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某天

第2章 某天

江旭忙完,準備叫池戎一起離開,一回頭發現池戎已經收起手機,正抱臂靠在角落,不知是閉目養神還是打瞌睡。

周遭嘈雜,可江旭還是不自覺放輕聲音:“戎哥?”

“嗯,沒睡,手機沒電了。”池戎睜開眼,起身仰頭舒展脖頸,幹等四十多分鐘也并無不耐煩,“走吧。”

江旭覺得池戎像曬夠了太陽懶洋洋的大型貓科動物,斂起鋒芒時,就會令人覺得皮毛順滑、爪墊柔軟。

“愣什麽?”池戎偏頭問。

“沒!”江旭趕緊跟上,“我先去給你掃個充電寶。”

池戎拒絕:“不用。”

江旭一頓:“……哦,好。”

江旭習慣主動為親近的人做一些事,無論大事小事,沒問過對方意見,總是自作主張想把自己認為對的、好的、需要的東西提供出來。

他不合時宜,在此刻想起喬洲。

他不清楚該把自己歸類于讨好型還是自我感動型,可能或多或少都有,并且都該改改。

池戎看江旭突然出神,多解釋一句:“還有三十的電,能付款就行,我開了車,回去路上可以充。”

江旭愣了愣,并不習慣“拒絕”後的“原因闡述環節”,一時沒接上話:“哦!”

池戎輕笑:“傻什麽呢?很久不見,跟我疏遠了?”

江旭猛猛搖頭:“怎麽會!但确實沒想到我們能在這兒遇見!你什麽時候回國的?”

“最近。”池戎左右張望,“吃飯有點早,我沒來過這個商場,要不你找個喝水的地方,我們坐下聊。”

“好!”江旭興致勃勃,“我們去樓下書吧咖啡店吧!環境挺好的!而且他們……”

江旭戛然收住話音,回想起池戎已經喝過一杯咖啡,就改口:“我忘記你才喝了咖啡,還是去奶茶店吧。”

“沒事。”池戎耐心問,“——而且他們?”

江旭一讷,沒想到池戎逐字認真聽了他的話,小聲說完:“……而且他們焦糖很好喝哦。”

“你喜歡?”池戎點頭,“好,就去那兒吧。”

江旭下意識想問池戎喜不喜歡,如果不喜歡也可以換其他地方,反正他是個“都可以”的人。

但或許是池戎年長于他、從前就時常遷就他的緣故,他最終只是小狗抖毛似的刨了刨頭發,帶池戎乘扶梯去了。

他不想讓池戎也覺得他磨磨叽叽、很不幹脆。

池戎喝了江旭推薦的咖啡:“焦糖挺香,還不錯。”

江旭開心時笑容特別明亮:“是吧!”

“嗯。”池戎話不太密,但他掏出電量不多的手機拍了照片。

不知是不是因為分手後情緒敏感,江旭覺得自己很矯情,池戎這種随意的舉動于他而言是份回應,居然讓他這麽喜悅和滿足。

江旭本以為和一個人幾年不見面多少會生疏,可池戎舉止自然,仍和他熟稔。那種熟稔随性、不客套,就讓江旭也順其自然認為——“我們關系還是很好的”。

“戎哥,”江旭委屈勁後知後覺漫上來,“好多年不見,我聯系你,你都不理我,我連你換了微信都不知道……回國又沒告訴我!”

池戎說:“很忙又有時差,再說我怎麽沒理你?看見的都回了。微信是回國後換了手機號,剛弄的。”

池戎三兩句帶過,沒解釋太多。

江旭總覺得有哪裏不太對勁,可沒等他反應過來,池戎忽然擡眼問:“對了,你和那個……喬洲,你們還好吧。”

江旭猝不及防聽見這個被他下定決心抛置在回憶裏的名字,頓時不從容:“哦,是,呃,我和他分手三個月了。”

“抱歉,我不知道。”池戎的表情其實不太“抱歉”,他漫不經心,“三個月?記這麽清楚。”

江旭一時尴尬。

“沒關系。”池戎臉上閃過輕描淡寫的笑意,“總會有記不得的時候。”

江旭被池戎的話戳了心口。

他數月來恍惚、閃念、輾轉,無不想起喬洲,可他最企盼的,是将來淡忘喬洲的那一天。

“幹嘛一臉失落。”池戎卻說,“我記得你小時候憋不住事,訓練被罰,回家路上會一直跟我念叨,當然主要目的是讓我給你買冰棍兒吃。”

江旭臉紅:“戎哥!”

池戎輕哂,說:“和喬洲為什麽分手、分手之後你過得怎麽樣——你如果還想念叨,我也可以聽。”

江旭怔然。

其實剛和喬洲在一起時,江旭有滿滿的傾訴欲。

追到人的興奮、第一次牽手親吻的悸動,他都想與人分享,但大多數人并不想成為情侶play的一環,江旭從不讨別人的嫌,只忍不住對池戎洩露只言片語——“嘿嘿,我和他在一起了”“他準我和他牽手了”,諸如這些傻話,也并不深聊。

後來,他與喬洲吵架、和好,又吵架、又和好,那些從胸口裏膨脹出來的傾訴欲一點點洩氣,時至今日已經快煙消雲散了。

一開始,他會把起争執的來龍去脈和心裏的憤懑委屈一股腦倒給他最為依賴的哥哥池戎,可當他漸漸在感情裏成長,終于發現有些矛盾不能通過向旁人傾訴來解決,而應與當事人對話溝通。

再加上那時池戎突然出國,總是隔着時差回消息,他滾燙的情緒在收到池戎回信時已然冷卻,久而久之,他一邊習慣于被那些沉重而負累的疲憊感打磨成契合喬洲的形狀,一邊學着成為不再咋咋唬唬的、沉穩可靠的男人。

和喬洲分開以後,他期望有那樣一個“某天”,自己能以平常心态對旁人提及喬洲,籠統地用“過往”來代替喬洲的名字。

可在這段枯竭幹涸的感情裏,他還剩一段孤獨旅程沒有走完——那是親密關系行至盡頭時,只剩下自己一人的窮途末路。

他暫未将自己的青春漂亮收尾,所以仍會反複夢到喬洲,在夢裏也費盡力氣去把那些缺憾都彌補圓滿,又在夢醒時睡意全無。

他迫切想要走出這截孤途,卻茫茫然不知“某天”到底什麽時候才能降臨。

可是,池戎現在卻對他說,他如果想念叨就可以念叨,那個“某天”便好像被池戎迫使着,一瞬提前到了當下似的。

“好久……不跟人說這些,”江旭手指不自覺摳着餐巾,“我想想從哪兒開始。”

“不急,想到哪裏說哪裏。”池戎看向江旭,眼裏意味不明,“我還有很多時間。”

其實江旭和喬洲的戀愛非常普通,即使花費時間去回想,腦海裏也只能閃過幾個姑且能稱為“特別”的瞬間——

江旭最早認識喬洲,是在高中。江旭高三那年,喬洲作為新生入學,比江旭小兩歲。

那時候江旭已經考到了國家二級,讀大學能多一條單招的路,所以即使升入高三後狂補文化課令他頭痛,他心理上也還是要比同期備考的其他人更加松弛。

同學一般稱呼他為“沒心沒肺的體育生”,朋友一般說他是“脫缰野狗”。

高三,副科幾乎沒了,唯有體育課,學校明确要求必須保留,不堪複習折磨沒精打采的江旭會在每堂體育課上滿血複活。

江旭抓住機會“換口味”,自由活動時不打羽毛球,哪兒少人他就去哪兒湊熱鬧,管他籃球還是排球都打得不亦樂乎。

他身體素質好,飛身跳躍時仿佛連校服衣擺都跟着飛揚,哪怕別的項目技術動作不一定标準,他在綠茵場上也是極其惹眼的,常年運動塑造出的漂亮肌肉線條被很多人偷偷留存進相冊裏。

高一學妹在跑道上繞圈圈,眼睛就沒離開過江旭,只有同班女同學已經免疫了,天天管他叫“旭狗”。

或許是因為班號相同課表一樣,江旭每周三堂體育課的時間和喬洲他們班都重合。

這天上課,高一那邊男生突然振臂呼喊:“有沒有想踢球的哥兒們啊!我們差人!”

江旭正琢磨今天玩兒什麽呢,幹脆就朝他們招招手,帶了個朋友一起加入。

猶如脫缰野狗一般的學長高低也是學長,大多高一生都對江旭二人比較客氣,互通姓名後打成一片,哥長哥短叫上了——只有那個最高的、長得最好看的學弟,點頭就算打招呼,一本正經冒出一句:“你們踢什麽位置,抓緊時間定吧,再磨蹭下課了。”

江旭不會挑剔別人的措辭,男生麽,總是直來直往,江旭就擺擺手:“都行,你們先挑,我們補位。”

好看的學弟當仁不讓要踢前鋒,進攻意識極強。

揚言随意給人補位的江旭,補到最後補成了門将。

江旭:“……”

另外半邊操場有別的班上課,正好他們也湊不出兩支完整隊伍,就踢一半場地,射一個門,可把江旭累壞了。

但是江旭很有成就感。

那位很拽的前鋒射門,起碼一半都讓他給撲住。

踢完之後,學弟們高擡手臂争相來摟江旭的肩膀:“旭哥你很牛啊!我們小喬兒其實挺厲害的!”

江旭一樂:“下回給我發個1號背心吧,儀式感得有。”

學弟還沉浸在江旭矯健的飛撲中無法自拔,朋友趁此機會替江旭吹牛:“我們旭狗也厲害啊,人家二級運動員,那身法!那速度!那力量!那數學成績!無一不訴說着他在體育上的造詣啊!”

江旭一腳踹在朋友屁股上,笑罵:“提個屁的數學成績!”

大家哄笑成一團,剛才還有點悶悶不樂的好看學弟突然來了興趣,主動問江旭:“你是二級?練什麽的?”

江旭說羽毛球。

學弟點點頭,輕一揚眉:“後天你們是不是也上體育,我們打羽毛球?”

江旭心裏好笑,這學弟,身高比他不夠,自尊心來湊。

江旭的攻擊力一般不詳遇強則強:“可以陪你打,小喬兒。”

“我叫喬洲。”喬洲啧聲回敬江旭,“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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