是很信任的,這也是她目前唯一的好友。
“你也參加參加活動,出去打個籃球什麽的,多跟大家打成一片,同學,這才高一,你不要這樣玩命好不,給大家壓力。”
“不會打籃球。”
“我教你啊!”
……
那之後,林楓每天下午下課都去打會兒籃球。她不會運球、不會傳球、不會投球,只會跟着跑,其他男生都驚呆了,“你都上高中了,居然都不會打籃球?!”
“嘿嘿。”林楓笑得燦爛,“打籃球原來這麽好玩!”
這是哪兒來的白癡,誰能弄走……這是大家的心理動态。
過個一個禮拜,林楓大約會了基本的技巧。但是,她到底打得少,基本沒有摸球的機會,基本上就是跟着帶球的人跑,誰有球追着誰。
“搶球啊!笨啊!”楊遠輝氣急敗壞地提醒她。
“哦,還能搶球兒,那太好玩兒了!”
接下來,被提醒了的林楓就開挂了,她跑得快,而且跑不累,別人都喘了,她還活蹦亂跳呢。于是,誰的球都能被她搶走,因為誰都跑不過她。
只是搶完球,她不太會帶球,運球能運出場外,投籃也投不準。不過,她很快找到了門道,就是,傳球給別人。
終于,林楓找到了自己在籃球場上的意義,永遠在搶球,搶到球永遠傳給隊友。最後,對方幾乎沒得什麽分,差不多剛摸到球,就被搶走了,郁悶到快要原地爆炸。
“籃球比賽成賽跑了?有意思沒意思啊?!”對方氣得跳腳。
“有意思啊!”林楓不知死活地幸災樂禍,招來一頓“胖揍”。
這天,林楓知道一件事,她這輩子的金手指是跑步,她心說,難怪整個暑假她老想出去跑步。只是她一開始沒有想過,這是金手指技能。
在跟系統讨論這件事的時候,系統告訴她:
【确切地說,這項技能是30米內迅速移動。】
30米,比一個籃球場長度略微長些。她剛了解的知識點,國際标準籃球場,長度28米。
可是,正規比賽有30米跑嗎?好像沒聽說過哎。
“系統,這個金手指有什麽用?我怎麽覺得,你給我的金手指,都是雞肋啊!什麽繡藝,什麽廚藝,什麽聽力,還有什麽30米迅速移動?這些有啥用啊?”
【廚藝還是有用的啊,這個世界,你就能用來孝順母親啊。】
“可這對完成任務也沒關鍵作用啊,能來點有用的嗎?”
【宿主,你要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金手指也是一樣,你要好好開發金手指的功能哦。】
林楓明白了,這系統一如既往地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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