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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966年6月13日星期一 晴
父親說讓我嫁給宋晔的時候,我只當他是在胡言亂語。
我無法想象自己和那個沒眼色,沒主見,摳門市儈的土包子生活在一起的情景,每次一起吃飯,都讓人食不下咽。
烈士遺孤有什麽了不起的,他父母是英雄和他又有什麽關系?
他喜歡他的好學生,自己供起來好了,憑什麽讓我嫁給他?不講邏輯,不講道理。
可是……老方這一次的态度很堅決,連母親都不幫我說話,我有點害怕——最近家裏氣氛很不對,學校的課都停了,爸爸總是嘆氣,媽媽也總是晃神,連哥哥都不愛說話了……
敬塵哥哥,我真的好想你……
————
得知眼前這個漂亮的少年就是宋晔,林薇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她捂着被林涵芝打過的頭,實在是想不通,就憑宋晔如此出衆的長相,人品磊落,原主為什麽會那麽嫌棄?
不應該啊,她一直以為宋晔就算不醜,大概長得也不太出衆,不然,前夫哥長相和人品都沒問題,原主在這段婚姻中還那麽痛苦,實在是有些不合情理。
現在看來,主要還是小姑娘心底有個白月光,看誰都成了将就,感情的事兒也不能用常理推斷。
估計是被她盯得不自在,正在和方廉新說話的宋晔突然轉過頭,緩緩對她露出一個笑容,果然很漂亮,好看的人笑起來也是十分賞心悅目。
林薇正要回以微笑,下一秒,她便看見宋晔擡起胳膊到鼻子前,然後用粗布補丁的袖口使勁地蹭了幾下鼻子。
林薇:“……”
她笑容凝固……沒想到這麽快就破案了,再好看的帥哥這麽來一下,看起來也是又傻又憨,立馬下頭了。
有那麽一瞬間,林薇想笑,原主當初怕是更無語吧。
方硯棠喜歡的是陽春白雪的文藝男青年,日記裏出現最多的名字,便是那個白月光初戀,結果現實卻是這個用袖口擦鼻涕的小土包子。
難怪會傷心失意。
林涵芝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将傻閨女拎到廚房。
“啊?”林薇目光掃過窗戶上的倒影,一時間有些恍惚。
玻璃窗中的少女還很年輕稚嫩,皮膚白皙,亭亭玉立,花一樣的年紀,即使看起來很土的襯衫配着藍布褲子,穿在她身上竟也帶着幾分青春的嬌憨。
如果打扮一下,應該是個很漂亮的小美女,尤其是這個身材比例,林薇比了一下腰,妥妥的衣服架子,穿什麽都會好看。
李川之所以對原主這麽執着,怕是也有幾分見色起意。
“嘶——疼!”走神的結果就是林薇頭上又挨了一記暴栗。
“聽沒聽我說話,你和李川是怎麽回事兒?”林涵芝低聲喝問。
“能有什麽事兒——”剛才玩得太嗨,這會兒對上原主的母親,林薇有些麻爪,觑着林涵芝陰沉的臉色,說道,“……吓唬他的,就是覺得這事兒十有八.九是他在後面造謠,唬他一下。”
林薇發覺在這位女士面前,她的氣場有點立不起來,大概是心虛,也或者方硯棠殘留的意識在作祟,有種天然的畏懼。
原主也總說母親是個冷美人,冷淡霸道,一發火,家裏人都會變得乖順。
林涵芝深吸了口氣,明顯是氣得不輕:“你想唬誰?這是能亂說的嗎,不怕外人亂嚼舌根?”
“那就說呗,又不會少一塊肉,”林薇見對方臉色更黑了,連忙道,“這不是重點,李川這個人心胸狹隘,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今天他能用這種下作的手段造謠我,以後他還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喪心病狂的事情,我就是想給他點教訓,讓他知道忌憚,收斂點。”
林涵芝看着她,微微皺眉,清冷的鳳目帶上了幾分審視。
林薇見狀,意識到自己可能表現得過于外放,原主的性格大概不是這樣的。這個謠言對方硯棠造成了不小的困擾,她卻擺出一副滾刀肉,天不怕地不怕,老娘最可怕的姿态,确實值得懷疑。
對方不會把她當成妖魔鬼怪吧。
事實上,她也是懵的,她都不知道現在是個什麽狀況,也沒本事還個女兒給人家。
“我……就是想通了,憑什麽啊?他癞.□□想吃天鵝肉,背後造謠,還假惺惺地擺出一副負責任的模樣,充當救世主,好男人,真是壞透了,讨厭死了。”林薇做出一副氣哼哼的模樣,目光小心地觀察着林母的表情。
方母斂了神色,冷聲說道:“你一個小孩子懂什麽,回屋看書去。”
林薇松了口氣,随即揚起笑臉,“媽——”拉長的尾音一嘆三轉,深得撒嬌的精髓,“我幫你做飯。”臉皮厚的人,羞恥心往往很低,林薇叫起媽來,那是一點心理建設都不用給自己做。
“你會做什麽,不用你,回去,晚上抽查你單詞。”林教授揮手打發她。
林薇想說自己什麽都會,她本身就是餐飲起家,後面才改行的,不過這會兒她也不敢太表現。
原主家裏都是慣孩子的,他們秉承着窮養兒富養女的理念,根本不讓女兒做什麽家務,這個年代十指不沾陽春水,自然是嬌慣得不行。
也就是這兩年風聲太緊,怕原主嬌縱的性子惹事兒,他們才稍稍嚴厲了點,但那也只是學習和行為上的約束。
做飯這事兒,據說早年家裏是請保姆的,後來改為方父,只不過今天宋晔來了,他要給宋晔補課。學校三天兩頭的鬧停課,現在也學不到什麽了。
林教授的廚藝,方硯棠沒少在日記裏吐槽,今晚怕是又要有一頓難忘的晚餐。
回去的時候,二樓的書房門沒關,她看了一眼和方教授在一起的宋晔。
她輕嘆了口氣,先回了閣樓,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
可惜她在閣樓,鼓弄半天,也沒弄懂自己為什麽會在這裏。
除了幾幅油彩畫和素描,她沒別的發現。
素描上畫的都是一個少年,不是宋晔,是林薇沒見過的人,十有八九是那個白月光了。
林薇不感興趣,随手放到沙發上了。
最後她帶着日記,回了原主的卧室,試圖在日記中尋找一些線索。
日記上面有些濡濕的痕跡,大概是原主剛哭過,內容都是罵李川,和那些背後傳她閑話的同學。
林薇看向對面的手撕日歷,現在是1965年2月14日,和日記上最後一篇的日期吻合。
她記性還不錯,她記得自己原本看到的最後一篇日記是在1980年的8月24日。
「1980年8月24日星期三陰
我想要的報應不是這樣的!
我剛失去了媽媽,為什麽老天連我唯一的親人都要收走?
為什麽?
為什麽那麽傻?不值得,不值得!
哥——
你為什麽那麽傻?
我為什麽還活着,殺了我吧,求求你們……」
……
方硯棠的哥哥做了什麽?
人也沒了?
看着像是同歸于盡的架勢。
原主之後也不再寫日記,人生的最後以所有親人的離世而收場,搞不好,在接連的重挫之下,原主也自我了結了,不然沒法解釋後面的空白日記。
團滅了嗎?
老天爺!
這不是一個“慘”字可以概括的。
太沖動了,明明有更好的辦法,留得青山在,自有收拾那個敗類的辦法,說什麽都要讓他體嘗一下什麽叫做世間至苦,怎麽能這麽輕巧地弄死對方呢?還把自己搭上了,留下妹妹一個人陷入暗無天日的絕望——
話雖如此,林薇卻能理解,那個情形也是沒辦法維持理智的。
方廉新對李川沒有師生之名,卻有教導之實,結果李川是第一個站出來舉報老師一家。
李川當衆狠扇方廉新的耳光,一邊打一邊給他罪名,痛快地發洩心中的怨氣。
方教授腰杆硬了一輩子,終來讓小人欺辱,生前受盡侮辱,他死在中秋節,屍體也被随意掩埋,後來,原主和哥哥找了兩年都沒能父親的屍骨,最後只留了一個衣冠冢。
父親生前尊嚴盡失,倍受屈辱,死後也不得體面,這種痛日日夜夜侵蝕着兄妹倆的心髒,午夜夢回都不得安寧。
可惜原主的哥哥,那個善良,穩重,孝順,有責任,有擔當,如山一般可靠,有着大好前途的男人,為了給父母報仇最終舍棄了生命。
“逆子!”
突然,方教授一聲驚天動地的咆哮,吓得林薇差點把手中的日記給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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