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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1-13 18:00:02 字數:4539
夏至。
齊桁爾的動作很快,不到一個月,就把與聞香三號店對着後門的鋪子買了下來,而且改了內部陳設,有廚房、酒窖、養魚蝦的水缸、鍋碗瓢盆一應俱全。
孟翠栩接到消息後,在金嬷嬷的幫忙下換了件男子長袍,腳踏刻意加大的牛皮靴,長發挽了個爺們常用的松髻,這便準備出門。
原以為要用給客人準備的馬車,沒想到卻不用,只能說齊老爺夫婦真的很疼愛齊桁爾,他人已不在,霞蔚院的馬車跟車夫卻還在,那車夫看到二奶奶穿着男裝時懵了一下,這才趕緊把馬牽出來。
馬車很大,鋪着厚厚的錦墊,感覺不怎麽颠,約莫過了一個時辰,車夫停下,“二奶奶,聞香三號店到了。”
孟翠栩自己跳下馬車,春花連忙放下小梯,扶着一把年紀的金嬷嬷下來。
孟翠栩上一次看到街景,還是跟着方姨娘入京的時候,後來進入孟家,開始被孟太太刁難,根本無法出門,而後方姨娘得寵,她更是成了孟家的不可說。等她出嫁是坐在轎子裏,過門後又是孀居,多有不便,就這樣十幾年過去。
剛到京城時還小,又跋山涉水一年多,哪有心情欣賞街景,此刻看起來京城果然熱鬧。
街上寬得可以同時容納三輛馬車通行,兩邊鋪子一間大過一間,賣燒瓷的、賣字畫的,連賣琴的都能開一間店,如果不是有事,她還真想逛一逛再回去。
“春花,你在馬車上等我,金嬷嬷跟我進去就行。”孟翠栩吩咐。
“是,奴婢知道了。”春花心思單純,剛到孟家時,見一樣是大丫頭,亦丹跟芍光卻是落落大方,心裏還擔心小姐會不會嫌棄自己是個農村丫頭出身,後來見小姐對她一樣親熱,這才放下心來,現在雖然不能跟着進去,但小姐帶她出來了不是,她就替小姐好好看住馬車。
孟翠栩帶着金嬷嬷走入客棧,才剛進入店裏,小二就上前笑容滿面的招呼着,“二位請裏面坐,剛剛送來一批活魚,還養在水缸裏呢,要不要清蒸還是紅燒一條來嘗嘗?這五六月的魚蝦因為油脂少,另有一番清甜。要不然嘗嘗咱們大廚的招牌油雞,都是選用養足月的大公雞,那個雞皮啊可好吃了,任憑嘴再刁,也會拍手說好。
金嬷嬷開口,“我家大爺跟宋老板約好了,還請這位小哥通傳一聲。”
那小二愣了楞,繼而笑說:“二位請稍等,我去通傳掌櫃。”
胖掌櫃很快過來,得知是老板交代過的“孟大爺”,連忙請入雅間,“二位先喝點茶,我這就去請老板。”
金嬷嬷給孟翠栩倒了茶,大抵是難得出來,神色間透着愉快,“這店小二與掌櫃倒是很和氣,難怪生意好。”
“是啊,嬷嬷教過我,和氣生財嘛。”
和氣不只生財,還能保平安呢。就像婆婆偶而找她說話,會問起“你大嫂怎麽樣”,她都說大嫂心大,好相處,對她也頗多關心,她絕對不會告訴婆婆,大嫂腦子有洞,喜歡跟不熟的人演熟,老是想打聽婆婆有沒有塞點私房給她。
金嬷嬷笑道:“有句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那小哥這麽殷勤,要不是我們今天有事,嬷嬷說不定就順着說來盤魚,再來盤油雞了。”
孟翠栩噗嗤一笑,“不瞞嬷嬷,我剛剛也是這麽想的,誰都知道魚肉要冬天才肥,不過聽他那麽說,還真想點一盤來嘗嘗什麽叫做油脂少的清甜,但想想,主菜加上配菜要二十兩起跳,還是算了,我現在的銀子,一分都很珍貴。”
“小姐要是想吃,又怕貴,那回去時給買上一條,看是要吃清蒸還是紅燒,嬷嬷在小廚房弄給你吃。”
孟翠栩往她懷裏拱了一下,“還是嬷嬷疼我。”
金嬷嬷見小姐都快二十歲了,還像小孩子那樣跟自己撒嬌,忍不住笑了起來,心裏真感謝孟老太太把自己派給小姐,她寧願在客院清苦些,也不想服侍孟家那幾個眼高手低的嫡女。
主仆說話間,簾子掀動,齊桁爾出現,見到雅房中除了孟翠栩外還有個老嬷嬷,也沒露出不悅的神色,只道:“這裏不好說話,跟我到隔壁。”
孟翠栩這才知道,聞香樓隔壁也是齊桁爾的地方,沒有打通,他直接繞過後門走。
打開側院後門的瞬間,她忍不住想,這人好會享受——院子雖然不大,卻十分雅趣,有亭有池,還有個種着葫蘆的小竹廊,一顆顆青色的葫蘆垂在竹架間,随着夏風吹拂,輕輕搖晃,空氣中隐隐還有葫蘆清香,沿着牆壁幾株大紅色的三角梅,亭子的矮牆邊圍着一圈藍雪花,院子雖小,她卻想到四個字,美不勝收。
八角亭中有丫頭在整治茶水點心,見到他們,福了一福,旁邊還有三個中年男子,一個清瘦,兩個微胖,三人見齊桁爾跟孟翠栩進了亭子,紛紛行禮。
齊桁爾給幾人做介紹,“這是林掌櫃,這是邵大廚、蘇大廚,都是十幾二十年經驗,這位是孟大爺,以後你們三人就直接替他辦事。”
三人向孟翠栩拱手,“還請孟大爺多多照顧。”
孟翠栩連忙起身,“不敢,我是第一次做酒樓生意,年紀輕沒經驗,是我請三位多多照顧才對。”
三人見未來老板好說話,紛紛松了一口氣。
幾個丫頭又送上酒跟一些鮮果便退下,五人聊了起來,席間孟翠栩知道林掌櫃是聞香樓一號店的副掌櫃,從十幾歲就跟着父親做這行,很有經驗,對齊桁爾提拔他當掌櫃,也很高興,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一樣是做高檔席面的地方,當掌櫃自然比當副掌櫃好多了。
至于邵大廚跟蘇大廚都是從別的地方挖來的,邵大廚快三十歲,去年母親生病,把家裏的積蓄全用完了,病卻沒見起色,齊桁爾給他介紹了從宮中退休的禦醫,不過兩個多月,母親已經恢複如常,他心裏感謝,就辭別老東家過來幫忙。
蘇大廚的原因就更簡單了,妻子留下四個女兒,他的存銀又不能都給女兒辦置嫁妝,否則老了拿什麽養老,齊桁爾答應給每個女兒添妝十二擔,還寫了字條保證,想想比起刻薄的老板,還不如來跟他,這便也過來了。
五人相談甚歡,在林掌櫃等三人的幫忙下,很快拟好幾套菜單,連供貨的菜販肉商都定下來,至于店小二,齊桁爾準備從幾個店各調一個過去,所以孟翠栩只要召幾個刷洗婦人就好。
談起正事,時間就過得快,不知不覺都已經到了申正,孟翠栩看看天色,“今日便先到這裏吧,我得回去了。”即便公婆允許,身為媳婦她也不好天黑才回家。
金嬷嬷道:“大爺這裏等着,老奴去讓人把馬車趕過來。”
未來老板都這麽說了,林掌櫃、邵大廚、蘇大廚自然很識相,說時間不早該告辭。
金嬷嬷快步先行離開,三人直接從後巷子出去了,孟翠栩則由齊桁爾陪着從客棧後門直接穿過。
齊桁爾跟她說:“林掌櫃做事細心,你可以把酒樓直接交給他,自己看帳本就好,淨銀既然說了給你,就由你自己保管,只是記得,五天一定要來我這裏一次,待宅子裏時也要常去祖母那邊。”
“我知道的。”
“你那嬷嬷口風可緊?”剛才金嬷嬷站在旁邊半天也沒退下的意思,他想也知道這丫頭肯定跟自己嬷嬷講了,一開始雖然有點生氣,這麽大的事情怎麽可以跟下人講,但想想也沒什麽好氣,自己身邊都有周大、周二、緋兒三人知道他的真實身分了,怎麽可能要求她身邊一人都沒有。
她才二十歲不到,不可能面面俱到,而這種嬷嬷都是人精,遲早會看穿,與其到那時候說,還不如先說,多了一個幫手。
再者,讓一個年輕女子嫁給沉江之人是很殘忍的,她卻是行禮如儀的過了門,祖母說,她日日抄經希望丈夫早日得以輪回,一年多來皆如此,就連他這個丈夫出現了,她也沒哭求什麽,就看在這點上,他不能苛責她,只是裝死之事茲事體大,所以多問想安心一點。
孟翠栩恭恭敬敬回答,“夫君安心,金嬷嬷在後宮待了四十年,齊家宅院裏可沒比她嘴巴更緊的人了。”
齊桁爾點點頭,原來是宮中出來的姑姑,難怪,孟翠栩明明是個旁支,身分又尴尬,不可能有人教她婦德婦儀,她卻做得比大家閨秀還好,光是見面那日她不哭不鬧,就已經十分難得。
“你我關系不同,替我好好照顧祖母,将來若是我能返回齊家,一定不會虧待你。”
言下之意是說,如果四皇子倒臺,不管他現在身邊有幾人,她就算出身尴尬,還是齊二奶奶。
孟翠栩卻沒想到那麽多,對于夫妻間的情情愛愛什麽,真的沒抱太大希望,爹對娘已經夠好,但娘買了孫姨娘後,爹還不是讓孫姨娘懷上了;至于孟老爺跟來投靠的堂弟妹勾搭上,更是甩足孟太太的臉;齊桁宜那種懦弱無用的人,都收了一個姨娘,兩個通房;齊桁山一邊說要考試念書,一邊不忘房裏睡丫頭……更何況自己跟齊桁爾這對夫婦分隔兩地,他居住的院內肯定通房一堆。
看,現在跟在他們後頭的緋兒,容色是閉月羞花,頭戴珠翠,身穿綢緞,踩着一雙鈴铛鞋,一移動就發出清脆好聽的響聲,這像一般丫頭嗎,肯定入房伺候的啊,後頭琴音那種梳着雙丫髻的才是真丫頭。
聽金嬷嬷說,戶籍紙是可以買的,他既然現在叫做宋華,就能娶個宋太太,再來一二三四個姨娘伺候,還不能說他花心,畢竟他是宋華又不是齊桁爾,齊桁爾已經不在了,府中只有一個孀居二奶奶,就是她孟翠栩是也。
兩人邊說邊朝客棧門口前進,卻突然聽見旁邊傳來聲音,轉頭一看是個店小二在趕個賣菜婦人。
“我們這兒做吃的,嬸子你不能在這賣菜,不然打擾了我們的客人進出,那銀兩你可賠得起?”
那賣菜婦人道:“小哥,你行行好,讓我在這賣吧,便是看着這裏人來人往,才挑着擔子過來,夏天熱,菜禁不起放,如果今天賣不掉,明天也不能賣了。”
“大嬸啊,不是我不通融,是你太讓人為難了,哪有在人家做生意的門口做生意呢。”
孟翠栩看那嬸子骨瘦如柴,面容枯槁,衣服滿是補丁,而且十分肮髒,顯然很久沒有好好清洗,心生憐憫,轉頭對齊桁爾說:“我的荷包在金嬷嬷那,能不能勞煩琴音把她的菜全買下來,分給路人。”
齊桁爾點頭,琴音拿出荷包走到那中年婦人身邊,“嬸子,我家大爺讓我把菜都買了,你算一算多少。”
那婦人喜出望外,數了數兩擔,“姑娘,共五十把菜,半吊錢。”
琴音拿出半吊錢給她,又跟她一起站在街邊分菜,既然是不要錢的,自然一下就分完。
那婦人小心翼翼收起半吊錢,把扁擔扛上,到了孟翠栩面前深深行禮,“謝謝大爺好心,老天保佑大爺好人有好報。”
婦人站起身子,看到孟翠栩時卻有點怔住,低下頭後又像想起什麽似的擡起頭,慌亂的在她臉上梭巡,很快的看到她眉角的疤痕,便死死的盯着,好像想看出一個洞來一樣。
琴音不悅了,“嬸子,你怎麽這樣看人呢。”
那嬸子卻突然放下擔子,抖着聲音說:“敢問這位大爺,左手手心上是不是……是不是有道鞭痕?”
這下換孟翠栩錯愕,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當時方姨娘剛剛有孕,被提到前院去住,孟家大小姐不忍母親這樣被打臉,故意到客院來找她麻煩,還讓嬷嬷鞭她,想給她身上留疤,只是嬷嬷當時沒打得太重,加上也過了十幾年,疤痕現在都得仔細看才看得出來,這婦人怎麽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