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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藍灣牧羊犬是整個世界都稀有的品種,他們以漂亮的外表和稀有的價值而被人們所追捧,這種犬基本上只有特別有錢的人才會養。
而國內要飼養這種犬的話,基本上是沒有什麽條件的,要從國外引進不說,昂貴的價格也讓很多人望而卻步。
可是最近S市刑警大隊入手了一只很可愛的小狗,外形很是好看,是訓導員陳朗看上的。
看到小家夥的一瞬間,陳朗想都沒想就入手了,并且帶回了刑警大隊。
小家夥的外形很好看,價格也有點貴。
那賣家說,這狗狗擁有藍灣牧羊犬的血統,但不純,所以看起來可能也和藍灣牧羊犬不搭邊。
所以賣的便宜點。
陳朗在觀察過小家夥的所有指标後,花了五千大洋将小家夥買了回來。
雖然看起來完全沒有一點點的藍灣牧羊犬的特征,但陳朗喜歡,而且小家夥看起來很聰明,那麽小就能聽懂陳朗的話,并且能遵從他的指令。
陳朗說讓它坐好,它就乖乖蹲着,兩只眼睛黑葡萄似的盯着陳朗。
陳朗被那眼神萌到了,感覺即使不是什麽好品種,他也想将小家夥帶走。
最後沒經住誘惑,把一個月工資搭進去,将小家夥打包帶回家了。
那賣家起初要了一萬塊,陳朗好說歹說,砍價砍了半個小時,才砍到了五千,拿下了。
回去的路上,他都在自言自語嘲笑自己:“我竟然會花五千塊買一只警犬苗回來,平時這個價格我都能買好幾只了,小家夥,你就感謝我吧。”
溫時是能聽懂人話的,其實他也比較震驚,這個人竟然能花五千塊錢把他買走,他以為自己是沒人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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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賣家說他擁有藍灣牧羊犬的血統,但沒人會信,因為一般的藍灣牧羊犬不可能出現在這樣的市集裏。
育養藍灣牧羊犬的條件很苛刻,全世界都稀有的品種,怎麽可能出現在普通的市集上,用腦子想都不會的。
可是這個男人卻買了他,花了五千塊大洋,溫時要是能說話,都想罵他冤大頭。
就是因為賣太貴了,所以溫時已經在那裏待了好多天了,雖然小狗确實很可愛,但在錢面前,小狗什麽都不是。
昨天來了一個財大氣粗的男人,想把他買走,給了兩千塊錢,直接和賣主吵起來了,那賣主說:“我這擁有藍灣牧羊犬的基因啊,你給我兩千,就算一個金毛幼崽,也不止這點錢,你可以直接搶,卻還要給我兩千塊?”
那買家也甚是生氣,指着溫時就是一頓貶低:“我就是看它可愛,很喜歡它的外形才買的,就你這犄角旮旯裏的生意,還有藍灣牧羊犬的血統?真是笑死人了,藍灣牧羊犬不會出現在這垃圾的夜市裏。”
雖然罵的很難聽,但溫時覺得他的邏輯是對的,那麽昂貴且稀有的品種,怎麽可能出現在夜市裏啊?用腳指頭想都不會的。
可如今不但有人信了,還花了五千塊錢。
這是一個月以來,給的價最高的了。
所以賣家一咬牙就把溫時賣給了這個男人。
或許自己也覺得離譜,男人一路上都在自我安慰,自言自語。
男人長得很帥,身高也很有優勢,最少一米八六的個子,配上他一張帥氣的臉,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個萬人迷大帥哥了。
溫時以為他要把自己買回家當寵物養起來,結果這車一路朝着市裏的刑警大隊而去。
溫時有種不好的預感,他不會是被買去當警犬吧?
溫時:“啊這,我這一世的夢想是被人類當寵物養起來,什麽都不努力就能享受安逸的狗生,這怎麽和我預想的不一樣?”
溫時在震驚中被帶到了一個滿是狗狗的地方,而把他帶回來的男人,常年就是和這些狗狗打交道的。
他是刑警大隊的警犬訓導員。
溫時:“……”
關于我想當寵物狗,卻被買去當警犬育苗這件事……
關于他買了警犬來育苗這件事,肯定是要上報的,那他花錢買狗狗的錢,上頭也會給他報銷,所以溫時的擔憂多餘了。
他被關在了一個小籠子裏,周圍的大籠子裏都關着各種各樣的警犬,現在是晚上,大概是休息的時間,所以大家對他的興趣也不是很高。
但當訓導員陳朗給溫時帶來盆盆奶時,周圍的大家都不淡定了,紛紛起身朝着陳朗叫嚷,明顯是想吃東西,但很快被陳朗的一聲呵斥,吓得都噤若寒蟬。
溫時在自己的小籠子裏喝起了盆盆奶,他甚至都沒覺得周圍的狗可怕,完全沒有一點怯場的意思。
帥氣的訓導員小哥哥,蹲在他的籠子邊上,看他把盆裏的奶喝完之後,又給了溫時半根香腸,周圍的狗狗都看着,心裏可生氣了。
但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警犬的訓練要從小做起,這樣才能訓練出來一個聽指揮、有紀律的警犬。
溫時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腸之後,還是覺得餓,但他知道自己剛來這裏,不能多吃,訓導員也不會給他給了。
他乖巧地蹲在那裏,和訓導員對視,大概是真的很喜歡他,訓導員原本起身了,結果又打開了籠子,将溫時抱了出去。
溫時:“……”
他一邊往外走一邊說:“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點冷,我怕你挨不了凍,你還太小了。”
剛出去,遇上一個穿着刑警制服的小哥,朝着陳朗打招呼,他好像剛出任務回來,滿臉是汗,但面部輪廓很深邃,笑起來痞氣又好看。
他問陳朗:“剛入手的警犬苗子?”
陳朗舉着溫時給他看:“我覺得它很有靈性就買了,五千塊錢,花了我一個月的工資,心疼死了,不過上頭同意給我報銷,我心裏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裏出事,這才三個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臉,随便擦了一把,臉上還在掉水珠:“什麽品種啊這麽貴?貝斯也才三千多,那還是杜賓犬苗呢。”
陳朗摸摸溫時的腦袋,笑着回答:“誰知道什麽品種,那家夥騙我說有藍灣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覺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過也就是一個眼緣,我看中它了,就買回來了,我覺得它應該比我想象的要聰明。”
那男人朝着這邊走了過來,也伸手摸了摸溫時的腦袋:“确實不像藍灣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雜交種,不過也還行,看起來很可愛。”
陳朗開心了:“隊長這樣說,那我就覺得我這錢花的值了,等他适應兩天,訓練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隊隊長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陳朗道:“那麻煩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馴養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陳朗回答:“沒辦法,喜歡狗狗,就喜歡和它們互動。”
夏甄嗯了一聲,挺拔的身影轉身要離開,走了兩步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又回頭叮囑陳朗:“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傷了的緣故,你多注意點它的的飲食情況,可不能讓我們的戰友出現什麽意外。”
陳朗聽到貝斯的情況不好,又轉身往回去走,他以為其他的飼養員會照顧貝斯,沒想到貝斯最近食欲不振。
貝斯受傷了,在前不久的打擊犯罪現場,為了保護一個隊員,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槍,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彈從他的皮肉上穿過去了。
陳朗本來在休假,貝斯的日常是其他訓導員在負責,可是貝斯受傷之後情緒很低落,不吃不喝,這才把正在休假的陳朗叫了回來。
陳朗連夜趕回來,在夜市上買了只小狗,回來把這茬差點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貝斯。
貝斯是一只杜賓犬,原本是很難入選警犬的。
因為杜賓的體質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類沒法比,可是在警犬選拔訓練中,作為杜賓犬的貝斯卻脫穎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驗,這才入選了警犬。
他當警犬已經一年多了,一歲的時候入選的警犬,有了編制,今年已經兩歲了。
貝斯是那種攻擊力強,但對戰友很忠誠的犬類,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連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顯得很矮。
整個大隊的男人都喜歡貝斯,喜歡他優雅帥氣的外表,也喜歡他對每個戰友的忠誠,基本上有什麽大型刑事案件,貝斯絕對是被帶去勘察現場的第一狗選。
他的追蹤能力和反應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這也是他受傷的原因,因為反應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戰友一命,而自己卻被子彈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經不把貝斯當成犬了,把他當成自己的好戰友。
陳朗再次開門進去,把燈打開,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躍起來。
這裏關着大概十幾只警犬,各有各的用處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戰友。
不管在哪裏,警犬和軍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類賦予了一種神奇的力量。
在人類看來,他們不是動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了。
溫時被陳朗抱在懷裏,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裏突然慌起來。
他當人的時候,對警犬都比較敬重且崇拜的,作為動物,竟然能為人類做到那種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麽犬類,溫時對他們都有一種濾鏡。
作為犬中的翹楚,警犬,溫時對他們更有一層敬意。
他們也是和夥伴們負重前行的戰友啊。
這樣一想,溫時覺得當警犬其實也沒什麽不好,他一輩子碌碌無為,死了都不知道怎麽死的,一輩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沒有任何作用,說他是來人間湊數的都不為過。
沒想到這當了動物,變成了一只狗狗,竟然還有為人民服務的機會。
他被男人帶回來之後,就比很多人類要強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選了警犬,那他就會有了編制,有了編制他就有了鐵飯碗,雖然這個鐵飯碗可能有點沉。
他被陳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個很大的鐵籠子前,籠子裏關着一只大型的杜賓犬,全身棕色的毛發細膩發亮,耳朵直直豎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籠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個審視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帶着藐視一切的高傲。
陳朗将門打開後,呼喚他出來,他想看看這家夥的傷到底重不重。
但那家夥沒動,只是盯着小狗狗。
陳朗見他沒動靜,就伸手去撫摸他的腦袋,沒想到杜賓犬一點攻擊的意思都沒有。
警犬的進食都是有時間的,過了那個點,就不會再進食了。
但為了貝斯的傷勢着想,陳朗還是給他又添了點糧。
貝斯這才緩緩動了動,起身往前爬了爬。
他進食的樣子也和其他警犬不一樣,其他警犬看到食物會發瘋,但貝斯不會,他進食雖然很快,但沒有一絲多餘的動作。
溫時看着他吃那麽香,也想上去啃兩口,但在對方朝他看來時,他就慫了。
這哥看起來很不好惹,溫時覺得自己還是識相點別作死,反正他剛吃了五分飽,不是很餓。
見貝斯進食了,陳朗才感覺安心了點:“你的隊長說你不進食,情緒很消極,是因為我沒在麽?貝斯你這樣可不行,受傷了就要多吃點,別餓着,這樣傷口才好得快。”
貝斯認真進食着,沒有理會陳朗的話語,他從小就成了警犬苗子,和陳朗相處了快兩年,早就能聽懂陳朗說的每一句話。
他不想進食,是因為陳朗不在,他感覺很空虛,好像沒人來安慰他,其他的訓導員他又不喜歡,所以不想吃東西。
陳朗既然回來了,那他就有心情吃了,他是陳朗帶大的,對陳朗的依賴比對任何人的都強。
可是如今,陳朗好像又找到了一個比他更重要的狗狗,小家夥就蹲在他的籠子邊,充滿好奇地打量着他。
貝斯有點生氣,猛地将鐵盤裏的狗糧打翻了,然後一聲不吭地挪到後面去,繼續躺着。
陳朗看着撒了一地的狗糧,陷入了沉思。
他警告貝斯:“能耐了是吧?那你就餓着,我看你能餓到什麽時候,這麽喜歡鬧脾氣,貝斯,你以前可不是這樣的,你今天是發什麽瘋?”
貝斯沒法說人話,不然肯定告訴他:“你既然有新的狗了,為什麽還要找我?我不需要那可憐的施舍和憐憫。”
陳朗将食物都撿起來,将鐵盆放在了一邊,他警告貝斯:“你會為你今天的行為付出代價,我會懲罰你,明天你都沒有食物吃了,既然想餓死,那你就餓死得了。”
作為訓導員,陳朗對貝斯的态度都是強硬的,畢竟貝斯現在什麽都懂了,他平時都很聽話守規矩,既然做出這種事情,那一定就是故意的。
這就像自己的隊員犯了錯,隊長絕不會慣着他的臭脾氣。
陳朗将東西收拾好之後,又抱着溫時離開了。
貝斯看着陳朗懷裏抱着的小狗,猛然想起了自己小時候。
他比這只狗狗還小的時候,就被陳朗帶回來了,陳朗雖然很喜歡他,但一直在培養他的獨立性,所以即使那麽小,貝斯也是獨自睡覺的。
陳朗不會這樣照顧他的感受,更不會把他帶回自己的宿舍。
可今天他有了一只新的狗狗,他把那狗狗帶回自己的宿舍了。
當屋裏暗下來之後,四周陷入了片刻的寧靜。
但很快,周圍的警犬們都開始“竊竊私語”。
貝斯聽得懂他們的交流語言。
“貝斯失寵了,果然人類永遠愛小時候的我們。”
“我們會一天天長大,但可愛的小狗什麽時候都有。”
“是啊,他可從來沒這樣抱過我,我就是後媽養的。”
“別說你了,貝斯都被冷落了,以他的脾氣,怎麽受得了這氣?”
“你猜那個小家夥會不會死在貝斯的嘴下?”
“我覺得以貝斯的脾氣,會的吧,這可是觸犯了他的底線,搶了他的訓導員。”
“可怕的貝斯有對手了,等着看好戲吧。”
貝斯确實很生氣,但他還不至于把那個家夥咬死。
他只能在心裏安慰自己,陳朗只是看小家夥太小了,所以才對他關照有加。
他努力平複自己心中的怒氣,但越想越心裏不爽。
明天按照慣例,他會出去曬太陽,看大家訓練,到時候他吓唬下滑那個小東西,讓他變得懦弱膽小,那樣就不會入選警犬,到時候會被送走。
馴養警犬失敗的犬,都會被送到社會上被人收養,雖然收養條件嚴格,但還是有很多人争着搶着養警犬。
那個小家夥他不适合這裏,他适合去當人類的寵物。
他絕不會讓那個家夥取代自己在這裏的位置,成為陳朗心中最優秀的警犬。
貝斯很記仇,他強大且小心眼。
有着帥氣的外表,卻也有着針眼大的心。
他的同事們都不太喜歡和他互動,因為這家夥脾氣喜怒無常,說不定什麽時候就把他們揍一頓。
他們和貝斯保持着距離。
可是有一天,有個不怕死的小東西,竟然顫顫巍巍地朝着貝斯走了過去。
警犬的訓練每天都在繼續,溫時在訓導員懷裏睡覺一晚上,感覺很久沒有這種溫暖了,他很迷戀陳朗的懷抱。
但陳朗要早起,訓練警犬們,溫時也被他從被窩帶了出來,帶着去了訓練場。
十幾個訓導員已經人手牽着一只警犬排好隊了,而昨晚那只打翻飯盆的杜賓,高傲不可一世地站在不遠處,被拴着。
其他警犬都被牽着,要開始訓練了,溫時跟着陳朗跑過去,不知道自己的任務是什麽。
他跟在陳朗的腳後跟後面,四條小短腿賣力地追上陳朗的腳步。
他一路上都在想,這男人的腿要不要這麽長啊?
男人跨一步,他要跑好幾步,完全跟不上。
好不容易來到了目的地,溫時都累了,吧嗒一下就滾在了草坪上,起不來了。
陳朗回頭看了他一眼,朝着他
喊:“貝恩,爬起來!”
溫時吓得一愣,不知道他在叫誰。
見溫時沒反應,陳朗又走到他身邊,蹲下,跟他認真道:“以後你就叫貝恩了,你暫時的編號是015,不管是貝恩,還是015,都是你的代號,明白?”
溫時聽明白了,他朝着陳朗汪了一聲,趕緊爬起來。
其實他就是腿酸。
所以這就是這些人的日常對嗎?平時都沒有休息的時間,一有突發事件,他們就會很快沖上去。
溫時想着,其他的警犬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他像模像樣地學着那些警犬的樣子站在陳朗的腳跟前,總感覺有一道不友好的視線朝着他看過來,溫時下意識往那邊一看,只見那只大型的杜賓正在看着他。
溫時感覺那眼神有點吓狗。
“為什麽我從他眼神裏看到了殺氣?是我做錯了了什麽?他為什麽那樣看我?”
明明長得很帥氣,是溫時喜歡的那種氣質犬類,又帥氣又強大,可是那警犬給溫時的感覺卻如此不舒服。
他想着,自己可能想多了,那家夥大概只是看看他罷了。
今天進行的是警犬的追捕訓練,犬類的嗅覺都很發達,他們能夠通過熟悉的氣味找到相同的東西。
溫時以為自己的訓練要開始了,都打好了精神,結果訓導員跑去給其他警犬訓練,把他扔下不管了。
溫時有點茫然地蹲在那裏,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畢竟他還這麽小。
過了會兒他就知道陳浪的意圖了,原來是想讓他先看着學習,等他适應兩天之後,就給他教其他的。
溫時了然,便跟着警犬的節奏,有樣學樣,在草坪上狂奔。
路過那只杜賓犬的時候,溫時還忍不住停下來看他一眼。
他看起來很不安,明顯也想上場,但他受傷了。
這樣一想,溫時覺得他挺慘的,索性停下腳步,朝着杜賓犬跑了過去。
杜賓犬戴着口籠,顯得他的氣質肅冷又可怕。
但溫時沒怕,他一個猛沖,就沖到了他腳下,一個不穩,滾在了杜賓大哥的兩條前腿之間。
高貴的杜賓低眼看他:“……”
你這小東西不怕死啊?不知道我現在什麽心情?還敢跑過來送死?
杜賓大哥明顯不悅,可是他戴着口籠,就算想給小東西教訓,也無濟于事。
他就低眼冷靜地看着他,眼神帶着殺氣。
溫時一擡頭就看到了杜賓大哥肚子上縫合的傷口,吓得一哆嗦。
他趕緊翻個身,爬起來,用小心翼翼的聲音安撫他。
“汪……”大哥哥你受苦了,你不要不開心,我陪你玩呀?
都這樣了,溫時還以為杜賓是因為沒人陪他玩而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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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魏爾倫!
你舍得抛棄的搭檔,現在是我老婆!
【麻生秋也CP蘭堂(法文名:蘭波)】
我永恒的靈魂,注視着你的心,縱然黑夜孤寂,白晝如焚。
——詩歌《地獄一季》,蘭波。
★主攻文。秋也攻,攻受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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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标簽: 綜漫 穿越時空 婚戀 文野
搜索關鍵字:主角:麻生秋也,蘭堂(蘭波) ┃ 配角:魏爾倫,亂步,中也,太宰,森醫生,紅葉,夏目三花貓,澀澤美人,晶子 ┃ 其它:港口Mafia小職員
一句話簡介:兩個人的故事,三個人的名字。
立意:橫濱這麽小,世界這麽大,該走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