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以前的一些事情
那年公瑾18歲,是江東大族的公子。那年我17歲,叔叔是當朝國舅。他意氣風發,我眉目如畫。
一如老套的故事,我叔叔幫我做主,把我嫁給了他。新婚之夜,我在寬大的床上,穿着大紅的嫁衣,頂着大紅的蓋頭。
那夜,公瑾掀開我的蓋頭,眼前海浪一般的紅燭;高照的燭臺、層疊的帳幔、公瑾身上的華冠美服,還有他身後架子上的那把古琴。
他說,早聽說夫人是個美人,沒想到竟然和神仙似的;他還說,這麽美的人兒,我周瑜定不會負了你。我局促起來,眼前的男子,有着修長的雙眉;有着沉靜的雙眼,有着挺直的鼻子。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翹的嘴,笑起來,就像是溫暖的春風吹過了大地,也吹進了我的心。
他靠了前來,輕柔的鼻息吐在了我的臉上,在我耳邊低低的說道,“今日是我周瑜有生以來,最高興的一天。”
繡着鴛鴦的錦帳放了下來,他的手握了我的手,他的唇貼上了我的唇。我一陣頭暈目眩,心似乎要從嗓子裏跳出來似的。他的手在我的身上游走,他手指經過的地方,一陣酥麻,直到心窩……
就是在那夜,我成了他的妻子。
我喜歡他英姿煥發的樣子,我喜歡他帶我策馬狂奔的樣子,喜歡他教我彈琴的樣子,喜歡他給我畫眉的樣子。我沉浸在他的夢幻中,忘記了時間的流逝;我沉浸在有他的世界中,忘記了亂世的烽火;我以為我永遠都可以這樣下去……
時間,在飛快的流逝,轉眼,便過了7年。在很久以後,我才聽說了這個詞,叫做“7年之癢”!
那年他25歲,我24歲。
一個有霧的早晨,孫策來找他。孫策一直是我們的好朋友,不,準确的說,應該是他的好朋友。每當孫策來我家,我總是親自下廚。因為孫策每次都對公瑾說,“我想吃弟妹做的武昌魚了~!”。這次也不例外,他們吃完飯,又在書房說了很久的話,我送水進去的時候,聽見孫策好象在說,要去攻打皖城,好象還說,皖城美女很多。
是夜,公瑾對我說:“夫人,瑜明日要和伯符去打仗,你自己在家,要多多照顧自己,為夫很快就會回來!”
我忽然無端的悲傷起來,好象是他這一去,就再也不會回來一般,我窩在他懷裏,淚水滑落了下來。公瑾捧起我的臉,溫柔的為我吻去落下的淚珠。
我說,夫君要早些回來,別被美人絆住了……
還未等我說完,公瑾便捂了我的嘴,堅定的說道,“我的心裏,只有夫人一個,只有夫人,才能絆住瑜。瑜說過,決不納妾,就決不納妾!”
我緊緊的抱着他,他也緊緊的抱着我,我的身子顫抖起來,隔者着衣服,我感到了他身體的溫度.我們就這樣緊緊的,融化到了彼此的身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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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公瑾便和孫策一同上了路。在他們身後,是浩浩蕩蕩的大軍和他們卷起的塵煙……
公瑾果然如他所說,回來的很快。只不過他回來的時候,還帶來了一個女子。
我看見那個女子的時候,腦袋裏閃過了國色天香四個字,只有這四個字,才能配的上這樣的女子。
她就那樣站在我丈夫面前,仿佛他們兩個才是一對兒似的,而我,只不過是個局外人。
公瑾對我說,那女子叫喬仙兒。攻打皖城的時候,與父母失散,他想帶她回來暫住,慢慢的幫忙尋找她的父母。
公瑾又說,當初攻打皖城自己的主意,若不是如此,喬仙兒斷然不會與家人失散。
公瑾還說,他對不起喬仙兒。
但是他沒有說,也是我在很多年後才知道,此時,喬仙兒的姐姐,正在孫策的府中,洞房花燭。
我默默的低下頭,半響,才對公瑾艱難的笑道,“既然如此,我去幫喬姑娘收拾收拾”
是夜,我在彈琴,公瑾在喝酒,而喬仙兒在我們面前跳舞。
我彈的本是一首歡快的曲子,可不知不覺變的悲傷起來。公瑾回過頭對我說:“夫人剛剛似乎彈錯了一個音呢!”
我又從新換了首更加歡快的曲子,可是公瑾還是回過頭,“夫人又彈錯了呢!”
我不安起來,喬仙兒甜甜的笑道,“沒想到周大哥如此精通音律,剛剛仙兒都沒聽出來。”
她又笑着對我說,“夫人曲子彈的真好,可否教仙兒呢?”
我看着公瑾,只見他瞧着我笑,說:“我的徒弟也收徒弟了呢!”
喬仙兒自此便粘上了我,我教她彈琴,教她燒菜。
每當她彈琴的時候,風兒似乎都舞了起來,圍繞着她跳舞。
每當她燒菜的時候,隔着幾條巷子,都能聞到香味。
當她彈的比我好的時候,她便常常坐在我的房裏,邊彈琴邊等我。可我,實在已經教不了她什麽了。
那天我蕩完秋千,回到房裏,看見喬仙兒又坐在古琴前等我。
她見了我,甜甜一笑,說:“姐姐的頭發有些松了呢,我來幫姐姐重新梳下吧。”
銅鏡裏映了兩個人影,喬仙兒在後面對着我說,“姐姐的頭發真好,又多又黑,真真的雲鬓呢!”我笑了笑,問她,“喬姑娘今年多大了?”
“16”喬仙兒說道。
“姑娘之前可曾定下人家?”我問她。
“提親的人倒是不少,不過家父一直未答應過他們。”
“為什麽?沒有姑娘中意的?”
喬仙兒低下了頭,用幾不可聞的聲音說道:“家父曾說,要找位少年英雄做婿。”
“呵呵,正是美人配英雄嘛!”我笑了起來,“孫策将軍的弟弟孫權,少年英俊,身手不凡,他日終成大器。姑娘見了,說不定會喜歡呢?”
喬仙兒紅了臉,說道:“姐姐說笑了,若是能找到個男子,如周大哥這般對姐姐的,我就知足了。管他什麽英雄不英雄的,又有什麽打緊?”
我瞧着鏡子裏喬仙兒幫我梳的發式,果然很別致。
晚上公瑾回到家來,看見了我,楞了楞,說:“夫人今天的發式挺好看的,若以後都能梳這個就好了。”
我的心,忽然難過起來。這個發式,并非我梳的。
第二天,孫策到了我家,他和公瑾在房裏喝酒,我給公瑾送披風進去的時候,聽見了孫策爽朗的笑聲。孫策看見我進來,便笑着對公瑾說:“公瑾好福氣啊,有個這麽體貼的夫人。”
公瑾笑了笑,并不答話。
孫策又說:“每每出行,總是有大批的少女争着看公瑾呢。”
公瑾說:“伯符你喝醉了。”
孫策搖搖頭:“當今天下,能算的上英雄的,有幾個,可是算得上少年英雄的,就只你我二人了!”
我聽了這話,忽然心中堵的慌。我看見公瑾在給孫策打眼色,可孫策并沒看公瑾,他看着前方,繼續說道:“公瑾,你知道嗎,攻破皖城那刻,我真的很開心,并不是因為我們奪取了一座城池,而是喬公把你我二人迎到他府邸。”
我看到公瑾神色慌亂起來,對我說道:“夫人去拿些醒酒湯來吧。”
孫策卻一把拉住了我,對我說:“弟妹知道嗎?喬公說:‘将軍遠來,小人有二女頗有姿貌,願伺奉二位少年英雄!’哈!哈!哈!哈!”
我的腦袋翁翁作響起來,可是孫策還在說,“公瑾你那麽生氣幹什麽?是因為覺得二喬跟了我們委屈麽?喬公的兩個女兒,雖然流離失所,可能得你我二人做婿,亦足為歡啊!”
我的淚,在那剎那間,不争氣的流了下來。我用力的甩了甩衣袖,跑了出去,耳後還回響着孫策的笑聲。
我猶記得公瑾那晚的話,“我心裏只有夫人一個人……決不納妾!”
可也記得喬仙兒的話:“我願找個像周大哥那樣對姐姐的……家父說,要把我許配給少年英雄。”
那天夜裏,公瑾破天荒的沒來我房裏。
清晨,我路過喬仙兒的房間時,看見公瑾從那裏出來。
我的心仿佛被刀子劃過一個口子,可還是對他笑笑,說:“夫君要納偏房,何必瞞我?難道我是那愛拈酸吃醋的人麽?”
說完我便轉過了臉,我的心在滴血,我的眼在流淚,就在幾天前,我還以為可以和公瑾能就這樣相守到老。
“夫人”公瑾叫住我,他的聲音有一絲疲憊,認真的對我說,“我從未想過要納小喬為妾。”
“可是昨天孫策明明說,他和你,納了喬家兩個女兒!”我用盡所有的力氣,才保持住聲音的平靜。
“我從來沒這麽說過”公瑾的聲音裏,竟然沒有一絲愧疚。也是,他是江東周郎,風流人物,是多少女子擠破頭想看一眼的美男子。而我,只不過是青春已過的昨日黃花,而且沒有半個子嗣,他對我說的話,只不過是一句戲言,我又何必當真?像小喬那樣的女子,又怎能為偏房?
是夜,公瑾又沒來我房中。我明白公瑾說的那句他‘不會納小喬為妾‘的意思了.
他定然是準備娶小喬為妻了。我叔叔雖然是當朝國舅,無奈皇帝現在自身難保,更不用說我這個國舅的侄女。
我這個發妻在這裏,他又如何能夠停妻再娶?
我含着淚,坐在銅鏡前,仿佛又聽見公瑾那時的聲音:“若我能變成夫人的這雙耳環就好了,可以日日夜夜的伴着夫人。”
我信步走出庭院,卻忘記不了公瑾在這院子說過的話:“這滿園的春色固然好,但夫人比這牡丹,不知道嬌豔了多少倍。”
我騎了馬,尤記得公瑾在馬背上對我說的話:“人生如此,有夫人垂青,即便是現在死了,也是高興的。”
不覺已經淚流滿面,我努力的想着公瑾的壞處,卻一樣也想不出來。回憶之中,盡是他的溫柔,他的體貼,他的笑容。可是,他帶了小喬回來,他想讓小喬做他的妻子。大漢律法,一夫一妻,他為了小喬,難道不想要我了嗎?
我到了江邊,下了馬,就是在這裏,公瑾教我游水。那年冬天,在這裏我不慎落水,公瑾得知後片刻不停的從孫府跑來,衣服都沒脫就跳進了刺骨的江水裏,把我從江裏救出來,一路抱回了府裏。後來郎中說,我身子虛弱發冷,恐怕要人暖身子才不致落下病根,公瑾抱着我,七天七夜未曾離開,未曾合眼,他只是怕我落下咳嗽的病根。
若是那年,我就死在這江裏,或者死在他懷中,該有多好,也沒了今日的煩惱。我不反對他納妾,可是,我卻反對他娶妻,反對,被他休掉!
如果我能游個泳起來,一切回到沒有攻打皖城之前,該有多好!我向江中走去,仿佛看見了當年公瑾看我的眼神,慌亂,着急而甜蜜。我向江中走去,仿佛看見了當年公瑾看我的眼神,慌亂,着急而甜蜜。
作者有話要說: =========================================
有朋友問到關于古代的婚姻法問題.
很多人都認為是一夫多妻制,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一種表達。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國古代法律不準多妻,但允許納妾。皇帝、貴族在正妻之外還娶媵,媵是随同皇後、夫人陪嫁之妾,其地位比一般的妾高,也叫“貴妾”。一般地主官僚可以蓄妾。法律上妻妾的界限極嚴,這是因為宗法制要求有嫡庶之分,妻所生子女為嫡出,妾所生子女為庶出,嫡子的社會政治地位高于庶子,在財産繼承上優先于庶子,皇室的王位也由嫡子繼承。妻、媵和妾的地位不同,在法律上的刑事責任也有差別。唐律規定:“媵犯妻者,減妾一等,妾犯媵者,加凡人一等。”封建法律為了維護宗法統治,規定妻只能有一個,而媵、妾則可以有幾個,以至數十百個,所以媵妾制實際上是封建社會一夫多妻制的表現。
而且關于休妻有嚴格的規定:七出三不去
一、“不順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大戴禮中所說的理由是“逆德”,在傳統中國,女性出嫁之後,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
二、“無子”
亦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世”,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便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以《唐律》為例: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以長。疏議據此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未合出之。随傳統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漸成熟,真正是以無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為減少。
三、“淫”
亦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系。理由是“亂族”,也就是認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
四、“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亂家”,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為妻綱”這樣的理想夫妻關系的混亂,而許多看法中,更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續。
五、“有惡疾”
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
六、“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閑話。理由是“離親”,在傳統中國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輩分低的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而妻子作為一個從原本家族外進來的成員,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
七、“竊盜”
即偷東西。理由是“反義”,即不合乎應守的規矩。
三不去是對七出的限制,一是有所取無所歸,二是與更三年喪,三是前貧賤後富貴。第一是指結婚時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時已去世,原來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無家可歸。二是和丈夫一起為父親或母親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結婚時貧窮,後來富貴的
有了三不去,就不能考慮七出,是不能休的
但是,無子是在妻子五十歲以後才有效,即過了生育期,而此時男方一般有妾生的子女,休妻很難出現,況且還有三不去的限制條件。口多言指撥弄是非,離間親屬。妒忌實際是指自己不生育又不許丈夫納妾的那種妒忌。惡疾是指耳聾、眼瞎、腿殘疾等疾病。
雖然有娥皇女英同嫁一夫,但這種情況下很少.一般是一起嫁.而且雙方父母同意.
像文中這種女主和周瑜結婚七年後,周瑜再想娶老婆,必須是1,女主死了;2,女主被休了;
七出和七去的歷史發展
在漢代,雖然在禮制中已經有了“七去”的說法,也成為一般人休妻的重要準則,文獻中記載的離婚例子,大多以七去為休妻的理由,但一直未成為具有強制性的規定,因此不按照七出原則而離婚的例子仍經常出現,例如著名的外交軍事家班超,因為同僚說他沈溺于家室之樂,就憤而休妻。
一直到唐代的《唐律》之中,才把七出列入法律規定之中,規定不符合七出或其他離婚理由包括義絕、和離、違律成婚等而離婚者為違律必須受罰,而其中僅有七出屬于是丈夫或夫家單方面要求的離婚。但唐代時,離婚的法律規定執行仍較不嚴格,私下有不甚合律的理由離婚也常不被幹涉,法律主要是在離婚其中一方不服而興訴訟時,才由地方官員按律來作審判。
到宋、元以後,離婚規定的實行逐漸變得更嚴格。宋代的士大夫,逐漸開始認為離婚對于家庭或個人來說,都是不名譽之事。因此雖然法律規定上仍延續唐律的規定,但實行上更加嚴格,婚姻契約(元代以後稱作休書)的使用雖始見于唐代,但在宋代才開始普遍實行,書契上需附離異原因,而到元代更要求休書必須交官府審驗,因此,七出的法律規定被切實地實行。這種制度延續到明清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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