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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7日,上午十點二十八分,滬城毓晟大酒店。

陶暮腳踩在天臺邊緣。夏日炎炎,勁風獵獵。微微低頭,便能看到被鋼筋混凝土切割的城市中間,一條由紅色超跑組成的紅色長龍,順着蜿蜒的街道緩緩靠近酒店。

陶暮定定的凝視着車隊,目光似乎能穿透那些冰冷的紅色鐵皮,看到坐在婚車裏的沈毓和沈家人。

兜裏的手機一直在呱噪不停,陶暮面無表情地接通電話。大毛帶着哭聲的哀求順着聽筒傳來:“暮哥我求你了,咱們能不能再考慮一下,你別這麽沖動啊——”

“我沒沖動。”陶暮低下頭,腳下衆生皆如蝼蟻,耳邊風聲烈烈,隐隐約約能看到樓底下布置好的婚禮現場和攢動的人群。

“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陶暮很确定的開口。他有些玩味的勾了勾嘴角:“你說沈家人看到我的屍體後,會是什麽表情?”

他真的很好奇,為了維護沈毓這麽個外人,不惜對他這個親生兒子冷漠相對橫加指責的沈家人,在看到他血肉模糊的屍骨時,會不會後悔把他趕出沈家。

“暮哥——”

耳邊傳來大毛不贊同的哀求,陶暮充耳不聞:“……說起來,還得多謝你給我通風報信。要不是你,我還真被卓嚴那王八蛋給坑了。我也真是納悶,沈毓那個小白臉到底有什麽好?一個兩個的見了他都跟鬼迷了心竅似的。你說卓嚴跟我也有三四年了吧?當初為了讨好我,也沒少給沈毓使絆子。怎麽這會兒就忽然對那小白臉一往情深起來,還敢在我跟前玩無間道?”

“暮哥——”

“不過這樣也好,總歸讓我知道這個神經病的世界也沒什麽好留戀的。”陶暮輕笑一聲,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麽他在意的所有人,最後都會愛上沈毓那個鸠占鵲巢的家夥。

“怎麽就沒什麽好留戀的?暮哥你有錢有能力還長得那麽帥,這世上有大把大把的好人等着你。你何必為了那麽一顆爛樹吊死?”電話裏傳來大毛苦口婆心的哀求。實在想不明白陶暮為什麽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你到底在哪兒,別鬧了好不好?”

別鬧了?!

陶暮嗤笑:“王野,你是不是也煩我了?也覺得我不該跟沈毓掙?”可是憑什麽,說到底他才是沈家的兒子,沈毓擁有的一切本來就該屬于他。他只是想奪回自己的東西,讓沈毓那個高高在上的天之驕子也嘗嘗他受過的屈辱遭遇的苦難,怎麽就成罪大惡極了?

王野一愣,這麽多年,陶暮從來沒有在私下聊天時叫過他的大名。

王野心中升起濃濃的不安:“我沒有!陶暮你別轉移話題,你知道我不會讨厭你。我這輩子都不會讨厭你。咱倆是好兄弟,包括小胖、馮遠,我們所有人,從來都是站在你這邊的。”

也是。陶暮願意相信王野的話。可惜喜歡他的人也沒什麽好下場。也許沈家人說的對,他陶暮就是個災星。離他越近的就越倒黴。

“……卓嚴想要陷害我做空,被我将計就計,現在做空賠了十幾億的反倒是他。對了,臨走前我還照着他的命根子踹了一腳。估計他下半輩子都要呆在牢裏當太監了。你記得到時候打點一下,讓卓嚴跟小遠呆一個監獄,也算是我幫小胖報仇了……”

陶暮輕笑一聲,仰頭看着炎炎烈日。今天的太陽也很大,特別像他當年得知自己才是沈家兒子的那個豔陽天:“我的賬戶裏還剩下四千萬。其中一千萬幫我打到孤兒院的賬戶上,另外一千萬,還有我在滬城那幾套房産,等馮遠從牢裏出來時,幫我交給他。跟他說,是我這個當哥的對不起他。還剩下兩千萬,你自己留着吧。錢不多,就算是當兄弟的一點心意。畢竟你的公司剛剛起步。我也幫不了你什麽了。還有,小胖和院長的墳我都修過了,你記得每年清明給他們上幾炷香……”

“陶暮!”電話另一邊的王野簡直要氣瘋了:“你到底在哪兒?你特麽別跟我這兒胡言亂語。我不想聽。我現在就想知道你到底在哪兒?”

“大毛,”陶暮打斷王野的話:“既然還把我當兄弟,就好好聽我的遺言。我活着的時候沒人在乎,不想死後也不開心。你記着,我這輩子,既然活着的時候不被沈家承認,死了也沒必要入沈家墳。就在小胖和院長的旁邊給我立坐新墳吧。墓地我自己都買好了。”

“陶暮!”聽到陶暮這番遺言,氣急敗壞的王野簡直要抓狂:“你別鑽牛角尖了好不好。誰說沒人在乎你的?誰說沒人承認你的?其實你根本不知道,沈家人和沈毓都很在乎你的。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我怎麽發現卓嚴背叛你的嗎?那我告訴你,就是沈毓親口告訴我的。”

陶暮聞言一怔。

電話那頭傳來大毛的聲音:“……沈毓說卓嚴發瘋一樣的纏着他,還說什麽會讓你受到懲罰的瘋話。沈毓擔心你出事,才悄悄通知我提醒你。他怕你生氣,還嚴厲叮囑我們不要告訴你。而且就在我們搞卓嚴的時候,也是沈家聯合沈毓的朋友一起給卓嚴挖坑,到處給他添亂,讓他沒有精力留意我們的舉動……”

也就是說,陶暮能成功反擊卓嚴這位枕邊人,沈毓和他的愛慕者,還有已經把他踢出沈家的沈家人竟然功不可沒。

“哈哈哈哈哈……”陶暮捂着臉大笑出聲。這個沈毓,果然還是這麽一幅到處施恩不圖報的聖母樣子。可是他陶暮又憑什麽非得承受沈毓的恩情。

“你也覺得我該領他的情?”陶暮站在天臺上歇斯底裏的怒吼:“可你們都別忘了,要不是他沈毓鸠占鵲巢,我陶暮根本就不會有今天。是他占了我的命,他欠我的。還有沈家人,既然瞧不起我為什麽還要管我的事?就因為沈毓求他們出手嗎……他們是不是真的忘了誰才是他們的親兒子?”

一陣狂風刮過天臺,陶暮心髒驟然一緊,疼的都要窒息了:“你說得對,我就是鑽牛角尖,我就是想不通。憑什麽你們都喜歡沈毓,憑什麽我就要代替沈毓受那麽多折磨?憑什麽沈毓做什麽都對我做什麽都是錯的?我到底哪點不如他?”

陶暮說到最後,幾乎是在咆哮着發洩。

“陶暮——”

“別說了,我不想聽。”陶暮用力将手機甩出去,雙目赤紅的俯視着樓下,往前一邁——

他這一輩子,其實過的很糊塗。本該是含着金鑰匙出生的大少爺,卻因為醫院的疏忽被人抱錯。被吃不了苦的養母遺棄在出租房,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好不容易認祖歸宗,沈家人又對他百般嫌棄,就連談個戀愛,卓嚴那王八蛋也能移情別戀。所有人都埋怨他性格太倔鑽牛角尖不讨人喜歡,說他看不透、輸不起、舍不得,放不下。可偏偏所有人都忘了。他看不透的,是命;輸不起的,運;舍不得的,是血脈親情,放不下的,是他本該擁有的一切。

由紅色超跑組成的婚禮車隊緩緩停在酒店大門口,在兩旁親友及媒體記者和大量粉絲的簇擁下,剛剛斬獲影帝桂冠的華夏一線巨星,沈氏集團的養子沈毓和他的同性伴侶——國際三金影帝嚴晟笑着走下婚車。在長長的紅毯前相攜站定。

一直等候在酒店外面的媒體記者和粉絲們不顧保镖的攔阻蜂擁而上,閃光燈将眼前映照成一片銀白色的海洋。堪比紅毯秀的婚禮現場,粉絲們振聾發聩的尖叫聲幾乎穿能透蒼穹直達九霄。

“沈毓,我們愛你!”

“一定要幸福啊!”

“沈毓你值得最好的一切!”

“嚴晟你一定要好好照顧我們家王子殿下!”

“……”

在所有親朋好友和粉絲們的真摯祝福下,精致優雅高貴如童話中的小王子般的新晉影帝笑眯眯的挽住伴侶的胳膊,仰着臉粲然一笑。與此同時,俊美成熟的嚴晟也低下頭,溫柔寵溺的看着自己的一生最愛。

兩人相視一笑的樣子被媒體記者珍而重之的拍下來。不出意外的話,這一幕将在今後幾天一直懸挂在國內娛樂版塊的頭版頭條。然而,就在兩位新人在新朋好友和所有粉絲們的簇擁下慢慢走上紅毯的時候,一聲巨響打破了眼前幸福甜蜜的氛圍——

一具穿着白色西裝的身影從天而降,端端正正的砸在紅毯接近臺階的最前端——那距離仿佛是精心算過一樣。很快,比紅毯還要鮮紅的血液四散而開,觸目驚心的紅色将原本潔白的西裝暈染的血肉模糊。目光所及之處,是一個原本鮮活的人以最殘忍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所有參加婚禮的賓客和粉絲們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刺激的驚聲尖叫,敬業的媒體記者則在第一時間反應過來,蜂擁上前不斷拍照。

唯有簇擁在沈毓旁邊的沈家人想到了什麽,臉色一變。向來養尊處優高雅端方的沈母狠狠地推開一衆記者,跌跌撞撞地擠入人群。

片刻過後,一聲凄厲的叫喊從頻繁的快門聲和閃光燈中傳出來:“小暮——”

* * * * *

【那個陶暮真的好惡心,就算死了都不肯放過我們家小王子,婚禮當天竟然從酒店跳樓,吓得我們家王子昏迷住院。作者為什麽會寫出這樣的情節,簡直就是糖裏摻屎!】

誰,誰在說話?

【惡毒炮灰嘛!主要作用就是推動情節發展,要不是有這麽個角色,這本書也就是個無腦甜寵文,連個劇情起伏都沒有。現在死了一了百了,不過這本書也快完結了吧。還真有點舍不得呢。】

惡毒炮灰……推動情節發展……是在說我嗎?

【其實仔細想想,陶暮的人設也還不錯。就算讨厭王子,也都是粗暴硬剛。而且每次都剛的恰到好處,不但讓劇情更好看,還能讓攻受的感情更進一步。簡直就是神助攻。老實講我都有點舍不得這個炮灰下線了呢】

這是……什麽……

* * * * * *

2008年7月7日,h影視城。

盛暑天氣,熱的沒有一絲風。偏偏這兩年流行古裝劇,厚重的戲服穿在身上,頭套也捂得密不透風,汗水順着臉往下淌,被烈日曬幹了在衣服上留下一道道淺白色的汗漬。那滋味兒,簡直了。

“哎,你聽說了嗎?給沈毓當武替的那個小群演,昨兒把劉導給揍了。”

h影視城某公共衛生間,正在放水的男群演瞥了一眼空蕩蕩的衛生間,按捺不住的八卦道。

“啊?不能吧。”另外一個群演故作一驚,大驚小怪的說道:“劉導可是這部戲的選角導演。聽說還是陳導的親戚。他一個武替敢得罪副導演,不想在劇組混了吧?”

說着,還一臉惋惜的搖了搖頭:“哎!新人啊,年輕氣盛,就是太沖動。”

“小瞧人了吧?”之前爆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聲:“我跟你說,這個新人可不一般。我聽說他把人狠狠揍了一頓後,還拍了劉導的果照。威脅劉導要是再敢出幺蛾子,就把照片發到網上去。吓得劉導光着身子跪在地上給他磕頭作揖。你是你沒瞧見,今天早上,劉導還特意給他安排了休息室。雖然是公共休息室吧,那也比咱們這些躺屍的龍套強多了。現在的新人,手段厲害着呢!”

“不能吧?”群演乙将信将疑:“那小子不是高中剛畢業嗎?才十八歲,跟咱們這部戲的男主角同齡,能有這麽多心計?”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跟同事分享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聲,下意識的壓低音量,神神秘秘的說道:“我聽說那小子是個孤兒,從小就在外面打工,什麽地方都混過。聽說還去過高級會所和夜店。你想想,就憑他那張臉,又是在那種地方混出來的……”

群演乙心照不宣的點了點頭。想着陶暮那張俊美到極具攻擊力的深邃五官,不知是出于嫉妒的心理,還是其他,頗有些不是滋味的跟着八卦道:“照你這麽說,這小子既然混過夜店和會所,也未必有多清白。既然這樣,他為什麽不答應劉導?”

群演甲切了一聲,比群演乙足足高了一頭的身高可以讓他居高臨下的審視群演乙:“這話說的就蠢了吧?不是我說,就憑那小子一張臉,想找什麽樣的金主找不到?他至于為了劉胖子那種貨色委曲自己?再說我瞧那小子,應該也是個直的,未必願意走這旱道。人家要是願意下海,那也該是找個富婆呀。要是在床上哄好了,沒準兒人家還能捧他當個男主角——”

“砰!”

身後突然傳來一聲巨響,衛生間最裏面的隔間門板被人用力踹開,撞在鑲滿了瓷磚的牆壁上反彈回來。正在八卦的兩個群演吓得一哆嗦,直接尿到戲服上。

“誰啊?特麽的想吓死老子——”話還沒說完,兩人看到從廁所最裏間走出來的那道身影,尴尬的瞪大了眼睛,質問脫口而出:“你怎麽在這兒?”

“趕着回來過頭七啊!”陶暮輕笑,嗓音慵懶還帶着點兒玩世不恭。黑漆漆的眼珠兒漫不經心地掃過倆人,俊美的臉上勾出一抹玩味的笑意:“……不然你們怎麽都跟見了鬼似的。”

十八歲的男孩兒,原本該是陽光清澈如同一碗晾在太陽底下的白開水,能叫人一眼望到底的純粹。然而陶暮周身卻始終萦繞着一股不屬于他這個年紀的戾氣。以至于他僅僅是帶着笑意往那一站,兩個自诩見多識廣的群演竟有些唯唯諾諾不敢吭聲——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頭随時可能暴起傷人的野生花豹。

美麗,強大,極具攻擊性。

“你、你可別亂來!”想到陶暮對付劉胖子的手段,倆群演心下一突,硬着頭皮說道:“我跟你說,劇組最讨厭惹事的人……”

話沒說完,就見陶暮越過他們徑直走到洗手盆前低頭洗手。然後——看也不看他們一眼的轉身出去了。

兩個群演面面相觑,這才大松了一口氣,恍然活過來似的。

之前不停爆八卦的群演甲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罵罵咧咧的道:“有什麽了不起的,裝逼厲害,不也就是個跑龍套的群演。”

“就是,什麽素質!同樣都是十八歲,這小王八蛋跟沈家那位小少爺比,可差遠了。”另外一個群演也跟着不服氣的附和:“活該他一輩子當沈毓的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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